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骋在法律原野读后感|驰骋在法律原野读后感(必备十三篇)
时间:2018-12-03 赵老师教案网驰骋在法律原野读后感(必备十三篇)。
◍ 驰骋在法律原野读后感 ◍
本学期刚开始,我便在图书馆翻阅法律相关的书籍。因为爱好原因,自己本身并不喜欢枯燥的法律条文或者晦涩难懂的法学大家的著作。在图书馆游走的我,就被这本《法律与文学》抓住了眼球,通读完这本著作让我知道了:法律也是可以有趣的。
波斯纳的作品和他本人的学识经历总会给人一种很怪的感觉:他虽然是美国法学界的巨擎,但其第一个学位却得自耶鲁大学的语言文学专业而非法律专业;虽然身为法官和法学家,但他常常“超越法律”,专注于对经济学、数学、历史学、社会学、文学人类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这本《法律与文学》才显的如此有看头,而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学家对文学作品用法律思维去思考和诠释,个人觉得他更多的是一个文学家运用他自己渊博的法律知识去诠释书中的法律行为。
书中认为“作为法律文本的文学文本”主要就在某种意义上“关于”法律的文学作品展开讨论。在该编中,“法律”的定义很宽泛,包括自然法和复仇这些与实在法共存,并影响后者的规范体系。进行分析的作品包括了西方文化中许多里程碑性的著作,包括荷马、古希腊悲剧、莎士比亚、妥斯陀也夫斯基、梅尔维尔、卡夫卡、卡缪等人的作品。作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一些文学作品中学到很多关于法理的知识。实际上,一些表面上与法律或其他规范体系没有多大关系的文学作品,有时从法理的视角来看也可能更好理解。
“法律学术中的文学转变”主要就是否应当对律师和其他法律职业者进行文学修养教育的问题进行探讨。作者认为美国法学界的一些人想讲法律学术的重点从分析转为叙事和比喻。他们想把虚构的文学作品带入法律课堂,让人们活生生地看到受蔑视的人、受忽视的人、受压迫的人,并通过培养对这些人的同情来促进法律改革。另外,作者还对许多著名法官的传记或自传的文学价值和法学价值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分析。
波斯纳的这本著作很厚,就不一一的去解读,接下来写写自己对这种文学与法律的交融形式做一下自己的看法:
文学著作中的人物大多都是现实社会的放大版,极具讽刺意味。那种放大了的行为用法律思维去思考则会有种被带入角色的感觉,当你真正被带入这个角色,你就会发现这被放大的喜剧行为被法律思维所诠释是多么有趣。再者来说,我们欣赏整个文学作品的时候大多都是以“上帝”的视角去观看,那么当你总观大局,体会整本书的逻辑链或者是伦理关系,你就会对法理有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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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影视赏析姓名:孙春宝
专业: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学号:***
我选择了法律影视欣赏作为选修课。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看到了很多法律案件,各种各样的案件,比如经济纠纷、离婚案件、打架斗殴、违章建筑、房地产案件等等。其中一部分案件是触犯刑法的,那些犯罪分子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为此我为我们国家有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以及为我们的法律工作着而自豪,有了他们对工作的责任心和对当事人的负责,才得以让案件中的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赔偿或者心理安慰。
看过每一个案件之后,我的心里都有说不出的滋味,其中有为我们的受害着而愤愤不平,为受害者的家属而悲痛,同时也为那些犯罪分子而感到憎恶和惋惜;同时也为那些因为自己的利益在离婚时将对方告上法庭的不平;还有为房产权将老人赶出房子的愤怒。他们为什么要走上这条不归路呢?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悲痛之上呢?
为什么他们会有如此残忍的心理动机呢?为什么不尽儿女的义务,对老人那么狠?为什么?我心里有太多的问题,太多的愤怒从心底涌起。
在经济案件中,本来是亲如手足的兄妹,但是因为父母去世遗留的财产而大打出手,最后将对方告上法庭,完全没有亲情可言;老人分期付房款,而房产证写的女儿的名字,因为这一纸证明,老人和孙子被无奈的驱逐出家门,老人的苦又去向谁说;彩票中奖却因当初随意的与小三签下的赠送证明,要将钱送与他人,最后也由情人变成了原告被告……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钱。摒弃了亲情、爱情、友谊之情,到最后也可能人财两空啊。
民事案件里,学生在学校被打,将打人的学生及学校告上法庭,虽然最后解决,但是同时也将该学生放在了一个尴尬的位置上;因为学校的原因,私自放学生离校且未通知家长导致学生在校外发生意外,所以说学校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场所,其本身更应该严格对待自身问题,这样才能更好的帮助、教育学生。一旦学生出了事故,学校将被起诉到法院。问题解决后,学生会留在学校受到负面影响,或转学。但新环境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不利于学生的学习。所以有些事尽量私下解决,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
在刑事案件里,犯罪分子中间有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有走上工作岗位的职员,有身为教书育人的老师,有进城打工的农村姑娘,也有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少女-------在他们身上都留下了法律的阴影,可是他们在作案的时候并没有想那么多,在他们的心里只有怎么样做才能消除他们内心的不快,怎么样去化解他们和别人之间的种种矛盾,他们从来不为别人考虑,从来不为那些受害者的家属考虑,他们是自私的,是应该受到社会的唾弃,应该遭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他们应有的报应。
