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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收藏十五篇)

时间:2019-06-05 赵老师教案网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收藏十五篇)。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宽容就像自由一样。没有人能光靠祈求,就能得到它,如果不永远小心、警惕、没人能保有它。” -----房龙

亨德里克。威廉。房龙(Hendrik Willem van Loon,1882年1月14日 -- 1944年3月11日),荷裔美籍历史通俗读物作家。房龙的作品多以散文的形式叙述、评论历史事件及人物,他生动诙谐的文笔使读者能在短时间内以一种轻松的方式了解历史的大致脉络,因此很受普通读者欢迎。

我最早接触到《宽容》是在高中的教科书中,里面选了《宽容》的序言,我还记得那是一位手持真理的漫游者跟守旧老人的对抗,其中漫游者遭受死刑,尸体被丢下山谷,而最后遵守律法的守旧老人还是通过漫游者开拓的路投奔了新生活,被称为先驱者的只剩下了残缺不全的骨头和别人迟来的敬仰。

房龙浅显的说出了这个道理: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过去,也发生在现在,不过将来(我们希望)这样的事不再发生了。

通过《宽容》,我们能更好的了解西方,尤其是西方宗教史。其实西方宗教史上的对立与融合、迫害与反迫害,历来是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房龙以他犀利的眼光,从不同宗教派别的冲突中去寻找背后的深层根源。最终他看到:历史上的宗教改革家假以“宗教改革”的名义,对一切不利于自己发展的思想创新进行残酷迫害,这种精神上的不宽容导致的恰是他们的“敌人”犯下的那些错误。借助于房龙的“宽容”之眼,我们不难对宗教史乃至一切精神文化现象的发展有一个清晰的轮廓。

《宽容》以宗教为载体来向人们阐述个社会的变迁与进步,大部分人包括我觉得宽容只是一个外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本书可以当做一部社会发展变迁史看待,作为线索——宽容自身的在人们内心中地位的完善——完美地把整个欧洲中世纪与近现代串连在一起,使读者对当时社会境况的发展脉络有清晰的梳理——民众的愚昧,教士的腐朽,宗教裁判所的黑暗,先行者的悲壮《序言》以及理性先人的壮举都深深的震撼着阅读人的内心。文中最多的就是“守旧老人”(教皇、宗教裁判所等)对“先行者”(布鲁诺、伏尔泰等)的迫害,当然还有当权者互相的倾轧,宗教与科学的对抗,服从与温饱的抉择,社会与理想的碰撞……

也许本书阐述的正是一种宽容与不宽容的对立,房龙娓娓道来现实的残酷。

总的来说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历史就是宽容的历史,诚如书中所言阶级之间的不宽容会带来血的教训,而当代社会中的层际鸿沟,劳资关系,官民关系,警民关系在世界各国中普遍存在不正是这种历史的延续?黑格尔说过:历史会重复两次。可也许不止两次,就像书中展现的那样。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我的爱好十分广泛,有唱歌、跳舞等等。其中,我还是离不开我的最爱—阅读。

我非常喜欢看曹文轩写的书。比如“我的儿子皮卡”系列、《岩石上的王》、《一条大河向东流》、《山羊不吃天堂草》等等。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歌王》。

那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本满怀着情感的书:一只鸟窝为了找到它的主人,不惜一切代价,牺牲了自己;第八号街灯对周爷爷和他的狗十分思念;子月对死去的哥哥满怀的思念……

但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篮子》这篇文章,它记录了马林冰在秋忙假时在马水清家是如何度过的。

原来的马水清十分憎恨自己的爷爷,恨爷爷自作主张从异乡之地带回了自己的母亲,恨爷爷总是不停地咳嗽、喘气……

后来,从一件事开始,马水清慢慢开始喜欢上爷爷:一天晚上,天空下起了大雨。毕竟是在农村。爷爷到镇上买了些鸡、鸭、鱼给马水清吃。但不巧在回家的路上摔伤了,马水清想:

