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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5-02-22 赵老师教案网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汇编九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

1.1编制目的

规范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及燃气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3适用范围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燃气(热力)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涉及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济军基地的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职责权限,做好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东营市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2办事机构及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具体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2.3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保卫、交通管制和治安秩序维持。

(2)抢险救灾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事故发生单位以及燃气、热力方面的有关专家参加,负责制定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报请市指挥部批准调动和指挥各种救援力量。

(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心理疏导、防疫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抢险物资装备的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和赔付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对市直管燃气(热力)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开展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助工作。

3危险目标的确定

3.1燃气

可能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目标为:地下燃气管道、室内燃气管道、燃气器具、液化气站及供应站(点)、瓶装液化气等易发生泄漏、中毒、爆炸和爆燃事故。

3.2热力

可能发生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目标为:锅炉、热力管线等易发生爆炸和泄漏事故。

4预警预防机制

燃气(热力)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加大高新技术和信息化应用,提高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燃气(热力)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督促燃气(热力)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5应急响应

5.1事故报告

5.1.1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燃气(热力)企业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县区燃气(热力)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或报警(110、119、120)。县区燃气(热力)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并按规定逐级上报,上报到市政府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

5.1.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及当时可确定的伤亡人数。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及简要经过。

(4)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和救助要求。

(5)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

(6)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5.2分级响应

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响应,由省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处置。

较大事故应急响应,市指挥部依据本预案处置。

一般事故应急响应,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为主处置。

5.3启动预案响应

事故发生后,县区政府应当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先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因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和减少财产损失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并拍照、录像,最大限度保护现场、保留痕迹和物证。

市城市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市指挥部,由市指挥部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响应。确需启动本预案响应的,应当立即按本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抢险救援需要,市指挥部可调用有关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5.4应急救援

5.4.1紧急处置

(1)燃气:抢险人员立即关断就近相关的气源控制阀门,熄灭一切火种,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警戒区域。

(2)热力:锅炉爆管、汽化、爆炸等事故发生时,抢险人员立即研判事故发生发展情况,适时停炉并关断锅炉与管网系统之间的控制阀门。热力管线泄漏事故发生时,抢险人员立即关断管线泄漏点最近处前后控制阀门。同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警戒区域。

5.4.2人员疏散

根据警戒区域,迅速撤离警戒区内无关人员至安全地带,并根据进一步发生的危险程度,视情扩大外撤范围。

5.4.3工程抢险

根据可能的危险目标,按照专业救援方案实施抢险救援。

(1)燃气:

①泄漏。如液化气站内储罐泄漏,有注水保护系统的立即进行注水,否则应进行紧急倒罐(或倒罐外运),同时对泄漏点进行封堵;市区输气管道泄漏,迅速确定泄漏点,对其进行封堵。

②中毒、火灾或爆炸。除对泄漏进行紧急处置外,还要对现场进行保护和清理,救助伤员。

(2)热力:

①锅炉爆管。待爆管锅炉冷却后,迅速查找爆管原因、位置,并立即开展抢修。启用备用锅炉,保障正常供热。

②锅炉汽化:观察锅炉内炉水的压力和温度,适时打开排气阀,必要时打开安全阀,使锅炉蒸汽排出,及时泄压。同时,将锅炉内的燃煤排出,迅速降低炉温。

③锅炉爆炸、热力管线泄漏。除对泄漏进行紧急处置外,还要对现场进行保护和清理,救助伤员。

其他由专业队伍按照燃气(热力)企业详细的单项事故处理预案进行救援。

5.5信息发布

按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有关要求,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授权发布、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5.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市指挥部批准,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市指挥部善后处理组应当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救济、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2事故调查、总结与评估

按照事故调查权限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市调查组应当向市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市指挥部应当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市政府。

7保障措施

7.1救援装备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有关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足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有关特种救援装备情况。

7.2应急队伍保障

(1)各燃气(热力)企业的专业抢险抢修队伍。

(2)市及各县区公安消防抢险队伍。

(3)其他临时抢险队伍由后勤保障组协调组织,必要时请求当地驻军、武警支援等。

7.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及时组织医疗卫生和防疫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7.4资金保障

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协调解决。

7.5社会动员保障

县区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

7.6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研究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8监督管理

