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通知|保险通知(必备14篇)
时间:2018-03-12 赵老师教案网保险通知(必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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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银行保险部招聘面试时间为下午。
就统计报名情况我的一点个人想法:
据了解,材化学院有50名同学报名,而作为经管学院专业相对对口的学生竟报名寥寥!其中,国贸062班7人,国贸061和063班无人报名,信管11人,电商13人,共31人!06级其他专业报名60人。鉴于目前的就业形势,个人觉得有机会就应该抓住!手里先握一个,有好的再做其他选择,乃为上策!退一万步,从为日后参加招聘会面试积累经验的角度出发也应该报名体验下。我亲爱的学生们你们怎样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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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全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立法解释,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有效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和法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涉及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依法严惩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社会保险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基金总体安全有效运行,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单位和个人诚信、守法意识淡薄,采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直接导致基金多支少收,尤其是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有组织的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活动,严重侵害基金安全,危害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破坏法律秩序,损害社会诚信,败坏社会风气,必须依法予以惩治和打击。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立法解释,对社会保险欺诈的刑罚适用进行了明确,即按照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打击和震慑社会保险领域欺诈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构建诚信社会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依法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查处和移送工作是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必须履行的职责。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履职尽责,密切协作,着力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依法移送和查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共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统一。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查处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案件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职权,依法加强对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查处,坚决打击和震慑欺诈违法犯罪行为。
(一)认真做好行政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依法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以及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受理社会保险欺诈举报、投诉。经检查和调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犯罪线索的,应当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案件移送标准,不得以行政处理处罚代替移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机构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要及时向同级行政部门报告,并将调查材料一并移交。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移交处理的各类问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及时沟通处理结果。
(二)依法做好案件立案侦查和移送起诉工作。公安机关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应当及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于立案的,应当及时侦查,查明事实。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并及时告知移送案件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并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三)及时查处非刑事案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撤销的`案件,应当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对于欺诈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应当依法追缴或追回;依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规定程序送达当事人。对于当事人逾期并经催告后仍不执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通过行政处理处罚,追缴或者追回的社会保险基金以及滞纳金应当缴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核算;罚款应当缴入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三、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及时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移送和受理立案工作
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要求,细化案件移送标准,规范案件移送程序,确保案件移送及时、高效。
(一)涉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移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组成专案组,核实案情提出移送书面报告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意后,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并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调查报告、涉案的有关书证、物证及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在移送案件时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抄送。