爷爷虽然有些做的不对,但他还是为我着想的。渐渐地,马水清开始帮爷爷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谢谢曹文轩大叔。你让我知道了很多。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外国科学家的故事》里《爱迪生》的这篇文章。爱迪生可真是伟大的科学家呀!他一生中发明了约两千种东西,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爱迪生他刻苦钻研,坚持不懈,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发明了留声机、电灯、电话、电报、电影等等,这些发明为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方便。

爱迪生取得如此成就,并不是很容易的哦。在研究有声电影时,爱迪生就已经试探性地着手了一项他从未接触过的巨大事业。1891年,他发明了“爱迪生选矿机”,开始自行经营采矿事业。不幸的是,这项工程为爱迪生造成了很大亏损。然而,虽说采矿事业失败了,但它却成为爱迪生迎合国家需要的典型例证。亨利·福特曾经表示,他的大规模生产原理就是从爱迪生的粉矿厂布局中获得启发的。

爱迪生从筛矿厂回来,一方面从事水泥的制造,一方面研制新蓄电池。他一日一夜就绘制出新水泥厂的图样,设计十分周全,其后十年没有重大增补。他在兴建水泥厂时,制成了原料机、加细碾机,设计了长窑,1909年获得专利权。1910年爱迪生水泥公司居全国第5位。爱迪生制造蓄电池时也同发明电灯一样,常常是彻夜不眠,试验5个多月达9000余次。制成后他在西奥兰治3英里外设厂进行生产,颇受欢迎。

《爱迪生》这篇文章使我体会到:要取得成功是要不断努力的。我们一定要学习爱迪生刻苦钻研、坚持不懈的精神。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读作者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书--《鲁滨孙漂流记》,使我获益匪浅。

1956年9月30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孙。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整天长吁短叹。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房子,做了桌子,捕了小羊;种了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没有助手,工具不全,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很长的时间。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想了想: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又能做些什么?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很经典、很有意思的书--《岳飞传》,岳飞的故事我早就听说过,所以很渴望多了解些他的事,这个假期终于如愿以偿了。

《岳飞传》是一部叙述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壮丽一生的小说。书中通过牛头山大破金兵、比武枪挑小梁王、义服杨再兴等不同章节讲述了岳飞这位民族英雄成长为有胆有识、智勇双全的军事元帅的过程和他坚忍不拔的品格。他一出生就遇到洪水,家境贫困,但是这些并没有阻止他学习本领,家里没钱买纸和笔,他就捡一根树枝在沙子上写字。后来他拜文武双全的周侗为师,同张显、王贵、汤怀一起学艺,从小就练就了一身好武艺。

成长后的岳飞武艺高强,用兵如神,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岳家军,为挽救民族危亡,与敌人做殊死斗争,屡战屡胜。他为自己"还我河山"的誓言努力着。后来被阴险的奸臣秦桧和昏庸的宋高宗害死了。岳飞气壮山河的情怀和高超的军事才能,至今受到人们敬仰和缅怀,"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美名也流传至今;而奸臣秦桧至今被人们唾弃。

联想到我曾去过杭州的岳庙,大门口写着岳飞的两句诗"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不正是岳飞一生的真实写照吗?而"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正说明了英雄一定会受到后人的尊重,而小人连铁都不愿意刻成他的形象。作文

通过读《岳飞传》这本书,加深了我对岳飞事迹的了解,我更敬佩这位民族大英雄了。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俗话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寒假中,我读了这本书,对这本书的主人公,我也有自己的一点看法。

哈姆雷特主人是王室成员。然而,他叔叔的阴险和他母亲的不忠使他成为一个深陷仇恨的人和复仇的工具。最后,他的仇恨杀死了他的敌人叔叔,他对父亲不忠但非常爱儿子的母亲,以及他深爱的王子。可见,仇恨是多么可怕。

对我们的读者来说,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仇恨带来的灾难。世界本来是美丽的,因为人们有贪婪等,这给世界带来了仇恨。对于仇恨,我们要靠感化,而不是打击。