8.1预案演练

(1)各专业抢险抢修队伍日常训练由燃气(热力)企业自行安排,原则上每季度开展1次。

(2)全市应急救援演练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

8.2宣传培训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广泛宣传燃气(热力)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事故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常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组织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队伍施救能力。燃气(热力)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岗前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8.3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局对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8.4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在燃气(热力)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修订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或其职责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不足时,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修订完善。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道路运输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道路运输工作,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把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做到扎实有效、安全和谐,特订此应急预案。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公司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一把手”负全责,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人的职责。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具体到每个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公司分别从组织保障、人员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设备保障等方面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反应和救援能力,力争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电话:

(二)组织机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措施等文件精神。

2、负责组织,指挥、调动发生道路运输事故的一切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安全设施、设备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4、随时掌握气候变化信息,及时通知各驾驶员,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措施.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1、要求道路运输企业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后要及时进行整改,决不留隐患。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思想麻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现象的发生,坚决消除侥幸心理。

3、严格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即:不查明原因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接受教育不放过。如有安全责任事故,将一查到底,该追究责任的一律追究,该给予处分的绝不姑息迁就,坚决予以处分。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

对不合格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营运。对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及发生过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规经营的驾驶员禁止参加营运。加强监管工作,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随车备齐各项安全、消防的设备设施。做好途中“三品”等违禁品的查堵工作,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严禁无安全例检、检测不合格、技术等级达不到二级、轮胎磨损严重的车辆上路。此预案启动后,各科室、部门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据不行动,见死不救,行动迟缓,延误时机的人员,要严厉惩罚,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值班车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水利系统内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提高应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能力,做好应对处置工作,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1.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xx市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局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局办公室、安全生产办、纪检效能科、水利派出所、工程管理科、农水科、安全饮水办、水资水政科、移民科、财审科。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决策组,技术抢险指导组、安全保卫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6个专业处置组。

决策组由局领导组成、局长为决策组组长,分管局长及其他局领导为决策组成员。决策组主要职责为:

(1)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2)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3)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4)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5)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6)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

技术抢险指导组由局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办、农水科组成,由局分管水利技术领导负责牵头。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为:

(1)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2)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3)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4)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指导和参与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

安全保卫组由水利派出所、纪检效能科组成,由分管领导牵头。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

(1)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

(2)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

(3)保护好事故现场;

(4)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纪检效能科、移民科、财审科组成,由局领导负责牵头。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协助制定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2)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3)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

(4)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5)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信息宣传组由办公室、安全饮水办、水资水政科组成,由局领导牵头。信息宣传组主要指责:

(1)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2)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

(3)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善后续发布工作。

事故调查组有水利派出所、安全生产办、纪检效能办、水利工程管理科组成,由局领导牵头。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

(1)查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初步确定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3)提出对安全生产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向派出调查组的领导小组及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书。

2.预警和预防机制

2.1工作准备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增强职工预防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2.2预警预防行动

2.2.1局二级单位、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2.2.2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险情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当地水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2.2.3接到可能导致水利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3.事故报告

3.1事故报告程序

3.1.1水利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1.2接到水利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重的应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3.1.3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1发生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工作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2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必须迅速、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后勤保障组根据工程需要及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参与伤员救护工作。

4.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由技术抢险组专家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置和抢险方案,及时投入抢险工作。

4.5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安全保卫组配合应急指挥机构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时发布通告。

4.6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安全保卫组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7信息发布工作。事故发生后,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信息宣传组积极同新闻宣传等单位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并更具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5.应急结束

5.1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2善后处置

5.2.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组协助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3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3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5.3.1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5.3.2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或自行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损失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3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5.3.4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生产安全。

6.应急保障措施

6.1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1.1工程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水利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应当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他社会资源。

6.2经费与物资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保障经费,储备相关的抢险设备和物质。

6.2.1技术储备与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电设备、勘察设计等方面的应急救援专家并建立专家库,常设专家技术组,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派遣或调整现场应急救援专家成员。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4

