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资料|花出尘埃读后感(锦集十七篇)
时间:2021-05-11 赵老师教案网花出尘埃读后感(锦集十七篇)。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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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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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着《低到尘埃》啃了一下午,读完后,脸上的泪还没干。
在图书馆找到这本小说时我就知道这是一本关于爱情故事的小说。由于只有爱,才会让人低到尘埃里面往。
与“笨女人”一样,我跳过目录看见的第一句话就上瘾了。
或许看的书多了,写的东西多了,结局就可以猜想出来了,可是明明早知道结局,我还是哭了。
艾兴就是一个痞子,痞得让黎子爱得无法自拔。可是却不能表白。唯有看见他在她眼前与其他女人缠绵。
而姚岳,一开始就不喜欢他,总给我阴沉的`感觉,不喜欢这种男人。他,破坏了很好的一段情,而艾兴自己也是,失败的对象,没爱的他,有了理想和金钱,却没了那副快乐的灵魂。
像那插画一样,《假如两个人互相喜欢,那他们要不要在一起?》注定他们没有结果。
黎子偷的那个吻,让她逃离了好久,后来又被那个最不想伤害她的人伤害,她的善良,让人心疼。可是她却忍着疼痛往爱艾兴。
我觉得艾兴也是很好的,他会为了爱黎子改变自己那些不好的,只是他还是太滥情了,不能一心一意。当最后可以爱了,他又失往了。
喜欢佑琪说的话,或许我们每一个人,总有一阵子,非常讨厌自己所居住的城市。像躲开债主一样,想要离它远远的。这,也是我的心里话。
故事到了最后,我还是放下那种心情吧!
didaochenai
你心里一定有东西,只是我不知道;
你一定会对一个人好,只是那个人不是我;
你一定会有很好的未来,只是我看不到;
你一定会幸福,只是我给不了;
我们一定相爱过,只是坚持不了一辈子。
我最后想说的,还是……
谢谢你。
而我最后想说的,大家可以看看,《低到尘埃》这本书。一种低到尘埃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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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与人性的异化,人们之间只有纠纷和利益。土司与土司之间,土司与部下之间,父子之间,儿子与儿子之间,由与利益的关系,不能和平共处。荒谬的人的行为折磨着大地。也许只有改变,才能尘埃落定。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有这样一段话: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当翁波意西不辞劳苦,千里迢迢来到麦其土司的领域传播新教,以代替那些充满邪见的、戒律松弛的、尘俗一样罪恶的教派时,旁观者是怎么对待他的。麦其土司和当地教派对其施以暴行!
被割舌是因为他大胆地说:是那些身披袈裟的人把我们的教法破坏了,还指责野蛮土司王对黑头藏民的残暴统治。
他预言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却违背了现实的统治意志;他认为不可战胜的教诲是不被接受的,但被割舌后,他成了一个被视为野蛮人的土司农奴,当了秘书。而他的思想也被集权、暴虐的麦其土司妄图像对待他的舌头那样连根拔除。
他是那个时代的“智者”,却最终被如此对待。
然而,历史车轮的步伐不会停滞。他的思想和信仰被一个人所接受,即阿来作品中的主人公,所谓的汉藏混血儿麦其酋长的傻儿子。
他没有名字。每个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与世界格格不入的傻瓜。但他是这个大家庭中唯一一个受恩博西思想影响的人。
他对一切都有很强的预感,对客人的到来、官寨里出事、复仇杀手的几次现身、旦真贡布的被刺都会未卜先知,就好像拥有巫人的奇妙能力,他的举动一次次让聪明人吃惊万分,他似乎拥有左右世界、透视未来的神奇力量。
在那个“他人即地狱”的世界里,他以独特的视角将一切看得清楚明白,他是一个头脑清醒的自我审视者,他生活在欲望的世界之中,向全人类提出问题:我是谁?我在**?