尽管法律对那些不法分子已经有了或轻或重的乘法,但是也不足以弥补受害着及其佳人的损失,不足以消除人们心中的不平之感。当今社会是一个高度竞争的社会。每一个想在社会上立足的人,都要付出艰苦的劳动,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每一天。可是在这样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有许多人开始出现了心理的不平衡,开始变得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他们开始对工作不认真,对亲戚朋友疏远,对别人所做的一切都觉得不顺眼,从而心理就出现了很偏激的表现以及很多异样的想法,最终走上了不法道路。
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也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许多犯罪分子因家庭条件恶劣而引导抢劫,最终落入故意杀人罪。可见钱这个东西,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有利有弊的。当一个人有了一个很好的方法来处理之前存在的,不管他有没有,都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伤害,但是对于一个心理异常变化的人来说,他不会有这么好的控制力,很容易走极端的道路,不管他接受的知识水平有多高。
现在看来,良好的心理素质对社会的美好生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一个人没有足够好的心理素质,他的棉花队的外部压力就找不到缓解的办法,总是按照自己的消极思想继续下去,永远也回不来,这将导致一个可悲的局面,给人民造成不可挽回的残酷。所以我想提醒大家,我们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善待社会,给我们的生活一段没有怨恨,没有遗憾的时期。
通过对这门选修课的学习,我们可以了解社会的复杂性和许多规律,这对我们今后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学会用法律手段帮助别人,保护自己,严格要求自己。
◍ 驰骋在法律原野读后感 ◍
故事的高潮和大部分章节都是关于情侣们在黑暗的森林里寻找出路,等待光明的故事。他们不断的迷失徘徊在出不去的密林和声声的佛庙钟响里。
他们被一个失明的老太婆和一个弱智的白痴追赶,代表着封建社会的盲目和愚蠢。他们手中的灯笼不能点亮他们的思想。
而紧紧握着彼此的手的恋人,虽然看不到未来,但他们心中有爱——最原始的真爱。即使是一个女人的前孩子,黑人的死亡,也没有阻止他们追求幸福。那个孩子是**和他死去的人之间的联结点,而黑人的死亡是她完全脱离封建生活的象征。
说金子是单纯的为了爱情并不妥当,更多的是对自由的向往。“金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句话我们的乡下女人金子不懂,但是灵魂里对于自由的追逐却不曾停息。
寻求自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众叛亲离,闲言碎语,彷徨压抑,走出这个过程是需要勇气的。
曹禺的女人精明,浪漫,不肯寂寞,是当时社会的异种特殊类型。然而,恰恰只有这样品性的金子才能背弃并且逃离这个无形的大网,只有她才会在森林中的黑暗和恐怖的追逐中继续她的逃亡。
所以,金子不仅仅是一个烈女人,更是一个强女人——精神上的强大。若是她生存在当今的社会,必然会有大的作为,甚至,成为一个女强人。
我也有自己的梦想和对自由的追求。我怎样才能摆脱这种困境?或者我不需要想太多,像金子一样跑,即使走错了路,我还是不停?
关于追求自由,我的想法有很多,这本《原野》却是一个极佳的切入点,渴望自由的你们不妨也看一下。
郁达夫现代著名**家,散丈家。浙江富阳人。
年,他与郊沫若、成仿吾共同创办了著名的文学团体创作社。同年**作《沉沦》问世,引起广泛注意年至1926年主持《创造月刊》和《洪水》的编样工作,并出版**集《笃萝集》。1927年出版《达夫全集》1一3卷。
1928年与香迅合编《奔流》,与阿英合编中国济难会的《白华》月刊,并主编《大众文艺》,出版《达夫全集》4 - 5卷和中篇**《迷羊》。1930年参加发起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并加入左联,出版《达夫全集》6卷,写成中篇**《她是一个弱女子》。1933年加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出版《达夫全集》7卷,写成《屐衣处处》和《达夫游记》01938年底去新加坡。
1945年被日本宪兵杀害。郁达夫的作品充满了无尽的辛酸和愤慨,在绝望的呐喊中燃烧着爱国主义大世的热情,同时也带着悲观的情绪。
《原野》的演出这一次.因武双合明团在吉隆坡中华大会堂排演曹禺的名润《原野》,要我去为他们妈幕,所以得有一个欣赏《原野》演出的机会。
曹禺的剧作,从心宙雨》到《日出》,从《日出》到《撼野》,显然地划出了三个时代,呈现了兰个进步的阶段。《雷it;》还是不脱浪没剧末期的喜弄小技巧的作用,《日出》刻完全是自然主义的作品,而《原好》又是带有象征意义的问题助专弄小技巧,如传奇杂剧的种种离奇情节,巧则巧矣,观众及读者,一时也能感到趁味,但趣味一过,便没有什么意义刹余了。纯悴的写实剧,使人生杜会的事事物物,缩压成简密的几幕,再在我们的跳前演映一回,原可使我们起一点反省,从反省里成或得到一点对人生,对社会的批评.
但这作用,还很微弱,是不能给予我们以疾风雷雨的猛烈徽刺的。只有把象征具体化出来以后,明确地提出一个问题,提示我们一条道路,一定要有这样的本,才有深刻的印象。使永铭在读者和观众的心头。
照此说法来看,则《原野》就有它特有的价俏其价值白然远在《雷雨》《日出》的两剧之上。
这出戏的目的是演出,演出的最终目的是成功。
所以.一本剧本的能褥到完全的效果,须由剧作家的天才.演出者的艺术.
观众的爱。兰的合作。有可能。
这一次u峨野》的上演.几乎可以说是达到了理想的坡地。
《原好》的剧情,已在各报上登级过了,此地只扭说一说合唱团诸君在当晚演出的情形。
原来,一本带有象征色彩,而剧中又时含有神秘情调的剧本,在演出时很难收到舞台上的效果,,如哥德的《浮士德》,但丁的《神曲》之类.而这一次的《原野》,却从装旦,灯光.服装,及布景各方面来说,都投有半点儿的破绽。
而且更不得不加入到我们的考虑中去的,是司其事的堵君,都不是有长期经脸的专家,他们(合唱团诸君)中间除少数人,受有些正常戏剧教育,和略具演剧的训练之外,大部分还可以说是“爱美,者呢剧中的人物,上演时最怕有参差性:就是演的太好,和演得生疏粗硬的太坏的一个现象,合明团的诸君,在这一次的《原野》演出里,却绝对地没有这一个缺点.各人都演到了恰好处.
