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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企业应急预案

制造企业应急预案(精品10篇)

时间:2021-02-21 赵老师教案网

制造企业应急预案(精品10篇)。

✹ 制造企业应急预案 ✹



近年来,随着全球资源的日益枯竭,探矿业成为了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然而,探矿作业的过程中充满了各种潜在的危险和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因此,每个探矿企业都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组建应急管理团队



探矿企业应及早成立应急管理团队,其中包括矿区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相关人员。应急管理团队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严密的工作经验,以便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该团队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更新应急预案,并确保员工熟悉和理解这些应急预案。



二、评估风险和制定措施



应急预案制定之前,探矿企业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矿区地质环境、设备安全状况、员工培训和应急设施等方面。通过风险评估,探矿企业可以识别出潜在的危险因素,并为之制定相应的措施。例如,在地质环境较为复杂的区域,企业可以增加勘探手段,提高勘探的准确性;对设备安全状况较差的企业,可以加强维护和维修,以确保设备的运行稳定性。



三、建立内外部沟通渠道



在应急事件发生时,快速而准确的信息传递至关重要。因此,探矿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内外部沟通渠道。内部沟通渠道可以包括各个部门之间的紧急联系人,以及利用现代化通讯设备进行实时沟通;而外部沟通渠道可以包括与当地政府、消防部门等机构的联系方式。这些沟通渠道的建立可确保在应急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沟通和救援。



四、实施培训和演练



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实施的前提,而培训和演练则是其落地的关键。探矿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矿区安全知识普及、危险品处理技能培训等。此外,定期组织实施应急演练,以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让员工更好地掌握应急操作流程。通过培训和演练,探矿企业可以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能力,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



五、监督和修订预案



应急预案的制定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探矿企业应对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修正。预案的修订可以通过内部反馈、外部联络和行业经验总结等方式进行,以确保预案的与时俱进性和针对性。



总之,探矿企业应急预案的建立对于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只有通过严谨的组织和合理的措施,才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出快速而正确的决策。通过合理的组建应急管理团队、评估风险、建立沟通渠道、实施培训和演练以及监督和修订预案,探矿企业可以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 制造企业应急预案 ✹

1、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员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4、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6、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7、现场指挥者在处理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地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时间就生命!

✹ 制造企业应急预案 ✹


电镀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到大量的化学物质和高温高压操作,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往往会带来较大的损失甚至危害工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电镀企业应急预案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合理应对突发事故,降低损失,还能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本文将详细介绍电镀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组织架构以及具体的应急措施。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1. 应急预案的编制


电镀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根据企业生产流程和实际情况进行,需要针对不同的应急情况设定相应的预案。编制应急预案的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判断和分析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后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2. 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的实施是保障预案有效性的关键步骤,需要通过培训、演练和评估等手段来保持应急响应团队的应急能力和熟练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明确不同层级的责任和任务,并定期进行演练、模拟以及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和员工的应急能力和素质。


二、应急预案的组织架构:


1. 领导机构


领导机构由企业高层领导组成,负责决策、协调和指导应急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执行。


2. 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是企业应急工作的核心组织,由安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维修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迅速调集相关人员和物资,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 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是由各部门的应急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应急小组成员需要接受培训,熟悉应急预案,具备相关的应急技能和知识。


三、应急预案的具体应急措施:


1. 事故发生时的报警和紧急联系


企业应建立健全报警和紧急联系的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调动应急资源。


2. 现场急救和疏散


当发生事故时,企业应组织专业的急救人员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疏散人员到安全地点,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3. 环境防护和污染控制


对于涉及到化学物质的事故,企业应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要建立相应的排污管道和收集设备,以便对泄漏物质进行安全处理。


4. 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


企业应备有充足的急救药品、疏散器材、防护设备等应急物资和装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建立完善的电镀企业应急预案是保障安全生产和员工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预案的编制和实施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并通过培训、演练等方式提高应急响应团队的能力。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组织架构,并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只有在预案的指导下,电镀企业才能在事故发生时迅速、有效地响应和处置,确保人员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 制造企业应急预案 ✹

