论辩的魂灵读后感(热门十七篇)_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时间:2018-08-16 赵老师教案网论辩的魂灵读后感(热门十七篇)。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1〗
鲁迅先生的《论辩的魂灵》是一篇非常有深意有高度的一篇文章,虽然我不大了解这篇文章讲了一些什么东西,但鲁迅先生所处的时代背景和当时的社会我大概能够猜想到鲁迅先生所要表达的情感。
鲁迅先生的《论辩的魂灵》主要揭露的是当时顽固派和许多反改革者的“魂灵”和他们的思想“逻辑”。其中列举的诡辩式的奇怪言论,都是作者从当时社会上一些反对新思想、反对改革和毁谤革命者的荒谬言论中概括出来的。他用他独特的笔锋诉说着他对这个社会的不满和想要改造社会现状的一种急迫的心情。
他用他那强劲有力的笔写下了一句一句发自肺腑的话语。鲁迅常说:“我所住的并非人间”,那些反对改革者在他看来都是鬼魅,他们反对新思想,攻击改革的奇谈怪论都是“鬼画符”。
刚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时,觉得过于生涩,很多地方只是莞尔失笑或蓦感蕴蓄,并未曾体会其深刻意义蕴涵的辛酸和眼泪、痛苦和悲愤。
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一切优秀的艺术作品,无不渗透着作者强烈的爱憎感情。鲁迅杂文题材太过繁琐,读后也便会产生不同情感。就单说说《论辩的魂灵》一篇吧。
这篇文章不拘成法,敢于创新立异、独辟蹊径。全篇大部分模拟社会上的某种谬论,加以比列,不着一语,而丑态尽露。
“虽然不过一团糟,但帖在壁上看起来,却随时现出各样的文字,是处世的宝训,立身的金缄。”“祖传老年中年青年‘逻辑’扶战灭洋必胜妙法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赦”。这种讽刺是冷峻的,隽智的。作者用嘲谑、俏皮、含而不露的语言,把能暴露被揭露者的丑态的、具有戏剧性的情节表述出来,使其“刻露而尽相”。通过讽刺,撕掉他们庄严的假面,抹去那引人发笑的油彩,露出他们可鄙的灵魂。它不象辛辣锋利的讽刺那样,而是一种俏皮、隽永、含蓄,有蕴味的讽刺。
鲁迅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开端,是现代中国的伟大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读了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在字里行间,我们能隐约发现鲁迅每一篇文章时的心态都是不同的。而《鲁迅杂文精选》这本书收集了鲁迅的部分杂文,充分表现了鲁迅先生的坚韧人格和鲜明个性。杂文虽然古已有之,然而直到到了鲁迅的手里,杂文的艺术魅力和思想潜力才充分表现出来。在艺术形式上,鲁迅的杂文擅长分析,以其高度严密的论证,总能够在有限的篇幅里,一针见血地把道理说得深刻透彻,因此具有高度的说服力。同时,鲁迅杂文特别擅长使用讽刺手法,把社会上公然的、常见的、不以为奇的,但却不合理的事物,加以精练、夸张,给予辛辣的讽刺,使其文很有感情力量,常常能制强敌于死命。鲁迅经常运用典故或自己创造的故事,以具体生动的事例,来论述抽象的道理。总之,鲁迅的杂文,形式丰富多彩,手法不拘一格,莫不清新独创,给予读者以隽永的艺术享受。
对于文明,它对封建旧文明旧道德、对资本主义文明、半殖民地文明,对帝国主义奴化思想等都进行了毫无保留的批判;深刻地暴露并批判了国民劣根性,对国民卑怯保守的病态心理作了深刻的剖析。对于社会,它对社会的一切黑暗、统治者的凶残、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的罪行都给予了猛烈的抨击和批判。与此同时,对于统治者的压迫以及文化界同仁的污蔑攻击,鲁迅也不惜用杂文对他们进行毫不留情的讽刺。
读了鲁迅先生的杂文,我仿佛看到了他本人正在对社会、事物做一个评判。文章详细的学出了作者的内心思想及观点。我忽然也理解了许多,更多的思考像泉水般涌现出来,读了鲁迅的文章真是能让人豁达开朗啊。
建议大家都多读一读这本书!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2〗
《庄子》以丰富的寓言和奇崛的想象,构成了瑰玮的艺术境界,具有散文诗般的艺术效果,但《庄子》毕竟是哲理散文,和其他诸子说理文一样,属于议论文。只是它的说理不以逻辑推理为主,而是表现出形象奇诡的`论辩风格。《庄子》常以寓言代替哲学观点的阐述,用比喻、象征的手法代替逻辑推理的论述。较少直接发表自己的观点,表明自己的态度,而是让读者从奇特荒诞、生动形象的寓言故事中,去体味、领悟其中的哲理。而在论辩过程中,往往又表现出作者精辟的思辨能力。庄子站在相对主义的立场上提出的一系列命题,如齐是非、等寿夭、合同异等等,从形式逻辑上来说,都近于诡辩。
《庄子》中一些比较纯粹的议论文字,则注重逻辑推理,常运用演绎归纳等逻辑方法,层层推论。但若仔细考察其推论过程,在逻辑上并非十分严密。如《马蹄》、《骈拇》、《胠箧》等篇,都以一个假言前提为基础开始论述,但这些假言前提与推导出的结论,事实上并无必然的联系。《庄子》的论辩,与其说读者是被其逻辑推理所征服,不如说是被奇诡的艺术境界、充沛的情感所感染。如《逍遥游》末两段,庄子与惠子辩有用无用,均为寓言。惠子先说大瓠“无用”,庄子认为他是拙于用大,又在寓言中再套寓言,以“不龟手之药”,说明“所用之异”,无用即为有用。惠子再以大樗为例,说明庄子之言“大而无用”,庄子以狸牲跳梁,死于网罟为例,说明汲汲追求有用之害,然后是一段抒情意味十分浓厚的结束语:
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因苦哉?