以及当土司能得到什么?他想不清楚,我们也是。
最后,他像一个真正的高地人一样接受了他父亲敌人的剑
直到最后一刻,他向众神祈祷:上帝,如果灵魂真的有转世,请我来生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他的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躯体,最后,飘散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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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仅四字却似乎饱含哲理。眼前便展现出开阔邈远的天地,吹着永不停息的风——这是初见这四字时的第一感觉。多么奇妙……
神秘的藏族文化、浓厚的高原氛围和宗教色彩,都为作品披上了神秘而迷人的面纱。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和神奇的宗教信仰开卷,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便会扑面而来。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面一路铺展延绵:
雪山上的阳光与青稞的颜色交织在一起。像堡垒一样的土司官邸,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雪尘
在这片土地上,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是勇敢善战的大儿子,愚蠢愚蠢的小儿子。王位继承人似乎毫无悬念。然后,在黄委员的指导下,麦其土司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为了宗央,老土司杀了世世代代忠心耿耿的督察长。为了不让其他土司贪得无厌,他发动了罂粟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土地的两边蔓延。次年,其余村庄的饥荒,使粮仓充裕的麦其一家发动了麦米战役,建立了边贸市场。
它似乎迎来了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但不知不觉中,它播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尔吉兹仁的两个儿子,最后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在这篇文章中,尊敬的麦其土司的小儿子是所有人眼中的傻瓜。然而,他以一种超越时代和家庭的思维方式洞察了浮华背后的一切。这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但这就是所谓的大智若愚吧。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其实,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土司或是贫民,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最后,难免随风漂荡,终于找到一个无人会来祭奠、安睡的角落。
花谢花开,云卷云舒,潮涨潮落。现在看来,我更喜欢这四个字:尘埃落定。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一切浮云,免不了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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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一书由阿莱所著,讲述了藏区四十年代的故事,获得了茅盾文学奖,对于想了解藏区的人来说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它展示了**独特的风俗习惯和土司制度的神秘性。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简直可以用"享受"二字来形容都不为过,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勾勒出了秀丽恢宏的蜀藏河川风光,还有那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和土司历史。这是**文化唯一的历史载体,在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形象各异的藏族人,更为**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生动生动的人物形象,幽默搞笑的语言,使作者在描写压迫土司制度的同时,也穿插着藏族风情,为**的内容增添了浪漫的背景。无不让人沉醉在其中,心生向往,实在是享受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作者阿来巧妙地通过侧面描写,即傻瓜少爷的父母都叫他"傻子",连下人都敢叫他"傻瓜少爷",可想而知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但主人公之所以会被称为"傻子",是因为他违背了当时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那个时代的生存规则,他是特立独行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不适时的人。
正是因为在当时的人们眼中,英雄确是是个十足的傻瓜,所以他没有卷入维权斗争的漩涡,能够在土司制度下好好生活。他没有权欲,他在大家的眼里是个"傻子",所以他才能拥有着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反观那个时代的其他人,比如主人公的大哥在争权夺利的漩涡中越陷越深,一生都被土司制度束缚着,活在仇恨化的世界里。
还有更多的人,他们时刻牢记着首先是土司,土司的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才是家奴。土司制度的严格等级制度日益侵蚀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已经达到了一个根深蒂固的水平。恰恰是这种强烈的反差对比,使得地位卑贱的人们对"傻瓜少爷"视他们地位平等的观念而心存感激之情,为后来"傻瓜少爷"受到英雄般的待遇而埋下了伏笔。
但是在面临着紧要关头的事情时,"傻瓜少爷"却又展现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也比任何人都**远瞩。印象最深的就是**中描绘因种植罂粟而引发的事件。老麦其土司在郭明专员的劝说下,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
这也让老马其土司赚了不少钱,并买了大量**使他组建了一只强大的武装队伍,然后成为土司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其他的土司盗的,使得罂粟广泛种植,而在这个时候,"傻瓜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其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
“所以在高原地区山野罂粟丛生的海洋里,麦其家的青苗顽强地生长着。然而,在今年的旱灾中,没有粮食收成,鸦片供过于求,也没有人关注。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大批的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傻瓜少爷"这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升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的景象。这里是"傻瓜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不可能成为世界眼中的傻瓜。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普通人一样,不卷入血腥的家庭斗争。
因此,他宁愿永远留在这样一个与世界无争的世界里。
如同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一般,高潮迭起。主人公一步步地赢得了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土司之女为妻,并如同先知那样在麦其土司家势力达到盛极之时预言土司制度十年后将土崩瓦解。**的内容涉及了与权利紧紧交缠之下的亲情、爱情、友情、复杂的人性,背叛、斗争、复仇、以及人物冥冥中的宿命。
但总有一天高潮会结束的。麦其家族的敌人早年发誓要报仇。最后,麻其土司的家人死在了敌人的儿子手中。这一个个神奇的故事情节串联起来构成了一个紧密交缠着的圈环,将整个**框架完美的和故事情节契合在一起。
说到复仇,让我深感意外的是酒家店主身上颇有江湖中的武林侠士的作派,质朴而动人。不同于那些**残暴、嗜血成性之人的丑恶嘴脸,他们心中尚存着仁义道德。他们讲求复仇的"规矩"要按规矩行事,"不然要被人笑话".