各人都够味儿劲儿,互相搭配得上.这原筑归功于导演者的平时杆导之功.但各演员的肯点心学习,各其夭才,当然也是幕本的条件。
饰仇虎的郑秋子,饰花氏的陈文仙.当然是十分消化了他俩所演的角色,可是演焦大星的项从,演焦毋的黄昆玉和演常五的谢铃标.与演白呆子的王南溪,也未尝不一个个都尽了他们的至善。
台im的熟练,动作的自然.与表情的适当。有专业演员的沉着,但不太专业演员的粗俗,这是这支半爱美剧团的唯一优势。
这一次《原野,的演出,我以为是对于推动马华剧运的一个最有效率的引擎,开关机开了以后,电涟和燕气力传括开来.受其转动齿轮的推进的,当不至只在中马的一用。
现在武汉合明团又到彭亨去了,我希望他们全休的团员,再能加以刻苦与俄炼,放大襟怀,认清目标,团结到底,向艺术的完成和救国的彻底这一条大道上猛进
郁达夫读《原野》的演出(读后感)的延伸阅读——郁达夫读《赛金花本事》序(读后感)
郁达夫现代著名**家,散丈家。浙江富阳人。
年,他与郊沫若、成仿吾共同创办了著名的文学团体创作社。同年**作《沉沦》问世,引起广泛注意年至1926年主持《创造月刊》和《洪水》的编样工作,并出版**集《笃萝集》。1927年出版《达夫全集》1一3卷。
1928年与香迅合编《奔流》,与阿英合编中国济难会的《白华》月刊,并主编《大众文艺》,出版《达夫全集》4 - 5卷和中篇**《迷羊》。1930年参加发起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并加入左联,出版《达夫全集》6卷,写成中篇**《她是一个弱女子》。1933年加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出版《达夫全集》7卷,写成《屐衣处处》和《达夫游记》01938年底去新加坡。
1945年被日本宪兵杀害。郁达夫的作品充满了无尽的辛酸和愤慨,在绝望的呐喊中燃烧着爱国主义大世的热情,同时也带着悲观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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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着那本《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我顿时感到它那么重,那么重
谁也不会想到,母亲的望子成龙,换来儿子一声没有控制的猛击,她就这样倒在自己儿子的手下;谁也不会想到,一念之差,盗窃、抢劫,他没脸正眼看父母一眼,无法承受亲人痛心欲绝;谁也不会想到,他纵情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为满足虚荣侵犯网络安全,走上人生歧途;谁也不会想到,披着一件温情外衣的网恋令他尝到了苦涩的滋味,一刻冲动付出一生不幸;谁也不会想到,罂粟看似美艳,却邪恶地诱惑着她,摧残着她,把痛苦带向更多的家庭;谁也不会想到唉,罪孽啊!
花一般的生命被蒙上了一层又一层的阴影,花季中的青春年华也早已黯淡,是谁偷走了他们的青春?罪恶,一切都是罪恶。当它布下陷阱的时候,你就不能再踏出一步,一步之遥,那是犯罪的深渊,当它的魔掌真正靠近你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法律是天堂,她会呵护你,温暖你,保护你,你为什么不愿意去呢?反之,罪恶是地狱,他在尖锐的咆哮声中摧残着你,一念之差,一步之遥,越陷越深的痛苦你还没有尝够吗?
罪恶,还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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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四中九(15)班喇燕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事实上,法律与道德、习俗、宗教和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因为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秩序;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了适当的保护。
这次,我读了一本法律知识的书。里面的知识都是关于法律的。这是一本让中小学生了解、理解和运用法律的好书。小故事里的主人公都是一些中小学生,深刻的描写了21世纪青少年犯法的动机及做人的道理。
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第十章“偷盗易成瘾,后悔别莫及”。故事的主人公丁丁很穷。有一次,一位同学带了一块带香味的橡胶。同学去玩的时候,丁丁把橡皮放进书包里。忙于生计的父母无暇顾及孩子的思想和学习。
以后,他们班经常少东西:不是少了钢笔就是丢了一把长尺……当丁丁看见同学去游乐场玩,总是羡慕不已,总想自己也能去一次,丁丁终于抵挡不住玩的**,心里又出现了歪心思:去偷一家小超市,因为这家小超市一般是女老板一人在,钱就放在靠近门口的抽屉里。
那天放学后,丁丁来到超市。不出所料,只有女老板在场,顾客也很多。丁丁绕了一圈。当老板不注意时,他打开抽屉,正要拿。男老板抓住丁丁的手。丁丁的父亲被罚款500元。丁丁也受到了严格的教育。
这些深刻的故事,不仅能让中小学生了解法律、了解法律、合理运用法律,而且能让中小学生关注法律。其实,法律是如此严格,你不能走错一步,这会毁了你一生的幸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
所以我们现在必须从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开始。今后,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才能真正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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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通常从问题开始。这个过程可以回答许多以前的问题并产生许多新的问题。产生和回答问题的过程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似乎是无穷无尽的。在这个过程中,知识的质量和数量都在增长。
读《法律的概念》就是这样一个过程的典型。因而这篇读后并不是“谈收获”的老套路,谈得更多的是体悟,收获和不解兼而有之。收获需要的是分享和检验,不解需要的是思考和回应。
《法律的概念》并不是一本畅销**或者文坛经典,读一本学术书籍的过程期间的最考验人的就是兴趣的不间断。硬着头皮往下看固然可行,但是痛苦和郁闷也随之呈几何级数增长。我没有力气沿着这条路去读那本重要的书,我认为这本重要的书不能这样对待。
于是我开始尝试用一种调动起兴趣的方式阅读,这种方式不光要求“知其然”,更要求“知其所以然”。“知其然”即了解哈特的基本观点是比较枯燥的,这意味着从文本中筛选出自己所需要的信息,筛选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套用了前人的总结,从而丧失了自己阅读的独立性,结论会流于肤浅片面,而且这种工作也完全可以用比较偷懒的方式——看他人写的介绍性文章,来完成。“知其所以然”是一种与“知其然”相关的阅读过程,它所要针对的是:
为什么此人会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提出这样的观点甚或完成这样的文本?在这种过程中,我不必把注意力仅放在《法律的概念》这个文本上,因为这本书能给的信息只是部分的,它的背景无疑更为广阔,这种广阔就意味着某种对未知信息的探求或者思考,这种以好奇为原动力的过程深深地吸引了我,兴趣油然而生。除此以外我认为,不无裨益的是,这种探求也在无意间进一步澄清以前一些认识模糊区。
不可避免的,有人还会追问“知其所以然”的意义何在。这里必然涉及对待文本的态度问题。文本提供的是什么?
