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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培训总结

起重机培训总结(精品二十篇)_起重机培训总结

时间:2021-12-09 赵老师教案网

起重机培训总结(精品二十篇)。

起重机培训总结(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规范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使用与维护,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炼化、销售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涉及范围只包括所属企业装备运行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

第四条 各企业应明确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主管部门,并依据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和本制度,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共同做好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依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布的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质检锅〔20xx〕31号《特种设备目录》以及《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1 与使用管理规则》等法规、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作业环境和配套设备的特点制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企业主管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并制定本企业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二)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维修、改造、更新、检验、报废等计划的审定、技术审查和组织验收工作。

(三)参与新购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设计审查和技术协议的签订,以及对制造、安装单位资质的审查。

(四)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台账的建立、使用注册登记和使用许可取证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或参与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负责对使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单位操作人员资格的监督检查。

(七) 负责对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维修单位资质和维修人员上岗资格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企业使用单位职责:

(一) 负责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条例,以及本企业制定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二)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技术档案。

(三) 负责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更新、改造、检验、报废计划的申报,以及项目的实施、检查和验收工作。

(四) 负责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五)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六) 负责对操作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外单位人员上岗资格的审查和使用监督。

(七) 参与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

第三章 相关定义

第八条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九条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水平移动重物的

3 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第十条 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如:叉车、电瓶车、平板车、前置翻斗车、升降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履带吊、载货车、野外作业车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

第十一条 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换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符合原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提高原设计性能)为目的的作业。

第四章 使用与管理

第十三条 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电梯和厂(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使用单位按时申报检验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编制检验计划,会同省、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经检验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4 第十四条 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必须在明显部位贴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禁止使用。

第十五条 新增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十六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单位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从业许可证),从事其认可项目的业务,并且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第十七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指进行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从事相应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规定审验,一般每两年复审一次。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资格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安装、大修和改造前,施工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告知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由产权单位签字认可后,施工单位方

5 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交付产权单位。

第二十条 安装、大修、改造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20天内将施工技术资料、检验合格证书移交产权单位。

第二十一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变更产权时,原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技术文件、检验报告、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产权单位,并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因发生设备事故经大修处理再次使用前,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

第二十三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及时申请予以报废,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到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四条 在防爆区域使用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应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并有明显防爆标志。

第二十五条 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在没有彻底消除设备缺陷前,禁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长期停用或到期未检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以书面报告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停登记手续,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重新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申请安全检验,

6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修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起重机培训总结(2)

l.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n。

2.门式起重机在轨道上行走需要较长的电缆,为了防止电缆拖地面受损,需要设置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能减少电缆长度。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曼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商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肘,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19.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撮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0.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21.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22.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23.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 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24.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25.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26.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27.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28.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荇或更换制动环。

29.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起重机培训总结(3)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起重机械设备、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经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应将租赁的工具、设备应用于在建工程的主体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

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设备。

四、甲方设备出库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166号文,第四、第五、第六条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保障具备产品的制造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达到机械设备完好率,否则不予出场,并负责将设备重点维修、防护部位易损、易耗机件向对方讲解清楚,双方委培人员按发放清单检查、出库、装车,经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五、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____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六、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一定限额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八、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九、承租人乙方将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26条、第34条、第35条、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由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方可使用,同时不允许出租(甲方)参与施工单位租赁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转让、变卖抵押的,应当按照物质实际价值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起重机培训总结(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在朝阳门地铁站16T汽车吊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汽车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的施工及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依照国家、西安市及西安市地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上报本汽车吊相关安全合格证书及操作人员证件(吊车司机操作证),且上报合格证书及操作人员证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针对本汽车起重机操作特点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乙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在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记录上签字,留甲方备案。

三、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起重作业“十不吊”原则,并严格遵守本项目部的机械管理制度,甲方将严格按照上述各项制度及有关标准作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的依据。

四、乙方操作机械人员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如不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五、如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不合格,或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无证操作,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对机械设备或施工人员进行更换或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施工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中的劳动保护。

七、乙方必须保证机械设备性能良好,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动作灵敏(如钢丝绳、卡环、限位等)等,并及时做好机械日常保养维修记录,每月25日之前交甲方物资设备部备案。对于乙方未及时检查(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在甲方检查提出问题未及时整改而造成的事故,乙方要负完全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规章中没有明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机培训总结(5)

承租人(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起重机。为明确其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起重机的类型和数量:

起重机;

施工现场:

使用时间:

二、租赁款及支付方式

房租:一月;

付款方式:

三、安全责任

1、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乙双方均有权防止对方的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坚持起重机作业安全第一、高效工作的原则。

2、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乙方私自做超出作业计划的'项目,并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发出信号,确保作业。如施工过程中出现野蛮操作,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操作。因起重机操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

3、严禁吊车司机饮酒和操作吊车,严禁吊车工人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有权使用租赁的起重机,但没有所有权。乙方设备不得转让、转租、出售或抵押,乙方起重机不得自行操作。如果发生任何事故或损失,应承担所有责任。

2、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租金。

3、杜绝一切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操作人员和设备的不良行为。

4、起重工(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和轨枕由乙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由于特殊的施工条件,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操作人员,乙方人员必须24小时待命,随时全力配合施工队伍,不得偷懒。

2、在起重机使用期间,甲方应提供起重机施工所需的主要燃油(柴油),所有其他费用和油料由乙方负责。

3、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现场领导的指挥,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4、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并利用业余时间维护设备。如发生设备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提供其他设备,不得延误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起重机性能表和操作员证书复印件。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机培训总结(6)

承租方:____ (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 (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效益,确保双方实现的各自的经济效益、安全等目的: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合同事项:____

第二条:____

1、施工地点:____

2、工程名称:____

3、施工单位:____

第三条:____

1、塔机租用期限:___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甲方继续使用塔机,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第四条:____租赁费结算方式:____塔机租赁执行月包干:____每月租赁费 万元台,结账日期为用塔机之日,年前付60%;年后按每月进度款比例支付。

第五条:____塔机进出场费为 80塔2.6万,65塔2.2万 。出市区外进出场费应在合同时预付 万元,进场后进场费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____如不按时支付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造成任何损失、费用合部出甲方承担。

第七条:____塔机报停后,一次性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乙方拒绝退场,租费照付,按天计算租赁费每天 元。

第八条:____租用期间如遇天气变化,四级风以上、下雨天和停工等,塔机不能使用的情况,租赁费照付。

第九条:____甲方义务:____

1、 按图纸施工选择位置、安装方向,具备拆装运输现场,并负责处理好地上、地下障碍物及高压线、地下通迅设施等,保证机械安全顺利进出场,否则延误时间每天按 元执行付给乙方损失费。

2、 负责提供机械用电及路基、地基资料、试块报告,和建委备案检验等手续,保证塔机承重要求,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塔租赁费照付。

3、 免费负责安排好司食宿,塔机保管工作,如塔机配件丢失,甲方负责赔偿。负责配备熟练有证信号工,如信号不明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责任全由甲方承担,负责提供吊钩以下的用具。

5、 如基础发生变化,和非单位人员登机开塔、信号工无证指挥造成任何责任事故的全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在施工作业发生抢钩和打骂塔司的甲方赔偿乙方20__元人民币以上,并且乙方有权停塔,在停塔整顿期间租赁费照付。

6、 全面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学习教育、操作交底并有权考核塔司、辞退塔司。

7、 配备单独的配电箱,保证用电正常。

第十条:____乙方义务:____

1、 保证塔机在合理范围内正常使用,积极配合甲方施工,早日安全任务。

2、 塔机每月例保不少于48小时,超出部份扣除当天租赁费。接到甲方塔机出现故障通知,维修人员应在最快时间内进行处理。

3、 加班提前通知机组人员,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4、 若机组人员故意刁难甲方,甲方可以提出调换机组人员。

5、 塔司不准从工地上借款或借与本单位无关的用具,如出现责任与乙方无关。

6、 因塔机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 因塔司无证上岗、非法操作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____双方责任:____

1、 安全运转,必须遵守有关部门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塔机"十不准"执行,因违章指挥或无证人员指挥造成事故的,甲方负全部责任。

2、 在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时,乙方不承担村料费、延误工期费和人工费(但在处理事故时可以扣除当天台班租赁费)

