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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时间:2025-01-06 赵老师教案网

最新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通用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救援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篇1

一、对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1、低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接电源时,因操作失误,加之漏电保护器失灵,致使发生触电事故。附近的工友(参演人员)发现后,(参演人员)立即跑到二级配电箱处将电箱内的隔离开关拉下,使(伤者)脱离电源;(参演人员)则跑到办公室报告。现场救护人员( )得知有人员受伤后,立即准备好药箱、担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现场处置,伤员经过现场急救后,被抬上担架,由现场准备的汽车送往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2、高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转运长钢管时(用竹竿代替),不慎与外电线路的高压电裸露部分相接触,发生触电事故,且“钢管”压在身上。附近的作业人员(参演人员)发现后,用竹竿将“钢管”挑开,同时用通讯设备(手机)“通知”供电部门、120、119进行外部救援以及通知现场救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现场救护人员( )到达事故现场后,将伤员平卧在地面,迅速将其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并将触电者口腔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用所掌握的急救方法(胸外心脏挤压法)对伤员进行救护。适时“110”人员(模拟人员)、“120”(模拟人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110”人员(模拟人员)立即设立警戒线、及时疏散周围群众;“120”人员(模拟人员)在现场救护人员的协助下,对伤员进行检查后,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二、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

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作业人员(伤者)在脚手架下方作业时,被上面掉下来的“砖头”伤及头部和手臂,现场救护人员(参演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扑事故现场。首先对伤员的伤口进行清洗:用清水冲去覆盖在伤口周围皮肤上的污物。其次进行止血:A用纱布、绷带将经过清洗后的头部伤口包扎好;B、用压脉带将手臂受伤处上方的动脉压紧,再将伤口进行包扎。最后,用担架将伤员通过运输工具(汽车)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三、演练评价: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

演练评价:

本次演练是成功的`,体现出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项目部以及员工对演练的高度重视。事前,组织这次演练的安全科事先编写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对大家作了演练的目的和意义的宣讲;演练中,所有参加人员都比较认真,特别是扮演“伤员”的几位同志,表现相当出色。公司政工部的同志,在现场跑前跑后,真实地记录下了公司这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过程。

公司管理者代表 、公司员工代表 对本次演练作了总结,对参演人员的认真态度表示了肯定。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

1、由于是第一次进行预案的演练,个别人员不够严肃、组织经验欠缺、临场反映不够、未及时通知(也未考虑到)附近的相关方人员,以至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2、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未在预案中反映出来,不为救援人员知晓。

3、个别救护人员对救援器材的使用不熟悉。

4、预案中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如药箱内的药品准备不够。

纠正和预防:

1、认真作好本次预案演练的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教训。

2、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责任心的培养和救护能力的培训。

3、积极作好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

4、在“预案”中及时补充完善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

应急演练不光是为认证而演练,同时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处理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的演习,使我们在今后如有紧急情况发生时,不至于手忙脚乱,而是冷静对待,做到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有效的降低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篇2

一、现象

化工厂都有可能出现泄漏现象,都要尽量避免泄漏,聚酯厂也不例外。其物料的主要泄漏有:EG泄漏、TPA泄漏、浆料泄漏、齐聚物泄漏、熔体、添加剂泄漏等。

二、引起泄漏的可能原因

泄漏一般分为非事故泄漏和事故泄漏。非事故泄漏往往最常见,泄漏量很小,主要是由于螺栓长期负载,造成螺栓变形伸长或受高温造成高温应变伸长,这样造成法兰、螺栓联接松动处泄漏;也有由于阀门开关频繁,而引起阀门泄漏。事故泄漏量很大,泄漏地方关键,往往是由于整个工件整体变形而引起,一处泄漏会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甚至引起整个系统的停车。

三、事故处理措施

非事故泄漏,根据泄漏特点,通知钳工紧锢螺栓,加一个堵头,更换垫子都能解决,但都要趁早处理,否则一些泄漏就会引起事故泄漏。出现事故泄漏,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及车间领导报告,并请工艺工程师做有关工艺的调整。现场应第一时间将泄漏地点根据情况用警界线和警告牌围起来。根据不同的介质做好防火、防爆和防毒,对于齐聚物和熔体要用冷却水控制其流向,使其尽快冷却,避免引起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如果泄漏出现在有备用线处,应迅速将生产转向备用线,将泄漏线隔离、排放,让钳工处理,如果出现在无备用线,一般都是工艺命脉的地点,应在工艺工程师安排下将泄漏地点隔离、停车、降温。处理泄漏一般把握由易到难的`原则,能紧固就紧固,不能紧固应用特殊材料粘接,改为死联接或更换。