也许有些人会说这是知识。我认为这是绝对的观点。文本最多提供信息。知识这个词语包含了肯定的价值判断,而这些文本能所提供的能够符合这种肯定的价值判断吗?不然,离开了历史的解读,所谓的“知识”也许仅仅是被肢解、拼凑的信息。
拿《法律的概念》来说,大多数人会认为这本书谈的是:哈特在批判奥斯汀的“法律命令说”基础之上提出的“规则说”,即国内法律是由第一性规则和第二行规则的结合构成的一个规范体系,他在坚持法律与道德分离的同时,也承认了“最低限度的自然法”,等等。并且有这种“进化论式”的感觉:
哈特的观点比奥斯汀要完善。这种解读文本的方式是静态受动的。在肯定有限时间和精力的前提下,这种方式有其合理性。
但是如果是对自身而言甚至是对研究一门学科而言具有重要价值的文本,这种方式是值得商榷的。这样,文本的信息被我们提取出来,形成一定的理解。提取的过程无形中赋予了认识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似乎在开辟原理生活实践的自身的历史和世界”,当我们以后在就该认识进行讨论时,“往往不是从这些生活现实中具体的历史事件入手,而是直接从抽象的一般理论入手,不是使理论回到生活现实,而是在远离生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1]
没有文本本身的历史环境和作者的感受,我们得到的是僵化的信息,不是完整的知识。即使我们能倒背如流,也知识全面的、肤浅的。文本不是物化的文本和纸张,而是思想传递的载体。思想虽有超越时代的一面,但不能摆脱时代和国家的烙印
大多数对于《法律的概念》的解读是带着前理解,这种前理解的**以介绍性文章、师友的谈论等媒介为主,但是淹没在介绍性文字或语言当中的是文本所要针对的现实问题,哈特的观点仿佛是“理论自身发展的必然产物,而理论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仅仅是与作者生平联系在一起的社会背景的问题,这些问题出现在教科书中并不是作为一个理论的核心来关注,而仅仅是作为与作者生平联系在一起的社会背景的一部分而加以例行公事的程式化的介绍。这种对理论和理论所要面对的问题的处理方式,或者说关注理论自身而轻视理论面对的问题,实际上割断了理论在历史上所面临的迫切问题或者说一个历史上的问题与我们当下的生活的联系。”[2]所以我们可以不问哈特何许人也?
也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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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读本读后感一:《法律读本》读后感
读了《法律读本》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关于法律的解决方案和各种犯法行为。
我真的读了第二本。我们应该得到父母的监护权,这是法律规定的。所有16岁以下的儿童都是未成年人,你的父母在他们达到法定年龄之前是你的监护人。作为监护人,我们应该严格监控孩子的言行,但家长做了一件法律禁止的事情,就是偷看孩子的个人物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当然也包括16岁以下的孩子。可是父母根本就不在乎,自从我买了一本日记本,开始写日记的时候,趁我沐浴或其他空儿,妈妈就会趁机偷看我的日记。要不是上次被我发现了,我还真不知道妈妈居然会管到这种地步!
父母却说,偷看孩子的日记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孩子的心事,好好的帮助她们。事实上,小孩子也是人。他们还需要一些小的私人空间,甚至一本日记,你可以在其中写任何秘密或关注。所以,我买了一本带锁的日记。我24小时随身带着日记的钥匙,以防发生这种事故!