3、 吊具应符合国家技术要求,因吊具出现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4、 塔机在租赁期间所有的产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转让或押及迁移地方,否则按经济合同诈骗执行。

5、 在履行合同中,有一方需要变更,应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单方撤消,有争议无法调解的,可由法院解决。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年 月 日

起重机培训总结(7)

甲 方:

乙 方: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 工作内容: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 每月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保险、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安全教育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 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培训总结(8)



起重机在建筑行业和工业领域中广泛应用,但由于起重机的重量较大,异常情况容易发生。因此,出现紧急情况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处理,以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稳定。为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各大企业和工程部门都会定期组织起重机应急预案演练。本文将介绍一次起重机应急预案演练的总结。



一、演练前的准备工作



在演练前,负责组织演练的人员首先制定了演练计划。演练计划包括演练的时间、地点、演练过程的具体环节、演员角色的分配和演练目的。演练计划要向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通报,确保每个人都知晓演练的内容和流程。其次,演练前需要准备模拟器材,如:模拟重物、模拟起重机配重块和吊钩。最后,组织人员需在现场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清理现场垃圾、调整现场照明等。



二、演练过程



演练开始后,首先组织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演示。现场工作人员需要向参与人员介绍起重机的结构、操作方式和应急预案。此外,现场工作人员还需要向参与人员介绍现场的构造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所有人对场馆的结构和安全隐患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接着,演员开始扮演紧急情况出现的场景,并进行演练。演员假设发生意外,让起重机发生故障或不稳定等情况。此时,参与人员需要快速反应,采取应急措施。参与人员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如关闭起重机电源、及时班组通知等。如果有人员受伤,应在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寻求现场救援。在演练中,指导员及时评估参与人员的表现和反应情况,并指导应急措施的正确姿势。



三、演练后的总结



演练结束后,核对演练计划和演练总结,制作演练报告。演练报告包括演练整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方法。此外,报告还需要每个参与人员的演练表现和个人实际应急反应。评估参与人员的表现和反应情况有助于更好地提升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同时,在演练报告中,需要规范化、系统化地总结演练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以便发现并改善问题。



总之,起重机应急预案演练是一项非常必要的措施。通过定期组织演练,可以有效提升企业和工程部门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从而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在演练中,参与人员需要学习掌握应对紧急情况的正确姿势和方法,以便在实战中做好应对准备,更好地解决紧急情况。

起重机培训总结(9)

2015年1月,公司安排我和其他三位同事去船上职业技术

学校开展了龙门起重机认证培训。

通过学习,使我们不但熟悉了门式起重机的基本构造、技术参数和各组成部分的功能,还清楚了门式起重机操作的安全知识,大概归纳如下。

门式起重机主要由桥架结构、大车运行机构、小车运行机构和司机室组成,起重机的作业通常以间歇作业的方式、带有重复循环的性质,一个完整的作业循环一般包括取物、起升、平移、下降、卸载,然后返回原处等环节。经常启动、制动、正反运动是门式起重机械的基本特点。

门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包括减速器、联轴器、制动器、滑轮、滚轮、车轮等部件。各部件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减速器在工作中有两大作用:

一是降低运动速度,使电机的高速降到适合工作机构的低速;二是增大输出扭矩。联轴器确保轴和轴之间的连接。制动器是保证起重机安全运行的必要装置,是实现起重机间歇工作的必要手段。

滑轮、滚筒和车轮是负载提升的组合。

通过学习,使我懂得了作为起重机司机必须做到“四懂” “三好” “四会”和 “四个过得硬”。“四懂”就是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三好”就是要对设备用好、管好、修好。

“四会”就是会操作、会保养、会排故、会小修。“四个过得硬”一是设备过得硬,就是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二是操作技术过硬,动作要求熟练规范;三是吊装质量优良,符合质量要求,无事故隐患;四是在复杂情况下过得硬,能对意外情况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范于未然。做到这些的同时,培训老师还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做到“五好”即思想集中好、互相联系好、设备检查好、吊运提放好、统一指挥好

在学习中,我结合以前工作中的一些情况,还重点向培训老师请教了吊索具的载荷要求和报废指标,这里与大家一道分享:

一、钢丝绳许用拉力的近似计算方法,钢丝绳在起重中,所受的应力很复杂,虽然可以用数学公式进行计算,但实际使用场合下计算时间有限,且也没必要算的十分精确。常用近似计算方法和估算方法。

估算公式:f≈10d(安全系数为5时)

式中:f——钢丝绳允许张力,kgf

d——钢丝绳直径,mm

钢丝绳断裂系数-54d

二、卸扣的受力计算,使用卸扣时,必须注意卸扣的受力方向,并按使用要求操作,以避免由于使用不当而降低卸扣的承载能力。

1、估算公式: f≈4d

式中:f——允许装载重量,kgf

d——卸扣弯环直径,mm

3、 钢丝绳报废标准:a.每层断丝数达到总断丝数的10%;b、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7﹪;c、出现整股断裂时;当钢丝绳的扭曲,弯曲塑性变形和麻芯脱离时,钢丝绳的性能指标受到焊渣或高温的影响。

上面的内容是我在学习中总结的行车司机所要掌握的基本要点,不是简单的能操作,还要了解设备的制造结构和使用性能。不但要保证操作时的人身安全,还要保证操作的设备的安全,时刻掌握行车的运**况和吊装人员的情况,要做到全神贯注,精心操作,眼观六面、耳听八方。看着成吨的钢材通过门式起重机的吊运,由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益,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心中自豪感油然而生。

同时,起重作为公司包括用电、用气外的三大危险源之一,我也知道自己的责任,要严格遵守“十不吊”和“三不伤害”原则。

在2015年年会上,各级领导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安全,人人有责。这不是我们经常读的口号。 我们应该永远记住它。我们不能谈论安全。实际上,安全是被忽视的。安全不仅包括设备安全,还包括人身安全。

公司安排我们去学习、取证,不但说明了公司领导对安全的重视,也证明了公司领导的眼光和智慧 (中曼装备漆海军)

起重机培训总结(10)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安全作业的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由于甲方的误指挥或者不符合规范要求而发生的事故、施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起重机培训总结(11)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QTZ80型塔式起重机 贰 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中山市宏宇大厦工程作垂直和水平运输之用。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贰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每台/月(每台15000元/月)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伍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八、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培训总结(12)

一、安装前准备工作

1、安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带安全帽,登高作用时还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穿工作服,带手套等。

2、作业前,安装人员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耳钩等各种吊具和索具按有关规定作认真检查,合格者方准使用,不准超载使用。

3、各安装工作必须在指定的专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作业。

4、凡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塔身的升降作业:a、塔机安装工作应在塔机最高处风速不大于8m/s时进行。b、在雨、大雾等容易打滑的环境里。

5、起重设备≥16吨汽车起重机。

二、安装时注意事项

1、必须遵循立塔程序。

2、注意吊点的选择,根据吊装部件的外形尺寸、重量等,选用合适的吊具。

3、塔机各部件所有销轴、塔身连接螺栓、螺母均是专用特制零件,用户不得随意代换。

4、必须安装并使用保护和安全措施,如扶梯、平台、护栏等。

5、必须根据起重臂臂长,正确确定配重数量。

6、装好起重臂后,平衡臂上未装够足够平衡重前,严禁起重臂吊载。

7、顶升前,应将小车开到规定的顶升平衡位置,起重臂转到引进架的正前方,然后用回转制动器将塔机的回转锁紧.

