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职称改革方案(锦集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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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职称改革方案 篇1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20xx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考核等次条件
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20xx、20xx年的考核必须达到称职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教师、实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其他系列人员近两年专技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有关管理工作和服务性工作。对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审高一级职务:
1、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学校有具体规定的,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校纪,造成严重影响的。
4、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犯错误正在受审查或屡犯错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5、谎报、剽窃教育教学成果、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成绩以及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
(三)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执行《试行条例》的规定。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均按破格对待。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学历按相当本科对待。
(四)免试条件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为:
1、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2)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
(3)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或5万字以上译著(第一作者)的。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的。
(5)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或获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州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人员;或专业工作能力业绩突出,在全省行业内或市州作出重要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本专业表彰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
(6)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高、中级职称的。
(7)外语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原有第二外语要求的;或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8)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9)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2、计算机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3)年满50周岁者。
3、申请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的人员,要提交免试申请,并说明免试理由,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报经省职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参加评审。
(五)水平能力测试
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要取得由相应系列评委会办公室颁发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未参加测试或参加测试不合格者,不得推荐评审。其中教师系列的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以近两学年学生评教评学成绩为依据,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
(六)外语、计算机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有效期
1、20xx年4月16日以后,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20xx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合格证不再有效。
2、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三年,即20xx年及以后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
三、破格晋升
坚持破格审核制度。根据省职改办要求,对于破格条件的把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
破格人员应填写《破格审查表》,提供《破格审查表》中所列破格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集中到省职改办审批。
四、转评、转评晋升
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了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
转评晋升:在转评时同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称为转评晋升。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可转评晋升。
以上二类人员均需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五、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关于对从事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做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时予以倾斜的精神,开辟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评审绿色通道。
对于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条款、实绩突出的人选,应填报《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进行申报。
六、评审办法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办法
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等五人组成(其中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负责本院教师系列职称材料的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汇总《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纸质和电子)。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和《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
非教师系列由教务处、图书馆等单位分别组成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相关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连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统计表》(纸质和电子),在规定的时间报学校职改办,由学校评委会限额评审。评审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教务处负责实验系列,图书馆负责图书、档案系列,其他非教师系列由学校职改办负责。
(二)报送材料的项目及要求
各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报送材料的整理工作,实事求是、规范细致地整理材料,对上报材料要逐项审查,依照原件核实和初审,严把质量关。
1、校内评审报送的材料:(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用表格”中下载)
(1)《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放入材料袋,另一份评审工作小组集中,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分别使用不同的一览表);
(2)《20xx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转化实绩突出人员情况表》(仅限教师系列)。电子文档交由教学学院汇总后统一申报。
(3)《教学工作量情况证明材料》(仅限教师系列);
(4)《湖北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中所列内容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5)《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
(6)破格、转评人员审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2、校内评审通过人员报送省厅材料的项目及要求:(有关表格请到FTP平台,人事处文件夹中“校内评审通过上报省用表格”中下载)
(1)2寸彩色登记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单位);
(2)《湖北工程学院职称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表》(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3)《20xx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电子版(仅限教师、实验系列填报);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5)《综合材料一览表》及电子文本(注意:教师、实验系列人员直接下载相应表格后填写,一式16份;其它系列人员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由系统生成,其份数按相应系列的通知要求确定。另外教师、实验系列人员还需将有关数据录入省职改办20xx年版职称评审系统后导出数据库,将电子文本交人事处);