(二)移送案件受理和立案审查。公安机关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回执上签字。公安机关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法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认为有犯罪事实,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立案。公安机关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并退回案卷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后3日内向作出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也可以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三)跨区域案件管辖和移送。跨区域的涉嫌犯罪案件,依照属地原则,由主要行为发生地或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受损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地区管辖的案件,应当转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对跨区域案件管辖有异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公安机关跨区域调查案件的,有关地区公安机关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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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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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近期要去续保的同学很多,但大部分同学并不清楚保险知识,故这里大概讲一下,通俗易懂,给大家一个参考,希望版主置顶射精。
车险分两大类:交强险及商业险,而商业险中又有8个基本险: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和可选免赔额特约险。其中前4个为主险,后4个为附加险。
下面依次讲解一下各个险种的知识。
1.车辆损失险(即车损险)
保障范围: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车辆自身的损失。
费率举例:(不同公司、同一公司不同地方费率会有一定差别,本文费率举例项均以广州某保险公司费率为准)车辆损失险保费=基本保险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以价值6.8万元的206新车为例,车损险基本保费为539元,费率为1.28%,则:539+68000×1.28%=1409.4元。
案例:某人08年以6.8万元购买206 1.4S一台,第一次投保车损险按照7万元投保,今年续保仍然按照7万元投保。结果续保后第一周就不幸出事故,整车报废。而保险公司却只赔6.01万元。
案例分析:公司理赔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即赔偿数额不能超过汽车实际价值。而车辆的实际价值是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的。折旧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0.6%。当前206 1.4S在川价格为6.5万元,而该车折旧金额=6.8万元×12×0.6%=4896元。故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为:65000-4896=60104元。因此该车主无疑在续保时成了冤大头。
2.商业三者险及交强险的区别
首先明确,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都是保“被撞人”的。其基本区别如下:
(一)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商业三者险存在自愿性。
交强险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同时要求具有经营交强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能拒保,也不能随意解除交强险合同,但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保险公司都将受到处罚。因此,交强险具有强制性,而商业三者险则是由投保人自愿投保,不具有强制性。
(二)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商业三者险实行“按责论处”赔偿原则。投保了交强险的机动车不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只要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均须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而现行商业三者险实行的是“按责论处”的赔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只根据被保险机动车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在商业三者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强险保险责任范围比商业三者险宽泛。
除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者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四)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制,且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只设定综合的责任限额,但责任限额可以分成不同的档次,由投保人自由选择。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而商业三者险只设定综合的责任限额,但责任限额可以分成不同的档次,由投保人自由选择。
(五)赔偿标准提高。
与赔偿原则相适应,交强险的赔偿标准也相应提高。一是赔偿项目由原来三者险的11项增加到16项,新增了必要的营养费、康复费、后续冶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整容费5项;二是赔偿标准提高了。以死亡补偿费为例,原计算基准为事故发生地年平均生活费支出,补偿年限最长为10年;新计算基准为受诉法院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补偿年限最长为20年。
(六)统一条款和基础费率,费率与交通违章挂钩。
在三者险中,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相互存在差异。而交强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此外,为促进驾驶人安全驾驶,交强险实行保险费率与交通违章及交通事故挂钩的“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为有效实行该项制度,保监会正与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携手建立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信息在内的信息共享平台。
上面的解释比较复杂,简单的说交强险把责任分为3部分:
1)车主在事故负有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车主在事故中无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即是说车主驾车撞死人了,最高赔偿11万元;如果只是撞伤人,伤者在医院治疗花费2万元,交强险最多赔付1万元;如果在事故中造成对方财产损失5000元,交强险最高赔付2000元。而商业三者险(这里指商业三者综合险,即包含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则没有划分责任,假设车主购买了5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在事故中伤者治疗花费2万元,财产损失1万元,总和低于5万元,商业三者险可全部赔付(购买了不计免赔险的情况下)。
当车主同时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情况下,事故中的损失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补齐。
除按责赔偿外,商业三者险中还规定了诸多责任免除条款,包括未经被保险人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竞赛、维修期间、驾驶员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拖带未投保车辆、肇事逃逸、没验车等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不下十余条。而在交强险中不保的只有无照驾驶、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肇事,甚至酒后驾驶也被“宽限”为酒醉驾驶,就是说酒后驾车造成事故,交强险也会进行赔付。
案例:某人家有两辆车,都购买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但没买车损险,两车分别由其夫妇俩驾驶,一次回家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及车辆受损,结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案例分析: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案例中受伤的人员为车主及其爱人,受损车辆都为车主所有,不算第三者财物,故不在保险范围内。而如果购买了车损险则可以得到赔付。