8、顶升过程中,严禁旋转起重臂或开动小车及使吊钩起升或放下。

三、安装程序

1、安装底架

将底架放在已浇注好的混凝土基础上,用垫板调整水平,其高度差与其间距之比必须小于1/1000。

2、安装塔身部分

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详细规定,用汽车起重机将五节标准节安装,安装好后其偏斜量与其相应高度之比必须小于4/1000。

3、安装斜撑杆

将斜撑杆安装在支撑节与底架支腿上,用销轴连接好。

4、安装套架

将安装好的油缸和安装好平台及栏杆的套架从塔身上面穿下,将8个滚轮与塔身间隙调整至2~4mm。

5、安装上下转台及驾驶室

将上下转台与回转支承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好并将驾驶室与上转台用螺栓连接好,用汽车起重机吊起,将下转台与套架用销轴连接好,下转台与塔身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好。

6、安装塔帽

将挂好前后臂拉杆各一道的塔帽用汽车起重机吊起与上转台用销轴连接好,并安装护栏,将塔帽转到便于安装平衡臂的位置。

7、安装平衡臂

用汽车起重机将平衡臂与塔帽用销轴连接好,然后安装好平衡臂拉杆,使两根拉杆受力均匀并安装栏杆,然后将两块配重吊到平衡臂上,并固定好。

8、安装起重臂

将起重臂在地面上组合好,并将起重臂拉杆固定在起重臂上,用汽车起重机使起重臂与塔帽连接好,然后将起重臂拉杆安装正确,使前后拉杆受力均匀。

9、安装平衡重

将剩余的两块平衡重吊装到平衡臂上,并固定好。

10、穿绕起升钢丝绳

按照说明书的图示方向穿绕钢丝绳。

11、安装液压站及接电缆线

将液压站吊装在套架平台上并固定好。接通各机构电源。

12、检验

a、检查塔机安装的各项内容是否进行完毕并确保正确无误。

b、进行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试运转。

c、顶升状态起重臂应处于说明书规定的正确方向。

d、检查液压站系统是否畅通,紧固件是否牢固。

13、顶升

按说明书的具体要求进行顶升操作,不准违章作业,顶升到所需高度。如果超过独立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增加附着。

四、 重机试调试

1、起重机安装好后,安装人员必须按照自检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调试检查,调试后塔机运行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调试人员应把调试情况记录在自检表内。

3、塔机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任何人不得超越说明书规定的范围,以保证塔机的安全稳定。

五、 投入使用前的工作

塔机投入使用前的工作,是为了保证塔机能正确操纵,并在安全条件下运行。这些工作主要是对塔机部件的检查以及调试各安全装置。

1、部件检查

为了检查架设工作的正确性和保证安全运转,应对塔机部件进行一系列试运转和检查工作。

(1) 各部件之间的紧固联接状况检查;

(2) 检查支承平台及栏杆的安装情况;

(3) 检查钢丝绳穿绕是否正确,确保其不与塔机机构和结构件磨擦;

(4) 检查电缆通行状况;

(5) 检查平衡臂配重的固定状况;

(6) 检查平台上有无杂物,防止塔机运转时杂物下坠伤人;

(7) 检查各润滑面和润滑点。

2、安全装置调试

塔机安全装置主要包括:行程限位器和载荷限制器。行程限位器有: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幅度限位器。载荷限制器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此外还包括风速仪。

六、首次安装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条件

(一)试验条件:

1.目测检查压重数量和位置。

2.载荷试验时,风速不得超过10米/秒。

3.载荷试验是将自由悬挂在吊钩上的载荷吊起。

(二)动态试验:

1.不必进行塔机组合动作,每一动作将分别试验。

2.进行各种试验时,应按操作说明操纵塔机。

3.如果各项功能合格并经目检未发现机构和结构件有任何损坏,则试验为合格。

(三)静态试验:

1.该试验为将相应的载荷吊离地面100至200mm,保持不动,至少10分钟。

2.如未发现任何影响塔机安全性能裂缝,永久变形或其他损坏,则试验为合格。

(四)试验人员及其他:

1.塔机试验必须由专业人员或塔机制造公司指定机构或其他合法代表进行。

2.此页和塔机说明书一起保存。

起重机培训总结(13)

1、操作前检查

①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②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路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③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④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⑤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⑥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⑦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⑧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⑨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⑩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①①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①②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人生产。

2、安全操作

①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吊重物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②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③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④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⑤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⑥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⑦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⑧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⑨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⑩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①①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①②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①③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①④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①⑤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①⑥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①⑦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①⑧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有关规定。

①⑨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②⑩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②①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②②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②③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②④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②⑤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②⑥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②⑦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②⑧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②⑨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3、停机后检查

①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②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③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④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⑤在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⑥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填写机械履历书及其规定的报表。

4、附着、顶升作业

①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

②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③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④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⑤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

⑥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⑦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⑧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⑨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⑩顶升到规定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①①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①②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①③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

①④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5、安装、拆卸和轨道铺设

①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应遵守以下规定

*凡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1000,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应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塔身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

②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塔机基础的横向偏差、纵向偏差、轨距偏差等项要求。

*轨道不得直接敷设在地下建筑物上面(如暗沟、人防等设施)。

*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压实。轨道碎石基础必须整平捣实,道木之间应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不得积水。道碴层厚度不得少于20cm(枕木上、下各locm);碴石粒径为25-60mm.

*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道木连接。轨道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

*塔式起重机的轨铺应设不少于两组接地装置。轨道较长的每隔2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路基土壤承载力必须符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的要求。

*距轨道终端1.5m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冬季施工时轨道上的积雪、冰霜必须及时清除干净。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雪后应对轨道基础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应及时调整。

*塔机的轨道铺设完毕,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塔机的安装。

*塔机行走范围内的轨道中间严禁堆放任何物料。

起重机培训总结(14)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及安全隐患

(一)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4.作业前检查作业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现场。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

8.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紧急避险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积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安全隐患

施工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

二、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滑胶鞋;

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起重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主管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2)起重吊装专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必须编制吊装作业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环境、道路、架空电线等情况。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吊装所使用的起重机滑轮、吊索、卡环和地锚等,应确保其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挂安全带,并应系挂可靠和严格遵守高挂低用。

吊装作业区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登高梯子的上端应予固定,高空用的吊篮和临时工作台应绑扎牢靠。吊篮和工作台的脚手板应铺平绑牢,严禁出现探头板。吊移操作平台时,平台上面严禁站人。

绑扎所用的吊索、卡环、绳扣等的规格应按计算确定。

起吊前,应对起重机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和索具设备进行检查。

高空吊装屋架、梁和斜吊法吊装柱时,应于构件两端绑扎溜绳,由操作人员控制构件的平衡和稳定。

构件吊装和翻身扶直时的吊点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异型构件或无设计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并保证使构件起吊平稳。

安装所使用的螺栓、钢楔(或木楔)、钢垫板、垫木和电焊条等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材质标准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吊装大、重、新结构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大雨天、雾天、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事后应及时清理冰雪并应采取防滑和防漏电措施。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吊起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起重机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下行走时,必须与架空输电线始终保持不小于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规定的安全距离。当需要在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应经供电部门审查批准。

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

起吊过程中,在起重机行走、回转、俯仰吊臂、起落吊钩等动作前,起重司机应鸣声示意。一次只宜进行一个动作,待前一动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动作。

开始起吊时,应先将构件吊离地面200~300mm后停止起吊,并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构件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待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已吊起的构件不得长久停滞在空中。

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起吊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回转时动作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

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

因故(天气、下班、停电等)对吊装中未形成空间稳定体系的部分,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和零配件等,必须放在工具袋(盒)内,严防掉落,并严禁上下抛掷。

吊装中的焊接作业应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避免发生过大的变形,冬季焊接应有焊前预热(包括焊条预热)措施,焊接时应有防风防水措施,焊后应有保温措施。

已安装好的结构构件,未经有关设计和技术部门批准不得用作受力支承点和在构件上随意凿洞开孔。不得在其上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施工荷载。

永久固定的连接,应经过严格检查,并确保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高处安装中的电、气焊作业,应严格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在作业处下面周围10m范围内不得有人。

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动,上下相互协调联系应采用对讲机。

(三)自行式起重机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工作时的停放位置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且作业时不得停放在斜坡上进行。

2 作业前应将支腿全部伸出,并支垫牢固。调整支腿应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全部缩回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调整。作业过程中发现支腿沉陷或其它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放下吊物,进行调整后,方可继续作业。

3 起动时应先将主离合器分离,待运转正常后再合上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4 工作时起重臂的最大和最小仰角不得超过其额定值,如无相应资料时,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最小仰角不得小于45°。

5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起重臂未停稳前,严禁变换档位和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6 当起吊载荷达到或接近最大额定载荷时,严禁下落起重臂。

7 汽车式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时,行走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并严禁带载行驶。

8 伸缩式起重臂的伸缩,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臂的伸缩,一般应于起吊前进行。当必须在起吊过程中伸缩时,则起吊荷载不得大于其额定值的50%。