一、目的

为确保在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小组成员及消防重点部位及周边环境

1、项目部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项目部的消防重点部位是施工现场礼堂、施工通道、职工宿舍。施工现场礼堂是施工人员最多,工种最多,交叉作业繁复的场所,施工通道也是人员多,存在吸烟等火灾隐患。职工宿舍人员集中,存在着员工躺在床上抽烟,违规生火,违规使用电器等火灾隐患,未及时发现及时纠正的,有引起火灾的可能性。职工宿舍内居住人员比较集中,发生火灾后严重威胁着职工的生命安全;因此,火灾发生后严重威胁着生命、财产安全,应重点防护。

三、应急措施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发出警报,应急工作组成员有步骤有次序疏散各楼栋居民撤离施工现场,同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用现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控制)。领导小组得悉消防应急情况后立即赶赴工地指挥部,各种救护队伍到综合办公室待命。抢救组首先要询问知情者现场情况以及伤员数量和轻重,然后依情况分组组织救护。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工地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工人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5、保安组自始至终要维持好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火场及消防场地,保护消防设施,制止一切对消防活动起消极作用的行为。

6、每个消防小组成员都要明确自己在事故发生时的职责,还应进行预演来检查应急的组织、人员、设施、工具是否能满足抢险的要求。如有不符合抢险要求的环节和措施应予以纠正。

7、灭火

(1)报警;“报警早,损失小”是人们在长期同火灾斗争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由于火灾的发展极快,因此首先发现火情者在灭火的同时必须立即上报值班工程师或义务消防队值班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并有值班工程师或义务消防队员组织扑救。火情严重的必须立即拨打119求救。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说清楚单位(项目部)、地址、电话、燃烧部位及燃烧物的性能等有关情况,报警后应派专人到路口接消防部队。使用移动电话报警的必须注意报警后不能关机,以便听取消防部队的回唤、问话,及时保持联系。在报警的同时,还应采取多种方法向周围群众,本单位其他人员报警,使他们及时撤离火灾可能蔓延到的部位。

(2)灭火,首先发现火情的人员在报警的同时必须立即使用宿舍门口存放的ABC灭火器等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值班工程师或义务消防对有关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扑救。消防车可从西围墙外面就位,也可从工地大门直接沿工地混凝土硬化道路进入宿舍、仓库等附近,就近灭火。

(3)消防队到来之后应根据消防组织的安排进行分工负责灭火。灭火应做到:灭火救人同时进行,把主力用在灭火上,同时分出一小部分力量在可能蔓延到的地方,防止火势乘隙扩大;当火势已扩大,就应以主力用于堵截火势方面或可能造成更大灾害方面。灭火应根据燃烧物的性质、燃烧的特点和火场的具体情况及消防技术装备的性能进行选择灭火方法;

(1)、喷射水流应把水流喷射到火焰根部,即喷射到燃烧物体上,并根据火场燃烧情况及时变换射流;

(2)、喷射泡沫对于容器内的火灾,应朝容器内一侧器壁上喷射泡沫,使泡沫顺器壁自动流淌到液面上覆盖火焰。对于地面流散液体,应从近处开始左右两侧同时喷射逐步向火场深处推近;

(3)、喷射干粉对准燃烧物体火焰根部平行喷射,对于大面积的火焰应将干粉停在距火焰5米的上风或侧上风位置,操纵干粉枪向左右两侧稍微平行摆动使灭火剂完全覆盖燃烧区;

(4)、断电对于电器发生火灾或引燃附近可燃物,必须想办法尽快切断电源。隧道内发生电器火灾,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通知地面停高压电源,启用应急照明设备。

8、救人

积极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是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当有人受到火灾威胁时,应根据救人任务大小、现有灭火力量组织参战人员抢救人命,同时布置一定力量扑救火灾;宿舍发生火灾时,可通过破窗、破门等尽早尽快抢救被围困人员并转移到安全地带。

9、疏散与保护,对于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物品以及承受较大压力的容器或设备,在火势威胁有发生燃烧爆炸、析出毒气等危险时必须抓紧疏散或增强保护;重要物资或档案资料等受到火灾威胁而无法抢救时,必须立即进行疏散;对于妨碍战斗人员灭火的物资,要进行转移或疏散。

(1)、首先疏散和保护有爆炸有毒的危险品以及处于下风向的物资,然后疏散和保护一般物资;

(2)、对于材料仓库发生火灾,抢救物资要有专人指挥,并分派专门力量有组织有秩序进行;