不仅回答了惠子的“无用”之辩,而且十分形象,情感浓郁地描述出全篇所追求的心灵自由,精神无待的至人境界,真是得鱼忘筌,大辩不言。这样的辩论,超越了形式逻辑的规则,进入了“无言无意之域”。正因为这样,庄子哲学充满了诗意。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3〗
《黑魂灵》是曹文轩中短篇小说及散文随笔集,共由9个篇幅组成,其中有《黑魂灵》《甜橙树》等名篇。每读一个故事都是一次心灵的成长,心灵的洗礼,甚至是心灵的救赎。于是配合每一个篇目独立出标题,写下体会感悟,与大家分享阅读带来的可以言说的喜悦。
林子里,荷叶间,草虫中,鸟叫虫鸣。万物青青,透出一派新鲜的生命。九瓶把两个喜蛋猛力地抛向空中。他们在蓝天下划了两道红弧。
故事在二麻子送喜蛋中突然逆转,完美地完成了此篇小说的“逆袭”。殊不知,我在读这篇的时候除了字里行间的回忆,更多的是一种揪心的期待。当“丫头片子”的情节出场的时候,那份揪心达到了极致,简直如一双手卡住了我的喉头。之后突然的逆转救赎了小说人物九瓶,救赎了故事情节,也救赎了我,可能还救赎了作者。
小说中的人物或多或少有作者自己的影子。在一番折腾后,这个叫九瓶的男孩内心的愧疚得到了作者的弥补。于是读者知道有些所谓好奇地探究可能需要承担自己年龄不能理解的忧伤。或许这就是小说带给读者精神的慰藉和精神的力量,这叫成长。
清夜无尘,月色如银。那铜板的边缘有一圈细细的光圈,它是月光里最温暖的的色调。
“魑魅魍魉”,一看字就怪阴森恐怖,弥漫开来的是无以抵挡的恐慌。
阿西是“枪魅”,顾名思义,是枪口地下的鬼魅。它是把同胞引入死亡骗入坟场的诱饵。“阿西被俘――回忆美好――接受驯服――麻木不仁――生命觉醒”,作为一只鸭子的阿西完成了心灵的拯救。这是作为人类也应该思考的伟大意义。与其苟且,不如悲壮!
原来童话不见得是百般美好,不一定非得和风细雨,甜言蜜语。我一直在想所谓的虚幻能持续多久。纷芜的社会最终会给人类投下阴暗的一面,辩证唯物主义也这样认为。
童话其实具有更加深刻与宏大的'命题。自由、信仰、良知、背叛,甚至是杀戮。它依旧充满着灰暗、挣扎、悲伤甚至是残忍。当童话用智慧在解读世界,诠释人生的时候,我们应该用智慧去辨识,有时候可能陷入矛盾重重,陷入困境迭迭,但最终我希望完成童话本来的初衷:走出生命的阴霾与灰暗,还一份美好与守候。比如“枪魅”阿西就很好地完成了角色的转换。悲哉,壮哉,伟哉。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4〗
鲁迅先生的论辩逻辑看似荒诞不经,实则揭露的是当时顽固派和许多反改革者的“魂灵”和他们的思想“逻辑”。其中列举的诡辩式的奇怪言论,都是作者从当时社会上一些反对新思想、反对改革和毁谤革命者的荒谬言论中概括出来的。
“洋奴会说洋话。你主张读洋书,就是洋奴,人格破产了!“你说中国不好。你是外国人么?为什么不到外国去?可惜外国人看你不起……。”“你说甲生疮。甲是中国人,你就是说中国人生疮了。既然中国人生疮,你是中国人,就是你也生疮了。你既然也生疮,你就和甲一样。而你只说甲生疮,则竟无自知之明,你的话还有什么价值?倘你没有生疮,是说诳也。卖国贼是说诳的,所以你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感觉挺有道理的,而且感觉还挺有逻辑的,但又感觉哪里不对劲呢?