2)起重臂伸出后的上节起重臂长度不得大于下节起重臂长度,且起重臂的仰角不得小于总长度的相应规定值。

3)在伸起重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并必须满足动、定滑轮组间的最小规定距离。

9 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到1.5mm~2.0mm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应予更换。

10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活可靠,严禁随意调整、拆除,或以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11 作业完毕或下班前,应按规定将操作杆置于空档位置,起重臂全部缩回原位,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收紧钢丝绳,挂好吊钩或将吊钩落地,然后将各制动器和保险装置固定,关闭发动机,驾驶室加锁后,方可离开。冬季还应将水箱、水套中的水放尽。

(四)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及吊索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起重机行走时,两则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门式和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五)双机吊运t梁施工安全要求:

1.双机吊运时,必须遵守以上安全技术要求;

2.双机吊运t梁前,对各部件检查要求:

(1)预制t梁的养护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2)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3)钢丝绳及吊索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4)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3.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4.严谨起重机带病作业。

5.吊运t梁钢丝绳和吊具要求:

1)吊索可采用6×19,但宜用6×37型钢丝绳制作成环式或8股头式,其长度和直径应根据吊物的几何尺寸、重量和所用的吊装工具、吊装方法予以确定。使用时可采用单根、双根、四根或多根悬吊形式。

2)吊索的绳环或两端的绳套应采用编插接头,编插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8股头吊索两端的绳套可根据工作需要装上桃形环、卡环或吊钩等吊索附件。

3)吊索的安全系数:当利用吊索上的吊钩、卡环钩挂重物上的起重吊环时,不应小于6;当用吊索直接捆绑重物,且吊索与重物棱角间采取了妥善的保护措施时,应取6~8;当吊重、大或精密的重物时,除应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外,安全系数应取10。

4)吊索与所吊构件间的水平夹角应为45°~60°。

6.t梁在升降过程中应用溜绳拴住两端,并拉住溜绳,防止t梁摆动。

7.在t梁吊运过程中,吊运t梁周边5米内严谨站人。

(六)奖罚制度:

根据《大岳一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违章操作罚款100元,违章指挥罚款200元,再次违反以此累加,对下达的安全隐患通知单应及时整改,未整改罚款500-1000元,并继续整改,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追究其法律和刑事责任;其他参考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法律法规。

起重机培训总结(15)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_(公章)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机培训总结(16)

一、总则

1、该起重机包括:桥架、装有升降机构和运行机构的小车、大车运行机构、操纵室、小车导电装置、起重机总电源导电装置等组成。

2、年满十八周岁的男女工人,经过身体检查合格、受过安全教育和驾驶起重机械的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桥式起重机。

3、操作工应具有对起重机全部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全部电气设备的常识。要具有对全部机构的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熟悉指挥手势信号。

二、操作工在工作前的职责

1、了解上一班交班记录的情况,进入操作室关好操作室门。

2、在确保上一班停电的情况下,检查了解起重机上有无其他人员和杂物,滑触线和集电器应完好无缺,控制器或其他超导起动设备的手柄应在零位。

3、检查起重机各机构的活动部分、旋转部分,所有机构的轴承及润滑装置是否牢固完好,如果油不足应加油。

4、检查钢丝绳、挂钩等附件是否完好无损。

5、在每次合闸之前,应发出确切的响铃信号。

6、在合上总刀闸之后,在执行起重工作之前,应将大车、小车及无载吊钩进行几次空转,应仔细检查刹车及终点限位开关动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7、起重机经过最后检查之后,操作工应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值班交接班的记录薄上。

三、操作工在工作中的职责

1、操作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必须按照工作要求和设备的工作原理去操作。

2、操作工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十不吊:

A、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不吊;

B、超负荷不吊;

C、光线阴暗信号看不清楚不吊;

D、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吊;

E、设备带病或强烈抖动负荷不吊;

F、钢丝绳不合格不吊,捆绑不牢不吊;

G、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不知负荷不吊;

H、金属液体包过满,吊物重心过偏不吊;

I、歪拉斜吊,锐角、刃角不垫好不吊;

J、违章工作不吊。

3、操作工应注意润滑,不使轴承过热,加油时应停止起重机机构的运行并切断电源。

4、在下列情况下,操作工应发警告信号:

A、起重机启动送电时;

B、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

C、在放下载荷及起升载荷时;

D、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的工作人员时;

E、安全通道有人工作或有人起动时;

F、载荷在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G、吊有载荷设备发生故障时。

5、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上方吊运或停留,起重机所吊物应沿着安全通道吊运,如果下面有人应发出延续的信号,如果通道被人或其它东西堵住时,则应停止运行。

6、使用磁盘抓斗起重机时,在移动载荷的下面,禁止进行任何工作,不能有人通过,并特别划危险区。

7、严禁超负荷起吊,操作工在没有弄清负荷的吨位之前,不许盲目起吊。如果操作工认为执行某项吊运任务有不安全因素,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起吊货物时,吊钩应垂直地安置在要起升的工作物上。

9、开始工作以后,第一次起吊载荷时,操作工应先将载荷升起不高于米,然后放回地面,以此来了解刹车的动作是否完好。

10、起重机各机构的起动和制动应有节奏,不应发生急跳和撞击现象。禁止将机构突然从正转扳到反转。

11、在水平方向吊运载荷时,应把载荷吊起来比地面所能碰到的东西高出米。

12、禁止歪拉斜吊,禁止用起重机拉起埋在地里或凝结到地面上的东西,禁止用起重机进行具有强烈抖动负荷力的工作。

13、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两边的钢丝绳至少各保留三圈以上。

14、工作完了或休息时,载荷不应停留在空中。如果在吊运中,起重机出了故障或停电,而重物放不下来,就立刻划出危险区,将载荷可能掉下来的地方圈隔起来,并发信号防止有人走到重物下面。如果长时间不能工作时,则应设法将重物垫起或人工放下,把控制器手柄拉到零位,切断电源。

15、一般操作工只能同时使用两个控制器,并用两只手掌握它们。只有为了避免危险事故的严重时刻,才允许侧外使用三个手柄。

16、禁止吊运易燃、易爆货物。

17、禁止在吊运熔化金属、液体熔渣或特别笨重载荷时,升起载荷的同时移动大、小车。

18、吊起盛有熔化金属或液体熔渣的钢桶之前(不管重量多少),操作工应将钢桶吊起来不超过100毫米以检查刹车的作用

19、禁止用主钩和副钩同时升降载荷。

20、操作工只能按照起重工的手势信号进行操作,但不论任何人发出停止信号,操作工必须立即停车。如果起重工发出了错误的或不清楚的信号时,操作工不应执行。否则,由此发生事故,应由起重工和操作工共同负责。

21、用两台起重机来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得到安全技术部门和机动设备部门同意,并在两单位检查员的直接监督下进行。

22、几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动作时,为了防止相互碰撞,起重机操作工应利用信号来使起重机之间保持不少于2米的距离。同一轨道上的两台起重机相近时应使起重机速度尽量放慢,不得以时才可利用限制器撞杆及限位开关自动停车。

23、无论大车或小车,在开近端点限位器和挡块时都应放慢速度。

24、工作中发现起重机及其机件出了故障,操作工应将载荷放下来,切断操作工室的电闸,立即报告维修人员,给予消除,不能迁就使用。操作工不能自己拆卸、改动。起重机因为某种原因使工作中断时,应将此种情况记入值班交班记录薄中。

25、如果钢丝绳从卷筒、滑轮上落下来,或绞起来时,操作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将发生的事情报告领导。

26、起重机上的终端限位器或终端开关是为了避免危险事故而设置的',禁止用来经常性停车使用。

27、起重机在没有终点限位器或终点限位器失灵的情况下,不准开动。

28、开动小车、大车控制器时,应一档一档逐渐地合上,在拉回零位切断时,则应须迅速。在将控制器拉回零位时,应事先估计到吊钩、大车、小车的惯性,以使它们能够停在适当的位置。禁止把手柄转过零位来刹车,只有在避免不幸事故时,才允许有例外。

29、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划出危险区,并报告有关部门。没有得到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允许动车。

四、操作工在工作完毕侯的职责

起重机停止工作以后,操作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应将吊钩升到接近上限位的位置,钓具不准悬吊物件。

2、将小车停到主梁的一端,大车开到固定停放地点。

3、所有控制器手柄应放在零位上,将紧急开关关掉,拉开闸刀开关。

4、操作工在下班时应检查起重机的情况,将工作中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到值班交接班记录薄中,并交待给接班人。