3.车上人员责任险
保障范围:车上人员。
如果你的车上一般乘坐的都是你的家人,而且你和家人都已经投保过人寿保险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作为私人轿车,则可考虑不再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
如果你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但没有投保意外和意外医疗保险,建议你最好还是选择投保意外保险,因为这样所需缴纳的保费远远低于车上责任保险,而且还保障交通事故以外生的其他意外事故对您造成的损失。
如果你的车经常有朋友坐,或者属于经营性客车,例如出租车、普通客车、单位公用车,最好还是投保车上责任保险,用以满足意外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医疗费用。
4.全车盗抢险
盗抢险中规定,被保险人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都要增加0.5%绝对免赔;丢失车钥匙增加5%绝对免赔。所以被保险人一定要保存好所有凭证和钥匙。当前比较容易被盗的车辆是雅阁、奥迪、桑塔纳、金杯及一些越野车,买不买盗抢险就看车主个人经济实力及用车环境了。当然贷款买车的同学银行要求必须买。
5.不计免赔率特约险
在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中,保险公司一般都会约定,按照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的责任,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一定的免赔率,只赔偿实际损失的80%~95%。这可能使你将来在实际获得赔偿方面产生比较大的损失。通过投保不计免赔特约保险,在这三个险种上才能得到你所应该承担损失的100%赔偿。
6.玻璃单独破碎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注意是单独破碎,而如果是其他事故引起的,如交通事故中风挡玻璃被震碎,则属于车损险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对玻璃破碎通常按实际损失赔付,投保时不需要确定保险金额,但您要确定按国产还是按进口玻璃投保,以便理赔时确定按何种玻璃赔偿。
7.车身划痕损失险
车身划痕险一般是指对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且规定一定的免赔额,如太保、人保为15%。同样,如果是在车辆事故中造成的划痕由车损险赔付。从本月开始保险公司管理比较严格,无明显碰撞痕迹的划痕,在没有买划痕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拒赔。
8.可选免赔额特约险
可选免赔特约险是针对车损险的附加险,设定的免赔金额分为300元、500元、1000元和2000元四档,其好处在于车主在投保车损险时,附加该险种,可以获得保费优惠。例如,前面图表中投保了500元的“可选免赔特约条款”,车损险保费可以省230元左右。但一旦发生了车辆碰撞事故,假如保险公司定损为800元,则保险公司只赔300元(800元-500元),如果定损低于500元,则车主一分钱也拿不到。但是对于熟手司机来说,投保车损险主要是防范大事故,因此,投保“可选免赔特约条款”可以省下一笔保费。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在买保险的时候,为了让自己得到基本的保障,最基本的保险组合为:交强险(强制购买)+车损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而其他险种要根据个人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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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分公司
支公司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凭证(正本)
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承保下列货物的运输保险:
|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 | (本证一式四联:本联交被保险险凭证) | |||||||
| 装载运输工具:__________约于___年___月___日开行 | ||||||||
| 运输路线:自____________经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 | ||||||||
| 货票号码或运单号码 | 保险货物名称 | 件数/重量 | 保险金额 | 承保险别 | 费率 | 保险费 | ||
| 基本险 | ‰ | |||||||
| 综合险 | ‰ | |||||||
| 联运加费 | ‰ | |||||||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注:1.险单经本公司或代理单位盖章后方为有效。 2.如遇出险请及时通知就近保险公司查勘并尽快通知承保公司。
|
保险公司或代办单位(盖章)
签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
|||||||
收款员(签章):________ 复核员(签章): _________ 签章员(签章):___________
附:
保险凭证是保险人签发给被保险人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证明,与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保险凭证与保险单不同的是保险凭证上不印上保险条款,仅注明保险类别和保险金额,货物运输保险事故发生后,按投保的险种的条款赔偿损失。
⬣ 保险通知
同志们:
刚才,***同志全面分析了当前我市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对如何做好今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赞成。会议结束前,再强调三点意见:一、提高认识,把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件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来抓
我市的社会保险事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保险框架,尤其是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在保障城镇劳动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所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有的社会保险在保障范围和制度完善上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社会保险基金面临很大的“出险”压力,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势必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都要认清形势,树立起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保险意识。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全面、持续、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社会经济的发展,必须是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我们正在致力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高水平的社会保障覆盖率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劳动者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问题得不到解决,特别是老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无论经济总量多高,都不能算是全面的小康社会。当前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功不可没,但也不可否认,少数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存在着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一些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削弱了企业的凝聚力,长期发展下去,势必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对社会经济持续发展造成危害。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机制和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力资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其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基本生活是由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就是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比我们早了一百多年,其社会保障已相当完善。