再者至于鲁迅先生为什么说论辩呢?《论辩的魂灵》是鲁迅运用逻辑思维批驳诡辩和谬误的典范之作,从逻辑学上对其进行剖析,有利于提高人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并揭穿现实中玩弄诡辩、故意混淆视听的种种行为。那么我们得先了解什么叫做诡辩。据我们所知诡辩为达到某种目的,外表上好像是运用正确的事实或推理手段,实际上违反事实与逻辑规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论。诡辩的总特征是违反逻辑(1)偷换概念.(2)改换前提.(3)错误归纳(4)标准不一。那什么是逻辑谬误呢?逻辑学谬误属于狭义谬误,是指那些违反逻辑规律和规则的各种错误。它常常出现在看似正确具有说服力,却往往经不起认真地推敲、辨别和论证的事情上。好比方这句“洋奴会说洋话。你主张读洋书,就是洋奴,人格破产了!”想想你也会说话,那你就是洋奴了吗?你主张读洋书就是代表你是洋奴,就是人格破产了吗?现在看来,无论你读的是国书还是洋书都是扩展你的知识面,扩宽你的知识海洋,提升你的整体素质与气质。
好比爱因斯坦,为核能开发奠定了理论基础,在现代科学技术和他的深刻影响下与广泛应用等方面开创了现代科学新纪元,被公认为是继伽利略、牛顿以来最伟大的物理学家;霍金主要研究领域是宇宙论和黑洞,证明了广义相对论的奇性定理和黑洞面积定理,提出了黑洞蒸发现象和无边界的霍金宇宙模型,在统一20世纪物理学的两大基础理论——爱因斯坦创立的相对论和普朗克创立的量子力学方面走出了重要一步。;还有莎士比亚:他继承古代希腊罗马、中世纪英国和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戏剧的三大传统并加以发展,从内容到形式进行了创造性革新。这些都是我们所推崇的人物都是洋人,但他们是人格破产的人吗?并不是。相反他们还是世界都敬重的人。
无论那些诡辩论和逻辑谬误看起来怎么合理,都是经不过实践考验与推敲的的,所以实践才能出真知。重视实践吧!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5〗
在这个国际里活过一些时日,关于生命,关于韶光,便有了许多新的感触。想想这终身,想想日复一日不断重复的日子,所以就有了做点什么的需求,哪怕是短短的一下,从庸常中走出去。人不能只是靠面包活着,只是依托物资便了了终身。庸常的日子需求凄凉,需求广阔,需求幽静,需求改动,需求一点什么来将你从物资中解救出来。
杨绛先生说自己独爱英国诗人兰德的一句话:“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在平平的日子中,杨绛先生一直读一读,写一写,品一品。魂灵的丰盈使得这位白叟风貌仍旧。栖居于瓦尔登湖畔的梭罗称:“我在天空垂钓,钓一池晶莹剔透的繁星。”他与尘俗的繁忙宁静地抗争着,守护着他魂灵中最为名贵的财富,也因而享得了天地间朴素备至的空闲之乐。
世事变迁,唯有崇高的魂灵永久。
余纯顺仍在红尘中深深叩问着。尽管他死了。他倒在罗布泊里,一片金银色的海洋,似阵阵热浪,卷走了他的生命。他右手弯着,左腿屈着,还坚持着行走的姿态。这个上海男人,不爱十里洋场,倾尽家业,只为“勇士千里行”。对他来说,他放下了尘俗困惑的担子,所以他从庸碌的世人中站起来了,后来的他,尽管倒下来了,但魂灵仍站立着,乃至坚持着行走的姿态。
余纯顺并没有为物资所控制,而是化身成一位脱离尘俗、魂灵自在的追梦人。
相比之下,在我日子的那块当地,一个人的生射中塞进了太多的东西。天主死了,神没有了,人的精力现已被撕裂。咱们好像不再信任什么,咱们只信任物资,物资,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资!易逝的物资正在领受着人们经久的崇拜。一切的物资都现已发疯。太多的东西生出太多的工作。在具有更多的物资,享用占有的快感的一起,那些物资也在分割咱们。咱们的生命,咱们那点时刻短而不幸的韶光,被涣散到很多的工作上去。咱们哪还有一个完好的自己?何尝有那么一块时刻和空间,来静静地面临早已残缺不胜的魂灵?人,正在流浪为没有精力、没有魂灵的物资,重视魂灵的日子好像现已成为一种远去的神话。
人间万物时时刻刻都在改变,我只求能在漫漫红尘中坚持一个纯真的完好的魂灵。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6〗
不平的魂灵
在咱们村里每年在这个时分都会有狼,我从小就喜爱小动物。可是爸爸妈妈和教师的教育改变了我。村里的人总信那些;来无影去无踪的所谓的迷信。所以狼在我心目中的位置越来越低,妈妈还常常教育我不要和小动物触摸,乃至是狼,狗,之类的东西。他们还说有些小动物会故意伤害你,我半信半疑。