(3)、在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下,要用水枪掩护疏散通道和人员,必要时可采取破拆的方法,开辟疏散通道。宿舍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厨房内的液化气瓶,以防火灾蔓延到厨房时发生爆炸。组织人员对附近的低压变电房进行隔离、降温等保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到变电房引起停电、电器爆炸等事故。

10、防爆对于受高温威胁的氧气、乙炔钢瓶以及液化气瓶、油液容器要加强冷却;对于受热膨胀的桶装物品不要撞击;扑救易燃液体火灾后,应彻底扑灭建筑物以及周围物品上的残余火烬;扑救可燃气体或液体泄漏后的'火灾,在做好堵漏工作后方可一举灭火。在堵漏工作为就绪前,除采取冷却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后,可让其稳定燃烧。

11、防塌、排烟、警戒、救护扑救火灾时应做好预防建(构)筑物倒塌工作,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扑救火灾时应首先扑救最容易被火烧塌的部位,且避免在此处集中过多的人或物资。在救火时对于影响灭火行动,威胁人身安全的烟气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排除,排烟可采取自然通风、机械排烟、破拆建筑物排烟等方式。为保证灭火战斗有秩序的顺利进行,应在单位外围、起火建筑物的出入口以及重要部位设置警戒区,按排警戒人员维持秩序,防止有人浑水摸鱼、乘火打劫、乘火捣乱。对于抢救出的伤员要做出妥善处理,并组织专车送医院抢救。

12、自救与逃生

(1)、逃生准备,当火灾火势猛烈,确实已经无法抢救时,人员不得再犹豫,应迅速离开火场,避免围困和伤亡。人员从起火房间撤离后,应该立即关闭起火房间的门,防止火5灾蔓延到其他房间。在着火期间,不论是位于起火房间或是非起火房间,逃至室外后要做到随手关门,这样可以控制火势的蔓延,延长允许逃生的时间。当见烟不见火时,不可轻易打开窗户,因为此时可能由于空气不足火在阴燃,如果打开窗户,就能形成空气对流,助长火势蔓延。

(2)、爬行,当夜间发现宿舍内有烟时,要翻身下床,朝门口爬行。即使受得了也不要站起来,因为1.5米以上的空气里已经含有大量一氧化碳,千万不要站立开门,烟对人的生命的威胁比火更大。

(3)利用防毒面具或湿毛巾,逃生中要防止吸入烟尘,逃生时应戴防毒面具或用湿毛巾捂严口和鼻子,冲出火场。

(4)利用绳索或从窗户跳出宿舍,如果被围困在宿舍二楼,可利用绳子或床单拴在室内的重物、桌子腿、窗等上面将人吊下或自行滑下;由于职工宿舍只有两层,当找不到上述工具,而又受到火势严重威胁时,可直接从窗户跳到地面,然后沿疏散路线和撤退到安全地带。

(5)熟悉工地环境、记住疏散线路教育工地的工作人员熟悉本工地的环境和疏散线路,以便发生危险时能按正确的线路逃生。

(6)积极互救,当发现火警时,发现者应通过呼喊、敲击物体等通知其他人员撤离。在撤离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惶失措,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秩序,不要拥挤,积极协助伤员撤离。

(7)撤到安全地带,不要围观逃离宿舍后,应按照疏散路线迅速撤到安全地带,不要围观。因为这样不但影响消防人员扑救,同时又可能火星飞溅,房屋倒塌,物品爆炸等伤人。

13、事故的处理,对于发生的火灾事故,有关部门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做到三不放过(火灾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不受处理、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14、事故的预防

(1)建立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制度;

(2)建立各生产岗位的防火责任制,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

(3)建立义务消防队和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5)对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和立案、整改;

(6)对职工普及消防知识,重点工种进行专门的消防知识培训和考核;

(7)建立防火档案和灭火应急示意图;

(8)进行灭火应急演练,要求:为了使应急方案在实践中得到正确应用,项目部每年举行一次实地演练,具体时间有项目部统一安排。要求:按接警、出动、分工配合以及临时处理等综合动作演练,用以检验是否符合应急响应方案;模拟实战训练,即按接警出动到现场按照实据要求出水、灭火器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物资的训练;演练应以公司总部和各个项目部为单位进行开展;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做到参加人员明确任务、方法和要求;要点火演练的,必须事先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