一、概况和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二、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我矿特种设备有:起重机、锅炉、空压机、压力容器、叉车。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所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指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部门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

机电科长

组员:调度室

四、部门预警机制

1、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2、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部门应当将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工人注意的显著位置。

7、部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8、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12、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部门有关负责人。

13、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部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一)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1、起重机碰撞挤压起重机在维修、吊装及运行过程中碰撞挤压作业人员时:

(1)立即停机或实施反向运行操作,应急救援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空中物品或吊具,并采取防护措施。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穿戴必需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进入危险区域救出伤员,若伤员挤压在物件中无法脱身,应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实施救援。

(3)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和运送伤员。

2、起重机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援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医护人员实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护伤员并尽快转送到最近医院。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3、起重机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指挥人员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4)由抢险救援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件搜救受伤人员。

(5)医疗救护组现场应急处置后运送急救伤员到最近医院。

(6)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已发生燃、爆事故,应同时组织安保消防组进行消防工作。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7)搜救伤员时,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以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二)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

1、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1)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当炉外管道有漏水现象,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停炉。

(2)加强对导汽管、汽联络管、水联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的检查工作,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3)加强对汽水系统中的高中压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口径管道的管座焊缝、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对过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阀门、三通等大口径部件及其相关焊缝进行定期检查。

2、防止过热器爆管:

(1)停炉检修时,对吹灰器吹扫区域周围、人孔门附近磨损情况检查。发现有明显磨损、光亮等情况,应对其管段进行测量壁厚。

(2)检查过热器区域的烟气均流装置、防磨护瓦等,防磨装置开焊、变形处应修复,缺损、脱落的要更换。

3、防止省煤器磨损爆管:

(1)检修中全面检查省煤器管,重点检查弯头部位、吹灰器周围、人孔门附近等处省煤器管的磨损,必要时应对上述管子进行壁厚测量。

(2)检查省煤器区域的防磨装置、管排的固定、夹持、吊架等,保持管排整齐。

(3)全面检查管子的局部缺陷,发现超过质量标准的应进行处理。

4、防止水冷壁管泄漏

(1)燃烧调整应保证水冷壁不结焦,防止发生高温腐蚀,在保证完全燃烧的情况下尽量减小过量空气系数。

(2)检修时重点检查喷燃器区域、吹灰器周围、底部水冷壁管的磨损情况,并对这些部位的弯头外弯处进行测量。

(3)严防锅炉缺水运行,当锅炉水位低到超过规定的极限值时,要立即灭火停炉;定期校对水位和试验高低水位报警;运行中严防锅炉超压。

(4)集控室所有汽包水位表计损坏,无法监视汽包水位时,应立即手动停炉。锅炉严禁在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5)运行人员要对承压部件经常检查,发现水冷壁管泄漏时应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止泄漏扩大损坏其它管段。

(6)水冷壁有结焦时,必须及时打掉,打焦时应防止大块焦渣脱落。

5、防止锅炉缺、满水事故

(1)正常运行中,汽包水位控制投自动,当锅炉水位低至-300mm时,应停炉处理;当锅炉水位高至+250mm时,应立即停炉。

(2)定期进行汽包水位高、低报警试验。

6、设计、改造锅炉应遵守锅炉有关的安全规程条件要求。制造、修理、安装锅炉,严格执行工艺要求和质量检查制度。

7、搞好水质处理工作,保证锅炉用水达到标准。

8、不断加强司炉人员的正规操作,提高司炉工的操作水平和分析、判断事故的能力。为防止锅炉爆炸,遇有下列异常情况应作停炉处理:

9、遇到下列情况时立即停炉:

(1)锅炉缺水: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

(2)锅炉满水:水位超过汽包水位计上部不见水位时。

(3)炉管爆破: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或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

(4)燃料在燃烧室后部烟道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时。

(5)所有液位计损坏。

(6)流化床结焦严重,无法维持运行时。

(7)旋风分离器或旋风筒严重磨损,造成护板或横梁烧毁。

(8)汽水管道或汽水截止门破裂,造成大量泄漏,对人身及设备安全构成威胁时。

(9)锅炉超压,安全阀拒动,对空排气门又打不开时。

(10)引风机、一次风机故障,不能维持运行时。

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请示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停炉。