仇人的弟弟已经把刀架在了"傻子少爷"的脖子上,却因为想到事发的时候他还小,又是个傻子,杀他不合规矩,便放了他。似乎在一个傻瓜面前,每个人都放下了自己的聪明、猜疑和伪装,人性的朴素自然流露出来。尽管他们是异族人,却在无意间契合了汉族所推崇的儒家思想。
这就是人性的光辉和共同之处,不管是哪族的人,灵魂上总有相互感召的地方。
历史总是随着时代的更迭而摒弃那些落后腐朽的思想和制度,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而停滞不前。终于在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国民党残部,在隆隆的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欲望、仇杀同时也被绞杀了,一个旧的腐朽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世无争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少爷"的。此时,我们再看看那个"傻子少爷",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的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事外,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傻子。
"他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因而他不属于那个时代,这就导致了他的命运走向终究是迎来了毁灭。
书的结尾部分,酒家店主到傻子少爷家送酒,敲门的时候,傻子少爷**到自己将命丧于他手,便淡定地说:"是我的命来敲门了。" 作者通过傻子之口流露出神秘主义宿论,向读者们暗示一切都是注定的——无论是时代的变革还是微小的个体的命运,一切都如同飞扬的尘土,顺着定好的轨迹在空中晃晃悠悠地飘荡,最后落定在一汪变作黑夜颜色的鲜血里——"血慢慢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用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象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曾经在这片土地上辉煌灿烂的历史,又是如何以尘埃的形式烟消云散的,最终落在历史的这片净土上。
而这本书的名字恰好叫"尘埃落定",一切仿佛都昭然若是了。尘埃落定,书中人们的命运是早已经注定好了的,无法改变。而作者恰巧的把自己对于老麦其土司一家的命运通过"傻子少爷"的话暗示出来,物极必反,盛极必衰,他们最终还是会无法避免的走向毁灭。
当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的时候,麦其家迎来了毁灭,土司制度也随之土崩瓦解,也预示着整个**将迎来另一种符合时代发展的新制度,新文化,他们的思想不再被土司制度所束缚,这是充满光明与希望的**。而"傻子少爷"也最终死于仇人之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的这个世界就从"傻子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历史的更迭,文明的交替,生命的倏忽而逝,最终都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烟消云散。就像土司制度的土崩瓦解,"傻子少爷"闭上双眼的那一刻,一切都像尘埃一样飞舞,在阳光下不停的旋转漂浮,最终还是洋洋洒洒的落在了这片早已沉寂了的土地。一切是那样的平静,平静有些过于不真实了,连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捕捉不到。
而在岁月的打磨之下,沉淀下来的,是一代人的集体记忆和生命体验,它们在无数发黄的纸页中、在那些口耳相传的故事中永远默默地流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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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是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
“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在这个新时代,社会必然前进,土司制度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必然退出历史发展。
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大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后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还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但由此可知,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会退出历史发展阶段。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
” 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而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
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所以在北方边界上建设起了了**,使得边界逐渐发展起来,**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双赢的方式,其中最大的赢家是愚蠢的儿子。这个傻瓜儿子看清了历史的发展。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也还是会不断出现,很多所谓的“聪明人”都讲究体面,而把忠诚放在在了后面,甚至是把它丢弃掉。但结果真正的聪明人或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才是智者,他们看到的未来的景象才是更靠谱或真实,他们也才更明白在我们的人生中,什么是首位的,什么是次要的。
在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想法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傻的,但他其实内心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只是周围的人沉迷于当时,所以并不能理解傻瓜少爷的所做。最后,大家看到了傻瓜少爷的一系列作为或者只是他的不同于其他家族的人的想法而做出的作为,使得大家对他改变了一番印象。傻瓜儿子在大家眼中是傻的,但他有些在土司家族里所没有的忠诚,因为他的忠诚,他收获了自己的好朋友,收获了自己的好知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而那些自作聪明的人最终什么也得不到,土司制度也随之灭亡。这些依赖土司制度的人,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尘埃落定而逐渐消失。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傻瓜少爷在当时土司家族里的格格不入,其实正是由于他对历史的认知很清,他知道在麦其土司家族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失。人们将有一个新的生存环境。在**中,人与人之间没有等级制度。这将是一个新的社会。