而我们正处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转型阶段,大多数劳动力已转向民营经济和个体生产经营领域,他们基本上未纳入社会保障,一旦丧失劳动能力或遇到失业、大病、工伤等不测,将给政府和社会带来巨大压力。因此,我们必须树立忧患意识,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第三,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义务。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一切行政行为、企业行为,乃至个人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律的准则。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强制性保险,不同于其它商业性保险,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存和生活,体现了国家意志。在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上,没有随意性。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要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能把社会保险费看成一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法人、雇主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但必须清楚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应尽的基本社会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社会责任。
二、强化措施,努力实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新突破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既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难事,更是我们各级干部必须办好的事。全市上下要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强化措施,努力实现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新突破。
1、要着力营造强烈的舆论氛围。社会保险涉及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劳动者,牵涉到社会各个层面。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首先要取得全社会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因此,必须要深入持久地加强社会保险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渗透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引导人们逐步提高社会保险意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社会保险法规政策的学习,把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并将其纳入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社会保障的舆论宣传力度,做到舆论先行。对社会保险意识强、积极缴费的用人单位,要大力宣传表彰;对有能力参保缴费而拒不缴费的单位,要进行新闻曝光。劳动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要耐心、细致地送法规政策上门,鼓励职工和劳动者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引导企业经营者自觉遵守法规。
2、要突出抓好养老、失业保险扩面征缴难题。各乡镇、部门要协同社保机构,尽快完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搞清底数,掌握实情,做到全面申报登记缴费。在扩面征缴工作中,不要“顾大弃小”,不搞“先易后难”,要分块分片逐个突破,力求使每个企业员工和个体劳动者都能参保缴费。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问题必须抓紧时间尽快解决,属财政拨款的单位由财政部门代扣代缴,任何单位的负责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躲避参保,否则,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尽力做好社会保险基金
的当期征缴和清欠工作。凡有能力支付工资的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停产关闭企业盘活的土地、资产收益,要优先用于解缴社会保险费。今后,市政府原则上不再新批缓缴社会保险费。对特困企业职工,在单位无力缴费的情况下,允许个人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代企业缴纳部分,作为企业欠职工的债务,待企业效益好转时再偿还。所有欠费单位都必须落实补缴计划。
3、要强化执法手段。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行政执法,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保证。针对部分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甚至一些部门、单位负责人社会保险意识、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一味追求自身利益的现状,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要把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作为促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主要手段。对拒绝参加社会保险,或有能力缴费而不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经说服、教育无效的,要坚决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市法院要加强这方面的支持配合,确保执行到位。同时,各乡镇、部门还要辅以相应的行政手段,采取多种方式促进扩面征缴,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4、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近年来,我市养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逐年增加,但实际缴费人数有减少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大量下岗失业人员进入市场谋职,中断了社会保障关系。有关部门和乡镇要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起来。否则,前面扩、后面丢,对历史、对职工都无法交待。对改制企业档案托管人员,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续保的操作办法,努力将“三置换一保障”改革中的“一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对暂未能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又在新单位就业的下岗职工,可以允许保留双重劳动关系,但新单位必须为其缴纳社保费;对从事灵活就业或外出谋职的下岗失业人员,也要尽量跟踪联系,鼓励他们继续缴费。
三、加强领导,形成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强大合力
社会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减震器”。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充分发挥“一把手”的核心作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任务能否完成,不完全在于单位经营状况的好与坏,也不在于工作难度的大与小,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认识程度、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各乡镇、部门负责同志要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层层落实责任。要加强工作调度,抓住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研究解决。为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落实力度,市政府确定,将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与企业享受市政府有关优惠政策挂钩,未全面完成扩面征缴工作任务的企业,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市工业主管部门和条线工业部门要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作为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未完成扩面征缴任务的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评先。