即使是在网上建一个小空间,我也不需要任何人把孩子们管的那么紧。让我们一丁点自由的感觉都没有,更何况属于是父母想了解孩子的内心呢?其实,我们的内心是希望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建立一些属于我们青春的小秘密,这是任何人都不知道的。
法律读本读后感二:法律读本读后感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我们应该学习它,遵守它,使用它,热爱它。
说到我们中小学生的犯罪问题,最近数量可是逐年上升,我原本以为,犯过法的人一定很偏激,且一定是生活的或定是生活的环境促使他犯罪,事实却不是这样,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电脑网络,很值得注意。现年许多学生因为沉迷网络离家出走,成绩一落千丈,最后还踏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
网络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它也许能给你带来知识,让你金榜题名;也许会让你成绩一落千丈,视力下降,甚至家破人亡。而现在,电脑多半是被人看成了娱乐工具,在网吧里,多半的人影是学生,他们而进网吧不是查找资料提高成绩,多数是玩一些有害身心的游戏。自从网络被发明以来,它不但为人们带来知识的宝库,却令我们青少年常常“受伤”。
作为一个学生,我们该做的不是叛逆。我们不应该听从父母、老师的劝阻,也不应该向别人学习,但我们每天都沉迷于游戏。如果我们没有很强的自控能力和抵御各种违法**和困惑的信心,未来的结果可想而知。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我们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小学生法律读本》中有着这样一个实例,一位叫小英的单亲女孩,听社会上的朋友说吸烟能解愁排闷,提神醒脑,便学会了抽烟,越抽越多,她渐渐成了学校闻名的“问题少女”,最后受到了学校的处分。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不良朋友的引诱,可能只是叫你去玩一些看似对心理只会微不足道的影响的游戏,就像大家赌赌钱,虽然尽管是5毛1块,这样下去,赌上了瘾,接下来的行为将可能变得不理智,抢劫,盗窃。
我们要杜绝自己受引诱,首先应该加强思想与心理的防线,还要增强自律、自尊、自强意识。当我们受到**或困惑时,我们必须提醒自己坚决拒绝。
让我们点亮心中那盏法律的明灯,要从小学法、知法,从而慢慢的懂法、守法。为建设和-谐社会做一份贡献。
法律读本读后感三:《法律读本》读后感
一开始,我对法律的认知并不多,只是有些模糊的概念,但读了《法律读本第一章》后,我不仅对法律有了全新的认识,也懂得了像家长不能侵犯孩子隐私这么法律条款。
我们有权让父母抚养我们,也有权不让父母**侵犯我们的隐私。隐私是只属于我们的东西,比如我们的日记,私人信件这些都是我们的个人隐私。没有我们的同意,父母不能未经允许偷看我们的日记。
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地违反了法律《未成年人保**》里隐私保**这条规定:《条例》对接纳未成年人进网吧、父母偷看孩子聊天记录、学校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等行为都作出了明文禁止。
所以偷看孩子的日记或聊天记录是违法的。为了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一些家长背着孩子看日记和聊天记录。今后,这些表面上看是为孩子好的行为将被禁止。
但是,在如今这个世界,这个21世纪,这个什么事情都完全不能由我们说了算的世界里,又有多少学生的日记是可以受到保护,没被家长看过的呢?又有多少家长真正在意过这些法律呢?真正在意过我们这么小孩的感受呢?
很少,真的很少,我甚至敢说没有。
我一直很期待,甚至认为我的父母是一个开明睿智的父母,但是虽然表面上,他们对我的日记总是满不在乎,但私下里他们总是对我的日记充满好奇。他们好奇的内容,我是否写在他们如何,以及那些关于我自己的小秘密。如果不巧,他们偷看日记时被我发现了,就算我生气万分,甚至顶嘴。
他们也只会说:行了,你也不至于这样。不就是偷看了你的日记吗?
我们只是为你好,我们只是想知道你内心的想法,想和你更融洽地相处好,仅此而已。
有时候,我真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做?难道我们小孩真的不应该有隐私吗?不应该收藏些专属于自己的小秘密吗?
难道那些法律条款都是摆设吗?即使我们和他们讨论法律问题,他们也总是说,我们是你的父母。我们还没看到什么?
看一下你日记你还心急如焚了?难道法律的束缚真的没用吗?他们偷看我们的日记真的很自然吗?
这些问题,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
就说说我自己一次发生的事情吧。
那天,我正在翻看自己的日记时,恰巧这时,妈妈却让我去帮忙买东西。我立刻惊慌失措,把日记藏了起来,怕妈妈偷看。然后以风的速度跑下楼去买完东西后,上楼时我还一直在担忧着妈妈会不会**我的隐私,殊不知此时妈妈此时正看的津津有味了。
当我叫妈妈开门时,却觉得不对劲了,奇怪,妈妈不应该在厨房的吗?应该听得到我的喊声的埃怎么貌似在我卧室?于是,我紧张起来,轻声地用钥匙开了门后,蹑手蹑脚地来到卧室一**竟。
果然,妈妈真的坐在椅子上看我的日记。似乎是察觉到了有人进来,发现是我后,她先是一阵诧异,然后又理所当然地说了一句这些隐私最好少想点,影响学习。我很生气地说:
妈妈,你怎么可以**我隐私!而妈妈却不以为然偷看你一下日记而已,不用反应这么大吧?又不是国家秘籍。
其实,我很想对家长们说,日记是我们个人内心的表露,是我们内心世界的自己的想法。在成长之路上,谁都会有不可告人的小秘密,谁都会有不可外露的隐私,谁都会有自己内心的想法,毕竟没有秘密长不大!如果家长**了我们的隐私,偷看了我们的日记,就等于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扼杀了我们应有的隐私权。
这样的话,就会对我们的心灵陰影,会让我们对你们有隔。。你们总抱怨我们和你们不亲,总是不冷不热的样子,但是,如果你们都无法做到不**我们隐私的话,我们又怎么愿意和你们沟通呢?所以,为了亲子之间的沟通,请你们不要再偷看我们的日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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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门》这本书,虽然只是看了书里的第一章以及前面的部分,但是感想和启发还是有很多的,我觉得这本书是需要慢慢琢磨的,需要对法哲学有自己的一些感悟才不至于读起来那么迷惑。
首先,说一下我对《法律之门》这本书的总体感觉。《法律之门》给我的第一个启发是里面提倡的法律研究方法,书的作者主张,我们不能单纯学法律而学法律,而是要把法律与其他学科联系起来,从法的总体精神去理解法。我认为这一点对于我们真正学好法律是很重要的,我们看待一些法律问题时,得出的结论很多时候只停留在专业知识的层面,这样的观点往往是狭隘的,不利于我们长远的学习,所以书中提倡的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另外,《法律之门》是一本很有味道的书,它除了让我们从中了解到一些英美法系的法律知识,更多的是指导我们去思考问题,不仅是在引导我们思考书中的问题,更多地是在传达给我们一种理念方法,让我们掌握如何来分析问题,如何从被动看书转变为主动探究。倚栏轩文学网