四、预防准备:

1、系统升温时按工艺要求进行热紧固;

2、对于失效的粘接剂和垫子要及时更换;

3、加强现场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五、人员要求: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熟悉应急处理措施,能及时、有效的处理物料泄漏事故;进入泄漏现场的人员必须穿带好个人防护用品,并准备好医药用品和救护设备。

六、健康危害

1、物理危害:

典型的物理危害有:热表面的烫伤、溢流、高压泄露或下落物体引起的伤害,使用工具不当引起的伤害,行足或奔跑引起的摔伤、碰伤。以及操作不当引起的机械伤害。

2、TPA(对苯二甲酸)/PTA(精对苯二甲酸):

白色无味粉末,爆炸性同IPA。吸入TPA不会对皮肤或眼睛造成明显不良影响,但如果有明显反应,应及时就医。 常年过多吸入IPA或TPA会对肺部造成不良影响,应注意肺部保健

3、EG(乙二醇):

带粘性的无色无味液体。误食EG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会引起中枢神经迟钝,肾脏受损,甚至危机生命。 在更换过滤器和打开含有热EG的设备时,应穿戴防护手套、面具和防烫服、防护面具。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篇3

第一步:演习开始

1、演练总指挥厂长指示“xx铝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开始

第二步:事故汇报

1、风机房值班人员xx向调度室汇报:xx车间除尘系统发生爆炸,具体原因不明,现场无人员伤亡。

2、调度室值班人员xx接到汇报后,向总指挥汇报:xx车间除尘系统发生爆炸,爆炸原因不明,现场无人员伤亡,请领导指示?

第三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厂长指示:启动“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到调度室待命。

调度值班人员xx立即通知调度室值班主任李xx、值班厂领导刘xx助理,并按照厂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通知厂相关领导、相关科室、车间负责人。

第四步:厂长应急处置

1、值班司机xx汇报:xx车间除尘系统爆炸,已安排事故现场人员撤离,爆炸原因正在查找,请领导指示?

2、演练总指挥厂长指示:

值班人员立即查明事故损坏情况,并切断发生事故的除尘风机电源,做好事故现场自救工作。命令刘助理立即赶赴风机房,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救援工作。书记带领保卫科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做好保卫、警戒工作。

xx汇报:报告指挥长,厂领导、相关科室人员到齐,请指挥长指示?

厂长指示:xx车间除尘系统发生爆炸,按照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成立应急指挥部,调度室、机电科、安全科立即向公司机关汇报事故情况。按照预案要求成立8个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其中安排如下:

1、现场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车间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技术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根据现场抢救组提供的现场情况,以及事态判断,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3、警戒保卫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厂区的治安,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遇灾人员的急救。包括急救站的设立、物资准备、救治护理人员配备等。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负责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并负责按规定装车、封车押运至事故地点;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运送应急救援人员或物资。

6、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核实伤亡人员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伤亡人员亲属;安排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其他事宜,负责洽谈补偿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7、信息发布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根据厂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负责事故报告起草工作。

8、事故调查及演练考核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监督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到位情况,考核演练效果。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收集资料形成事故报告。

第五步:工作进展情况

总指挥厂长安排:

“各科、车间干部安排本单位16点班员工班前会待命,做好职工稳定工作,并做好应急救灾前的'准备工作”。

各组汇报情况:

(1)技术保障组组长xx汇报:

事故抢险救灾图纸、资料准备齐全,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已经制定。

总指挥厂长讲:同意技术组分析和救援方案。

(2)警戒保卫组组长xx汇报:(风机房汇报)

保卫科已在风机房周围警戒,封闭相关场所,维护现场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总指挥厂长讲:做好现场警戒工作。

(3)医疗救护组组长xx汇报:

厂医院急救人员及医疗救护车已准备好,负责伤员救护及转运,善后处理等工作。

总指挥厂长讲:原地待命。

(4)后勤保障组组长xx汇报:

已做好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工作;并将全部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齐全。

总指挥厂长讲:原地待命。

(5)信息发布组组长xx汇报:

已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总指挥厂长讲:待命。

(6)事故调查组xx汇报:

已经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

(7)善后处理组崔全龙汇报:

已经做好本次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本次事故无遇难人员。

(8)调度室、机电科、安全科向总指挥汇报:已向公司汇报事故演练情况。

(9)现场抢救组组长xx汇报:

已到达风机房,压风机电源已切断,并打开风管上的闸门,将压风机其余压力卸掉。除尘系统受损不严重,需对除尘系统爆炸现场进行清点,为确保不出现其他问题,建议对周围电器及房屋进行检查,经检查无问题后恢复运行。请总指挥长指示下一步工作安排。

总指挥厂长指示:

该事故是由于除尘器线体泄爆膜不起作用,造成除尘系统压力过大,无法释放,造成除尘箱体爆炸,本次事故仅限于xx车间,对其它厂区无影响,不会产生次生事故。

立即对需对除尘器爆炸现场进行清理。

第六步:事故现场恢复

现场抢救组组长xx向调度室汇报:

事故现场已清理完毕,对现场已进行全面检查,不存在问题。

第七步:演习结束、恢复生产

总指挥厂长指示:

风机房司机按照除尘器安全操作规程,恢复除尘器运行,并做好班中巡检工作。

第八步:考核总结评价

厂长总结:

通过这次灾害演习,主要使每位干部职工增强安全责任感,提高厂井实际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事故的自我防范和应对能力,将灾害损失减小到最小限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实现厂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处理粉尘爆炸爆炸事故,主要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控制事故蔓延、防止事故扩大。一旦出现意外爆炸事故,在救灾过程中,要以人为本,首先抢救受伤害和受灾害威胁区域人员,并采取措施控制灾害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篇4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及时消除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提高环境污染事故救援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环境预警和应急机制,保障公司生产安全稳定运行,根据《XX市高新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一、指导思想

生产安全稳定运行以及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群众身体健康及正常生活秩序,促进社会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演练目的

检验我公司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充分性及合理性,进一步明确公司各应急救援有关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提高各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相互配合能力,提高参与救援人员的相关技能,提高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认知程度,增强事故预防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及环境安全。

三、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综合办财务部

制冷车间

四、职责分工

一)指挥领导小组:

1、负责本公司《液氨泄露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专门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液氨泄露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

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长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向上级汇报和周边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

请求。

4、组织事故调查,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

二)指挥部人员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各司其职。

综合办: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应急队员召集、处置及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工作,协助主管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情况做好各生产车间的紧急生产协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义务消防队:负责灭火、抢险、抢救和现场灾情处置及洗消工作。

冷藏厂厂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工作,负责事故现场进行监测,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监测结果。

冷藏厂车间主任: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职工疏散任务。

消防抢险队:由车间维修班组成,担负消防、灭火、抢救、抢险任务。

冷藏加工车间:负责对事故的报告及事故初期的救援处置工作。

五、冷藏厂液氨储罐的情况

冷藏厂主要危险化学品:液氨。根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火灾和化学泄漏事故的特点,依据重大危险源辩识,液氨槽为重大危险源点,确定液氨应急救援危险目标。

液氨储槽为卧式地上储罐,如发生泄露事故,防火堤内可全部容纳;罐体上和装氨处,设有喷淋水装置,同时可启动此装置进行用水吸收挥发的氨气,喷淋吸收废水通过回收管沟可收到应急池内,但挥发气体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六、情景设置

(一)假设事故

XX年XX月XX日,冷藏厂液氨储罐导淋法兰发生泄漏,造成环境污染,有人员一人轻微中毒,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二)现场布置

由车间一名员工负责释放蒸汽,模拟液氨罐导淋法兰泄漏事故现场;由两名员工负责开启喷淋装置,喷水吸收液氨;由两名员工穿防化服,带防毒面具,寻找液氨泄漏源;由一名员工假扮中毒人员,两名员工负责救护;两名员工负责安装消防带,开启消防栓,一名员工负责消防栓向泄露处喷水;一名员工负责下风向毒气浓度的检测;副总指挥、综合办负责研究事故危害并拿出抢险可行性方案报总指挥长,由指挥长下令按方案执行。

(三)集结时间、地点

参加演练单位及人员务必于XX年XX月XX日点分前到制冷车间液氨储罐区北侧广场集结,并利用通讯工具向指挥部报告。

XX指挥部设在综合办,由某担任指挥长,由某担任副指挥长,成员为各参加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

七、启动预案

(一)事故发生单位按照事故报告程序依次向公司、区政府、环保局报告液氨泄漏情况,说明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等其他有关情况。

(二)公司应急预案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查明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预警级别,向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进行报告,经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救工作。