2、完善扩面征缴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社会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乡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运用监察、仲裁等行政手段,对各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督,对有能力缴纳而故意拖欠不缴的企业,在核签劳动用工年检证、办理退休手续等方面予以制约;财政局要加强资金调控,加大社会保障事业投入,解决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必需经费;经贸、粮食、轻纺、机化、商物等部门在协助企业改制、破产过程中,要想方设法筹措经费,优先清偿企业所欠的社保费;税务部门在检查督促企业按章纳税的同时,要加大收缴社会保险费的力度;工商、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督促个体工商户等按规定缴纳社保费。通过密切配合,在全社会形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工作合力,促进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健康发展。
3、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制度化。要建立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形成逐级督促检查和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扩面征缴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市政府将把扩面征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对乡镇、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劳动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创新完善社会保险工作机制,使扩面征缴、管理服务、基金监督、执法监察等各方面尽快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实现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同志们,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保险通知
根据成府函〔2017〕79号文的要求,2017年5月起生育保险费率从0.5%恢复成0.6%。
一、成都市参保的用人单位从2017年5月起,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按0.6%缴纳。
二、在2017年5月7日前已缴纳了2017年5月社保费用的用人单位,需补缴5月生育保险0.1%的差额费用。根据单位缴费方式不同,分别采用银行托收和现金缴费方式补收该笔生育补差费用。采用现金缴费的'单位可在2017年6月1日后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现金缴费单缴纳该笔费用。
三、因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单位0.6%,个人不缴纳,故用人单位不存在需补扣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四、根据成人社办发〔2015〕234号文的要求,补缴1997年7月到2011年6月的生育保险,费率按0.6%执行。其他时间段的生育保险费率按原费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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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在12个城市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试点在6月底前启动,期限为1年左右。
生育保险政策的调整引发不少关注。职工所享受的待遇会有影响吗?在全面二孩后,生育保险能起到多大的保障?你所关心的问题,答案在这里......
合并实施 ≠ 取消险种,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险种,将继续保留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相比,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保障政策:
一是生育保险具有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益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独特功能;
二是体现雇主责任,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是待遇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实报实销,同时还有生育津贴(占基金支出的60%以上,主要是平衡用人单位负担)。
这些政策都在《社会保险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里作了明确规定,是其他险种不能代替的。
两险合并实施可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通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而且,两险的管理服务基本一致,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使用同一信息系统平台,因此具备合并实施的条件。
两险合并实施后,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这将有利于提高征缴效率、整合医疗服务管理资源和经办服务力量、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为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是在管理运行层面合并实施,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因此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会变,更不会降低。随着基金共济能力的提高,还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 保险通知
相信大部分投资者都会对疾病保险和医疗 保险是一回事吗?相关知识很感兴趣,人人保险将会针对在疾病保险和医疗 保险是一回事吗?的问题,给大家详细讲解更多的相关知识。
1当健康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为自己和家人购买“健康保险”则成为市民的一份健康保障。然而太平人寿客户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健康险”中还包括了“医疗险”和“疾病险”,虽二者都是以被保险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但并不是一回事。
据介绍,“疾病保险”是指以发生约定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疾病保险中较为常见的是重大疾病险。
2“医疗保险”则是以发生约定医疗行为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产生费用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和限额进行补偿。医疗保险按赔付方式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其中,“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也称为津贴型医疗保险,它与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向被保险人按次、按日或按项目支付保险金。无论在医疗中花了多少钱,赔付标准不变。
⬣ 保险通知
2015天津市关于加强生育保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8月6日讯:为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管理,保障女性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生育保险权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生育保险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和居民生育保险重叠参保