傻瓜少爷把那个游说各个土司家族失败的人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还让他陪在了自己身边,那个人是从中原来的,他的思想注定也是不同于傻瓜少爷所居住的土司家族的思想,傻瓜少爷对于历史的发展的认知——土司制度不会存在很久,那位中原人也成为了记录土司家族兴衰的史官,正是他的记录,使得历史记录下了新篇章。他们都明白学问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注重了历史,注重把这些历史记录下来,因为这些都是一些学问。在愚公移山的少爷的心目中,他知道一切终将尘埃落定。无论是土司家族、土司制度,还是土司家族下的各种人,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延续世系时,意味着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将告一段落。
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一旦旧的东西腐烂和死亡,新的东西将取代它。更新与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在不断更新与替代中完成自身的进步。
这种历史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反映。在每一个旧制度被推翻、新社会制度建立的背后,隐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自身价值观的最大体现。
历史的进步,本质上是人类不懈追求理想的外在表现。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需要的。人们总是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付诸行动。
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格不符合生活的傻瓜。他经常不知道他是谁,他在**,他做什么。每天早上,他都会用这三个问题来审问自己,所以他是一个傻瓜,一个生活的傻瓜。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
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
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作为**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颠覆,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
人性的脆弱性和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历史的走向。**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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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看到这本书时,从书名及附有古代气息的封面猜测可能又是本记录着作者许多无病呻吟内容的小说。直到发现本书的副标题——百年前一个俄国外交官眼中的中国。我从来都相信中国的文化才是最博大精深的,所以这样富有深意的标题被我认定一定来自于译者那深厚的文化底蕴及自身修养——《尘埃》
寥寥翻动几页,已经被这本书的纪实风格深深吸引。
本书共24章,全部出自百年前这位俄国外交官之手,据说这是一部曾在19世纪末震撼俄罗斯,并迅速在整个西方世界刮起一股“中国热”的神奇著作。作者是位俄裔英国人,他于1872年经香港踏上中国本土。而译者是位常年在俄罗斯工作和生活的中国人,他从古书籍收藏者手中淘来了这本书,正如本书的书名一般,《尘埃》必定经历了时间的洗礼。
这本书如果套用现在的话,应该就是一位因工作原因而长期驻守国外的富二代高官执笔的旅游微博,贯穿晚清时期整个中国大陆,从北至南的游历,从慈禧太后到市井良民的生活起居,几乎包涵了当时中国社会的所有方方面面,当然,这也和作者“富二代驻国外高官”的身份不可分割。作者在中国游历期间能够近距离的与慈禧太后接触就可见一斑。而作者对生活独到的感悟及特别的观察社会的眼光更是全书的亮点。可以说作者对当时的中国文化相当痴迷。其中有一章标题为“风水“,还有一章是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标题为”面子“,作者对这具有晚清特色的文化与国民的性格特点的诠释都相当客观与深入。另外全书几乎每一页都有相关的附图,让我们能够更清晰而真实的看到晚清时期各个阶层、各个领域的情景。一张张黑白的图片中,朴实的有些不真实的底层平民的容貌与表情,连成一个真实客观的纪录片。
如果你仍然对那个辉煌而又破落的朝代抱有了解他的热情,如果你仍然对那个处于屈辱而又富有希望的年代不甚了解,这本书将是一本很好的“穿越旅游指南"。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读完《尘埃落定》才发现,抱着一本**痴迷的感觉终于又回来了。波澜起伏的情节,傻子不时的惊人之语,对他酣畅淋漓的得意叫好,对他爱情正果的期盼,让人欲罢不能。一口气看完下半部已经是凌晨四点,却如饮酒般痛快,回味了许久才睡下。
《尘埃落定》整部**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
看完以后,不自觉得把《尘埃落定》和《阿甘正传》两个故事就联系起来了。主人公都是有点傻的人,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冒险,也是时代和历史在他们身上的反映。作者借用他们,以轻松和嘲讽的方式,来解读那个时代所有生命的生命。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坚持和专注。它们总是让好运陪伴着他。
阿甘给了人们更多的感动和一种对失败的无知和执着,而傻瓜给了人们更多的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著,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jenny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知道《尘埃落定》是出国前,等到我看到它的时候,已经将近10年过去了。
这十年,我的文学阅读重心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从中国古典文学、现当代文学转向外国文学,特别是拉美文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中国文学作品中,好看好读的非常罕见——记忆中只有一部《故乡天下黄花》。
一翻开《尘埃落定》,我就被彻底吸引住了,那里面有我从《檀香刑》等我无法继续的中国现当代**中已然丧失的某种东西。三个小时后,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相信在这本并不厚实的书中,那种东西正在疯狂地涌动——活力。
**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风情(确切地说,是**和中原的接壤处的风情)带来的新鲜和异域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霍乱时期的爱情》或者《恶棍系列》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伟大的**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
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我不想叙述有关傻子二少爷的任何故事情节或者场景,那些都可以从**中读到——读书是很个人感觉的事情,我宁可说说更加个人的体验。