五、操作工在工作中应遵守和注意的事项

起重机工作中,不允许歪拉斜吊。歪拉斜吊会使设备产生斜的拉力,有损于设备的结构,会使钢丝绳脱出滑轮或与小车架摩擦,损坏钢丝绳。更严重的是,歪拉斜吊会使钢丝绳在卷筒上乱绕,甚至从卷筒上脱落,造成事故。歪拉斜吊还会引起物品过大的摆动,易产生事故或碰坏其它设备。

在起重机吊运的物件中,有时有的物件放置的位置过低,这时要特别注意卷筒上钢丝绳剩余的多少,当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两边缠绕的钢丝绳每边不得少于三圈。否则在吊运重物时,可能将钢丝绳从压板下抽出,或将固定螺丝拉断,钢丝绳脱落,吊钩、吊物坠落产生事故。

在操作控制器手柄时,不允许从正转突然拉到反转,使运行机构产生反转急刹车。因为起重机车体很重,在运行时惯性很大,当起重机正常运转时,立刻反转急刹车,会使整个运行机构产生一个很大的扭矩,有损于传动系统,严重时会引起传动轴扭断,底座焊缝开裂,地脚螺栓拉断。经常反转急刹车,还会使车体扭曲变形。

反转急刹车会使传动系统的机械部件受到损坏,造成设备事故。对于电气设备来说,会使电动机产生很大的扭矩,破坏电动机的运转特性,产生很强的电流,严重时会烧坏电动机、电器。大功率电动机的迅速反转,还会使电网电压降低,影响周围用户设备的正常运行。

从吊运工作来看,如果反转急刹车操作不好,会使吊物摆动,发生吊物坠落事故。所以在工作中,除为了避免发生事故的特殊危险的情况以外,不允许反转急刹车。

起重机培训总结(17)

一、机械设备审批资料:

1、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2、安装单位资质证和上岗人员安装施工证;

3、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4、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及技术资料;

5、机械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6、建筑物、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及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7、安装、拆卸、租赁合同书和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安全管理协定;

二、机械设备检验后,须交公司备案资料:

1、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2、机械设备检验报告书和使用合格证书;

三、机械设备管理与使用:

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督促安装单位进行自查、自检,报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验,取得合格证书,才能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应使用单独的供电系统,并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漏保形成极差,使用小型机械电动工具,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中小型机械设备需搭双层防护棚,明显部位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性能及其它安全标牌,做好防水措施,严防机械伤人的安全事故发生。

4、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基础沉降,标准节垂直度及连接螺栓,并做好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人、定机、定岗,塔吊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十不吊”原则;

6、建立完善的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起重设备顶升时认真仔细填好标准节顶升检查记录;

7、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及使用条件,进行正确操作,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8、起重设备经常性的检查绳索,吊具及其它起吊部件有无超标的损伤。

9、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安全限位装置是否灵敏。

10、日常检查动力装置、传动机构和制动器,有无异常的振动和噪音及润滑是否足够。

11、检查电气设备、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经常检查电缆、电线有无破损,电气设备是否漏电,有无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12、机械设备经受了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再次使用前应当对其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必须消除安居乐业全隐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

13、机械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立即起动紧急预案,防止灾害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4、用制度形式规定机具维护保养措施,每天施工完毕,各类机具必须及时清理,做好定期加油和设备保洁工作。

第二部分起重机械使用技术交底

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设备,被广泛地应用各种物料的起重、运输、装卸、安装和人员输送等作业中,从而大大的减轻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有些机械设备还能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某些特殊的工艺操作,使生产过程中,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

起重机械是以间歇、重复的工作方法,通过起重吊钩及其它吊具起升、下降,或升降与移动物料的机械设备。它在搬运物料时,经历上料、运输、卸料及返回原处的过程,工作范围大,危险因素较多。电梯和施工升降机是在垂直方向上沿着导轨运行,是用轿箱或吊笼输送人员和物料的起重运输设备。

起重机械使用具有以下特点:

1、施工机械通常具有庞大的结构和比较复杂的机构。

2、吊起的、运输的物品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

3、大多数的机械设备,需要在大的范围内运行。

4、有些机械设备需要直接载人运动,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5、暴露的、活动的零件比较多,有时候作业人员要直接接触,这样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作业场所通常遇到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输电线路和其它的影响,对设备和作业人员形成威胁。

7、工作中有时需要多人配合,协调工作、互相照应,相互之间有一个联接不上,就会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如何预防材料机械设备安全事故,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二、机械设备的构造

1、主要组成部分:

a、钢结构:整个机械设备的构造部分;

b、工作部分:起升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垂直运动;

c、液压系统:顶升机构、油箱、油缸、油管、机油;

d、电气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线路安全;

e、安全装置:机械限位、电气限位、机电联锁;

f、固定基础:塔吊基础、施工升降机基础、物料提升机基础;

2、机械设备整体结构:

a、塔吊:

1、塔吊基础 2、塔身(标准节)3、塔臂 4、塔帽

5、平行臂6、爬升架7、上下支座

8、行走架9、变幅小车10、驾驶室11、起升机构

b、施工升降机:1、齿轮条:通过齿轮运转

2、钢丝绳式:通过钢丝绳提升

施工升降机组成:1、施工基础2、围栏 3、标准节

4、操作5、钢丝绳及滑轮(齿轮及齿条)6、安全装置

c、物料提升机:龙门吊、井字架、边栏吊、一柱双篮吊

1、井架(标准节) 2、横梁(上、下横梁) 3、吊笼4、钢丝绳

5、卷扬机构6、滑轮

三、接地与防雷

在建筑工地上,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施工。在高、低压线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机具、材料和其它杂物。

有些施工设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如增设屏障、围栏及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记。

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分;

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室内、室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的部分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拉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拉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铁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特别强调几点:

a)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线和地下接线。

b)垂直接地体采用角钢,钢管及园钢,不能采用螺纹钢材。

c)土质地阻率低于200欧姆每米,处不设防雷接地。

d)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口)长度1~2米。

e)施工现场必须执行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1、为工作接地2、为重复接地

3、电气设备外露导电部分:l1l2l3—相线 n—工作零线 pe—保护零线

四、钢丝绳

钢丝绳是起重机械中应用最广泛的挠性构件,也是起重安全生产的三大重要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和吊钩)之一。

1、构造:钢丝绳是用许多一定直径的单根钢丝按一定排列方式经机械加工,将钢丝绳绞捻在一起形成绳股,再将几根绳股加一根绳芯绞捻而成。

2、分类:1)按钢丝绳绳芯来分有:麻芯、棉芯、石棉芯、钢丝芯等。

2)按钢丝绳捻绕次数分有:单捻、双捻。

起重机的起升、变幅和捆绑(吊装)都采用双捻。

3)按钢丝绳股的捻向有:右向捻和左向捻。

钢丝绳的标记:d—6*19+1一12—155—甲一镀—右同—gb1102—74

d:表示点接触型钢丝绳。

6:表示6股。

19:每股钢丝绳由19根钢丝组成。

1:表示钢丝绳的韧性较好。

12:表示钢丝绳的直径;

155:表示钢丝绳的公称抗拉强度,单位是kg/m²;

甲:表示钢丝绳可在严重腐蚀条件下使用;

镀:表示钢丝绳有镀层,一般的镀层为镀锌;

右同:表示钢丝绳股捻制方向是右旋的;

gb1102—74:表示国家标准;

3、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直径减少7%时。

2)不管哪一部分,哪一股断了;

3)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时;

4)局部钢丝绳伸长有“笼”状畸形时。

5)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时;

6)钢丝绳发生捏结,塑型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指标时。

4.钢丝绳的连结安全要求:

钢丝绳的连结常采用 :编结法,卡接法;

(1)、编接法:用特定的工具将钢丝绳编成一定的形状。

(2)、卡结法:要求卡子数不少于3个,且卡板压在长头一边,卡间距离不应小于绳径的8倍,最好间距为150mm左右之间

钢丝绳直径(mm)7--1619--2728--3738--45
绳卡数量(个)3456

五、取物装置(吊钩)

吊钩是起重机械上的重要部件,为确保作业安全,吊钩装置必须工作可靠,操作简便。

吊钩分为三种:

1、用于成件货物的——吊钩,扎具夹钳等

2、用于散装物的——料斗,抓斗,起重电磁铁

3、用于液态物品的——筒罐,特种容器等

吊钩根据用途不同,可制成工字形断面,丁字型断面和梯形断面,我们建筑工地一般使用梯形断面较多。根据制造方法可分为锻造钩和板钩。锻造钩一般采用20#钢,经过锻造和冲压,退火处理,再进行机械加工。热处理后要求表面硬度为hb95~135。吊钩的几个危险面:

ⅰ—ⅰ:受剪切应力最大。

ⅱ—ⅱ:受弯曲应力最大

ⅲ—ⅲ:受拉力最大

1吊钩的安全装置:为了防止脱钩,发生意外事故,吊钩必须装安全装置。

2怎样检查吊钩:(1)用20倍的放大镜看有没有裂纹;(2)用超声波探伤仪

3怎样检查报废:(1)是否有裂纹

(2)钩槽磨损不超过厚度10%

(3)吊钩有裂纹和破损不能补焊

4起重机械十不吊:1)视线不清不吊

2)捆绑不牢不吊

3)吊钩上有人不吊

4)超载不吊

5)物体埋在地下不吊

6)信号不明不吊

7)易燃易爆物无专用吊具不吊

8)物体过高过大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不吊

9)斜拉不吊

10)对钢丝绳有棱角、缺口、无防护装置不吊

六、制动器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械,其起升、变幅、运行、旋转机构都必须装设制动器。制动装置主要用来阻止悬吊重物下落,实现停车以及某些特殊情况下,按工作需要实现降低或调节机械运动速度。因此只有具备了可靠的制动器后,各机械动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才有保障,所以制动器既是工作装置又是安全装置;

一、制动器的类型与结构:

起重机上采用的制动器的种类多,按不同的方法可分为不同类型:

1、制动器按构造分为:

a、块式制动器:构造简单、制造、安装和调整都比较方便,被广泛应用于起重机各机构上。

b、带式制动器:由制动轮、制动带和扛杆组成,制动作用通过紧张制动带,在制动轮上产生压力和磨擦阻力。

c、盘式制动器:制动时,在弹簧力的作用下,制动钳将制动盘夹紧,产生压力和磨擦阻力。

2、制动器按操作分为:

a、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在机构不工作时是常闭的,要使机构工作,要操纵制动器解除制动,机构才能运行。起重机械上多采用常闭式,特别是起升、变幅机构必须采用常闭式。

b、常开式制动器:经常处于松弛状态,只有在需要是制动,易造成人为失误,安全程度不如常闭式。

c、综合式制动器:是常开、常闭两种综合体,兼有常闭安全可靠及常开操纵方便优点。

制动器结构如图:

1、电磁铁制动器2、液压推杆制动器

二、制动器的安全技术:

制动器要经常检查(每班一次),关键是全部构件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卡塞现象,闸块是否贴在制动轮上,制动轮表面是否良好,调整螺栓是否紧固。

每次起吊时,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50mm后制机,检查制动器是否可靠,确认制动器灵活、可靠后,方能进行施工起吊。

其它安全检查:

1、闸瓦的磨檫衬垫厚度磨损达50%时,必须更换新的磨檫衬垫。

2、制动轮表面经过淬火处理,硬度为hb400~500,磨损厚度与表面凹凸平行厚度达1.5毫米,应该重新车制,表面淬火处理。制动轮出现裂纹时,应报废更新。

3、通过电磁铁的杠杆系统的“空行程”不应超过电磁铁冲程的10%。

4、 松闸时,制动轮与磨擦衬垫间隙要均匀一致,闸块不应超过1毫米,紧闸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面积70%,否则要对制动器进行调整。

5、杠杆发现裂纹要更换,弹簧发现裂纹、塑性变形要及时更换。

6、电磁铁铁芯的起始行程不要超过额定行程的一半,以备由于磨损衬垫后,制动器能自动补偿和调整用。

制动器发生的事故较多,主要原因有:控制电器失灵,构件磨损失效,紧固开口销和螺帽脱落而造成的销轴脱出使制动电磁铁等坠落击伤事故。如在起吊过程中偶然发生制动器失灵,切不可惊慌。如果是电器原因失灵,则将车开到安全位置,拉闸断电,必要时用人工轻轻松动电磁铁,实现松闸,慢慢放下重物;如果是机械原因不能刹车时,一边反复升降,一边旋转起重臂和变辐小车到安全位置放下重物,拉闸后修理。

七滑轮与卷筒

起升机的起升机构中,滑轮与卷筒分别起着省力、穿绕、卷绕和安放钢丝绳的作用,正确的选用和保养滑轮与卷筒对增加钢丝绳的使用寿命,防止钢丝绳的损坏有着重要意义。

一、滑轮的安全要求

滑轮根据中心轴是否运动可分为:

1、动滑轮:可以省力

2、定滑轮:可以改变力的方向

3、均衡滑轮:可以均衡两支钢丝绳的拉力

4、导向滑轮:可以改变力的方向

滑轮根据制造方法有:铸铁滑轮、铸钢滑轮、焊接滑轮、尼龙滑轮。滑轮的直径对钢丝绳使用寿命有直接影响,滑轮直径愈小,钢丝绳弯曲得愈严重,钢丝绳愈易损坏,因此要求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d有合理的比例,即d。/d≤h2。

h2是与工作级别和钢丝绳有关系数:

系数h表:

机构工作级别m1—m3m4m5m6m7m8
h1(卷筒)1416182022、425
h2(滑轮)16182022、42528

例:起升机构工作级别为m7的桥式起重机,滑轮的直径(d。)为500mm,所用钢丝绳直径(d)为17.5m,滑轮直径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解:查表h系数:h2=25dο≥h2、d=25*17、5=437、5(mm)

可见dο为500mm符合要求

滑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1、裂纹

2、轮槽壁厚磨损量超过20%

3、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4、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

5、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滑轮的安全使用及保养:

1、轮槽应光洁平滑,不能有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2、轮轴、夹板、吊钩等各部分不得有裂纹和其它损伤;

3、滑轮轴应经常保持清洁,涂上润滑油转动应灵活;

4、在可能使钢丝绳脱槽的滑轮上,设防脱槽装置;

5、施工作业时严禁歪拉斜吊,防止定滑轮轮缘破坏;

二、卷筒的安全要求

卷筒是用来卷绕钢丝绳,并把电动机的驱动力传递给钢丝绳,同时还将电动机的旋转运动变为直线运动。为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提高钢丝绳使用寿命,卷筒的尺寸和结构与滑轮一样已经标准化。当用于起升、变幅机构的卷筒,采用筒体内无贯通支承轴结构时,卷筒体宜采用钢材制造。

1、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

a、压把法:1)、将钢丝绳端用缧钉压板法固定在卷筒外面。

2)、将钢丝绳未端穿入卷筒的槽内,用缧钉压板压紧。

b、楔块法:这种方法适用于直径比较细的钢丝绳的钢丝,楔块的斜度一般在1:5范围内。

2、卷筒的安全使用:

1、卷筒受钢丝绳卷的挤压和拉力作用,而产生的弯矩和扭矩力易使卷筒产生裂纹,根据受力情况,如发现裂纹不许焊补修复使用,应立即报废更换。

2、卷筒支承轴受弯曲和剪切作用,如轴上出现裂纹要将轴及时报废更换,否则就有可能发生断轴事故。

3、卷筒的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20%时卷筒报废更换。

4、多层缭绕的卷筒端部应有凸缘,凸缘应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的钢丝绳直径。单层缭绕也应满足上述要求。

5、卷筒上钢丝绳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和自紧的性能。

6、钢丝绳在卷筒上卷绕时不应脱槽跑偏。跳槽,跑偏时会造成钢丝绳磨损、切伤,甚至切断。

7、新换钢丝绳,如在木滚上的卷扭劲没有放松,也会使钢丝绳跳槽,甚至使滑轮组与吊钩的几根钢丝绳绞在一起。为了防止这类情况发生,必须先逐渐放开拉直,使扭劲完全消除。

八、安全装置

为了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在起重设备上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虽然起重机械上不装备这些装置,也能进行吊运作业。但是安全防护装置能起到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避免人身伤亡事故和重要作用。国家规定起重机械必须安装超载限位器,力矩限制器,上升、下降、变幅等多种极限限制安全装置。常用起重安全装置有:制动器、限位器、安全联销开头、缓冲器、超载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夹轨器、信号装置、滑线装置、安全挡板及轨道止档口。