对于同时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和居民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衔接方法:
(一)对于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的,优先记入职工生育保险。
(二)对于中断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并在三个月内足额补缴费的,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超过三个月补缴费的,从办理补缴费手续次月起计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对于未补缴职工生育保险费的,从中断缴费当月起,记入居民生育保险。
(三)在一次妊娠周期内,参保人员所发生的产前检查费,按照参保险种对应的限额支付标准分别计算,不重复报销。
二、关于生育保险待遇登记
参保人员于怀孕后12周内,由本人持我市《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基层定点服务机构联网办理待遇登记。因特殊原因不能联网办理的,应及时到参保所属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出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关于生育保险的支付范围
(一)参保人员妊娠28周(含)以上采取腔内注射、水囊引产、药物引产等引产方式终止妊娠的,对应规定的引产、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单纯剖宫产等支付项目,确定相应的待遇支付标准。
(二)参保人员怀孕后,在未领取《生育服务证》(一孩或二孩)前终止妊娠的,可持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天津市生育保险婚育证明》或《天津市政策内二孩审批证明》替代《生育服务证》,申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三)参保人员因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合并严重内科疾病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分娩期合并严重内科疾病有关待遇支付标准执行;属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经鉴定属实的,按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有关政策执行。
(四)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指征、参保人员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其生育津贴待遇按照自然分娩待遇标准核发。
(五)参保人员妊娠期间因保胎治疗和期待疗法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
(六)参保人员生育合并症患者一次住院时间最长不超过45天(产后6-8周产褥期)。
(七)参加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的职工未就业配偶,应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一并纳入居民生育保险。
(八)参保人员境外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在港澳特区和台湾
发生的相关费用参照本条款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 保险通知
刚加入保险行业并不是一帆风顺,很多熟悉我的人和朋友并不看好我会在保险行业的发展!他们并不是怀疑我的能力,而是认为以我的经历不会在保险行业做下去,所以当时很多朋友都没有同我买保险。
我也曾经怀疑过我的选择,但经过几年的诚信服务和不断学习,已获得了600多位客户的信任和认同。
现在很多朋友和客户给我的评价是:从未见到过像您这样用心做保险的'人!在工作中领悟到并非所有的爱都能圆满,并非所有的生命都能无憾,所以更加识缘、惜福,更让我懂得了感恩、懂得了奉献,并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和无偿献血活动。
到目前为止,我的总献血量已达到600毫升。
我相信缘分,相信您我能认识一定是前尘或今生结下的因果,所以我分外珍惜每一个亲人、朋友和客户,希望能为有缘人送上平安和快乐!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发展规律,也是不可避免的,但关键的是看我们如何面对和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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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教案网编辑们的内容审美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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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了保险,保险在财务上可以解决我们生老病死的问题,我认为做保险很有意义,所以,我毅然投身到保险事业!
⬣ 保险通知
“惠民保”,是地方政府联合商业保险公司普惠性质的商业保险,银保监会将其命名为“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
早在2015年,深圳市为解决“带病体”保障难的问题,试行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险,这是惠民保的雏。2018年底至2019年,南京、珠海、广州、佛山等地紧随其后。
2020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助、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这份指导意见的出台,直接引爆了各地惠民保市场,惠民保产品和参保人数都迎来了井喷式的.增长。
惠民保凭啥这么火?
惠民保属于“普惠医疗险”,相对于同样也很火爆的百万医疗险来说,“不限投保年龄”、“不限既往病史”的惠民保在老百姓心目中的接受程度更高。
1.价格低廉
惠民保之所以受到青睐,一是价格便宜,保费最低的仅为18块,最贵的也有三百多,大多数都是几十块,就可以得到几百万元的保障;
2.投保宽松
惠民保的参保条件尤为宽松,只要是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限年龄和职业,甚至无需健康告知,几乎全民可投。
既往症方面,惠民保大多只对投保前已有的部分重大疾病免责,如恶性肿瘤、肝硬化等。
这对中老年群体、带病或非标群体尤为友好。由于年龄限制、高危职业或健康状况等原因,老龄人群和非标体人群常常被普通商业健康险拒之门外。惠民保给了更广泛群体一个医保外补充保险的投保机会。
3.保障不弱
保障责任方面,惠民保的保障范围一般为社保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赔付范围是扣除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额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以及部分重大疾病的特效药费用。
4.政府背书
大部分惠民保产品有政府部门背书,老百姓觉得更可靠。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要求,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合发行惠民保,考虑更多的当然是政策与社会价值。
同时,惠民保的爆发更主要还是因为国家医保本身的局限性。
智研咨询在2019年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老年健康服务行业市场全景调查及投资方向研究报告》数据显示:预测2020年、2030年、2040年、205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分别达到2.55亿人、3.71亿人、4.37亿人和4.83亿人。据民政部公布的预测数据,2025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将超过20%,开始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深。
同时,社保基金支出增速有可能持续超过收入增速,社保及医保基金将有面临亏空的风险。
医保保障存在不足,人们需要补充医疗险填补缺口,但是医保资金池紧缺,政府没有经济能力提供更完善的健康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和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普惠型医疗保险是一种非常好的解决办法。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几十块百来块就能买到上百万的医疗保障,是实实在在的惠民福利!是一件大好事,当然火的一塌糊涂!