(9)通讯、避难用的设备器具,宿舍、仓库、隧道内等部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在合适的地方配备报警设备、应急照明和动力、逃生工具、安全避难所、急救设备、空气呼吸器,氧呼吸器、便携式照明设备等。

四、其它

1、在应急行动中,各组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2、各科组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修订本组应急预案,并切实落实各项组织措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转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村委和企(事)业单位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参谋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能力。

(五)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镇域范围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相关室、所、办(中心)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作战。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镇机关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关于杨桥畔镇安全生产应急队:

队长:李继录

副队长:吴晓晨

队员:第一组:邢彦宏周炳宏刘锦飞丁大伟柳安苏维正华凌霄吴建新何亚龙王世泽杜立乔桥刘锦业张良孝许广德。

第二组:李海瑞何永祥刘海宏贾志远杨虎郑玉斌刘春雷冀涛郑建国黄国录詹升海李树金杨伟。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2、指挥机构

根据镇各相关专项预案的规定,启动预案时自动组成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一般由镇长担任,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三、预测、预警

各村会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县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居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传达县安监部门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县安监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县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五、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单位为主、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县安监部门和县政府。

六、应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组和边缘单位要积极组织治保巡逻队、民兵和广大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二)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储备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由镇机关相关部门提出,经镇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机关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三)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七、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6

一、总体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划定责任分工,及时处置道路交口、桥梁、陡坡、弯道的积雪结冰,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镇直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做好各行业领域内的突发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镇党政办:负责雨雪冰冻天气的预警,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

(二)镇经委:指导和监督工业企业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镇建委:负责监督各物业公司安排人员清理各小区内积雪、积冰。同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燃气领域安全防范责任。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镇环卫所:负责清理镇主要道路、广场等处的积雪、积冰;负责在主要路段、道路交叉口抛洒融雪剂,融化积雪、积冰,调派铲雪车将混合融雪剂的`冰雪集中堆积;负责组织人员清除非机动车道、公共汽车站等主要地段的`积雪、积冰;负责做好除雪机械设备的保障工作,及时清运已堆积起的积雪、积冰。

(五)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动员沿街商铺、单位及时清理门前人行便道积雪,集中堆积,严禁乱泼乱倒和向非机动车道清扫抛洒积雪,防止形成积雪、积冰。同时做好加固广告牌、店铺门头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派出所:负责增派警力疏导交通,确保除雪人员、车辆安全。为除雪车辆通行提供便利。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及时处置,确保交通畅通,避免连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镇农技站:负责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群众做好防低温和防冻工作,指导群众加固蔬菜种植、畜牧养殖大棚等设施,防范积雪压塌大棚,发生设施损坏等。

(八)镇派出所、应急办、卫生院、应急救援队负责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其他各行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业领域内的突发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十)各服务区、各村按照网格化管理,开展除雪铲冰工作,对社区、各村划定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督促指导沿街路经营业户及居民住户按照“门前三包”要求,清除门前院后至道路非机动车道隔离带以内的积雪冰面,积雪堆放应规范,避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未雨绸缪抓部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雨雪冰冻天气对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强化底线思维,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到人,早计划、早安排、周密部署,为今年的除雪保畅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同时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加强预警发布,深化宣传教育。党政办、应急、建委、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环卫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灾害天气预警发布,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和应对准备。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天气预警和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及时会商研判,科学组织抓落实。突发雨雪冰冻天气,党政办、应急、建委、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环卫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分析研判防灾抗灾形势,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处置。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7

为切实做好冰雪灾害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市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刘德英局长为组长,陈贤康、俞之伟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工程科、局行业科、公管所、公路段、港航处、质监站、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公交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局工程科:及时掌握全市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局行业科: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和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

公路运输管理所: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公路管理段:加强全市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高空作业车、安全设施抢修车、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草包、防滑沙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一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

港航管理处:加强恶劣气象条件下水路运输、渡口、渡运的安全监管,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及时将大风、大雾等情况通知各水运单位和渡口;督促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装卸作业处理,必要时停运、停渡。

质监站: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建设指挥部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交通工程指挥部: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物、简易宿舍等的安全管理,严格防范因灾致人伤亡事故;对无法保证安全的工地应暂停施工;确因工期、质量因素需要施工的,应督促加强安全防范。