(1)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或减温器泄漏。

(2)承压部件张口,焊缝裂纹或管道阀门泄漏。

(3)燃烧室内与烟气接触的承压部件耐磨绝热垫层脱落。

(4)放渣、放灰管堵塞,经处理无效,难以维持运行时。

(5)给煤机设备损坏,不能维持燃烧时。

(6)给水炉水蒸汽品质或汽温超过允许值时,经处理无法恢复正常。

(7)流化床内或返料器下部结焦无法处理,难以维持运行时。

(三)空压机事故应急预案

1、空压机在允许启动之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

(1)主油泵运行状态,保证供油压力为0.26kg/cm2以上,若压力达不到,应在辅助油泵运行状态下打开主油泵下端的空气排除阀门,直到空气完全排净为止。

(2)确认机油加热器的动作状态,开启后供油温度上升到30℃。

(3)确认紧急停机按钮被打开。

(4)确认进口导叶2GV不在初始位置(0%open)。

(5)确认P20V放空阀没有被打开。

(6)压缩机停止状态下3段排放压力出现1kg/cm2以上时,不能启动压缩机。

(7)由于启动面板的异常,导致压缩机启动失败时,黄色灯亮,检查启动面板后,按复位键即可解除。

2、压缩机正常停机时,应先将机组卸载,再按“停机”按钮。当压缩机停机时,辅助油泵会自动启动并运行30分钟后自动停机,此时,辅助油泵不能手动停机,压缩机停止后,4分钟内不能启动。

3、空压机值班人员发现电网波动或其他原因短时间停电,造成空压机故障停机时,要迅速启动所有的螺杆空压机,并检查压力是否正常,空压机值班人员随后要电话通知电工到空压机控制室内将高压柜上的“低电压”压板解除,并按上面第一项逐项检查,待控制面板出现“允许启动”字样,得到当班值班长通知,方可进行再次启动,启动完毕后,电工要将“低电压”压板投入运行位置,待空压机正常运行10分钟,压力达到规定值时,逐台停掉所有螺杆压缩机。

4、(1)空压机岗位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出现故障停机时,确保能及时处理。

(2)螺杆压缩机常规巡检照常进行,每月必须进行开车试验,使之处于随时可以启动的热备用状态。

(四)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1、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2、本单位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

(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

(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

(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4、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仓库,由专人保管。

六、应急响应

1、部门引导职工全员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时,个人能够采取措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逐级上报;

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应急行动;

3、在本部门不能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条件下,部门必须立即把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进入应急响应程序。

4、部门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5、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必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部门在特大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7、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保障

1、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所属各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素质。

八、后期处理工作

1、部门要配合单位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要努力协调资金、物资,做好事故后的人员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2、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部门要配合单位主动与当地政府、劳动部门等有关单位协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补偿。

✹ 制造企业应急预案 ✹

作为现代经济社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客运企业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客运业务本身存在诸多不可预知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因此,建立科学且全面的“客运企业应急预案”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I. 什么是客运企业应急预案

在客运企业应急管理中,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谓“应急预案”,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了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和应对,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具体而言,它包括情况评估、应急响应、危险品处置等环节,是客运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危机、保障客运安全的“护身符”。

II. 客运企业应急预案必要性

客运业务是一项直接涉及到民生的重要服务,任何一种突发事件都有可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把越来越多的安全责任和压力转嫁给客运企业。作为服务方,客运企业必须保证在任何突发事件下,都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减小损失、降低风险。

III. 客运企业应急预案制定的基本原则

制定客运企业应急预案,有几个基本的原则需要遵循。首先,要以安全为第一原则,以实际情况为参照标准,充分考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次,注意实用性和灵活性,制定应急预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行性方案,尽量避免被单一方案束缚。再者,要强调科学性和系统性,通过随时审核完善,不断把预案的应急管理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推向新的高度。此外,要强化法律依据和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应急预案,制定明确的应急响应流程,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规范化、高效。