书的开篇序言中就讲到,初读本书的人可以从前言、导言和引言中获益,确实,在这些部分,也会有引起我们思考的问题。引言中,作者给我们陈述了卡夫卡的一则寓言——法的门前,第一次读了这个寓言的时候,感觉这个寓言所要表现得是法律的威严及其具有神秘性,但是,对守门人最后说门是为乡下人而设的但是乡下人最终还是没能见到法感到费解。接着,看了卡夫卡拟续的一位教士和K关于这个寓言的讨论,对这则寓言的寓意又有一个新的认识,但同时对这则寓言还是留有同样的疑问。教士与K的争论点我认为是乡下人到底有没有被守门人蒙骗,K在开始的时候认为乡下人是被蒙骗了,而在教士与K在争论的过程中教士提出了真正受蒙骗的是守门人的说法,守门人不了解门内情况,不知道自己其实从属于乡下人,处于受蒙骗的状态,我觉得这两者都有理,但是重新审视那责寓言,我又觉得他传达给我们的是法或许是虚无缥缈的,但因为有乡下人的期待和守门人的存在,使得法的存在是必要的。讲到这里,我想讲一下对后边提到的“坏的秩序比根本没有秩序要好”这个问题我的一些粗浅的看法,坏的秩序或许没有让所有人的权利都得到保障,但坏的秩序还是一种秩序,秩序的存在,起码生活在其中的人不会终日惶恐不安,生活相对是安稳的,人们能慢慢适应秩序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秩序,人们的生活是处于动荡与不安稳的,我认为,人们对于安稳生活的共同期待可能是使得坏秩序也具有强制力的原因之一。
后边看了第一章,它的标题是:法官和律师是如何从先例开始推理,只要通过一系列北卡罗来纳州的案例来阐释遵循先例的原则,从中我们了解到美国的法律过程是争讼者先提出基于判例法、制定法和一系列平衡原则的论点,法官则需在争讼者提供的论点范畴内,基于先例作出判决,就这样的法律制度而言,律师制度的地位就显得格外重要,尽管法院可能制作并保存了判例记录,但却很少注意它们或者随意对待它们,而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就会寻找支持观点的方便判例记录,用法院以前的判例向法院施加压力。书里的提示与问题一直引导我们跳出法律的框框,从日常的生活中去窥视遵循先例的原型以及形成遵循先例的原因,先例可不可以直接理解为一种经验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到人们说:“这个还没有先例”、“破例了!”、“下不为例!”。其实就是对传统的尊重的体现。作为先例的判例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延续,不至于被突然袭击所扰乱。另外,卢埃林写到:继续过去的实践,就是为没有经验的新官员提供前人积累的经验。如果他无知,他可以向他们学习,从先行者的知识中获益;如果他懒惰,他可以注意前人的行为,并从他们的勤奋中受益;如果他愚蠢,他可以从他们的智慧中获益;如果他有偏见或者腐败,则过去存在的实践在与他的行为进行比较时,对其偏见或者腐败进行了公开的监督,限制了他可以肆意胡为的空间。最后,即使前人进行实践时也曾懒惰、无知、愚蠢而有偏见,不过,知道他将继续前人所为,也会提供一个基点,使人们能够由此预见法院的行为,事先调整自己的预期。”由此可见,先例的还在于对法官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法官集体智慧的形成,更为重要的是,普通人从具有权威性先例中知道哪些是可以为的,哪些是不可为的,从而调整自己的预期,先例因此具有信赖保护的作用。
最后,我想说,虽然只是看了书很少的一部分,但是确实有对书里的一些内容进行反复地揣摩,并尝试着去解答书里提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迷惑,但这也是一种思维的乐趣,最佳的读书效果就应该是与作者之间有思想的交流,相信随着我们阅历的增长以及法律哲学方面的知识的学习,回过头来看这本书,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思考与收获。
◍ 驰骋在法律原野读后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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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3篇
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3篇
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1篇
通过对比新旧《中小学生守则》可以明确的感受到新版有两大优点:其一是读起来朗朗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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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比新旧《中小学生守则》可以明确的感受到新版有两大优点:其一是读起来朗朗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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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3篇
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3篇
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1篇
通过对比新旧《中小学生守则》可以明确的感受到新版有两大优点:其一是读起来朗朗上口,其二是对中小学生的要求更加具体,使教育工作者和中小学生对每条守则的理解具体到了每一项事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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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现在大多数学校,几乎都可以看到中学生守则,但对中学生守则的内容真正知晓、能够背诵的中学生确实很少,这点证明了我们教育工作者在对中小学生贯彻《中小学生守则》上是有缺失的,应该尽快给学生补上这关键的一课。首先,学生要背诵相关内容,然后运用相关规则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最终实现规则可以潜移默化地应用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形成学生的生活学习。
现在学校都在不断的完善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因此,在制定相关的评价方案时应该把《中小学生守则》的内容进行细化和拓展,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方案,对学生进行定期的评价和总结。
各个班级的班规的制定也可以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加上《中小学生守则》山的相关内容进行制定。如:好学多问肯钻研。
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3篇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3篇。上课专心听讲(上课是否有违纪现象,精神是否饱满,发言了几次,讲解效果如何,课堂笔记效果,堂堂清效果等),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在每个月内阅读的书目有哪些,阅读体会如何)。