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使得……唔,我终于想到了一个贴切的词,“诗意”,是的,那些纯粹的人物使得整个**充满诗意。在这方面,它与我读过的魔法文学又关。
**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封闭的,另一种是开放的——如果这种浅显的区分有效的话。
《尘埃落定》是一个开放式的**,它没有自顾自沉迷着诉说自己的故事,将激情隐藏起来,给读者一堵灰色冰冷的墙壁,而是无时无刻不迸发着生命的能量和诗意。我记得甚至有一个章节(大致是傻子第一次和茸贡土司之女塔娜亲密的时候),完全如诗如画,我眼前似乎就能看见辽阔的草原,白云湖水以及奔跑的马。这不仅是对风景的描写,更是对人物内心的描写。
总体说来,**前面比后面好看——也许是我对傻子超凡的洞察力逐渐习惯了?还是阿来把他写得太神了?但故事的隐喻也在**的最后到达高峰——尽管傻子预见到了世界的变化,土司时代终将结束,但是他自己仍然不能实现一个平稳的过渡,仍然要目睹它的崩溃。
而一开始,仇人的誓言和最后他安心死于仇人之手,给**画了一个完满的圆形。这一亮点使我感到类似于魔术:整个过程终的隐喻,以及循环的结果。
当然当然,这是一本中国**,无处不见中国**特有的传奇性——这种传奇性似乎在武侠**里面登峰造极。看傻子和酒馆主人,也是仇人两兄弟之一的交往,就总让我觉得是武侠**中的一个场景,但它背后的深意和来自整个**的厚度使得它有高得多的位置。
总而言之,这本书是上世纪末的。在我看来,这是一本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必须读的书。十年来,能够超越它的中文作品,似乎还没有。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作者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书中有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但是极轻微,不像《百年孤独》中晦晦涩难懂(这本书我读了两遍,依然没能理清复杂的人物关系和魔幻的情节),本书中魔幻现实主义的运用反而给情节增添了更多的吸引力。
故事发生在异域(在地理位置上不算,但是在文化习俗上相对汉文化来说是真正的异域),其中的统治阶层、生活习俗、文化传统迥异于我们所知的汉文化,但作者无意于用这种短暂的新鲜感去征服读者,他更大的野心在于发掘人性中的一种普遍性——一种超越种族和时空的永恒,因为“很长时间以来,一种流行的异族题材写法使严酷生活中张扬的生命力,在一种有意无意的粉饰中,被软化于无形之中。”在我看来,阿来达到了他的目标。
在密布如火焰般盛开的罂粟花的原野里,在行刑人尔依家挂满死人鲜艳衣物的阁楼上,在土司家广场的十字行刑架前,在草原上冒着刺鼻硫磺气味的温泉中,在充满各色人等的交易市场里,严酷的生活并不能压制那些张扬的生命力在肆意的怒放。
我有些羡慕他们,甚至怀疑他们血液的温度是不是比我们高一些,是的,他们活得很热血。比如多吉次仁被杀后,他的两个年级尚小的儿子扬言复仇,在漫漫流年中依然执著于此,哪怕最后“我”和老大成为了朋友,但朋友让位于誓言,“我”选择让他杀死;比如汪波土司为了取得罂粟种子,派了三个小偷,但被麦其土司抓住,那三个人毫无惧色,只求被行刑后能立马将头颅送回主人那里,土司大少爷答应了他们,结果这都是事先安排好的,种子已经在他们的耳朵里。
其实,我们的祖先也曾这样热血过。他们生活在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的人们可以为了一个承诺付出一生的时间;可以为了一个嘱托忍辱负重;可以为了一份信任,生死相许;可以为了心中的正义,慷慨赴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生命力萎缩了。
在某个深邃幽暗的黑夜,那些被罂粟花挑起的情欲,肆意流淌,“我”看见了美丽的塔娜,看见了桑吉卓玛,看见了漫山遍野的蛤蟆与蛇,看见了那三颗长处罂粟花的头颅,看见了在隆隆的炮火中倒塌的官寨,看见了白色和红色的汉人,看见了永远散发肉汤香气的妓院,看见了刺向我肚子的白刃……这个时候,不由感叹:时代变了,但这是我早就料到的,当这一切都如旋舞的尘埃落定以后,还剩一个美丽的故事。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今天用一天的时间把落落的尘埃星球看完了,看了人昏昏沉沉的,午饭也没吃。
不过,说真的,不是很看的懂…而且看了很迷茫但是发现落落的写作方式和我很像——灭哈哈。
整本书都在从描写两个邻居哥哥弟弟,哥哥叫夏圣轩,弟弟叫夏政颐,他们从相识,到各自家庭的关系,父母都是离异或者丧偶…然后从2人的心里世界来展开,看待事物的成长经历,以及每个时段对方在心里的位置,从头到尾都是沉闷的气氛,当中哥哥有一个同学在其中起了一个调节气氛的角色,但是也是悲剧之一,为了弟弟的成长,不得不牺牲从弟弟对哥哥得崇拜,喜爱到嫉妒,仇视。最后已哥哥弟弟间关系得到微妙化解和改变,但弟弟却在这时意外离开……
落落文笔很细腻,不是那种能看的很快的书,得动脑子去想。看到中间得时候,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书叫尘埃星球,到结尾,或者到接近结尾时,才霍然
地球在宇宙中,宇宙在**?于宇宙相比,地球只是浩瀚太空中得一粒尘埃。总书逝世者之多,一天之内看完,对我心脏真的有点考验,经历了几场生生死死,也许落落也只是想表现命运得无偿,得宝贵。
那些过去像乌云,笼罩在整个天空中,看不见光明,看不见出口。
如果,早有察觉,如果,当时在意了。也许,这些就都不会发生了。
可是,没有如果。那些事还是很残忍的发生,无力阻挡。只能无奈地看着,天又黑了,乌云又来了。
这些往事,不容易忘记,它曾经如此真实的发生过,而不是旁观者。
时常会想起,有遗憾,有内疚,有自责,很多很多的情绪混杂在一起,仿如陷在一片泥沼之中,愈是用尽全力的挣扎,愈是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尘埃星球读后感(二)
我看的书可多了,有**类的,有故事类的,有科普类的……几乎说也说不完。其中,我最爱看的是**类的,尤其是《尘埃星球》。我深深地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这使我学到了许多课本所学不到的知识。
**是围绕着哥哥与弟弟的情谊展开的。()从开始的邻居关系的兄弟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兄弟,他们的心里产生了各自矛盾的想法,作者用细腻的语言描写了他们这种不同的心理活动。
故事从夏圣轩和夏政颐开始,两个两岁的邻居像兄弟一样。两种不同类型的男孩,因为岁月骄傲地放在了两年的界限上,所以有了不同的生活。哥哥夏圣轩的卓越成就使哥哥夏政颐在父亲离开后第一次崇拜、依靠、相信一个人。
但因为年龄的增长,心灵的蜕变,
事物的迷惑,夏圣轩的优秀对夏政颐来说已是压力,是阴影,政颐对于圣轩这个他曾最亲爱的人已经充满了矛盾。然而,圣轩一直以哥哥的态度关心政颐,但他无法理解政颐的心理,他的成长也参差不齐。最后,他只能无奈地看着政颐越走越远,终于摆脱了生活的方式。
成长的苦涩是不言而喻的,于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兄弟姐妹来一起分担,但在分担互助的同时,又互相影响互相伤害,因为大家都在品尝成长的苦涩,两只刺猬要互相取暖,靠的越近,伤害也就越大。
《尘埃星球》使我知道了很多人生的道理。夏政颐的死和夏圣轩余生的郁闷不能相互理解,因为他们不想敞开心扉。在读完这本书后,除了痛惜这两个男生苦涩的成长外,又在心里对自己说,在成长的这段岁月里,一定要理解朋友,理解身边的每一个人,“理解万岁”!
