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资料|制度培训通知(精选14篇)
时间:2021-07-08 赵老师教案网制度培训通知(精选14篇)。
◍ 制度培训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xx-20xx年)》《乌鲁木齐市第五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20xx-20xx年)》精神和要求,大力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实施20xx年中小学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xx年“市培计划”包括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中学教师培训管理者研修班。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项目(500人)
1.培训目标:培训采取内地高等院校集中培训、影子教师实践和研修、返岗实践、互助研修、交流总结五段式培训模式,通过任务驱动、案例释疑、合作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夯实参训教师的教育理论基础,更新观念,增强骨干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专业化引领能力和驾驭新课程的能力,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学科骨干教师队伍,为深化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2.培训对象:高中语文、历史、化学学科;初中英语、语文、数学、政治骨干教师;小学语文、数学骨干教师;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年龄在48岁以下,从事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在各区或全市有一定的影响力;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参加培训的少数民族教师教师要有一定汉语水平,并且能够适应汉语言授课。
3.培训时间:初中英语、语文、数学、政治骨干教师;小学语文、数学骨干教师;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周期为12周,培训分两阶段分别在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和内地合作院校进行,第一阶段赴内地合作院校集中培训7天,第二阶段在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集中培训。时间为12周(每周集中一天),总学时为160学时。
高中语文、历史、化学学科培训采取新疆师范大学和内地合作院校交叉培训形式进行,时间为30天(每周集中两天),总学时为160学时。
报名时间:各学科报名时间20xx年3月23日前
培训时间:高中语文、历史、化学20xx年3月27日
初中英语、政治骨干教师 20xx年5月
初中语文、数学骨干教师 20xx年6月
小学语文、数学骨干教师 20xx年5月
学前教育骨干 20xx年5月
除高中学科按照以上时间报到培训之外,其余学科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人关注文件通知或市师资培训工作群通知。
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者研修班(50人)。
培训目标:通过培训着重提高培训管理者培训规划、培训方案课程设计、实施校本培训能力,培养一支能在全市教师培训管理中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校本培训管理者队伍,促进全市教师培训管理质量的整体提高。
培训对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培训工作人员;中小学学校负责校本研训工作的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培训周期为4周,培训分两个阶段分别在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和内地院校进行,第一阶段赴内地院校集中研修10天,第二阶段在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集中安排研修活动。
报名时间:20xx年3月23日前
培训时间:20xx年4月
报到地点: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教师培训学院。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人关注文件通知或市师资培训工作群通知)。
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学员选派程序和报送时间
(一)选派程序: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要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本地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参训学员。在参训学员遴选上,要要针对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层次,统筹协调,选派符合条件、身心健康且能够承担集中培训学习任务的教师参训。参加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可抵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课时。市教育局将对参训学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合格参训学员予以退回,确保符合条件的教师参训。对于选派不合格、无故不按时派送参训学员的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将取消今年该项目的参训名额。
(二)报送时间: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要按照子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认真做好学员的遴选工作。于3月23日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和登记表 (表格见附件2和3)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813或818室,电子版的文件名请注明单位并发送至邮箱549456074@。
三、培训报到事宜
各项目将于20xx年3月底开始陆续实施。各子项目承训院校开班已经确定,如有变化将发布通知,届时将上传至乌市教师培训工作群(QQ群32xxx)共享里。请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按文件确定的培训时间及时通知学员和所在单位,前往承训院校报到。市教育局不再发放纸质报到通知书,也不统一组织行程。学员报到时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并携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以便进行继续教育课时登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要抓好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组织管理工作。要配合培训院校做好参训教师的报到和管理工作,严肃纪律,确保学员安心学习。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学员遴选、组织报到和在校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并将作为下一年度培训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参训学员派出学校要从学校长远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客观规律出发,克服短期困难,必须足额选派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参训。
(三)参训学员要珍惜机会,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遵守承训院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坚持学习上高标准,生活上低标准,自觉树立骨干教师的良好形象。学员培训期间综合表现和培训学业考核情况将反馈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经承训院校考核合格,由承训院校颁发《结业证》,并将培训纳入第五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按学员实际培训课时计入本周期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课时登记。
(四)此次培训由市教育局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培训费、住宿费(内地学习)、教学资料费,学员交通费、伙食费等其它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联系人:阿依努尔
联系电话:x5 xxxxxx
乌鲁木齐职大教师培训学院 联系人:刘宇
电话:2608276 邮箱:xxx3@
新疆师范大学 联系人:贾思彤
电话:13669xxx6邮箱:5431xxx8@
◍ 制度培训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相关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x—20xx年)》(豫人才[20xx]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xx〕774号)精神,作为“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重要补充,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继续实施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我省名师培育工程的有关要求,用2年时间(20xx~20xx年),组织约1400名省级普通高中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进行培训,每学科培训时间为期一年,合格者,颁发省级骨干教师证书。