各运输公司:根据天气和道路畅通状况,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必要时采取停运等措施,确保安全行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备防滑链等应急物资,全力保证运输安全。

公交公司: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城区道路巡查,组织人员及时除雪,保证公交线路畅通,公交运行安全。

四、应急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8

为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预案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5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年工作要点》(安监总政发〔〕1号)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应急预案管理标准化,完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能力,使灾害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全县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教育和备案管理工作,建立起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覆盖全县各街镇、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二)各街镇、县级部门(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得到系统培训提高。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建设和管理得到全面提升。

(四)建立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

(五)建立起更加科学、适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运行体制、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1.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

(1)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

(2)县级部门(机构)应急预案。

(3)街镇、村居(社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其本地区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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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

A、高危行业企业: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

B、高风险领域企业:包括道路客运、水上客渡船(含旅游船);

C、生产作业场所(车间)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

(5)公众聚集场所应急预案。

A、学校、幼儿园;

B、经营面积地上200平方米以上,地下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宾旅馆业,文化娱乐、医院、诊所和其他服务行业经营单位;

C、经营面积地上500平方米以上,地下3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

(6)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急预案。

(7)重大政治、商贸、文艺、体育等活动应急预案。

2.各类各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责任单位

(1)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

(2)县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县道路交通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配合;

县危险品运输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县水上交通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负责;

县烟花爆竹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供销社、县烟花爆竹公司配合;

县大型商业、文化娱乐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文广新局、县商委、县卫生局配合;

县建筑施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建委负责;

县乡镇煤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煤管局负责;

县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质监局负责;

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经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危险化学品经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商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民爆器材生产、经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商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森林火灾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林业局负责;

县地质灾害、公共危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国土房管局负责;

县市政公共设施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市政局负责;

县电力、天然气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经委负责,电力、天然气部门配合;

县防汛、农业机械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水务局(县农机局)负责;

县非煤矿山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

县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县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3)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负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职责部门的应急预案,分别由各部门负责。

(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村居(社区)突发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由街镇、村居(社区)负责。

(5)各生产经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各单位负责。总公司、总厂负责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和改制剥离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厂)、子公司(分厂)、基层单位以及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关键重点部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

(6)不属于以上规定应急预案编制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可以不编制应急预案,但必须编制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措施(程序)。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

1.建立完善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1)制定《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3)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现场处置程序》。

(4)制定《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5)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手册》。

2.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备案、签发制度。

A、各预案编制单位的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及时报送上级(含企业上级行业行政主管单位)评审备案后,由预案编制单位行政首长签字,并报送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街镇(社区)备案,应急预案必须同时具备纸质件和电子件;

B、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县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县安全生产专家评审,县政府审定;

C、各街镇、在管单位、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单位应急预案,由预案编制单位报送县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县安全生产专家评审备案。

(2)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制度。

A、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

B、通过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总结预案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上报评审备案。

(3)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管理制度。

A、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并做好经常性的保养,保持各种应急装备完好;

B、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矿山、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上述企业规模较小的,可建立辅助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就近专业应急队伍签订协议为其提供事故抢险救援服务;

C、各街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队伍情况档案,并于每年6月30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备案一次。

(三)切实加强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1.建成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固定指挥平台

2.建成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移动指挥平台

3.完成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1)建成全县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和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及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相连接集声讯、图像、文字等一体化的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

(2)建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实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共享。

A、建立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信息库;

B、建立完善全县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队伍情况信息库;

C、建立完善全县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数据库;

D、建立完善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资料数据库。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年3月底前,制定印发《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

3月底前制发相关文件,建立工作机构,层层召开会议,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三)组织培训阶段。

年4月1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管理人员的培训。分期分批举办县级部门(机构)、街镇、在属以上企业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县内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较大型工业企业、较大型公众聚集场所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安监局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

(四)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备案阶段。

年5月2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备案。

(五)机制建立阶段。

年5月25日前,制定、修订完善《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现场处置程序》、《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手册》。

(六)总结验收推广阶段。

年5月31日前,提请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安监局对我县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

同时推进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力争5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和备案管理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组建班子,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街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领导和督促、指导本辖区、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和备案工作,建立本辖区、本系统上下衔接、左右联系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督促检查,加强指导。