对于起重机械外露,有伤人的活动零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器、链轮、链条,传动带、皮带轮等等,均应设防护罩,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械及电气设备应设防雨罩。

九、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由于适用范围广,回转半径大,起升高度较高,效率高,操作简便,安装和拆卸都比较方便等特点,是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及设备安装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

塔式起重机除具有塔身和起重臂、平行臂外,还有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机构,旋转支承装置和平衡重块等结构部分以及电气控制和安全保护装置。

国家颁布的“塔式起重机型式基本参数系列”中,将起重力矩作为确定与衡量塔式起重机的主要参数。

一、塔式起重机的类型:

按结构与性能特点,主要分为:一般塔式起重机与自升塔式起重机;

a)一般塔式起重机

按回转方式分:上旋式与下旋式塔式起重机

按变幅方式分:动臂变幅试、小车变幅式和综合变幅式

按行走装置分:轨道式、轮胎式及履带式起重机

b)自升式起重机

按塔身高度变化方式分为:塔身自升式和内爬式

按起重量分:0.5~~~3t为轻型 3t~~~15t为中型 20t~~~40t为重型

二、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又称超载限制器,是为解决起重机超载防护而设计的

起重力矩限制器:用来限制起重机在起吊重物时所产生的最大力矩不超越该塔机所允许的重大起重力矩。

起升高度限位器:防止吊钩起升过度而碰坏起重臂的安全装置

幅度限位器:切断小车牵引机构的电路,防止小车前、后越位造成安全事故

另外还有行走限位、夹轨钳、缓冲器、幅度指示器等限位装置。

三、塔式起重机的作用与维护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维护方法与要求不尽相同,以下仅对共同的方面作简要介绍:

a、操作使用

(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了解机械的构造,熟知保养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安装后,必须做各部位运转试验,掌握该塔吊的使用性能;

(3)起重机须有可靠接地,电气设备的外罩应与机体妥善连结,良好的照明;

(4)必须按规定加重的配重,不得任意减轻;

(5)每班工作日前,检查各操作的部位是否合适,安全装置灵敏可靠,钢丝绳有无超标的损伤等其它工作部件,确认安全,方能投入使用;

(6)操作人员必须按信号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按电铃发出信号;

(7)操纵控制器时,应从零位逐挡加速或减速,不得越挡和未到零位,而直接变换机构的运动方向;

(8)起吊中,吊钩距起重臂不得小于1m,变幅时不得超过最大和最小幅度值;

(9)停机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大臂按顺风方向摆好,小车开到塔吊尾部,吊钩升到离大臂2m处停好,控制器应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

b、维护保养

(1)检查并添加各工作机械器的油量;

(2)检查配电箱及电源各接头是否牢固,电源线是否擦伤和损坏;

(3)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挡位控制器按到工作位置时,继电器接触均应灵敏可靠。检查各限位开关的动作是否良好;

(4)检查并紧固各连接螺栓,检查钢丝绳的磨损及断丝情况;

(5)检查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各连结部位不得有歪斜、卡死现象,弹簧电力液压推杆、活塞等作用良好,不得有漏油现象,检查并调整制动带,制动瓦块与制动轮之间的间隙;

(6)按润滑规定作好润滑工作;

(7)工作后应清扫驾驶室,清除机身下部电动机及各传动机构的灰尘和油污;

十、驾驶室

1、驾驶室必须有良好的视野,其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驾驶室内应有绝缘地板和消防器材。

3、驾驶室内明显部位应有起重力矩特性曲线表及安全操作规程;

4、所有手柄、按钮及踏板的附件处,应有表示用途和操作方向的醒目标志;

5、驾驶室应保持整洁、文明、卫生,不得乱接电源,摆放杂物及其它不符合文明生产行为;

6、操作员在操作起重机械的过程中五项基本要求:稳、准、快、安全、合理;

十一、物 料 提 升 机

物料提升机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额定起重量在2000公斤以下,沿着导轨做垂直运动。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31m-150m为高架;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得到正确使用外,还必须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安装和使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做到定期维护、保养,才能使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挥较大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一、物料提升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1、提升机应有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

2、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厂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3、提升机吊篮与架体涂色明显区别;

4、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有出厂合格证。

5、安装单位与人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

6、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7、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类型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并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二、提升机构

1、卷扬机的选用,应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

2、提升机宜选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

3、卷筒与钢丝绳直径比值应不小于30,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底架提升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比应小于30);

4、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及接头一边,螺栓数量不得少于2个;

5、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6、吊蓝两侧面,应设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挡板或挡网;

7、绳卡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是绳径6~8倍,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8、提升机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

9、把杆臂长一般不大于6m,起重量不超过600公斤;

三、安全装置

1、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载荷;

2、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

3、安全防护门:a、吊篮的进料口处应设自落式安全门。升降机运动时,安全门自动封闭或开启吊篮进料口;b、吊篮上的安全门不得随意拆除,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4、楼层口停靠门(栏杆):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常设常闭的门(栏杆);

5、超高限位装置: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应不小于3m;

6、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总控制电源;

7、进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应双层搭设,上下层间距60cm为宜,上下层满铺脚手板,向上翻120cm-------150cm的栏杆并用绿网围护。其宽度大于提升机最外部尺寸(低架应大于3m,高架应大于5m);

8、信号装置:该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响量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人员清晰听见;

9、钢丝绳的过路绳段不得外露,应采用挖沟、盖板等保护措施;

10、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11、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2、卸料台应满铺脚手板,两头应用镀锌铁丝绑扎牢固或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牢;

13、卸料台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上栏杆离地100cm—120cm,下栏杆离地50cm--60cm。

四、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

1、低架提升机基础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kpa;

(2)浇筑c25混凝土,厚度300mm;

(3)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偏差不大于10mm;

(4)基础应有排水措施;

(5)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应能可靠的承受作用上的全部荷载;

2、附墙架(连墙杆):

a、连墙杆应按八字型4点搭设,其间距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b、连墙杆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钢性连结,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与脚手架相连,严禁采用铅丝绑扎。

c、连墙杆的材质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采用木杆、竹杆等做连墙杆与金属体连结。

d、无规定设计时,可采用以下3种方法:

(1)型钢制作的连墙杆与建筑物结构的连结,可预埋专用铁件用螺栓连结;

(2)用钢管制作的连墙杆与建筑物的连结,可预埋与连墙杆规格相同的短管,用扣件连结;

(3)当墙体有足够的强度时,可将扣件钢管伸入墙内用扣件加横管夹住。

3、缆风绳与地锚:

1、提升架受到条件无法设置连墙杆时,应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架提升机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2、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0c,其下端应与地锚连结,不得栓在树木、电线杆或堆放构件物体上;

3、钢丝绳与地锚之间,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盘螺栓拉紧;缆风绳垂直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

4、地锚的位置应满足对缆风绳的设置要求;

5、缆风绳的地锚一般采用水平;当土质坚实地锚受力小于15kn时,也可以采用桩式地锚;

6、桩式地锚:

(1)采用木桩时,圆木直径不小于200mm,埋深不小于1.7m,并在木桩的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挡木。

(2)采用钢管(φ48)或角钢(l75*6)时,不少于2根,间距不小于0.5 m,埋深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防滑措施。

起重机培训总结(18)

1 机械设备进场

1.1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必须是符合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允许使用的产品。

1.2汽车、轮胎式起重机的租赁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1.3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必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和有效期内的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1.4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必须整机配件及附属装置齐全有效,外观、油漆整洁。

1.5应有有效的车辆年审检验合格证明。

2 机械设备验收

2.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要求。

2.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2.4各连接件无松动。

2.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2.6进入施工现场的汽车、轮胎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2.7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

2.8起重机电铃或汽笛等警示信号清晰。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标识标志鲜明。

2.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2.10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

2.11钢丝绳与卷筒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

3 机械设备试验

3.1 试验前检查:

3.1.1各部总成、零部件、配重、压重、工作装置等,必须齐全完整,安装牢固。

3.1.2规定装设的力矩限制器、指示器、声、光信号、标志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