通过为期一年的培训,使普通高中骨干教师的师德修养、专业素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特别是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省级名师培育进一步夯实基础,为市、县骨干教师培育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遴选条件
省级培训对象从“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未覆盖的高中教师中遴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担任市、县级名师,或市、县级骨干教师两年以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身体健康。
三、培训方式
省级高中骨干教师培训采取“动态延伸”混合培训模式,在为期一年的时间内整体设计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和课题研究等内容。融理论学习、实践操作、问题研究于一体,科学规划培训课程,综合运用多种培训形式,强化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按照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课题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终极评价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培训活动。
通过集中培训,开阔教师的视野,及时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与成果,促进教育理念的更新和师德修养、教育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通过校本研修,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教学行为的进一步转变和实施新课程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养成教师终身学习的习惯,提高教师终身发展的能力。
通过课题研究,提升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促进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创造性地研究与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加强学习型、研究型人才培养,促进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结项的课题,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课题结项证书》。
通过全面考核,培训对象能够按要求完成集中培训阶段的学习任务、按时完成校本研修和课题研究任务的,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
四、其他事宜
1.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由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包括制定培训方案、课程计划、管理办法,遴选培训机构,组建培训团队,实施培训项目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
2.请市、县教育局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和遴选条件抓紧遴选省级高中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并利用河南省教师右侧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管理版)”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xx年9月25号。联系人:陈保新;电话:0371-620xxx9,139384xxx;邮箱:。
3.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基础教研室另行通知。
4.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与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刘海涛;电话:0371-6969xx;邮箱:。
河南省教育厅
20xx年9月14日
◍ 制度培训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新《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当前县、乡政府领导班子调整现状,按照省安委办统一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3月30日(星期四)下午2:00,时间半天。
二、培训地点
沧州国际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三、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分管副主任,各县(市、区)安监局局长、分管宣教培训工作的副局长或科(股)长。
四、会议议程
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宝良主持会议。
1、市政府副市长刘强讲话;
2、安全生产宣讲教师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及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3、安全生产宣讲教师作《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合法性审查及打非治违》专题讲座。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会议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报名时一并报送书面请假报告,由xxx安委办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训。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会入场。
2、为确保行程安全和培训效果,原则上各县(市、区)组织统一乘车参加培训。
3、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于3月29日下午17:00前将联络员及参训人员名单报xxx安委办。市安委办将对照报名表,认真核查各地参训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 制度培训通知
各院(所、部)、各部门:
现定于10月26日下午2:00在行政楼一楼梯教,召开内部控制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政策、学校相关制度、学校内部控制目标和措施及各类人员的责任等。届时会议资料将在现场发给参会人员。
截止目前全校已有23个单位共40人左右参会。尚未报名的单位请在10月19日(本周三)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以邮件形式发送我处李钊轶的OA邮箱(联系电话:65903593),以便我们准备会议资料。
审计处
20xx年10月17日
◍ 制度培训通知
各部门:
为使公司新进员工能够详尽地了解到公司的历史背景、组织结构、规章制度,更好的融入新环境,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并能为公司的目标而积极的工作。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将组织自六月份新进员工进行培训,现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地点
20xx年7月28日(周四)下午15:00—16:30,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培训内容
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安全培训
三、 培训主讲
人力资源部:马经理
四、 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合理安排好部门工作,并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请办公室安排好投影、座位等,并做好后勤接待工作。
人力资源部
XXXX年七月二十七日
◍ 制度培训通知
各分会:
为了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上级工会方针政策,满足工会干部对工会业务知识学习的需求,拟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地点:
8月31日 行政楼第一会议室
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二、培训内容:
1、聘请市总工会领导专题讲座;
2、学习《工会法规及财务制度汇编》;
3、编外用工合法权益的`探讨;
4、讨论交流新学期工作;
三、培训方式: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四、参训人员:各分会主席 院工会成员。
请相关同志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
蚌埠学院工会
20xx年8月29日
◍ 制度培训通知
尊敬的客户朋友们:
为了提升全体员工的业务素养和技能,公司定于20xx年4月21日到24日进行内部员工培训,届时员工成都、重庆及昆明公司全部员工将分批进行封闭培训,期间可能无法接听电话或及时回复消息!