我们都要相信,爱,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总有一天,它会推开面前的层层荆棘,把它们展现在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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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过处,大片稠的绿色在绿风中悄然起伏,像是不曾被人注意的呢喃细语。风起云涌,狂风怒打的尘埃,席在风声中……或许当刀子划破傻子的肚皮时,所有的一切便如这风起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悉数散入尘土之中了……
傻子的降临就像是冥冥之中就注定好了一般,所有人的命运就好似这千丝万缕的细丝,被拧成一团,最终打成死结,密不可分。所有人都认为傻子是个傻子,可他却总能做出一些聪明人做不出的事,预测到聪明人预测不到的东西,让人觉得傻子不是傻子,傻子是聪明人;但他有时的举动却又让人不得不觉得他只是个傻子。对于他的那些‘聪明人’的举动,人们宁可相信那只是偶然中的偶然,奇迹中的奇迹,因为他只是个傻子。在我看来,傻子是聪明人。在其他土司都种植罂粟的时候,他却选择全部种植粮食……正逢大旱,他为各地荒民开仓放粮,不仅受到了他们的拥戴,从而也开辟了历史上第一个边境市场,结识了许多的优秀人士。而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一个漫长的伏笔……最后官寨被毁,为了保全大家,他也将自己亲手创置的市场,烧成灰烬,他想到了每个人,每件事,每份回忆……而他,也落下了自己的男儿泪……
对于妻子的不忠,他选择了原谅,对于他人的背叛,他选择了宽恕,他将他的两个仆人当成了他最珍视的朋友,对于仇人也是以礼相待……而在当今时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如此呢?
傻子呵傻子,他带着他的那份质朴,那份真诚,那份坚毅,那份勇敢,那份不甘……如这风气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散入尘土,回归故里了……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用了两节课的时间终于看完了落落的《尘埃星球》,意料之中会有伤感的结局。。。。
一开始,一个叫夏圣轩的gg照顾了一个叫夏政颐的dd。虽然相同的姓,却没有一点儿血缘关系,尽管最后由于gg的爸爸与dd的妈妈再婚而成为一家人,可是,结果并不是温馨的四口之家。相反的,漠然。。。。
如同所有单亲之家中的戏码,dd政颐因为妈妈的再婚变得意外的叛逆,以前那个可爱、懂事的政颐一下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任性、不听话。。。但我心中的善良一直存在。即使在网吧里(政颐最讨厌吵闹和混乱的地方,网吧就是其中之一),政颐还是只看新闻,读一些书,但更多的时间是茫然的。
所有悲剧的开始正是不该发生的地方。。。
不良少年利用网络欺骗女孩子的感情,致使女孩子死去,正巧被心情尤为不爽的a君不情愿的听到,a君有意无意的(绝对的、只是想小惩一下那个坏家伙,不是有意的。。。)坏了小摩托车的刹车,巧合的是此时,gg的死党阿俊不幸被摩托车刹车坏了的家伙撞死了。thenp>
铺垫:a君对gg的信任(其实这份信任来的太不是时间,以至于让a君失去了应有的戒心)以及种种种种原因。。。把小偷带进房间→→→→阿君眼睛受伤→视力丧失(意思是只能看到模糊的光线)
在一次郊游体验中,那份深埋已久的兄弟之情正要萌萌生芽的时候,a君由于眼睛视力的原因。。。。坠崖。。。。。而不知道的gg,正在想晚上给阿君做什么好吃的菜。。。
没有刻意描述结局有多悲惨,但心里却像是谁偷了一个角落,隐隐作痛。。。。
夏圣轩像兄长一样疼爱着dd夏政颐
夏政颐像偶像一样崇拜着gg夏圣轩
然而一切都终止于那夕阳的余晖。
中巴车绕着山路转了个弯,立刻炫目的夕阳余晖洒满各个角落,染得每个纤毫都金红耀眼,包括漂浮在空气里的所有尘埃。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脉之巅,文明与荒野并存。历史悠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愚笨的少爷,凄凉的梦想,讲述了一段尘世命运的历史。
下面就是xx分享的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起来看一下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麻其土司在黄专员的指导下,在境内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他很快就发财了,很快就形成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二少爷虽被视为愚人,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觉得他应该是个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有意思的是,愚蠢的少爷有痴呆症的名声,但却是智慧的化身。也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
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本文以20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地区土司制度的兴衰为主线,从土司愚子的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而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种神秘而浪漫的藏族风格。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
麻其土司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父母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
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西觉得有时候他比别人都聪明。他生来愚钝,整天和仆人混在一起,但另一方面,因为他总是和卑微的人在一起,他清楚地看到了奴隶的悲惨生活。
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
”直到看到**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是想显示自己的聪明才智,这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姓名??