当人们读到这本书时,他们大多关注哈姆雷特而忽略了其他人物。哈姆雷特贪婪的叔叔可以说是哈姆雷特仇恨之火的干柴。如果没有贪婪的叔叔,哈姆雷特有一个和平的国家和稳定的生活。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可见贪婪是多么可怕,他是如何改变人们的命运的。

在现代社会,犯罪率正在逐渐上升。我认为这也是贪婪的表现。因为人们的贪婪,人们破坏生态,破坏地球,只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而欲望、涨潮,永远不会得到满足。当人们发现地球根本无法满足他们的欲望时,他们便想方设法的到外太空去寻找“宝贝”,来满足他们的欲望。

这些,在现代人看来,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不可否认,为了满足人们的欲望,人们用高科技来推动社会发展,这样我们就不必像原始人那样生活,这样我们就可以过上舒适的生活,但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欲望有两面性。它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好的或坏的。

哈姆雷特的叔叔,教我们欲望不是坏事,但也不过分。但是哈姆雷特的母亲,让我们看看所有母亲的天性-爱子。的确,她背叛了所有人,但不是她的儿子。

我们不能否认背叛是可恨的,但她的爱子确实令人钦佩。

这本书,让我们了解了很多关于人的事情,人性的善恶,世界事务的无常等等。总之,我们需要清楚地看到,这个社会不是一个纯粹的世界,我们需要学会建立在这个社会的基础上。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我家有一本书名字叫《青鸟》的书,故事讲的是一位伐木工人的两个孩子,一个叫棣棣一个叫棣咪寻找青鸟的故事。

圣诞节前夜,一个神女送给他们一顶帽子,使他们的破屋变得又明亮又美丽,面包炉里钻出了面包人,烟囱里冒出了火先生,水龙头里出现了水姑娘,牛奶和糖也变成了人形,小狗黑猫也象人一样说话了,但仙女告诉他们如果找不到青鸟的话,除了兄妹俩其他人都会死去。所以他们决心去寻找青鸟挽回小伙伴们的生命。

他们去了回忆国找到了一只青鸟,但俩人把鸟带到仙女那时青鸟变黑了。他们又去了夜宫,也找到了青鸟但都死了。他们又来到了天国,时间老人要杀死他们,当他们带着青鸟跑出来时,鸟儿又不见了,最后青鸟还是没有找到,这件事让兄妹俩记忆犹新。

我读了《青鸟》悟出了两个道理:第一:虽然他们最后没能挽救小伙伴的生命,但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努力,就算没有回报也无怨无悔。第二:当你给别人幸福的时候自己才能接近幸福。而你在寻找自己的幸福时,你有没有想过自己是否真的给过别人幸福呢?在你帮助别人的时候也在帮助自己啊。

你也一定听过《盲人点灯》这个故事。故事里盲人点了一盏灯,路人不解,就问他为什么要点灯呢?你看不见,点了灯又有何用呢?盲人笑着答:我点了灯防止别人撞到我,同时也给了路人灯光,让他们不迷路,不摔跤,这不是一举两得吗?听了盲人的话那路人沉思着走开了。

是啊,在我们的人生路上,我们也可以为别人点一盏“灯”,照亮了自己的同时,也照亮了别人。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1、清洗皮草前,在不损伤皮草的情况下抖一抖,将多数灰尘抖掉。

2、准备粉屑,粉屑是个统称,具体可以是:滑石粉,小米粉,麦麸,黄糙米面,玉米面这些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东西。

3、用喷壶将皮草表面喷湿(千万不能太湿以至于浸透),将粉屑均匀充分涂抹在皮草上,直到根部。

4、用手轻轻揉搓皮草,明显较脏的部位可以用点劲。看情况再添加粉屑。

5、重复步骤3-4。直至脏物被充分吸收。

6、挂起来晾干,注意不要直接暴露在太阳底下,挂在通风的地方。

7、干了之后把粉屑抖掉,或用竹藤轻轻拍打抖落。

8、清洗完毕。

若直接用此法清洗狐狸毛领,最终可能导致毛领板结在一起影响效果,所以要预先处理一下:

可以先拿软毛梳把毛领轻轻梳一遍,不要损坏到狐狸毛领,接着用喷壶将4-50度的温水喷在上面,再梳一遍,重复直到毛领蓬松,就可以用以上介绍的粉屑法进行清洗了。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皮草的皮板是蛋白质为主的纤维,太潮湿容易变质,所以收藏前一定要放在通风处晾干(不可阳光直晒)。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上下五千年》。里面有许多故事让我感触颇深,其中有讲秦始皇从建国到灭亡的故事就耐人寻味。

秦始皇打败了六国,统一了中国,结束了战国时期的混乱局面。他认为自己有很高的功劳,所以自称为第一皇帝,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修建了长城、阿房宫、陵墓等,征用了大批农民工。那时全中国还不到两千万人,造长城要动用民夫几十万,还发兵三十万;又使用军民三十万和七十万囚犯动工建造阿房宫。

到二十即位,又从各地调集十万囚犯和民夫大规模建造秦始皇坟墓,耗费了不知多少人力和财力,逼得老百姓怨声载道。

终于有一天老百姓开始反抗秦朝了最先反抗的是陈生和吴广,起因是他们在被拉去看守渔阳的路上走投无路,最后只好反抗。虽然在战斗中陈胜吴广被杀害了,但是他们点燃起来反抗秦朝的那把火在到处燃烧,尤其是项羽、刘邦等起义军接之而来起义反抗,最终打败了秦国。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想治理好国家,不能让老百姓做太多的劳役,搞得民不聊生,生灵涂炭。修长城是有一些必要,可以保卫边疆。

可修阿房宫是没必要的,只是自己享受,修坟墓等都一样。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才能治理好国家。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车夫祥子的悲惨故事。

祥子,一个年轻的农民,从农村来到城市。他对美好生活充满憧憬,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买自己的外国车。最后,在祥子诚实努力的工作中,祥子攒钱买了自己梦想中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是那么重要——在他眼中,车能“产生烙饼与一切吃食”。

可是命运捉弄人,他的车被乱兵抢走;当他再次攒足了钱后,又被孙侦探敲诈一空;后来他又被迫与虎妞结婚,因虎妞难产而卖掉了第三辆车。他心爱的福柯自杀,让他心中最后一丝希望消失了。从此,祥子便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落为自甘坠落。

正如本书所写,昔日“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的祥子,成了“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这真是一个浸透了血泪的悲剧。

我不由地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祥子一开始是那样老实善良,正直勤劳,可是在生活一连串的打击下,他变了 ,变得不求上进,对这个世界也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祥子曾经讲义气,开始欺骗朋友,利用朋友。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

为了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

读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

祥子生活的社会是黑暗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在黑暗社会中,人性被扭曲,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仇恨。正是在这样恶劣的社会环境下,象祥子这样的下层公民受到了压迫。打了几拳,祥子终于明白了:

即使我们甘愿受苦,即使我们心地善良,也无法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过上幸福的生活。祥子得堕落,除了他的短视和狭隘的自私外,更多的是由于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现在的生活条件优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学***祥子一开始奋发向上要强的精神,而不能学***来的堕落。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我读了这本故事书,我就了解了成语的故事,我现就给你们讲一讲其中的两个故事。

《杞人忧天》的故事是讲: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国家名叫“杞”,杞国有一个人,他每天胡思乱想,一会儿担心天要倒下来,一会儿担心地要陷下去,每天饭吃不好,睡的不安心。有一天,一个朋友告诉他:“天只是许多空气,左右上下都有,不会倒的,地是堆积起来的泥土,东南西北都有,不会陷下去的。”听了朋友的话,那个人变得轻松了。