⬣ 保险通知
一、参保对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参保原则: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日-2010年11月7日统一向班长报名,11月9日由班长报到学工组。
四、交费标准:普通学生30元/年;重残、低保学生20元/年(属低保重残的学生还需提交残疾证和低保证)。
五、保险期限: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保险为每年购买一次,保险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六、参保流程:
1.在我市学校就读的非城镇户籍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一医保年度内,缴费后只能享受相应一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
2.统一由各班班长负责以下事项:
收集参保学生名单和费用(普通学生30元/人,低保学生20元/人),填写《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大学生参保花名册》(见附件1),并且属低保重残的学生需提交残疾证和低保证复印件。11月9日将花名册发到
185618142@,低保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交到学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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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调整通知
2017年江苏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单位每个月缴纳19%,个人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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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实现稳步增长
江苏十三五期间将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实施病残津贴和遗属抚恤政策。落实国家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要求,提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水平。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剂金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之间的责任分担机制。
同时,江苏还将建立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增长。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落实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递延纳税政策,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江苏养老保险可以跨地区转接
据媒体报道,江苏全省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个人每年最高缴费标准从1200元提高到2500元。同时,居民养老保险也可以跨地区转移接续了。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达到1300多万人。
据介绍,从去年11月开始,江苏把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整合成一个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1100元、1200元12个缴费档次。从明年起,新的`缴费档次变成了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个档次。新缴费档次取消了200元,同时明确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地还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增设缴费档次,但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不过,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 保险通知
2017年深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通知
近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说,我国再次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预计全年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多亿元。适当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后,你能多拿到一点现金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深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调整通知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最终还是以国家相关信息为准。
20XX-2017年深圳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单位缴费1%,个人缴费0.5%;
缴费基数:2013元;
缴费计算公式:缴费金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X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金额:单位缴费20.3元,个人缴费10.15元。
【备注】:
1、本次标准执行时间为20XX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深圳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3、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深圳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举例】:职工小李11月工资6000元,失业保险费单位缴交2030×1%即20.3元,职工个人缴交2030×0.5%即10.15元。
相关问题解答
一、20XX年深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个人需要缴纳吗?
【回答】:20XX年深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5%,个人需要缴纳0.5%。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跟本人工资有关系吗?
【回答】:现行深圳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根据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跟本人工资没有关系。
三、非深户也需要缴纳失业保险吗?缴费比例是多少?
【回答】:非深户在职职工也需要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0.5%。
⬣ 保险通知
车辆保险及累计折旧
西联泵阀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车辆保险摊销:共计6049.5,7元,每月摊销504元,本月摊销505.57元截止2014年4月
2.甘F-37095车辆保险每月摊销268元,截止2013年7月
3.累计折旧:8365元
车辆保险及累计折旧
西联泵阀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1.车辆保险摊销:共计6049.5,7元,每月摊销504元,本月摊销505.57元截止2014年4月
2.甘F-37095车辆保险每月摊销268元,截止2013年7月
3.累计折旧:83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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