”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
作为一种制度,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曾经兴盛一时,但并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大趋势
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
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和仇恨已经消除,旧世界的尘埃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从这部电影中,我看到了封闭落后世界和无知混乱世界中文明的闪光。这部反映藏民族生活历史发展进程中,也如电影《红河谷》中所表现出的一个古老名族所具有的独特的民族民俗文化一样,也闪现出一个民族自在的民族智慧的瑰丽奇幻的民族特色的光芒,从容绽放。
从这部**中,我还看到在藏民中普遍信仰的宗教,在文中通过“我”的眼,我的经历,生动自然的呈现出来,真实地表现出宗教对政治、权力的依附、仆从地位,生动的反映了宗教依赖于经济,宗教服务于政治,精神与物质的相互作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决定与反作用的关系,在一件件历史事件的发展中被生动自然而真切地描绘出来。
再一次看到农奴制度。一种不平等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对天堂的争议没有争议。似乎贵族和贱民、自由人、奴隶、富人和穷人都在命运、意志和统治者操纵的控治机器里。是什么麻醉了本应反抗的人民,是什么又润滑着本该砸碎的奴役人的机器?
愚昧、宗教应该是重要原因吧。
还有土司突袭,决策权就在于老土司一个人的决定,或者通过**进行改革。**中不想篡权的有才有智有德者的土司理想的继承者——老土司的二儿子,只能坐以待毙或被冷落。政治难道就是这样,历史就是这样吗?
没有玄武门事件,就没有李世民的贞观统治;没有***和叶剑英老将军的秘密逮捕令,就没有十年内乱的结束,也没有一个拨乱反正的新时代的开始。
一双“神”眼,依附“傻”相,在纯真质朴在人性光辉中,“傻瓜”达“智者”不能达,愚公智叟之辨之别,又再现眼前。返璞归真,爱人人爱,达人达己。此中真意,自合天机。
玄而不玄,人心向背,自古同理。
在种植烟花爆竹、贩卖鸦片的过程中,要抓住先富起来的机会,发展军队,努力保持先富起来的机会。后来开始粮食买卖,豪爽而又富有人性化的智慧的经营,进一步推动了经济发展,人心归向。继而开办**,又率先占据世界发展先机。
三次领先,富可安民,自然成为“土司的土司”的无冕之王。可惜老土司和大儿子不能顺应历史的选择,但也会被历史的车轮碾碎。欧、美、日等先进发达国家的发达历史是一样的。
发展才是硬道理。经济基础决定地位实力,浅显而又深刻。一招领先,占尽先机。
随机而动,顺应历史发展前进的潮流,勇立潮头,手把红旗旗不失的弄潮儿,才是笑到最后的历史宠儿。这也是我们必须不断遵循时代发展规律的永恒硬道理。
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就因为有高潮,就一定有低潮。
当人民解放军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造物主在造人类的同时,也制造了浮华烟云。聪明人和那些自认为聪明的人,漂浮在烟云之上,调遣、指挥、奴役着“傻子”们,“看,我多么伟大!”。
“傻子”们则理所当然地生活在烟云之下,与大地为伴,坦然地接受“聪明人”的奴役,但精神却超然物外。 其实,聪明人也好,傻子也罢,都不过是尘世中漂浮的一颗尘埃,当清风吹来,烟云散尽时,“高处的尘埃”摔的更远更重,应验了那“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说词。 俗话说: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其实,有些人不仅是为财死,还为名、权、色、势而争得死去活来,事事都要搏个头彩。这样的人生有意思吗?
这样的心态健康吗?这样活着幸福吗?有人说了一句名言,“除了健康,什么都不是自己的”。
超凡脱俗的人生哲理,让我们每个人不得不静静的反思。
一粒尘埃,仅仅是一粒尘埃,不管是喧嚣的飞在天山,还是默默地伏在地表,没有高贵与贫贱,聪明与愚蠢之分,当落定之时,你我彼此彼此。
尘埃落定读后感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
傻子是**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
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不要说心里有个地方。
那是我一直不敢梦见的地方。
漆黑的温暖或是浮光的冰凉。
题记
像马路上车子驶过留在空气里的尘埃。
像星球爆炸几亿年留在宇宙里的尘埃。
像你细细密密的爱留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的尘埃。
哦,原来,她叫亲情。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已经做好了悲伤的打算,真的,落落好似我眼泪的克星。
很平凡的故事。
像哥哥一样的夏圣轩,像弟弟一样的夏政颐,互相填补着来自单亲家庭的亲情,永远差距2岁的年龄,6厘米的身高,永远的真挚的感情,更像是亲情的友情。
但是,当他们的家庭重组,当哥哥真的变成了哥哥,弟弟真的变成了弟弟,友情真的变成亲情,他们之间却有了隔阂。一步的远近,没人可以跨过,没人可以接受。
于是,他们按照自己的速度,逆向走着,然后,距离越来越大。
那些年,岁月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成熟的痕迹。
当他们终于明白,为何要用彼此百分之一的黑否定掉百分之九十九的白,为何执着着心里已经倦怠的很快便消失的痛苦,为何,不试着,让自己,再幸福一点点。
然后停下脚步,转过身去,步履艰难却坚定的往对方的方向走去,不要紧,总有一天会相遇。
可是,要回头哪那么容易,明明就要原谅了呀,夏政颐却云淡风轻的坠下崖去,人影消失,然后呢,将一切都留给人间的人,自己,抱着一份遗憾,离去了。
我有一个习惯,每当拿到新书,最先翻得就是结局。得知夏政颐会死,我并没有太多惊讶,毕竟这是青春文学的一贯伎俩,好似生命的陨落就是永恒的催泪点。我每天都看几章,最初的漫不经心到后来的欲罢不能。那道来自青春的忧伤,让我的心异常清明。到了后来,快看结束了,突然想起夏政颐会死,我居然完全接受不了,安安静静的盯着最后几页,这几页,煎熬了我整整一天无法看下去,最后只得默默的流泪。
那几天我始终在想,为什么要他死,如果他们和好如初,我同样会很感动。后来转念又想,是我的心理作祟吧,那些年里,他们已经变得太多太多,早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怎么还可能和好如初?