3.1.3各种仪表、灯光照明、开关、按纽、后视镜等,必须齐全完好。

3.1.4各操纵杆、制动踏板、方向机等,必须操作轻便,自由行程符合原厂规定。

3.1.5工作机构的吊臂、副臂、吊钩、支腿等金属结构,应焊接良好无变形、裂纹、滑轮、轴销等活动部位,应灵活不偏磨,安装可靠。

3.1.6各部管路不漏油、漏水、漏气,电气线路不漏电。

3.2空载试验

3.2.1用基本臂和最长臂,以正常速度在全程范围内,试验上车回转。

3.2.2当基本臂在最大仰角,以最高速度试验回转,并测回转速度。

3.2.3基本臂在最大和最小工作幅度范围内,试验全程起臂、落臂。

3.2.4当吊臂仰角在50度时,试验吊臂的全程伸、缩,并观察伸、缩顺序及同步情况。

3.2.5空载试验中各种仪表、信号,应显示正常。安全控制装置,应灵敏有效。操纵机构,应轻便准确。运转部位,应无异响、过热现象。

3.3额定载荷试验

3.3.1进行额定载荷试验前,应检查力矩限制器自检功能的有效性。

3.3.2额定载荷试验,必须使用支腿,以最低和最高速度进行提升额定起重试验,重复次数不得少于2次。

3.3.3试验力矩限制器有效性:

3.3.3.1对于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采用“定码变幅”方法试验。

3.3.3.2对于不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采用“定幅变码”方法试验。

3.3.3.3试验预警信号当实际载荷力矩达到相应工作幅度允许力矩值的90%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预警信号。

3.3.3.4试验超载信号,当实际载荷力矩达到或略超过相应工作幅度允许值时,力矩限制器必须发出超载信号,并自动停止起重机向危险作业方向的一切动作。

3.3.4当基本臂在相应工作幅度的最大额定起重量时,将重物提升离地200mm高度,确认正常后再提升到最大高度,中间制动1次,将重物下降到离地面200mm处,从正后方中心线向左、右各回转120度,中间制动1-2次将重物下降到地面。试验中同时测定重物匀速提升、下降的最大最小稳定速度和回转的最小稳定速度。

3.3.5以1/2长主臂的最大额定起重机的30%,在相应工作幅度,吊臂位于正侧方,将重物提升离地200mm高度,起臂到最小工作幅度,再落臂回原位。并在作业范围内做全程回转,提升重物到最大高度,将重物下降到地面。

3.3.6基本臂全缩状态位于正侧方,以最长主臂允许带载伸、缩的最大起重量,在相应工作幅度,将重物提升离地200mm高度后,做全伸主臂、全缩主臂,将重物下降地面。

3.3.7吊臂位于正侧方,以最长主臂加副臂,在最大额定起重量的相应工作幅度,将重物提升到最大高度后,再将重物下降到地面。其间包括重物的悬空停留后,再重复升、降重物不得出现下滑现象,升、降过程中各制动1-2次。

3.3.8额定载荷试验中:

3.3.8.1考核起重机各机构及制动器,在额定载荷时的正常工作性能。

3.3.8.2最大额定起重量时,支腿不应翘离地面。

3.3.8.3完成额定载荷试验后,各机构或结构件,不应出现永久变形和裂损。

3.3.8.4额定载荷试验中,各项动作应连续进行。试验结束,应测液压油的温升(一般不应超过40度)

4 人员

4.1汽车、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司机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驾驶员还应取得公安部颁发的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上岗。

4.2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5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5.1汽车、轮胎式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平坦坚实,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2起重吊装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起重司机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起重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起重司机可拒绝执行。

5.3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5.4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5.5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5.5.1 表面有裂纹、破口。

5.5.2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5.5.3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5.5.4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5.5.5 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5.6作业前注意事项:

5.6.1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压力应达到规定值,且油温超过30℃。

5.6.2起重机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5.6.3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进行空载试验,试验各工作机构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5.7作业中注意事项:

5.7.1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5.7.2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5.7.3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7.4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

5.7.5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5.7.6 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5.7.7 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好拉绳。

5.7.8 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5.7.9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后进行检修。

5.7.10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5.7.11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5.7.12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5.7.13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5.7.14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5.7.15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5.7.16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5.7.17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5.7.18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5.7.19重物在空中需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5.7.20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5.7.21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5.7.22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5.7.23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1.5-2.0mm(小直径取小值,大直径取大值)时,应更换制动鼓,同样,当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应更换制动带。

5.7.24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5.5.25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5.8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6 退场

6.1起重机退场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6.2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7 资料

7.1设备租赁单位营业执照。

7.2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7.3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7.4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附有效证件复印件)。

7.5运转和交接班等记录。

7.6检查记录。

起重机培训总结(19)

乙方(承租人):

乙方(出租方):

因项目需要,醉方向乙方租赁一吨吊车,具体事宜如下:

1、租赁时间从___到___。

2、施工地点及内容:

注: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要继续租赁,且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继续生效。

工作台班单价为人民币/机队,闲置机队为人民币/机队。

4、每天从一个机队出发,工作时间按8小时内一个机队计算,以司机出入时间为准。如果有一个以上的机组(即8小时),按照国家标准,4小时内半个机组,8小时内一个机组。(以签证表格为准)。如果施工因非人为因素(如雨、雪、风等)而失败。),按闲置机组计算。签署起重机使用清单,并签署人员姓名。

5、付款方式:乙方吊车出入费为人民币元,甲方在乙方吊车进厂时预付人民币元现金,每工作一个机班支付一次,并在乙方吊车出厂前结清所有吊装费用。

6、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不挂”原则上,甲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人员(有操作证),乙方吊车司机在施工前应有操作证。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超出作业范围的作业(作业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性能表)。因施工现场及地下设施申报不清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7、责任划分原则:钩上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钩下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损失的时间由甲方负责。如果租金拖欠或逾期,2&permil支付违约金。

9、起重机停在施工现场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负责乙方员工的食宿。

11、乙方起重机发生机械故障时,乙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延期修理的,可扣除机器班次时间,但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备注:

口(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起重机培训总结(20)

承租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我方特此租赁乙方的汽车起重机供甲方吊装,并配合甲方吊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作场所.模式和内容

1.租赁起重机的类型和数量8吨移动式起重机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

4.租车时间:年.月—年初两个月。

二.租金和成本的计算方法

1.租金定为______________元/月(入出境费1000元),加班要按时加收额外费用。

2.白天必须按八小时制作行业计算,晚上加班按月租金收取。

3.乙方提供一名司机(上下车时操作)。

三.安全责任

1.施工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甲乙双方有权阻止对方的非法操作和指挥,并坚持吊车作业。十不挂”原则。甲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人员,并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2.因施工现场地面及地下设施申报不清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做超出运营计划的项目。甲方指定专人指挥操作,双方统一发出信号保证操作。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野蛮操作,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操作。因指挥失误或未落实安全措施造成事故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的原则是:吊钩以上的起重机机械设备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因下方吊钩(钢丝绳.卸扣.捆绑.指挥等)造成的安全责任。).

5.乙方应对道路安全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租赁期内有权使用租赁的起重机,但无所有权。甲方不得转让.转租.出售或抵押乙方设备,不得擅自转让作业场地,不得自行操作乙方起重机。由此造成的任何事故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按时交租赁费。逾期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所欠金额&倍;0.5%/天),承担违约责任。

3.当起重机停在施工现场时,甲方应负责保管。如果起重机保管不善,甲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4.必须消除所有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操作人员和设备的不良行为。

5.甲方应免费为船员提供食宿。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船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领导的指挥,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乙方负责车辆维修。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起重机所需的液压油.润滑油和附件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起重机性能表。

5.起重机租赁期间每月维护时间为天。原则是

没有操作的时候维护一下。

6.乙方吊车司机应每天填写任务清单,作为结算的原始凭证。

不及物动词结算和支付方法

1.租金从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离开乙方公司基地之日起计算,出口租金支付时停止租金,按实际不足一个月天数计算。

2.设备到达日期或设备离开公司基地的日期为租赁开始日期。乙方提供有效票据,甲方承担税费。租金可以用现金或银行收取。

3.甲方必须每月按时支付吊车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车辆所需燃料由甲方免费提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署,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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