有一天我上山去玩,爸爸告诉我要路上当心。我一边吃着馒头一边冲着去玩了。我上到山上忽然我看到一只狼。目光总是凝望着我。我开端认为很好玩,一瞬间就害怕了。我看过一些小说,说狼假如凝望着你,那么就有或许预备扑上去咬你。我望而生畏,总是撤退,狼如同知道你在撤退,逐渐的跟着你,还不时宣布一丝丝的叫。我吓呆了认为狼要吃我。我看到地上有一把褴褛的斧子。我拿起来握在手里。狼大声的叫了2下,像睡觉相同趴在地上。眼睛一开一合。所以我又想起神话小说里边的狼,趴在地上,如同正预备撕咬你,而目光瞪着你,让人在未战役之前溃散。我紧紧握着那把褴褛的斧子。这时狼忽然起来了,如同发现我正要杀他,可是过了一瞬间又趴下。如同睡觉相同,还不时叫几下,如同很苦楚的姿态。
我没理那么多,握着斧子,一下剁下去。用力过度。斧子脱丙了,飞出了好远,手里只要一只木棍。狼忽然叫了起来,吓得我又撤退了两下。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冲上去用棍子打了9下。可是狼底子没有挣扎,狼逐渐断了气。一动不动,我上前看看,发现了隐秘,本来狼尸身上面有一大块腐朽的肉,或许是蛇咬的。我忽然理解了全部,眼泪从眼边哗哗落下。这只狼本来是被蛇咬了,生不如死,十分苦楚,它知道只要人类才能够救他,所以他宣布丝丝的叫,如同在跟我说话。我底子就听不懂,所以当我用烂棍子打他的时分,他没有挣扎,由于他知道甘愿那么苦楚还不如死了算了,所以没有挣扎。就这样断了气。
我开端考虑,狗的苦楚,猫的苦楚,以及一切动物的苦楚。每逢人类去宰杀那些生灵是,他们总是苦楚的死去。人类真是残酷啊。让国际充溢爱,让国际哀悼这些不平的魂灵。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7〗
李时珍从小就爱吃药。她在她父亲的后院缠着他问问题。那是因为他父亲的后院里有很多草药。随着时间的流逝,小时珍一天天地长大,他八岁时,后院的草药全被他认完了,但是他认为这还不够,还要继续人,他爸爸没办法,就只好带他去山上见识见识各种草药,父亲每次实地讲解草药以后,小时珍都记在心里,而且他的记忆力很好,父亲再问他时,他都能回答正确。就这样,李时珍长大后,把《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
读完《李时珍》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很多知识,特别是知道了李时珍从小热爱医学,爱得如痴如醉,平时总是缠着父亲不放,勤奋学习,记住了很多花草的药性、用途。李时珍就是在父亲的影响下,这样耳濡目染,为民行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的,他的勤奋努力,让他把前人写下的《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真是了不起。
我要向李时珍学习,从小培养一个好学生,努力学习,争取进步,将来为人民服务,为父母争光,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8〗
读了曹文轩的《黑魂灵》让我过目不忘。文中的黑水手那只年迈的鱼鹰,让我从它的身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孤傲的灵魂。水黑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在这一段中;
黑水手是一只鱼鹰的名字,现在,它正很快地衰老着。
它的游动显得越来越吃力,越来越跟不上行驶的小船和鱼鹰的队伍了。
它几乎再也抓不到鱼了。即使在鱼多的狭小水域,它也常常毫无收获。它吃力地扎着猛子。也不知道它是因为老眼昏花在水下根本看不到鱼,还是因为游动的速度太慢,猎物轻易就跑掉了,总而言之,那些猛子,几乎是毫无意义的。偶尔叼着一条拇指粗细的小鱼,它就会显出一副尴尬的样子,不知道是游向小船让爷爷将鱼取走呢还是自己吃掉拴在脖子上的草绳,并未拴死,是留下一定的空隙的,鱼鹰们可以把一些小鱼吞进肚里。
这时,就会有一两只鱼鹰游过来,趁黑水手不备,一口夺去它嘴上的小鱼,立即吞进肚里。
看到这副景象,爷爷心里会泛起一丝悲哀,并对那些不要脸的家伙十分生气。他会举起竹篙,突然劈下,吓得那些不要脸的家伙拍着翅膀慌忙逃窜。爷爷只好经常把它捞到船上,让它歇着。爷爷安慰它:你老了,你不比它们了。你就歇着吧,不要心里过意不去。谁都有这个时候,人也一样。爷爷想到了自己,心里有淡淡的酸痛。
所有的鱼鹰都不再把黑水手放在眼里,它们甚至经常欺负它,而当它们看到爷爷从一堆杂鱼中挑出最好的鱼喂它时,会感到十分生气,甚至是愤怒。它们不住地叫唤着,好像在责问:凭什么?它一条鱼都没有抓住,凭什么还喂它最好的鱼?