《叶公好龙》的故事是《杞人忧天》书里的另外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可能有人听过,他讲的是:有一个人叫叶公,他特别爱龙,他的床上有龙,桌子有龙,椅子有龙,窗子也有龙,他的住处都是龙。这件事被天上的真龙听到了,就赶过来看它,可叶公一见到龙,就吓得他逃走了,真龙生气的说:“哎,看来叶公喜欢的龙是假的。”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夜深了。

我合上书本,顺手打开录音机,那幽幽的,旷古的琴音随即从机器中缓缓流出,充盈着整个屋子。这个时候,闭上眼睛,侧耳聆听,一切的烦乱纷扰都会被这股琴乐清流渐渐抚平,使心灵逐渐趋向于宁静。

偶然的机会,我听到一首由琴、萧合奏的古曲《文王操》,立即被古琴那独特的音韵所深深吸引。于是我的高三生活不再单调乏味,完成了一天繁重的学业后。在临睡前静静地听上一曲《广陵散》、《醉渔唱晚》或是《流水》,身心便得到了极大的放松。明亮的弦音,清澈透明的泛音夹杂着丝丝刹音,有时舒缓低沉,如泣如诉;有时又铿锵有力,极赋韵律。耳畔回荡着清音雅乐,不由得使人思绪万千,仿佛看到了竹林七货的祛康在临刑前愤怒激昂地拨动七弦,奏出千古绝唱;看到唐朝诗人皮日休、陆龟蒙泛舟江上,听渔人醉歌,拽格荡桨,悠然自得,陶醉于山水之中;看到伯牙子期抚琴听音于明月松问

古琴艺术历史悠久,博大精深。但古时,它只为文人雅士所喜爱,也只适应于亭台楼阁,三五知己的环境,所以琴乐并不普及。难怪唐代诗人刘长卿要发出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的感叹。古琴音乐流传至今,知琴音者可谓是享若晨星。在我看来,它虽然没有古攀那样华丽高亢的音色;没有钢琴那赋于色彩般变幻的和声效果;没有固定的节拍与清晰的旋律走向;更不能如流行乐一般轻易地打动人们,但古琴音韵独特,表现手法深沉含蓄,尤其是它能传神达意,平和听者的心境,更是其它乐器所不及的。

古琴音乐犹如一条潺潺小溪,从三千多年前的远古流传至今日。旷古的琴音,优雅的琴韵是漫长的历史文化的沉淀。我不敢说自己能真正了解它,但古琴艺术带给我无穷的动力和绵延的遐思,使我拥有了一种宁静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各种考验,迎接未来的挑战!

【作文点评】

小作者酷爱音乐,植长于钢琴弹奏。《琴韵》就是从她心底流出的乐音,流于笔端,灵性毕现。高三学子浮赚的心灵,被琴韵抚慰得妥妥帖帖,空明澄漱,这种感受来源于生活,作者写得真切自然,令人回味无穷。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的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倚栏轩文学网

这豆麦蕴藻之香来自十九世纪末,旧中国一个平凡的小村庄。假期中,我重读了《社戏》这篇文章。上学期,我们曾经用几节课的时间,学习过这篇文章,但总觉得理解难以深入。这一次重读,让我从多角度,深刻理解了这篇文章的内涵。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只要用心去发现,美无处不在。这是我读了金波爷爷写的《暮色》后所悟出的一个道理。

缓缓西下的夕阳,幽暗却并不安静的树林、晚霞倒映的湖面、布满繁星的天空……这多像一幅意境优美的中国山水画呀!不由得你不身临其境。这就是金波爷爷在《暮色》里,用他的一双慧眼所发现、用一支生花的妙笔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一天傍晚,他到一个小树林里去散步,所发现的大自然的美景。

其实,只要你张开你的一双慧眼,用心灵去发现,你就会和金波爷爷一样,发现周围事物的美。这样,你的生活中将会有许多彩色的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情景。每到傍晚时分,在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都纷纷收工了。他们扛着锄头,赤足走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上。袅袅炊烟里,即将西沉的夕阳,将它那仅有的余辉洒落在秋天的田野里,洒落在农民伯伯们那古铜色的脸庞上。这时,他们把头转过来,看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看,今年又是一个好收成。现在想起来,这是多美的一幅夕阳晚归图啊。可我平时却从没有留意过,把它们从生活中忽略了。是的,如果,我们平时多用心去看,美会无处不在。