在此期间如有事需联系相关对口人员,可在微信或QQ留言,他们将在培训结束后一一回复;如有急事可以联系成都公司座机:028-85425176 85426176
或拨打:18980007310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一xx科技
◍ 制度培训通知
各中小学校、区职校、幼儿园: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决定于20××年12月24日下午2:30举办报账员培训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年12月24日下午2:30
二、培训地点:碧江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各中小学校报账员(含村小报账员,村小报账员由中心校通知到会),区职校报账员,幼儿园报账员。
四、培训内容:
1、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报账流程介绍和报账表册的填写。
3、安排经费统计工作和预算工作。
五、其它要求:请报账员携带11月份报表参会,以便培训时对照讲解。
◍ 制度培训通知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一、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公司安全培训规定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第三批对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有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
◍ 制度培训通知
各初中、小学:
根据宁教高师[xxxx]xx号文件《关于开展xxxx年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xxxx年职初教师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xxx年xx月xx日下午x:xx
二、培训地点:翠屏山小学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义务教育段xxxx年入职的在编在职的全体教师(包括xxxx年因故没有参加考核的xxxx年入职的教师)
四、培训内容:教育教学理论专题讲座
请各义务教育段学校通知相关教师准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江宁教师进修学校
xxxx、xx、xx
◍ 制度培训通知
各会员单位、项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xx]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xx]200号),《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施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川办发[20xx]16号),20xx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通知(川建发[20xx]11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提高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章程》和《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川项管协[20xx]5号),定于10月29~11月1日(周日至周三)举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10月29 日至11月1日(周日至周三)开展4期培训,每期培训1天。各单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具体时间以协会电话和邮件通知的时间为准。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刘家花园(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红砂村刘家花园,电话028-84676628)。
二、培训对象
原已取得《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合格证》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专家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xx〕101号);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集成运用等。
四、相关事项
1、各单位要以公司为单位组织团体报名并缴纳培训费300元/人,于10月27日前上报培训人员名单(报名交费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27日)。
2、此次培训结束后将颁发《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3、培训期间,要遵章守纪,确保教学秩序。
五、联系方式
协会地址:
联 系 人:
xxx年10月3日
XXX协会
◍ 制度培训通知
各医院及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颁发的《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以及医院感染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各医院及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复审过程中所关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的监控管理水平,降低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风险,促进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逐步规范,达到有效预防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基础医疗质量安全目的。西安护理学会、西安医学会共同举办“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班”,届时特邀请省内外及市级医院感染资深专家前来授课,内容涉及国内最新医院感染理论知识,实用性强。学习结束,颁发培训证书及省级Ⅰ类学分3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省、市、区县各级医院及医疗机构从事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及医护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等级医院评审细则的解读以及如何迎接等级医院评审、如何提高感控数据的利用效率及效能、管理工具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医院建筑布局和管理要求、品管圈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医院感染暴发处置案例分析、手术室、供应室及口腔科等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多种耐药菌的防控、控感管理经验交流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20xx年10月13—15日,10月13日下午2时报到, 14日至15日全天培训,16日撤会。
四、培训费用:西安护理学会会员单位560元、非会员单位6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地点:西安市警苑饭店(莲湖区青年二巷3号、莲湖路红湖街站下车,向北再向西右拐进入青年二巷即到。酒店咨询电话87324222)
六、报名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的方式均可报名。各医院及医疗机构务必于10月6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送西安护理学会办公室。
联系人: 李爱枝 惠阳阳
联系电话:029-87288005 87258526
邮箱:xianhulixuehui@
西安护理学会西安医学会
二零xx年九月七日
◍ 制度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对职工薪酬等五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公允价值计量等三项新准则。为配合财政部做好新准则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新准则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应企业会计人员的要求,中国会计学会决定于今年4月、5月份举办三期“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邀请财政部负责起草新准则的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讲 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二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三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四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五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二、培训对象
1、境内外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会计人员;
2、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3、高等院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内容
昆明班,20xx年4月18—22日,18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昆明市云安会都。
桂林班,20xx年5月9—13日,9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桂林宾馆。
西安班,20xx年5月23—27日,23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西安市西北饭店。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职工薪酬、长期投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列报、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准则进行全面系统的解读,同时对如何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提出要求。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四、培训报名
1、传真报名。请您填写《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中国会计学会(010-68xxxxxx、68xxxxxx)。
2、报名审核。中国会计学会将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核,并以短信方式通知您报名是否成功。培训班开班前1周,我们再以电子邮件通知您具体报到事宜,并将报到事项在中国会计学会网站(www.asc.)公布。
3、培训班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报名,开班前1周停止报名。鉴于场地、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收取2200元培训费(含资料费等)。如学员是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或所在单位为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员,每人收取20xx元培训费。培训费请在报到现场交纳(现金、刷卡均可),也可提前汇款至中国会计学会:
开户单位:中国会计学会
开户银行:
账 号:
2、食宿费。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食宿费标准约为每人每天300元左右。
未尽事宜,请与中国会计学会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信箱:
附件1: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课程安排
附件2: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
中国会计学会
20xx年2月13日
◍ 制度培训通知
各位家长及学员:
首先感谢你们报名参加我们的暑期游泳培训班!在开班来临之际温馨提示下家长及学员注意事项!
一:七月四号B班(二、四、六)正式开班培训,A班(一、三、五)第二天即七月五号正式培训!
二:各学员按自己所报的时间段提前十五分钟到馆进行点名报道!
三:各学员参加培训时需备好:泳帽、泳镜、拖鞋、毛巾、泳衣/裤(最好提前在家换好游衣泳裤)
四:还未领取学员卡和泳包的学员请尽早来游泳馆领取。
五:学习期间场馆附近停车较多,请有序停车;大家尽量选择合理的出行方式。
六:上课期间家长领取观察证到泳池指定区域观看,请遵守泳池规章制度和保持池面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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