那时,黑水手显得很不好意思,并不肯再将爷爷送到它嘴边的鱼吞下去。
爷爷说:别听它们的。它们这群小畜生,早晚要遭报应的。
黑水手要尽一只鱼鹰的本分,一旦下水,就用尽全身力气去抓鱼。但是,它的猛子总是扎得很浅,无论它怎么用力,就是无法将自己的身子扎到水的深处。以前,它一旦进入深水,反而觉得深水世界比水面上的世界还要清澈明亮,可是现在,深水世界是那么的阴暗与模糊,几乎看不见什么。它蹬动双腿,收紧身子,不住地向前钻去,直到身体消耗掉所有的力气,再也憋不住了,才缓缓浮到水面上。那时,它已经脑袋头昏脑胀,只觉得身子随着水波在晃动,整个世界一片虚幻。水黑手是一个自责的,并十分善于自省的鱼鹰,它不去想自己其实已经很老了,它从来不用这个理由去原谅自己,也从不去为自己找借口,对自己的要求比任何人高。它总是对自己不满意,认为自己做得不好,它一直觉得不好意思,甚至不好意思吃一条鱼。直到有一天它失踪了,水手那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实在太老了,自己游到一边去了。经过傻子男孩无声却执着地寻找着,我们看到了惨烈的一幕:鱼似乎还有生命的气息,而黑水手却好像死了,但它带钩的嘴,却还嵌在大鱼的身体里。黑水手的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看到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老人与海》里老人的手被他所猎捕的大鱼向前拖拽从而勒得伤痕累累的高昂斗志,和老人把被鲨鱼吃光只剩下鱼骨的大鱼拖上沙滩时的疲惫神情。老人战胜了大鱼却失去了它;黑水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战胜了一条三十二斤的大鱼。就是这样的性格让我们一样读懂了他们的孤傲的灵魂宁可死亡,也绝不输给别人、甚至输给自己。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9〗
寒风凛冽
遥望星空
看那黑云掩饰着的残月
空荡的魂灵在哭号
淅淅沥沥的雨
就这样下着
一直下着
山之虎豹
丘之豺貉
射出鬼火般的荧光
使那欢愉的松柏也失去了动静
天呐,睁开你的眼
地呐,警醒你的脑
花开亦会败
草长亦会枯
空荡的灵魂
祈求归宿
那鱼
任海再阔
终究跃不出星空
除非
它死
风
还在吹
雨
还在下
这是怎样的魂灵呵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10〗
《死魂灵》读后感**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灵的原义是指死去的农奴。因为俄语中的“灵魂”和“农奴”两个词属于一个多义词,它们也可以理解为死去的灵魂,从而产生奇怪的联想。**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
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
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基乌科夫想买死农奴,认为肯定有利可图,于是试图提**格。
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
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佩鲁蒂金是地主衰落的一个典型例子,也是封建社会即将灭亡的一个缩影。
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然而,戈尔戈里的《佩鲁辛》是地主衰落的典型代表,也是封建社会即将灭亡的缩影。
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
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
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
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
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基科夫,也不仅仅是19世纪的共产主义者。果戈理批判一种现象,歌颂一种正直、光明、纯真的畸形社会,而不是庸俗、贪婪、固执。
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
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如此一来,果戈里便是对所有人的打击,提醒我们如何在生活中找到人类的荣耀和尊严。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11〗
死魂灵》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果戈里的名著 《死魂灵》。
故事一开始,主人公乞乞科夫四处游荡,购买了大量死去的农奴,并用讽刺的笔触书写了那个时代的黑暗。刚开始主人公收买农奴别人以为他是一位具有骑士精神的人,他到处游历各地,伸张正义,遇上了许多奇奇怪怪的村民和许多奇怪的风俗,中间还夹杂着主人公少年的求学经历。他虽然在异乡受尽讽刺,但是自己还努力的拍老师的马屁。
后来主人公丑恶的面纱揭开了!他不择手段地从富家子弟那里赚钱。他还买农奴尸体赚钱!