我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向窗外的天空望去。天空是那么的高远,它有点像块巨大的蓝色绸子,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像镶嵌在绸缎上的白色云锦;它有点像块透明的蓝宝石,折射出点点耀眼的光芒;它又有点像一个碧波万顷的湖面,上面划着几只白色的帆船。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原来蓝天竟然是那么的美丽。怎么平时没有发现呢?转念一想,恍然大悟,真的,只有用心去看,美才会出现。

确实,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很美,只要用我们的慧眼去观察它们,它们就会变得多姿多彩。张开你的一双慧眼,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更美。

✧ 衬衫的领子读后感

《人淡如菊》读后感(一):所谓幸运

很多读者并不喜欢这个故事。在他们看来,人们轻视菊花的价值观是有缺陷的,甚至是有问题的。

作为第三者,乔终于分手了别人的家庭,还得到了一个金龟婿。

在亦舒的日常事务中,家明是最亲密的人。他尊重女人,脾气温和。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他是个热情的人。而且这个暖男通常家世清白,甚至是显赫。

有人说,家明是亦舒第二任丈夫的画像。脾气暴躁,与他相处不好的亦舒,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亦憾和愧疚。但究竟如何,恐怕只有师太一人知道,我们说再多,也不过都是揣测罢了。

重新回到**中来。

本书中的家明并不同于其他**中的家明,这个家明是具有阴暗面的,他工于心计。

见到乔后,他决定了她各方面的条件,认为她是最适合做妻子的人,于是他开始以步一步地退却。

每一步都设计得恰到好处,包括两位母亲来逼婚,他还背着两个分手的罐子。

一早见到乔的时候,他就知道乔是一定会和纳梵分手的,于是,他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犹如一个狮子一般,躲在树丛之中,恰当的时候扑出去,一击即中。

他来得正是时候,总是乔最需要的时候。当他给乔提任何建议时,他总是一大早就安排好。爱一个人,比如乔和纳万,甚至纳万的妻子,冲动、鲁莽,甚至违背常识做出各种骇人听闻的行为。

因为在爱里的人,是不受自己控制的。

如果家明有爱,他的爱是克制和不自然的。犹如一种等价交换,他的爱是可以放在称上论斤论两的。

再加上家明,乔的幸福还没有开始。她的噩梦刚刚降临。乔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即使怀孕后,家明告诉她,孩子是男孩的时候,她也会想:一定是男孩,谁也不能违背他的意愿。

她很清楚自己其实被困在了家明的陷阱里。她欠他并感谢他,这是他的计划的一部分。

但乔对此非常满意。她知道,就她自己而言,家明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她曾经有过一段温馨的爱情,她不再奢靡的身边。

这可能也是我们所有人的肖像。从一开始,我们充满了对爱的渴望,到最后,我们失去了希望。我们只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人结婚。