IV. 具体实施流程

客运企业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流程:预案制定、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审批备案等。预案制定阶段主要涉及应急处置组织架构、应急响应流程、应急物资储备、人员职责和任务分工等各项内容。制定完应急预案后,还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应急处置的自觉性和协同性。应急演练是预案实施的重要环节,由于预案的完善性和切实可行性尚需不断验证和完善,因此,通常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最后,是要将制定好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批备案,备案后方可启动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性。

V. 总结

客运企业应急预案是客运企业必备的一项工作,具体实施应该基于科学性、实用性、灵活性和系统性等基本原则,不断完善和推进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在客运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必须要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降低人民群众的损失,为实现社会和谐与安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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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企业应急预案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加工企业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些企业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多潜在危险。为了防范这些危险,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工企业应该建立应急预案,在日常的工作中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企业在重大事故发生时可以快速有效地应对,降低损失。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

加工企业应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制定过程应考虑企业规模、性质、工艺流程、现有安全措施和环境等因素,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编写时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将应急工作纳入企业日常工作之中。

二、应急预案的主体组织

应急预案的主体组织是企业领导。他们应具备一定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现场处理能力,才能在应急事件发生时,科学迅速地组织和调度应急救援力量,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企业领导要不断加强应急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理能力。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

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和应急评估等五个部分。

1、应急预警

应急预警是指监测设备或人员通过对事故风险的逐步评估,预先发现并提出事故预警,以促进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判断能力和处理能力。

2、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是指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快速、有效、有序的处理。应急响应包括现场救援和事故应对两个环节。

3、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是指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模拟事故演练,熟悉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测验,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4、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是指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预案组织和开展救援工作,包括急救、制止危害、处置危险废物等。

5、应急评估

应急评估是指对应急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价,进一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同时,应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应急措施和处理能力。

四、应急预案的应用

应急预案的正式实施要经过演练,测试过程是不断完善、纠错误的过程,需要不断降低应急处理时间,提高应急处理效果,提高各方面的处理能力。加强监督和检查,检查企业的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和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提高预案的实际可行性。

五、结语

加工企业应急预案的建立,是为了应对突发事故的出现,降低事故对人们生命和财产的危害,保证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可以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行动。因此,加工企业应建立科学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有效避免性质恶劣的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和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 制造企业应急预案 ✹

1、xx物管中心主任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组建灭火指挥部,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2、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失火现场指挥灭火行动。

3、保安部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协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4、物管中心行政办公室经理、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接到报警后,通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做好疏散准备,立即赶往中控室组成灭火指挥部。

5、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实施灭火抢救行动。保安部内保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xx正门,调整警力部署,维护正门及外围秩序。

6、警队队长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备勤警员组成义务消防队,赶往火灾现场在消防主管的指挥下实施灭火及抢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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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镀行业发展迅猛,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电镀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安全风险,如化学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这些都给企业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为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电镀企业必须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的身心健康。


电镀企业应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核心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应急管理机构应由企业聘请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他们应负责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演练和事故后的总结和改进。核心小组则负责筹备应急资源、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具体工作。


在应急预案的制定过程中,电镀企业需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特殊的生产环境和事故隐患,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全面的研究和分析。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应急预案应提供详细的处置措施和步骤,并明确各级应急组织的职责和任务。例如,在化学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中,企业应制定出物质泄漏的判断标准,明确污染源的控制措施,以及应急队伍的组织结构和装备配备。


另外,电镀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系统,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的到位和快速响应能力。应急救援系统应包括企业内部的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置机制,以及与外部救援机构之间的密切合作机制。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及时跟踪和汇报突发事件的情况,调度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同时,应急救援队伍的成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技能。


电镀企业应注重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理解。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员工在事故发生时的行为准则,提高员工的应激反应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电镀企业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的效果和水平。应急演练应包括对各类事故场景的模拟演练和真实场景的实战演练,旨在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适应性。演练结束后,企业应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使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完善。


小编认为,电镀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电镀企业应从建立应急管理机构、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系统、加强宣传培训、定期演练等方面着手,确保应急工作的有效进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风险,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只有如此,才能够保障电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身心健康。