他无论在哪,他始终奉行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我深有感触的地方是:描写人物的实力。往往三言两语就已把人物已跃然纸上。
作者描写过好人坏人、善使恶棍。比如: n市里的**几乎都**、胆小怕事、造谣生事。
他们常常害怕头脑和大脑,不是为了调查而是一起猜测。当他们知道奇奇科夫买死农奴时,把他说的神乎其神,而这时他们听到有一位新总督上任时,又说奇奇科夫是来打头阵的,一个个都吓得魂飞魄散、六神无主,其中检察长被活活吓死了……一切都栩栩如生。第二部分的人物与第一部分的人物完全不同,赋予了作者思想和人格。
另外,全书写的几乎都是地主阶级的人物。
我深感那时的社会腐败,好像人人都披着一层面纱,让人摸不清真假。正义已经被淹没,**已经蔓延。虽然人们的行为不同,但他们的目标是一样的,他们为自己的利益而奔跑。虽然现实生活中没有这种腐败现象,但类似的现象仍然存在。他们只是外表不同而已。好人应该保持清醒的人识。
写作水平的提高必须不断获得生活的积累,这包括读书、工作、娱乐、交流、以及对日常生活的观察等,你需要随时将这些存储在大脑中,并在字里行间中应用。终身学习是不断创造优秀作品的源泉。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12〗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书籍,品味了流芳百世的诗歌,见识了中外赞叹的著作。回眸望向书柜,目光定格在一本在花花绿绿的书中,显得极不显眼的书籍上。它的封面颜色几乎只有灰,白两种颜色,在周围书籍色彩艳丽的情况下,仿佛已陈旧不堪,和父辈的读物倒有几分相似。但我却快步上前,将书抽出“啊,这本新书我还没有读完呢!”少女环抱着书籍,嘴角洋溢起几丝微笑,低呼道。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翻阅起来,但读着读着,心中那面平静的湖似乎是被投进了一枚卵石,泛起了层层感动的涟漪……
是的,感动。正如《黑魂灵》的作者曹文轩在题记中写的那样;“在文学书写中,动物世界是人间的延续,是人类行为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它们让人们的喜怒哀乐有了翅膀,歌喉,能够浮水和奔腾。人们让他们的动物本能和原始冲动有了强烈的社会性……”如同文中的黑水手,它是一只意志勃发的鱼鹰:也是一只已垂垂老矣的动物;再如文中的“小傻子”——一个充满了“动物性”的小男孩。在这篇故事里,我看到了两个,剥离了社会的纯真生命。
再如《白栅栏》一文中,作者笔下的自己的童年,使我久久不能忘怀。那远天的鸽哨、麦浪的回响、及苇草的垂眸,这些美好的乡村风光,无一不在拨动着我的心弦,令我神往。作者在文中写道:“每个人在童年都会有一些微妙、朦胧,扑朔迷离的感觉。这些感觉会沉淀在记忆的茫茫黑海之中,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星花火熄灭的顷刻,还会突然浮现,然后向夏热黄昏时的落霞,向宁静的西方天空弥漫开来,于是时间倒流,这个人又梦幻般的回到了稚拙、清纯、金泽闪闪,充满花朵气息的童年时代……”这些优美的语句看似轻巧,却也蕴含着无限的深意,令我感动。
书是生活的总结,书是理想的升华;书是进步的阶梯,书是情感的寄托。读了《黑魂灵》这本令我感动颇深的书后,我更感觉书是我的一位知心好友。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13〗
“中学为体西学用,不薄今人爱古人。”该句出自《论辩的魂灵》。这篇文章是鲁迅先生列举了关于当时顽固派和许多反改革者其诡辩式的奇怪言论。
据资料可知,《论辩的魂灵》揭露的当时顽固派和许多反改革者的“魂灵”和他们的思想“逻辑”,其中包括上文所提的“奇怪言论”都是作者鲁迅先生从当时社会上一些反对新思想、反对改革和毁谤革命者的荒谬言论中概括出来的。这些概括如“鬼画符”即胡乱画的符、“男女授受不亲”即男女之间不能亲手传递东西(在今有人对此说法是男女之间不能有任何接触。)、“扶乩”(一种神鬼迷信活动)等,在当时中国广大人民群众饱受压迫的情况下,无不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于当时的丑恶社会现象与暗黑的社会风气狠厉的批评。他笔下所写“受人格破产的洋奴崇拜的洋书,其价值从可知矣”仍对现世具有警示意义;所写“讲革命是为的要图利:不为图利,为什么要讲革命”指出借以改革为名谋取私利的“假革命”,正是要对其进行猛烈抨击并希望能够警醒时人。当时鲁迅先生这种层面的文学恰能够反映社会现象,集中体现坚实的人民大众立场。