县安监局要组织力量深入街镇、部门(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水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务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务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水务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在我辖区内发生的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局直属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属地为主,部门协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水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依托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区水务局发挥指导、协调和配合作用。

(3)分级负责,协同应对。区水务局与各镇(乡)人民政府及行政村分级负责、分工协调共同开展应对行动。

(4)专业指导,技术支撑。统筹利用行业资源,组织调配水务应急专家和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5)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2、组织领导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领导

播州区水务局成立播州区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水务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全区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

2.3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组、专家组、后勤组、救援组。

信息组组长:李永龙(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成员单位:建设管理科。负责事故处理的日常协调联络及上传下达工作。

专家组组长:刘坪延(区水务局副科级领导);成员: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专家。负责对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涉及水务专业问题的决策提供顾问参考,并为事故的处置提出意见和建议。

后勤组组长:汪启飞(副局长);成员单位: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水务救援物资、现场医疗卫生、车辆的保障协调工作。

救援组组长:余盛熙(局长);副组长:汪启飞、刘坪延、李永龙;成员单位:遵义市播州区供水设施抢修排、遵义市播州区水利抢险抗旱排涝服务队、办公室、建设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财务科、播州区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农村水利建设服务中心、河长办、水政水资科、水库建设与运行服务中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深入水务工程单位、重灾区第一线,负责制定具体的工程抢险方案,并指导实施。

2.4相关科室(中心)应急救援责任范围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以及局属办公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建设管理科:负责全区水库、水池、水窖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信息的上传下达,与区人民政府、区安委办、市水务局建设科的联络。

水旱灾害防御科:负责本部门应急管理和地质灾害、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防汛抗旱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建设科:负责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运行科:负责全区小(一)型水库等水务工程运行管理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水库干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农村水利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在建河道治理工程、烟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播州区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区城镇供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的建设和运行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农村饮水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河长办:负责河堤防工程、水电站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河道生态水系工程建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水政水资料:负责取水井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小(二)型水库、山塘、自来水、河道、水池、水窖、水电站、渠道、机井、泵站、污水处理厂和输水管道等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播州区供水公司、省水投水务集团播州公司:负责所管辖区已建、改扩建自来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遵义杭播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所管辖区已建、改扩建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科室(中心)、各公司按职责分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和风险分级防控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水务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水务安全生产形势动态和事故苗头,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3.2隐患排查与处理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科室(中心)、各公司要定期开展工程设施巡查监测和隐患排查。排查或监测中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不能及时完成隐患治理的,必须做好应急防护措施,制定周密方案限期完成隐患治理,做好事故风险管控。

3.3预警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科室(中心)、各公司应当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局办。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较大险情或者其它灾害、灾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值班领导。

3.4预警行动

区水务局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区水务局应及时上报区人民政府。

3.5信息报告

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局分管领导和局长,局分管领导和局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应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上级水务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区水务局接到区委、区人民政府、区安委会转来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实并及时反馈。

发生水务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区水务局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区水务局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区水务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汇报,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新闻报道工作,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4、应急响应

4.1响应标准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I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4.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事故。

4.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4.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Ⅳ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国务院负责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政府负责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由遵义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Ⅳ级响应由播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4.3指挥和协调

当应急响应行动时,区水务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按照相应的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服从指挥调度,全力配合组织救援。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故单位及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区水务局协调的主要内容:

(1)启动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

(3)组织主管业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专家等救援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抄送区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故发生地的应急救援力量。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政府应按照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变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5其它工作

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配合做好医疗事故救助、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现场监测与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

4.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消除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区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责,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区水务局负责协助处理有关水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

5.2保险

积极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水务生产安全事故由区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区水务局根据区人民政府要求派员参加。

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区人民政府。

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区水务局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水务行业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水务局要加强通信设施维护工作,确保信息网络24小时不中断,必要时配备应急通信装备,如卫星电话。

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直至应急响应终止。

区水务局负责收集水务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分析和处理,并及时报送至区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共性、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2)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首先充分利用现场已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6.2.2应急队伍保障

(1)抢险队伍,由水务专业抢险队和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队伍,由工程师及以上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生产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应急措施;并负责从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还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

(3)应急管理队伍,由区水务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6.3应急演练

区水务局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水务生产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若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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