(6)代表作2部(篇、件),提供原件;
(7)转评、转评晋升、破格审批表原件;
(8)其它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教师、实验系列以外人员还应提供原件)。
1)省职改办下发的“评审单”原件;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签名处应手写);
3)公示证明材料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仅限教师系列);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
7)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8)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复印件(教师系列除外);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
10)科研材料(按《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登记顺序排列);
11)20xx、20xx年专业技术考核表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近1学期部分章节教案(教案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此项仅限教师系列);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3、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字迹要清楚工整,一律用钢笔(档案墨水)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复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其填写内容要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材料必须要有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要求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计算机材料
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应符合规定的等级、时限要求。因年龄原因而免试外语、计算机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其他原因免试外语、计算机的,应提供与免试内容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外语、计算机免试呈报表》。
(4)教学材料
1)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或近五年以来的;
2)教学奖励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3)近一学期所教主要课程重要章节的教案;
4)教学工作量必须由院、系、教研室提供,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5)减免教学工作量应提供说明材料;
6)教学指导工作的证明材料。
(5)科研材料
1)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科研成果、著作应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应是独著或第一作者,著作应为主编或第一副主编。
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4)要注明两份代表作(在《综合材料一览表》中置于最前面);
5)读硕、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若没有署名“孝感学院”或“湖北工程学院”者,应由所在读研单位出具相应证明。
6)填写各类表格时,须实事求是,逐栏填报,做到材料齐备,内容齐全,字迹工整,印章明晰,所有复印材料要用A4型纸复印,文字必须清晰可见,尤其是公章要能清晰识别。
七、其它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1日。
(二)各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坚持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职称工作顺利进行。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的,取消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三)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学校将继续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岗位公开、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有关评审条件请登录湖北省人社厅网站,在“专题专栏”中“职称评定”下的“申报条件”内查找。
(六)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小学职称改革方案 篇2
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职称评聘政策,调动广大老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稳步健康发展,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制订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赋分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指导思想是: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职称评聘政策,公平、公正、合理,择优晋升,年度顺延,促进学校稳步发展。
二、评审办法
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选办法一律实行赋分制,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聘任中高级教师。总得分相同时,优先考虑教龄。
赋分标准如下:
1、教龄赋分:从参加教学工作起,每工作一年记0.5分。
2、学历赋分:本科1.2分,专科0.9分,中专0.7分,高中0.6分,初中学历记0.5分。相应学历的年限乘以分值累加即为学历得分。
3、任职年限: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加1分。
4、年度考核:中级近4年,高级近5年的年度考核,优秀每年记2分,合格每年记1.5分。
5、荣誉称号:
必须是通过所在单位公开评选的,包括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政府荣誉指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行政部门联合授予的荣誉;系统荣誉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与党、群机关联合授予的荣誉;部门荣誉指教育行政部门下属机构或党、群机关单独授予的荣誉。
国家级:6分。
省 级:5分。
市级:4分。
县级:3分。
镇(校)级:2分。镇(校)级:2分。(限3件)任现职以来。
6、业务成果:(任现职以来限3件):省、市、县、镇(校)级分别记4、3、2、1分,指优秀教学成绩奖,公开课、示范课、讲课比赛等一、二等,(二等减0、5分)。
7、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教育系统评选的(限教育局盖章)论文(限三件):
(一)论文(作品):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记2、1.5、1分。第一作者计满分,第二作者折半,其余不计分。
(1)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汉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2)各类期刊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和非各级教科研部门、各级教育学会结集出版的书籍中收录的文章一律计1分。
(二)论著(公开出版ISBN):主编计6分,副主编计4分,其余计2分。
未经市以上教研、教科研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论文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不算专著,计1.5分。
8、科研(限三件、任现职以来):已结题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课题分别记2、1.5、1、0.5分(课题负责人记满分,成员得分减半);课题阶段成果按评选的论文赋分。
9、民主评议:满分为20分。
(1)本单位全体人员评议占70%。
(2)聘委会成员评议占30%。
10、教学成绩(20分):把所有符合条件、有成绩可查的人员,按聘任时上一年度的成绩平均分为四档,一档20分,二档18分,三档16分,四档14分,无成绩的主要教干按一档计分,校委会成员(除主要教干)按二档计分,其他人员按三档计分。主要教干指中学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政教主任。
11、附加分:
①任职情况:现在职在岗得10分,在职不在岗得分6分。
②校长办公会成员(校长、副校长)每年计4分;中层正职(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每年计3分;其余校委会成员每年计2.5分。
③班主任、教研组长分:近五年在本校任班主任,每年记1.5分,备课组长每年记1分。
计分时不重复计分,以其中最高得分计分。
1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聘资格。
①违反师德,对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
②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③聘任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13、未尽事宜,由评聘领导小组解释决定。
中小学职称改革方案 篇3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度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确保我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
1、按章办事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申报程序