众所周知,鲁迅先生所写杂文向来是以其语言的犀利性和逻辑的严密性来警示读者,征服人心。可以看出《论辩的魂灵》也在此例中。他在文中对所论辩的对象并不做出任何评价,只客观表述出对方的观点,从简单的表述之中似是增添了些“黑色趣味”进行揭示。此论辩中,反革命者和顽固派通过诡辩来歪曲论证。虽然诡辩本来就是一种论证方法,这种方法为达到论辩目的,违反了逻辑以及一定的规律,正所谓称其为“诡”。
有人曾说,论辩的最大魅力,在于思想与灵魂的交流,其中多次火花碰撞必然会产生新的思想。而论辩的目的在于培养人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组织能力,让人产生更深刻的思考。“虽然不过一团糟,但帖在壁上看起来,却随时现出各样的文字,是处世的宝训,立身的金缄。”鲁迅先生用含而不露的语言,把对方暴露出来,自身“论辩的魂灵”与对方“诡辩的魂灵”相冲撞,对方于他来说不堪一击。他的文字不仅仅是对社会黑暗的批判与抨击;又对大势力压迫直截了当地讽刺;同时也深刻剖析了国民心理的劣根性。给沉沦的人们当头一棒,哪怕是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现在网上许多所谓的“杠精”又何尝不是通过诡辩来维护自己的观点呢?对于这些诡辩,我们应向鲁迅学习,不动声色间对其猛烈批驳。
鲁迅先生文笔锋利,字字入骨,他文章的魂灵给人以心灵上的震撼,从混沌中觉醒。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14〗
“洋奴会说洋话。你主张读洋书,就是洋奴,人格破产了!受人格破产的洋奴崇拜的洋书,其价值从可知矣!但我读洋文是学校的课程,是政府的功令,反对者,即反对政府。”我们来分析这句话,我是个中国人,我主张读洋书或者别的书也好,我还是个中国人啊,洋奴会说洋话,而洋人在鸦片战争以后打开中国国门后也常在中国转悠,免不了要跟中国人对话几句,可见,洋人也会说中国话,那是不是要说洋人是中国人?显然,这是错误的,而这里错误的原因以偏概全,不讲究实际。用一个部分来阐述总体,造成了逻辑错误。
这篇文章已有很久的历史,却广为流传,到现在还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在如今的社会中,充斥着许许多多这样类似的问题,因为逻辑错误造成了很多的社会矛盾。前一段时间,网上出现了一批“杠精”,杠精往往不论他人说的是什么是否正确,往往无视忽略曲解原述逻辑,对人不对事针对性反驳,仅为反对而反对,通过针对性反驳惹翻他人,进而达成目的。在网络信息充斥世界的这个时候,人们对一件事情的看法往往总是容易被一方的舆论所控制,而这些杠精所说的观点正如鲁迅在这篇文章中所谈到的逻辑推理一样,初看让人觉得有说服力,却有是怪怪的,于是很多人不分清红皂白跟着瞎起哄,让网络空间蒙上一层黑布。而另一个例子是道德绑架者,所使用的逻辑手段也大概是如此,大家都知道,道德绑架最致命,一种用旁观者的“道德”角度看问题,却忽略本身的实际,趋使人们去干一些看似必须要做的事情。而很多的人因为找不到其中的逻辑错误便认为是对的,从而成为一个帮助道德绑架或者一个被道德绑架的实际操作者。
逻辑学对于生活是很重要的,大家都应该去学习一些正确的逻辑方法,不然很容易被杠精操纵,从而失去对事情应该持有的正确的态度。我们对待一件事情的时候,必须沉着下来,冷静分析,先抛开别人的见解,理清其中的逻辑,一条一条的分析,看逻辑的正确与否,而不是被迫的接受现在存在的大量的“杠精”的洗脑!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15〗
《辩论的魂灵》是鲁迅先生于1925年3月9日发表在北京《语丝》的一篇揭露诡辩的杂文。除开头,文章用当时社会上一些反对新思想,反对改革和诽谤革命者的荒谬言论中概括出来的,揭露了当时的顽固派和反革命者的“魂灵”和思想“逻辑”。
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那些反革命者完全是诡辩,比如“洋奴会说洋话。你主张读洋书,就是洋奴”。他们这个思想好比,小狗会“汪汪”叫,而你会模仿小狗“汪汪”叫,那你就是小狗了,这完全就是瞎扯,胡说。但他们同时又在为自己开脱,认为自己读的洋文是学校的课程,是政府的功令,反对的人,就是反对政府。颇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风范,别人怎么做都是错了,到了自己这怎么说怎么有理。
文章中也生动的向我们展示了这些顽固派和反革命者的自私自利和以偏概全的能力。他们极力曲解革命者的言论,然后用自己的诡辩思想加以辩论。他们认为革命者就是为了自己图利,殊不知最自私的人是他们自己。他们抓住一切诡辩的机会去诽谤革命者,就连有人说甲生疮了,他们也能将甲诡辩成卖国贼,这种思维的大跳跃,逻辑的混乱,着实让人觉得可笑。他们不断的以偏概全,一旦抓住一个人的缺点,便绝不放手,就因为戊会对突如其来的炮竹声吃惊,他们便否认了戊是英雄的事实,还断定他会在战场中逃跑。他们固执的用自己狭小的思想去认识世界,对革命者的言论,行为进行诡辩,企图改变旁人的思想,改变已有的现状,不断的诋毁革命者。