乔不是个聪明人,更不是个耐心的人。

在受伤之后,她本可以等待时间来恢复,但是她来不及了,她急于找到一个避风港,来缓和心情,来挽救自己的名声。

书中的每个人都有残缺,并非我们盼望中的完美人物,也恰恰是由于这样的不完美,才更加显得真实。

《人淡如菊》读后感(二):生活即使负重,也要前行

如果说青春是一杯酒,那么爱情就是最好的助手,让酒变得更浓,无可替代。亦舒的《人淡如菊》就是这样的写照,青春时可以爱的无怨无悔,真情实意。

20岁的乔在英国独自上学,爱上比他大很多岁的比尔纳万老师。特意选修比尔纳梵的课,然而,碰到比尔纳梵,乔总是喊声“老师”,再无交集。

在医个实验班,除了意外,乔的眼睛受伤,比尔纳万在医院陪她看医生,给她安慰。毕业后,乔回国。

离开比尔纳梵的乔,寂寞,空虚,在家待了一年后,一个人又回到英国。

为比尔纳梵。

乔爱上了比尔纳万,进入了少年的角色。她知道比尔纳万爱他的家人,她不会拆散他们。她只想爱她所爱,别无他求。

碰巧比尔纳万也爱上了乔。在一次秘密约会之后,比尔纳万提议和妻子离婚。看起来释怀,其实似乎更加沉重。

乔如此,比尔也如此。乔的沉重觉的之前只是单纯的爱,不顾一切的爱,没有负担,不计后果。然而,比尔的离婚改变了一切。两个人的关系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比尔虽然提出离婚,但他需要每月支付前妻和女儿的生活费,每周去看望她,和女儿和睦相处。这也无疑给生活增加了很多砝码。

乔告诉自己:“他爱他的家庭,因为他是男人,他爱我,也因为他是男人,如果我得到他,这世界上我什么也不要了。”

可是,当你真正得到时,依然会患得患失,依然觉得**不对劲。可能是生活的桎梏和道德的局限。

2乔也算是富家女,在英国依然父母给高额的生活费,母亲更是关怀备至。让家明照顾远在英国的乔。家明是他母亲朋友的儿子。

家明的出现打破了乔和比尔的世界。家明爱乔,爱谦逊,爱绅士。他不热情也不生气,不强壮也不强壮。他看了看乔的生活和感情。

突然有一天,乔的母亲从香港来到英国。其实是为了乔的婚姻,而且是和家明的母亲约定的。不过,乔和家明订婚了。

尽管,乔是多么不愿意,可是,她不想让母亲失望,难过,不愿意看到母亲为她操心,于是,和家明逢场作戏,戴上了订婚戒指。

母亲走后,他们继续各自的生活。直到一天,比尔的女儿告诉乔,如果比尔执意要和乔在一起,她的妈妈就会给教育部写一封信,让比尔身败名裂,不但做不了校长,也会失业。

无助的乔找家明倾诉,家明告诉乔:“原来做人要求不必太高,他对你的感情,也足够维持一辈子的夫妻了,然而真正的爱也不是这样的,你的事若是传开了,到底不好,虽然说做人是为自己,就是为了自己,才不可以胡来,你想想,趁这个机会,你回家去吧。”

是的,乔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传播他的故事,而是为了比尔继续他的生活而不是被毁掉。乔退出了演出,离开了英国。

3谁知,回到家后,迎接她的是另一场感情,只是这场感情偏向婚姻。

来不及喘息,来不及消化,被人推着,乔走进了婚姻,与家明的婚姻。可是,究竟爱有多少呢?

比尔还是没躲过劫难,妻子发出了公开信,闹得满城风云。家明告诉比尔他们结婚了。比尔只能发来简短的信祝福,祝福乔新婚快乐。

乔结婚了,是妈妈眼中的好女儿。妈妈根本不知道女儿经历了什么,但女儿却为了妈妈,改变了自己的心之所向。

比尔失去了乔,也失去了他的家庭。可是那时的爱是真的,是浓烈的。只是彼此的时间不对,所以需要承受的东西也不同。

书中说:“他也爱她,这是事实,只是人年纪大了,总还有其它的事在心里,不得自由。”

爱的有多浓烈,分开时就会有多痛。

家明是后来居上者,并得到了乔。其实,家明也是可怜的,为了一切,谁知他精心策划了多少呢?

乔的母亲前往英国,家明和乔的订婚,后来的结婚。看起来顺理成章,是因为家明把事情安排的天衣无缝。

乔知道自己只是家明的一颗棋子,但是,又能怎样呢?