但是后来,我在《尘埃星球》的贴吧里看到这样的一段解释:无论在什么时候,也要对身边的人会有一颗感恩的心。这一点其实真的很难做好。然而我们时刻都要记得,说不定自己还在发着小脾气的时候,身边的人已经一点点远去了,等到察觉过来,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然后,我第一个想起的却是我的妈妈,流泪。
处于敏感年龄的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聒噪,回到家后,与妈妈只是只言片语,可是妈妈却一个人可以说好久好久,久到我嫌烦甚至想笑。然后,再冷言冷语地攻击她,妈妈常常说不过我,嘴巴微张着,支支吾吾的。我却越发来劲,仿佛从中可以获得快感。她从不说什么。
可是,我却做了什么?为什么要伤害妈妈?
就像一只受了伤的刺猬,蜷缩在一个角落,其他人都冷冷的旁观,只会说,呀,好可怜,祝你好运。可是却总有她,来替你疗伤,你满身是刺,毫无意识地刺伤了她,她鲜血淋漓,却微笑着让你的伤口痊愈,毫无怨言。不要问为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她爱你,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我们都爱伤害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伤害他们。然而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好好爱身边的人,当他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失去的总是弥足珍贵,那是因为从不在拥有时心爱。
无名尘埃,不再无名。
因为,有你在,我的妈妈。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它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到终结的历史。然而,简单的叙述却有着无限的张力,给人留下无限的情感。小说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陌生的是界,一个独立完整的是界,一个土司制度的是界。
在这样的世界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每天都在玩各种各样的把戏和纠纷。
小说讲述的了一个跌宕而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众人眼中的聪明人,是理所当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汉人太太生的傻儿子,偶尔会道破天机的傻儿子。麦其土司引种植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而成为最有权势的土司。
后来,为了像麦其土司一样富有,其他土司也种了罂粟。然而,在傻儿子的建议下,麦其土司改种小麦。结果,第二年只有麦其土司的领地收获小麦,其余土司只有罂粟。结果小麦供不应求,麦其土司越来越强大。其他部落的粮食短缺灾难使得粮食富足的麦其土司的傻儿子发起了小麦贸易,建立了边城、茶马市场。
与此同时,两个儿子关于吐司继承权的争夺也激烈地进行时。在这看起来似乎是麦其家辉煌鼎盛的时候,随着汉人解放军的进入,所有的东西随着旧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一切尘埃落定,只剩下一片死一般的沉寂。
我很喜欢小说的名字:尘埃落定。世间一切的繁荣与浮华不过是千千万万尘埃组成的,借着风,在空中飞扬、舞蹈,可当风过雨后,尘埃落定了,便什么都不存在了。
我们每个人不都是天地间一粒飘忽不定的尘埃吗?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美女,不论你在人生的舞台,甚至于历史的舞台上扮演着多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历史来说,终究也只是一粒尘埃而已。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
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食与色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一切都是浮云,一切不过尘埃。
书中的傻子实在是谙熟这些道理的聪明人,他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
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很蠢,但他以愚蠢赢得了仆人的威望,也得到了人们真诚的亲近。
他的愚蠢让他活得不那么辛苦,更自然,更舒适,也让他避免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
”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瓜经常给这个衰落的角落带来新的血液,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事情。事实上,他什么也改变不了。这只是历史的必然。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太小了。傻子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自由安逸的生活,看着一切应该来的和一切应该去的自然。
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的最后,当解放军到达土司大本营时,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等待敌人安全地杀死他。既然是尘埃落定的时候了,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只是一粒可以思考的尘埃。我们迟早会安定下来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是如此的渺小和脆弱。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由地飞翔吧!
⌑ 花出尘埃读后感 ⌑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仅仅是一部虚构的文学作品,不具有任何针砭时弊的意义,喜爱联想和对号入座者,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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