我觉得鲁迅先生就是想要大家看清楚这些人的真面目,他们不过是一群喜欢颠倒是非的乌合之众罢了。他们的言论和逻辑是可笑至极的,他们这种可笑的行为是无法撼动革命的。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也应该用正确的思想逻辑去认识了解这个世界,不要跟那些顽固派一样诡辩。
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16〗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小女孩莎莎的爸爸是一位雕塑家,人们却说他是个“头上长疮,脚底流脓的坏透顶的家伙”。在莎莎一岁的时候——大概是一九六六年的秋天,在一个静悄悄的夜里,莎莎的爸爸和妈妈突然被人揪着脖领抓走了,之后生活在乡下的爷爷听到了这个消息,匆匆赶进城里,爷爷从好心的邻居家抱走了莎莎,冒着刺骨的寒风,回到了乡下的家里。
爸爸出狱了,去乡下接回了莎莎。莎莎上学了,可是因为常年在乡下的劳动,她的手是那么的粗糙,常常受到同学们嘲笑,而她却并不生气,悄悄买了副白手套戴在手上,看到这儿我的心里真的好难受。后来爷爷去世了,他的那双手放在胸前,黑褐色的手背像岩石的颜色,手指又短又粗,手掌上的老茧,有硬币那么厚,由于常年搬石头、拿凿子与锤子,手指已经不能完全伸直了。虽然爷爷的手不好看,可他是方圆几十里手艺最好的石匠,没人能比得过他的灵巧和力量。
四年级:焦晓薇
假期里读了一本叫《黑魂灵》的书,里面有许多震撼心灵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深深打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莎莎虽然很小,但却懂得爷爷的艰辛,总是帮爷爷干些力所能及的活。才五岁,她就跟着大孩子去河滩挖野菜,七岁她开始上山捡柴,乡下很穷,而爷爷已经上了年纪,日子更是艰难。爷爷总是把好吃的留给莎莎,自己一年到头只是蘸着盐水吃饭。莎莎虽小,可莎莎知道疼爷爷。她冒着危险到池塘里摸螺蛳,带回家里,剪掉螺蛳壳的屁股,泡在清水里吐尽泥沙,煮熟后给爷爷吃,螺蛳好鲜呀,爷爷多吃了两碗饭。
多么深厚的祖孙情啊!亲情是宝贵的、无私的,但愿人间充满爱。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中华传统美德坚决不能丢,实现繁荣富强、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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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的魂灵读后感 〖17〗
《黑魂灵》是文学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小说,他用真挚的话语描述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黑魂灵》这个小故事。文中写了一个叫黑水手的鱼鹰,年轻时年少气盛,是个捕鱼行家。随着时间的流逝,它老了,但仍夜以继日地捕鱼,在别的鱼鹰来抢夺食物时,它毫不退缩。后来,黑水手突然不见了,看鱼鹰的老爷爷和小男孩去找黑水手。他们在一处河流边上发现了黑水手,它口中死死地咬着一条三十二斤的鱼!从那一刻起,黑水手再也站不起来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于是,老爷爷卖掉别的鱼鹰赚钱给黑水手买杂鱼吃。一天晚上,当黑水手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时,老爷爷叹了口气,用酒把它灌醉,把它的身体埋葬在一个小土坑里。此后,爷爷的小船一直在水上不停地漂流。
这只叫黑水手的鱼鹰特别令我感动,因为它即使老了,也不忘记自己的职责,仍然在河上奋力地捕食。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人类有时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文里那位养鱼鹰的老爷爷令我非常敬佩。因为他喜欢这只叫黑水手的鱼鹰,所以,他宁愿把其他鱼鹰卖了,也要让黑水手活下来,这是一份多么深厚的感情呀!当那天晚上,老爷爷看见黑水手生命到了极限,要离开的时候,是那么的不舍,那么的伤心!看着看着,我不禁热泪盈眶,我真希望黑水手能永远陪伴着老爷爷,和他一起度过快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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