生活还不是要继续。人的一生,总要不顾一切的爱一场,真正的谈一场不问前程的恋爱,即使不在一起,时过境迁,想起都是温暖的,都是不留遗憾的。

或许,青春只有这样浪费,才算没白活。

就如书的结尾写道:“忽然有一天,我在花园散步,我不后悔与比尔纳梵在一起的两年。那是一次恋爱,真的恋爱。而现在,我是幸福的,我似乎是一个毫无怨言的人。”

《人淡如菊》读后感(三):谁能真正做到人淡如菊呢

忽然有一天,我在花园里散步,我不后悔与比尔纳梵在一起的两年。那是一次恋爱,真的恋爱。而现在,我是幸福的,我似乎是一个毫无怨言的人。

这段结尾,像是突然洒落的芥茉,呛出两行眼泪。这种看似美好平静的日子下,曾经暗涌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而这些却只为一人知晓----“设计”并给予目前幸福生活的人,被要挟一般的幸福,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在这样的表象下,是否庆幸当初的那些放纵的日子,为再也不能获得的青春与恋爱。

有些作者的笔像刀,刺的人万念俱灰,有的像盐水,慢慢渗透到内心,在伤口上滴滴洒下,让忧伤一点一点累加。第一次看亦舒会哭,像孩子丢了玩具,没有波涛汹涌,只那么短短几句,让人唏嘘不已。

《人淡如菊》读后感(四):生活即使负重,也要前行

如果说青春是一杯酒,那么爱情就是最好的助手,让酒变得更浓,无可替代。亦舒的《人淡如菊》就是这样的写照,青春时可以爱的无怨无悔,真情实意。

20岁的乔在英国独自上学,爱上比他大很多岁的比尔纳万老师。特意选修比尔纳梵的课,然而,碰到比尔纳梵,乔总是喊声“老师”,再无交集。

在医个实验班,除了意外,乔的眼睛受伤,比尔纳万在医院陪她看医生,给她安慰。毕业后,乔回国。

离开比尔纳梵的乔,寂寞,空虚,在家待了一年后,一个人又回到英国。

为比尔纳梵。

乔爱上了比尔纳万,进入了少年的角色。她知道比尔纳万爱他的家人,她不会拆散他们。她只想爱她所爱,别无他求。

碰巧比尔纳万也爱上了乔。在一次秘密约会之后,比尔纳万提议和妻子离婚。看起来释怀,其实似乎更加沉重。

乔如此,比尔也如此。乔的沉重觉的之前只是单纯的爱,不顾一切的爱,没有负担,不计后果。然而,比尔的离婚改变了一切。两个人的关系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比尔虽然提出离婚,但他需要每月支付前妻和女儿的生活费,每周去看望她,和女儿和睦相处。这也无疑给生活增加了很多砝码。

乔告诉自己:“他爱他的家庭,因为他是男人,他爱我,也因为他是男人,如果我得到他,这世界上我什么也不要了。”

可是,当你真正得到时,依然会患得患失,依然觉得**不对劲。可能是生活的桎梏和道德的局限。

2乔也算是富家女,在英国依然父母给高额的生活费,母亲更是关怀备至。让家明照顾远在英国的乔。家明是他母亲朋友的儿子。

家明的出现打破了乔和比尔的世界。家明爱乔,爱谦逊,爱绅士。他不热情也不生气,不强壮也不强壮。他看了看乔的生活和感情。

突然有一天,乔的母亲从香港来到英国。其实是为了乔的婚姻,而且是和家明的母亲约定的。不过,乔和家明订婚了。

尽管,乔是多么不愿意,可是,她不想让母亲失望,难过,不愿意看到母亲为她操心,于是,和家明逢场作戏,戴上了订婚戒指。

母亲走后,他们继续各自的生活。直到一天,比尔的女儿告诉乔,如果比尔执意要和乔在一起,她的妈妈就会给教育部写一封信,让比尔身败名裂,不但做不了校长,也会失业。

无助的乔找家明倾诉,家明告诉乔:“原来做人要求不必太高,他对你的感情,也足够维持一辈子的夫妻了,然而真正的爱也不是这样的,你的事若是传开了,到底不好,虽然说做人是为自己,就是为了自己,才不可以胡来,你想想,趁这个机会,你回家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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