八、事故救援

(一)单位自救

1、制冷氨车间液氨储罐管理人员在液氨泄漏第一时间要采取果断措施,派出经过培训的两名抢险人员戴防毒面具进入现场抢救出受伤人员;两名抢险队员穿戴防化服,配备空气呼吸器赶赴泄露点查明泄露点泄露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同时迅速开启喷淋设施,吸收氨气,防止空气污染,同时,向公司领导和区领导进行报告。

2、海玉制盐某启动应急预案,派救援小组进入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抢

救人员,疏散人群;对于已经扩散出来的氨气采取自备消防水栓进行喷水吸收氨气减轻氨气污染,并及时消除一切火源,防止空间爆炸。

(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各成员单位迅速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1、指挥部根据情况召集综合办、财务部、冷藏厂车间等有关技术人员

对事故进行分析,拿出切实可行处理方案措施,防止氨气继续外泄。

2、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毒气体监测,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监测结果。

3、迅速疏散职工及其他人员。并将职工或人群控制在安全地带,并维

持好秩序,同时对各个厂区交通路进行交通管制。

4、义务消防队迅速到事故现场喷水防止氨气扩散,并参与现场救援。

5、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启消防水对泄露的液氨进行稀释。

6、泄露得到控制后,抢险队安排人员对泄漏点进行抢修。

7、综合办参与救援并结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九、演练结束

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监测结果,氨气含量达到正常状态时,宣布救援结束。各参加演练单位根据指挥部明令撤出演练。

十、演练讲评

公司应急指挥长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篇5

1、总则

1.1目的

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全市辖区内水上(内河)交通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发生的水上(内河)交通事故。

本预案作为《汉中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分预案,完全服从总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汉中市水上(内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市交通局局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安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局企运科、市地方海事局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指导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检查落实;在发生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时,决定启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航政科长兼任。其机构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本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承担本预案修改和管理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各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体制,建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组建抢险救援队伍,保证抢险设备器材,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提供资金保证;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区)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建设,组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不断提高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事故监测及报告

(一)一旦发生事故征兆或发生事故,各船舶单位或公民要立即向乡(镇)政府或当地海事机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县级地方海事机构报告,县级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要将核实的水上交通事故在上报同级政府的同时上报市地方海事机构。市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大事故(死亡1人以上)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含大事故)报告,在核实基本情况后1小时内在报告市人民政府的同时上报省地方海事局,并且在3小时内按规定格式书面报告省地方海事局,并将上级部门的指示及时下传至县地方海事机构。全市水上交通事故的报告时效从发生事故到报告市政府和省地方海事局严格按规定控制在24小时以内。

(二)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全天候运作,24小时值班。紧急海事电话:2212019传真:2212019

3.2紧急救援行动

(一)发生事故的船舶或设施要组织进行自救,过往船舶及现场人员必须积极参与抢险救助。

(二)船舶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县(区)地方海事机构、县区人民政府、市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调度救助船舶和就近船舶及抢险设备开展救援工作,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链,尽快对事故水域实施交通管制,转运事故现场人员,搜救落水人员,接应遇险人员上岸,协助医护救助伤者;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固定事故船舶,处理其它意外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分析、制定打捞方案,并监督实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碍航物体,疏通航道,恢复水上交通,确保其他船舶交通安全;水上交通事故实施属地管理,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市、县级地方海事机构要按照交通部颁布的《船舶交通事故处理规则》进行事故证据的收集和事故取证,分析包括人为因素在内的与事故有关的所有因素,研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各个细节;查明事故原因,判明当事各方及有关人员责任。由水上(含内河)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宣布结束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进入事故全面调查阶段。

3.3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保障及宣传培训

(一)全市各级海事系统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通讯保障体系,各县区地方海事机构要公开紧急海事电话,船舶、船舶单位和乡镇政府要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信息畅通。

(二)县(区)人民政府应保证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在通航水域比较发达、船舶比较集中的水域,要配备必要的海事巡逻艇和海事救险车辆,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生器材物资,保证全天候值班;在渡口和有水上漂流项目的地方,要配备足够的抢险救生器材物资,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交通和物资保障。

(三)各县(区)地方海事机构要大力宣传水上安全法规,对船舶业主、船员、乘客开展水上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四)市、县(区)地方海事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船舶单位要组建水上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3.4新闻报道

涉及水上交通事故的新闻发布由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内容由办公室正副主任按国家规定审查。