✹ 制造企业应急预案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安全供水是关系到全县工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做好浦江县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供水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点保障”原则,坚持从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因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它危害。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部门、供水企业、咨询机构的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1.3.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1.3.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城市供水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系浦江县处置突发事件总预案中的子预案,适用于浦江县行政区域内因突发性事件,致使城市供水系统发生事故,严重影响城市供水水质、水量或导致人身伤害的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浦江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

2.1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2.1.1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

县水务集团主要负责人

成员:县水务局、县水务集团、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气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电信公司及各管线管理单位、县供电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2.1.2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启动本预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浦江县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贯彻执行省市应急领导小组、县政府有关工作指示。

(2)直接指挥浦江县供水企业中心调度室、仙华水厂、通济水厂的调度生产运行及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全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掌握全县范围内供水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市建设局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和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

(4)组织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必要时,提请县政府请求市政府,周边县市及军分区、驻金部队的支援。

(5)组织供水救援和保障行动方案的演练,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决定其他有关全县范围内供水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2.1.3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县水务局: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水源供给保障的协调工作;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和实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术方案;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协助事故现场事故调查工作。

(2)县水务集团:负责全县供水事故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开展对事故应急技术的学习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负责抢险队伍对事故发生地进行调度供水、事故抢险施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事故调查工作。

(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范围内事发区域损坏的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恢复,地下管线的协调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城市重大供水突发事故处置所需经费,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及时拨付,并加强对处置经费使用的监管。

(6)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涉及供水法律法规相关的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等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7)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和周围相关饮用水源的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对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扩散和消除污染源提出对策措施,对事故产生的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8)县气象局:负责发布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9)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监测鉴定和其他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

(10)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中的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疾病控制、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防护工作。

(11)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持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等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通行畅通。

(12)县交通局:负责调配交通资源,优先安排城市供水紧急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物资的调运。

(13)县电信公司及各管线管理单位:负责事发区域损坏的线路、管道及附属设施抢修。

(14)县供电公司:负责事发区域损坏的电力设施抢修。

(15)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火灾扑救,配合做好事故中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应急车辆为指定地区送水、供水。

(16)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事发区域的相关救援、协调等工作。

2.2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2.2.1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局。

主任:县水务局局长

副主任:县水务集团负责人、县水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县水务集团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法制与水资源水保科科长、县水务局工程管理与监督科科长、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人、西水东调管理中心负责人、通济桥水库管理中心负责人。

2.2.2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县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联络,负责收集情况,及时传达县应急领导小组的批示。应急响应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2.2.1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指导、组织开展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县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负责收集情况,及时传达县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

(3)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4)做好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5)经县应急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2.2.2常态下的职责

(1)与有关县(市、区)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地县、市级部门建立联系机制,收集、分析、研究有关城市安全供水方面信息,提出预警或启动预案建议。

(2)组织修订和完善预案,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单位制定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

(3)调查总结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突发事故的应急机制。

(4)负责对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专业队伍和有关专家信息库,开展应急演练及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

(5)组织我县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培训和演练。

2.3县应急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及其职责

由城市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和卫生防疫、环境监测、电力工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参加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联系上级专家组,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提出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2.4应急救援力量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由突发事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水务集团、应急管理局、县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3事故分级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然发生性、不可预见性,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供水和社会秩序,损害或可能损害人身健康及社会财产安全的事件。

3.1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按照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1.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48小时以上停止供水,或发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2)城市水源(金坑岭水库、仙华水库、通济桥水库)或供水设施(仙华水厂、通济水厂及管网设施)因战争、自然灾害或突发性污染造成原水放射性指标或毒理学指标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10倍以上。

(3)取水水库(金坑岭水库、仙华水库、通济桥水库)大坝、引水渠道、格网池、引水钢管、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爆裂或长期干旱致使水源枯竭。

(4)地震、洪灾、旱灾、滑坡、泥石流、台风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无法供水。

(5)消毒、输配电、净水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6)战争、恐怖活动导致仙华水厂或通济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3.1.2重大事故(Ⅱ级)

(1)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供水,或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重大事故。

(2)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因战争、自然灾害或突发性污染造成原水放射性指标或毒理学指标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5―10倍。

(3)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或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处置能力的重大供水事故。