总的来说,《中小学生守则》是中小学生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只有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抓实抓好,坚持不懈,经过九年的义务教育,必然会使每一个学生受益匪浅。
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2篇
寒雪梅中尽,春风柳上归。在这柳枝吐翠,乍暖还寒的时节,我校迎来了新的学期。2016年2月24日,四年级二班上午第一节课在教室**了第一节课**:
学习了《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2015年的新版《守则》是2004年发布后,10年来的首次重新修订。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3篇
《守则》补充了更接地气的具体行为规范内容,如主动分担家务、自觉礼让排队、不比吃喝穿戴等;增加了新时期学生成长发展中学校、社会和家庭高度关注的内容,如养成阅读习惯、文明绿色上网、低碳环保生活等。
结合《守则》要求,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全班师生**后,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规则。如:学校礼仪常规,学习风俗习惯,以礼相待,不超过温饱的规定,勤俭节约,使孩子们逐渐养成良好的习惯。
在《守则》陪伴下健康快乐成长,努力使自已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人。《守则》也将融入师生和家长的生活学***。
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3篇
近段时间**了开学教育课中的《小学生守则》,我认为学习好《守则》对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守则》中,第一条要求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作为一名少先队员,这是最起码的要求,比如我们在升国旗的时候应当保持严肃,不走动,这就是热爱祖国。2016开学第一课小学生守则观后感范文3篇书籍读后感-名著读后感-**读后感-教师读后感等-中小学生读后感。
"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要求我们做到,无论是现在,还是上中学的时候,我们都要遵守法律法规,要不然我们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就会迷失方向,甚至走上歪路。
在生活中尊重父母、教师和人民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这一代少先队员应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尊敬父母,尊敬老师,尊敬长辈就要从我们小小年纪开始做起,如在公共汽车上要主动给老人让座,在家要主动帮助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学校要认真听老师讲课等等,都是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的具体体现。
篇二:2016感动中国观后感3篇
2016感动中国观后感3篇
2016感动中国观后感1篇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都是具有震撼人心、令人感动的人物。生活中,许许多多的人用自己那一点一滴的小事感动着我们,也感动着他人。
在2014年的感动中国节目中,虽然感动我的人有十个,有隐姓埋名30年的中国核潜艇之父黄旭华;有为报答战友深情,几十年守护天山筑路士兵墓园的老兵陈俊贵;——刘盛兰。
刘盛兰是一个普通的村民,年轻时在外打工,后来在一家企业当了保管员。73岁时,妻子去世,他成了一个孤独的老人。为了让自己老得无法行动,身边会有一个照顾他的人,他开始学习。
这是老人的初衷。但后来,他的学习规模远远超出了他的想像。
1998年,刘盛兰在报纸上读到一篇救援报道。从那以后,73岁的他捐出了微薄的工资。而接受捐赠的学生正逐步从周边几个城市扩展到全国各地。最多的时候,他同时资助着50多名学生。
每天清早,刘盛兰起来弄点简单的饭菜,就骑着自行车走村串巷去了,直到捡回一大堆破烂。他17年几乎未尝肉味,没添过一件新衣,'吝啬'的连一个馒头都舍不得买,可捐资助学总计7万多元,资助了100多个学生。刘盛兰没有进过养老院,所以她每年可以拿到4000元的生活补贴。
2016感动中国观后感3篇2016感动中国观后感3篇。这些钱他全部捐给了贫困学生。
刘盛兰唯一收藏的是一个深蓝色的布袋,里面装满了汇款单和回信。这么多年过去了,老人记不清他汇了多少钱,收到了多少封信。2013年8月,因为肾病,刘盛兰住进了医院,但他仍在考虑捐钱帮助学生,担心汇款的中断和失败会打破孩子们的希望。
我得知老人住院了,许多受资助的孩子回来看望他,照顾他。
我还记得那些震撼我心灵的话语:晚年的风烛,微弱的灯光,老手,写下人间的大爱。病态的身体,高尚的心灵,他在九十岁时轻视生命。一叠汇款是寄给我们的问卷。每个人都应该考虑一下。
◍ 驰骋在法律原野读后感 ◍
法律哲学,可以粗略地看作是关于法律的哲学。一旦将一个问题上升到哲学层面,都会探究其根本性的问题。研讨法律及其涉及的问题是很难穷尽的,因而从更高层次上来探讨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
本书主要围绕以下几个中心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律概念、什么是法律体系、一个社会中存在一个法律体系意味着什么、对于法律的本质一些主要流派的理论是什么、法律的界限问题以及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义务是什么、法律的正义性。即使单独抽出这之中的某个问题都是一个很丰富深奥的话题,而作者采用了一种易于让人接受的方式——主要运用对比方法与举例方法,这样让问题的症结更加细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在阅读时我收获的不仅是独特的观点,更多的是思考方式,一种理性的、有条理的、细致的、合乎常情的思考方式。
现在我们生活在文明社会里,不论是否真正实现了法治,法律都已经真真切切的存在并在发挥效用,所以,当我们想探究法律或法律体系的起源时,我们很可能会带着现有的惯常思维去推定和思考之前的社会形态与发展趋势。为了避免走进这种误区,作者选择了一个南海岛上一切都是原始的社群部落来研究。观察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的最初形态,就需要从法律的存在谈起。作者从解决纠纷的方法或是机制谈起,预设了法律最主要的功能也是其存在的价值——解决人类社会的纠纷问题。从这个角度出发,他总结了主要几种解决纠纷的方法及其特点,以及由此推断是否存在一个法律体系的问题,进而又探究了法律体系的要素及判断标准。这些都是为后面深入探讨法律所作的准备,因为只有法律有存在的必要,我们才应该去分析法律。