3.5应急结束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结束由各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4、后期处置

水上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及善后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

5、附则

5.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汉中市交通局制定,由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2施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落实区文教局有关安全教育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建设平安和谐校园。通过地震应急预案现场演练,让低年级学生在在发生地震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自救,能够迅速、有序、安全地撤离疏散,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组织机构

组长:年段组长

组员:一、二年级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三、演练程序

班级演练:

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向学生讲解地震自救知识,进行班级模拟演练。

参考资料:从你意识到这是一次地震,到地震结束,一般只有十几秒钟的时间,很少会持续一分钟以上。要把握好最早的几秒钟,赶紧躲到最近的安全地方。躲避到地面停止摇动,再也没有东西落下来为止。

当听到地震发生的信号后,应该做到:

1、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学生就地躲避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房屋。

2、在室内的学生,应立即就近躲避,身体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小,躲到桌旁、墙角或桌下,以保护身体不被砸,尽量不要靠近窗口。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枕头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学,也应立即选择有利的`安全的地点,就近躲避,卧倒或蹲下,用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边。

6、在厕所内的同学,也要采取应变措施,就近躲避。

7、在室外的同学,应跑到空旷的地方,要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8、老师要正确指导学生,发现有采取不正当措施的,及时纠正。

四、演练时间:各班班队课时间。

五、注意事项

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是各位教师切记提醒学生不要慌张,安全第一,防止学生以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篇7

经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批准,根据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关于在开展“三防”医学救援应急演练的通知》要求,定于20xx年9月,在我市组织“三防”医学救援应急演练。本次演练是近年来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组织实施的一次重要活动,为圆满完成各项演练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期国家防御性战略方针为指导,坚持从实战需要出发,强化演练的针对性,研究和论证国防动员机构平战转换的组织程序和方法,探索“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思路、新对策、新方法,检验和锻炼国防动员机构所属后备力量的技术和战术水平。

二、主要内容

以遭受核化污染为重点组织“三防”医学救援应急演练,分组织筹划和展开行动两部分;采取室内与室外相结合,多媒体演示与实兵演示相结合的'方法;演练时间定为9月28日。演练地点分别设在市会议中心四楼(室内)和65117部队教导队训练场(室外)。

三、工作任务

(一)本次演练由市政府承办。市人武部在省军区后勤部战勤处的指导下,负责演练过程的组织实施;市发改局负责各参演单位人员、装备及来宾迎送等综合协调和经费筹集。

(二)根据演练实际情况,结合我市预编动员保障分队实际,本次演练编设11个分队。

1、“三防”医学救援分队。由市卫生局负责组建,编制20人,自配医疗救护车2台。主要担负人员的战场搜救、分类救治、医疗后运等任务。

2、防化分队。由市人武部负责组建,编制20人,自配防化侦察车1台,洗消车1台。主要担负防化侦测、搜救、洗消等任务。

3、运输保障分队、工程保障分队、修理保障分队。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建,每分队编制16人,自配运输车2台,铲车1台,修理车1台。主要担负向安置区疏散、输运人员、搭建安置区和其他应急工程保障任务,并担负车辆、装备的应急抢修任务。

4、物资保障分队。由市民政局负责组建,编制20人,自配运输车1台,主要负责搭建帐篷和设置安置区。

5、宣传分队。由市广电局负责组建,编制6人,自配宣传车1台,负责现场解说和宣传核化防护的基本常识。

6、环保监测分队。由市环保局负责组建,编制6人,自配环保监测车2台,负责空气、土壤的核辐射监测任务。

7、气象观测站分队。由市气象局负责组建,编制6人,自配气象观测车1台,主要担负观测、预报天气变化等情况。

8、警戒封控分队。由市公安局负责组建,编制10人,自配警车1台。

9、油料保障分队。由中石油分公司负责组建,编制4人,自配油罐车1台,主要担负疏散运输车辆的油料保障。

四、具体要求

1、各保障分队要在9月20日前组建完毕,并将名单分别报送市人武部和发改局。

2、市人武部从9月25日起开始组织室内、外科目分类演练,9月27日组织合练。

3、市人武部和发改局共同负责演练场所布置,在9月26日前完成。

4、各参演分队所需服装、车辆、装备等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市政府视参演情况给予奖励。服装除专业队伍外,需统一穿着迷彩服。

5、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各参演分队要在演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武部、发改局统一调度指挥。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应对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机场正常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和相关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则所指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航空器或者机场设施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严重损坏以及其他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的情况。