(4)需要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的重大供水事故。

3.1.3较大事故(Ⅲ级)

(1)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连续12小时以上停止供水,或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事故。

(2)当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受到较大污染,主要感观理化指标超过标准1-5倍。

(3)出厂水主干管和城区内主要配水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难,影响大面积供水。

(4)城市供水网络的调度、自动化控制、营业等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3.1.4一般事故(Ⅳ级)

(1)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连续8小时以上停止供水的一般事故,或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事故。

(2)当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受到轻度污染,水中出现异味,主要感观理化指标超过标准。

4预警与预防机制

4.1监控机构

县水务集团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和检测网络,对检测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作出报告。

4.2检测网络

由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金华监测站、浦江水务集团中心化验室组成检测网络,定期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检测。

5应急响应

5.1总体要求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发生后,在县政府领导下,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5.2事故报告

5.2.1报告程序

(1)供水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报告县水务局(供水热线电话:84111589)或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110)。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定是否属于供水突发事故。

(2)水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报告县政府、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开展响应行动。发生II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报至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应急组织之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发生Ⅲ级以上事故可直接报县应急领导小组。

(3)城市供水若系水源、水质、传染疾病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同时报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

5.2.2报告内容

快报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2.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对组织、协调、保障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5.3预案启动

发生Ⅰ、Ⅱ级供水系统突发事故,按省、市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指示开展应急工作,同时启动本预案;发生Ⅲ级供水系统突发事故,需要由市、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置的较大事故,同时启动本预案;发生Ⅳ级一般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由县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

5.4响应行动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发生后,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并做到:

5.4.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5.4.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5.4.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5.4.4服从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置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5.4.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5指挥和协调

5.5.1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I级、II级事故报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市、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由省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宣布启动省级供水预案。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省政府、省水利厅和省建设厅。

5.5.2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III、IV级事故报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并宣布启动本预案。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县政府、市政府。

5.5.3第一时间召开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立即开展应急工作,同时视情况等待省、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后指导应急工作。

5.5.4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与县水务局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处置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并收集汇总事故发生情况和各部门意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随时向省政府、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水利厅和省建设厅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5.5.5县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城市供水系统的抢险、抢修、临时供水等工作方案,组织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5.5.6县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成员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成员必须坚守岗位。

5.5.7在应急处置中,抢险救援需跨部门、跨地区调配应急物资、救援力量的,由县应急领导小组集中统一、及时调配。

5.6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方法,由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内容负责编制。

5.7信息发布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县、市或省应急领导小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必要时,由省政府新闻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协调,重大情况报省政府决定。有关新闻发布工作,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会应急预案》实施。

5.8善后处理

县应急领导小组、县水务局和民政部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应急结束

6.1结束程序

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隐患基本消除,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相应的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6.2事故调查与总结

6.2.1县应急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由县水务局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6.2.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城市供水事故原因,从城市供水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6.2.3城市供水应急终止后的1个月内,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向县政府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7应急保障

7.1指挥通信保障

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水务局,配备通信设备,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主要包括:

7.1.1逐步建立和完善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同县政府、省市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为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和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7.1.2应急响应期间,应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县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县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7.1.3应急响应期间,电力部门应保障中心调度室、各制水厂的电力供应,确保制、供水生产及管网运行调度的正常。

7.2队伍保障

必须保证建设好3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7.2.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由县水务集团抢险作战单元和当地消防官兵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7.2.2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监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7.2.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县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城市供水企业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7.3装备保障

县水务局负责指挥协调紧急情况下供水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备案。供水企业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应满足抢险急需,每年更新一次,报本级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7.4财政保障

事故发生企业在超出自身经济支付承担能力时的资金保障,按照县财政应急措施实施。

7.5宣传、培训与演练

7.5.1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规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供水安全饮用及应急的基本常识等。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水务局和县供水企业负责。

7.5.2培训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抓好供水企业应急专业队伍和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7.5.3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供水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6奖励与责任

县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浦江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建设局备案。

供水企业根据本地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储备常规抢险物资。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浦江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浦江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 制造企业应急预案 ✹

为了能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本公司的安全度汛,预案编制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本着“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公司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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