这样的分析思路是符合常情的。人聚集形成社会后,就会产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交往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种矛盾纠纷,矛盾纠纷不能总被搁置,需要解决。因而怎么解决就成了我们关注的焦点。而一旦解决方法有了一个或多个固定的模式,那么很可能就会生发出一种法律雏形。然而作者却并不想具体地去了解岛民究竟如何解决争端的,出于风俗习惯抑或迷信,他都不关心,他只关心对存在的解决方法进行分解,进而得出必须有或者实质上就相当于法律的一套机制,包括法律机关、实施机关以及裁决机关。分析到此,论证还不是很强有力,所以作者在后面论述一个法律体系的要素时,提出法律体系的存在并不需要每个条件都成立,它们之间是相互牵连的关系,少一个条件并不代表它真的不存在,它的存在可以通过其他部分的`存在而推导出来,由此形成一个法律复合体。
形成一个法律复合体最基本的要件就是法律。作者开始正面谈论法律的本质问题,他简要的从法律的识别,法律义务以及法律体系的内容方面入手。法律并不是解决社会纠纷的唯一方法,与它地位相当的也有很多,要从中鉴别法律,首先要搞清楚法律区别于其他的重要特征。显然法律的一些特征也为非法律的东西所共有,比如要求或禁止某行为的实施。所以法律哲学家对于这个甄别工作,主要是通过各自的法律理论来提供一种区别的范式。这一部分主要集中第二章。法律与类法律的区别有没有可能是效力上的?类法律的存在,如习俗、惯例、道德,往往与人的天性或情感相连,而法律的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相对疏远,那么它的存在很大程度是由于它的效力。由效力而产生的概念是法律义务。
在本书第一章,作者主要提出了一些一般性的问题和概念,比如法律本质、法律概念、法律义务、法律效力、法律程序等,从而使后几章的论述更显目的性和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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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成人也有罪吗?24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车祸,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经意”,有些人是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车开快了一点,或闯了几秒钟的红灯;有些是为了方便,横穿火车道……而正是这些行为,造成一个又一个的悲剧。
记得听人说过:一个小女孩在上学的途中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车,不停地追着那辆公交车,可是司机师傅并没有看见,在一个拐角处,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或许她完全可以去等下一班车的,不是吗?每一个人,总是在道路上吝啬那一分一秒的时间,却把生命置之于外,这便是悲剧发生的原因,如果知道是这样,他们为什么不早走几分钟呢?
生命有无或许只是一念这差,我们不应该跟“车”“开玩笑”,毕竟生命不是游戏。
让我们从《今日说法》案例中吸取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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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最宝贵的会是什么?是生命。血的悲剧告诉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则,真正做到关爱生命。
今天,老师带我们看了学法律、知权利、会防范、懂礼仪的宣传栏。其中,交通安全篇引人深思,发人深省。
人的生活中,离不开交通,同时也离不开安全,因此,我们就要处处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假如我们不遵守规则,交通事故就犹如一颗定时炸弹,躲不过,便会丧失宝贵生命。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率上升的主要原因。还有那些不守规则的司机,自由放纵的行人。轻视,疏忽,大意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
曾经有这么一则报道,一个四年级学生在路边拍球。不小心,球滚到马路去了,她跑过去捡,一辆车迎面驶来,便毫不留情从她身上扎过去了,就在这短暂的一刹那,她丧失了宝贵的生命。十载岁月,父母呕心呖血抚养成人,而就在瞬间即逝,难道这是一个人的命运吗?不,绝不是的。命远给每个人的待遇都相同,就要视乎你怎样去面对,怎样去珍惜。
一些中学生,出现了因思想,心理,行为的偏激引发伤亡。直至今天,一些家底仍无法走出失去亲人所带来的痛和悲。同学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在安全问题上,我们必须防范在先,警惕在前。
同学们,我们要让交通安全的警钟长鸣,珍惜生命,珍惜明天!
今天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教导员的法制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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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燃烧的原野》是胡安·鲁尔福的短篇小说集,这些作品展现了墨西哥的乡村世界,描写了1910年墨西哥资产阶级革命后的现实生活,深刻地暴露了其革命的不彻底性。对这本故事集,评论界相当重视,从叙述学、人类学、社会政治等角度切入,把这十几个故事颠来倒去地解剖把玩。在文学史上,它被当成是墨西哥现代文学的开创性作品之一。
燃烧的原野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燃烧的原野》为胡安?鲁尔福的雏凤新声,出手即已不凡,为墨西哥文学挣得了脸面。从这十七个短篇故事里,我们看到不同于乡土文学中田园牧歌式描写的另一边,那就是贫穷、饥饿与晦暗、冷酷,作者在书写时未留什么情面,以冷泠泠的文字揭开墨西哥乡村令人绝望的面目。不过,如果仅仅以题材取胜,肯定不是这本集子获得如此声名的缘由。乡村人人皆可写,端看怎样去写?胡安?鲁尔福自出机杼的创作手法,赋予了“墨西哥最土的东西”以别样的表达。作为作者,胡安?鲁尔福始终隐藏在叙述的深处,不作声色,静静地注视。此种叙述方式,与中国的乡土作家沈从文可作比较,沈从文的部分作品也做到了冷静客观,由所描写的事物自己来呈现,但由于其创作数量众多,并不是每一篇都达到如此的境界,难免在许多文字中透出炫示的成分。胡安?鲁尔福谨慎地摒弃了炫示,枯索冷对残酷的现实、贫瘠的乡村,平白坦诚,并无多余的片语,内里却隐含着深深的悲伤与同情。
燃烧的原野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读到这样的作品,真的感慨很多,这是经典短篇的面目,这样的短篇手艺今天好象已经失传了,它的精髓是什么?是减法的力量,是闪躲回避的轻灵的精妙。如果要用一个词去概括短篇小说的艺术特点,大概就是“简单”二字,余下的就是如何简单了。正是在这上面,我们看到了鲁尔福的十八般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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