1、学习文件:组织全体教职工以集中学习、分组学习或个人自学的方式,学习上级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学校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委员会要及时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上级有关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精神。
2、成立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委员会及职称申报推荐纪检小组
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委员会:(一线教师78.6%)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职称申报推荐纪检小组
组长:
成员:
3、个人申报。凡符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相关人员,要向学校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原件)。
4、公开展示。学校对申报人所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在指定地点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5天,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交齐所有参评材料和证件。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不作为条件依据,同时不予上报。
5、任期考核(审核)。学校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工作业绩、能力经历等材料,由分管部门进行逐一审核并签字。凡符合条件者,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者参加公开述职。
6、纪检监督。学校职称评审纪检小组负责对推荐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纪检小组对参评过程无异议时,进行公开述职。
7、公开述职。申报人要在学校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主持下,在职称评审纪检小组监督下,向学校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开述职,陈述本人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教育教学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职业道德、业绩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8、民主评议(总分30分)。在对申报人考核,公开述职、材料展示基础上,学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占40%;考核推荐领导小组成员、高级教师测评占30%;校领导班子测评占30%,三者评分相加之和即为民主测评总分。
三、职称申报条件
1、师德师风。忠诚并献身与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廉洁从教;无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任现职以来师德年度考核均“合格”或“优秀”,否则一票否决。
2、业务学习。注重学习,不断进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得“合格”及以上证书。
3、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从20xx年起,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4、关于班主任问题。严格按照《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中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的`要求,不能达到要求者一票否决。另外,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凡从事班主任工作者优先于其他学生管理工作。
5、关于支教问题。在同等条件下,若申报中小学高级职称者(具备申评条件),“两区”支教考核“合格”以上等次者优先于对口支教(送课下乡),且在所有参评同类别教师中排名第一(若两区支教人员大于1人时,两区支教人员单独排序,其他人员位居其次)。
6、其他条件。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
四、量化考核项目
1、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以上领导者计每学年加1分;中层以上领导兼任班主任者每学年计1.5分。担任班主任不足1年,但大于一个学期的(含一个学期)计0.5分。
2、教龄(从教时间):每年计0.5分。
3、任现职时间(按聘任时间计算):达到评审所规定的年限后,每超过一年计1分。
4、教学业绩考核。
工作量(满分3分):任现职(中级近4年,高级近6年)以来,年平均实际工作量满量及以上者计3分(年平均工作量除以标准工作量再乘以3)。享受国家规定假期者,其工作量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教学常规(满分4或6分):任现职(中级近4年,高级近6年)以来,教案设计等常规项目检查中,若每次及时提交且完成质量良好,合格及以上等次每年计1分,否则不得分;
评教评学(满分4或6分): 任现职(中级近4年,高级近6年)以来,评教评学获合格及以上等次,无重大教育教学事故,每年计1分,否则,不得分;
教学质量(满分4或6分):任现职(中级近4年,高级近6年)以来,根据《平顶山市第四十六中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每学期教学成绩评定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8分、0.7分,两区支教期间教师按每学期计0.9分。
5、考勤(满分5分):
近6年内(申报中级的为4年)出满勤者计5分,任职的六年内(中级四年)累计请事假满一个月者扣0.5分。病假满2个月者扣0.5分,不满1个月者不扣分;以此类推。
6、业绩条件:(满分15分)
凡符合申报条件者,满足业绩3项中的其中一项计5分,三项共计15分。其他条件仅作参考 ,不计分。
五、公示和申报。
民主测评总分加上量化项目即为测评结果。根据结果对申报人按名次进行排序。同时,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要逐条核实,按照排名顺序择优提出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根据学校的申报名额,由高到低依次截取名额上报。
六、责任追究
对在职称推荐申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职称,已获得的职称,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予以撤销,职称已被聘任的,学校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 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2.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的;
4.隐瞒聘任期间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5.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职工代表大会。本方案与上级有关文件、通知冲突时,以上级文件、通知为准。
中小学职称改革方案 篇4
根据县教育局的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评定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毕壮志
组员:侯兴智、张泾干、薛兴华、陈丽华、谢剑栾
2、职称评审小组:组长:薛兴华组员:薛兴华、陈丽华、谢剑栾、杜艳、王莹、侯冬梅
二、评审条件:
1、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年,可直接认定小学二级教师。
2、申报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当有小学二级职务且聘期满三年的经历。
3、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当有小学一级职务且聘期满五年的经历。
4、申报人员必须咸阳市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方可申报。
5、申报人员必须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6、公开课考核合格的;
三、评审程序:
(1)评审小组审核进档人员,并确定实际进档名单;把学校实际进档名单和本次评审原则在全干会上进行通报并听取意见。
(2)学校实际进档人员进行书面自愿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根据20XX年-20XX年度的四年的量化成绩总和,除以4取平均分。
(4)教龄每年加2分,任职年限每年加4分。
(5)班主任每年加1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年加0.5分;
(6)申报教师的材料公示一周。
(7)根据量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四、限制条件
任现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申报参评。
1、教师职务评定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服务意识;严禁越级上访,具有全局意识。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2、不听从学校合理工作安排,拒绝承担教学、班主任工作;或不能认证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严重失职或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由无改进的;
3、弄虚作假、谎报学历或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的;虚作假;
4、违犯法律法规,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5、任职期间,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累计旷工超过20天,病假超过6个月,事假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
6、调入城区工作不满5年的;
7、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8、一年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婚丧产和因疾病住院者除外);
9、从外县区、外校调入教师,当年不参评;
五、注意事项
1、当年实际进档人员不可以进入评审小组工作。
2、评审小组成员要秉公行事,不谋私利,严守工作纪律。评审工作全过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3、以计分高低为先后评职称的依据,同等条件下,教龄长的优先,教龄相同者请假少的优先。
4、特殊贡献:经考核小组认定,确属特殊贡献者,酌情加分。
5、未尽事宜由考评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