本规则所称机场及其邻近区域是指机场围界以内以及距机场每条跑道中心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相关规章、标准的制定和对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总体监督检查,并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要求,负责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E以上(含4E)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并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要求,负责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D以下(含4D)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规则的要求,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使用该机场的航空器营运人和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根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的职责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与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相协调,送机场管理机构备案。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接受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

本规则所称地方人民政府是指机场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

第五条机场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员生命和减少财产损失,预案完善、准备充分、救援及时、处置有效的原则。

第六条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指导下,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汇总和报批工作,同时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指挥。

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响应等级

第七条机场突发事件包括航空器突发事件和非航空器突发事件。

航空器突发事件包括:

(一)航空器失事;

(二)航空器空中遇险,包括故障、遭遇危险天气、危险品泄露等;

(三)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胁等;

(四)航空器与航空器地面相撞或与障碍物相撞,导致人员伤亡或燃油泄露等;

(五)航空器跑道事件,包括跑道外接地、冲出、偏出跑道;

(六)航空器火警;

(七)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发事件。

非航空器突发事件包括:

(一)对机场设施的爆炸物威胁;

(二)机场设施失火;

(三)机场危险化学品泄露;

(四)自然灾害;

(五)医学突发事件;

(六)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发事件。

第八条航空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分为:

(一)原地待命:航空器空中发生故障等突发事件,但该故障仅对航空器安全着陆造成困难,各救援单位应当做好紧急出动的准备;

(二)集结待命:航空器在空中出现故障等紧急情况,随时有可能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或者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等紧急情况,各救援单位应当按照指令在指定地点集结;

(三)紧急出动:已发生航空器失事、爆炸、起火、严重损坏等情况,各救援单位应当按照指令立即出动,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

第九条非航空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不分等级。发生非航空器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应预案实施救援。

第三章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是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决策机构,通常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机场管理机构、民航地区管理局或其派出机构、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航空器营运人和其他驻场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工作重点、审核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及各应急救援成员单位之间的职责、审核确定机场应急救援演练等重要事项,并在机场应急救援过程中,对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第十一条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由机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担任,全面负责机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第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机场应急救援指挥管理机构,即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作为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同时也是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指挥机构。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定、汇总、修订和管理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二)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人员培训、演练、物资储备、设备保养等工作的保障落实情况;定期修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及电话号码。

(三)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制定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并组织或者参与实施。

(四)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总指挥的指令,以及预案要求,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并组织实施救援工作。

(五)根据残损航空器搬移协议,组织或者参与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总结、汇总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向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三条机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将获知的突发事件类型、时间、地点等情况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程序通知有关部门;

(二)及时了解发生突发事件航空器机长意图和事件发展情况,并通报指挥中心;

(三)负责发布因发生突发事件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航行通告;

(四)负责向指挥中心及其他参与救援的单位提供所需的气象等信息。

第十四条机场消防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救助被困遇险人员,防止起火,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二)根据救援需要实施航空器的破拆工作;

(三)协调地方消防部门的应急支援工作;

(四)负责将罹难者遗体和受伤人员移至安全区域,并在医疗救护人员尚未到达现场的情况下,本着“自救互救”人道主义原则,实施对伤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第十五条机场医疗救护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进行伤亡人员的检伤分类、现场应急医疗救治和伤员后送工作。记录伤亡人员的伤情和后送信息。

(二)协调地方医疗救护部门的应急支援工作。

(三)进行现场医学处置及传染病防控。

(四)负责医学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航空器营运人或其代理人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提供有关资料。资料包括发生突发事件航空器的航班号、机型、国籍登记号、机组人员情况、旅客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机上座位号、国籍、性别、行李数量、所载燃油量、所载货物及危险品等情况。

(二)在航空器起飞机场、发生突发事件的机场和原计划降落的机场设立临时接待机构和场所,并负责接待和查询工作。

(三)负责开通应急电话服务中心并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联络工作。

(四)负责货物、邮件和行李的清点和处理工作。

(五)航空器出入境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将事件的基本情况通报海关、边防和检疫部门。

(六)负责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

第十七条机场地面保障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在发生突发事件现场及相关地区提供必要的电力和照明、航空燃油处置、救援物资等保障工作;

(二)负责受到破坏的机场飞行区场道、目视助航设施设备等的紧急恢复工作。

第十八条除本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涉及的单位,其他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地方救援单位的职责,由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订立的支援协议予以明确。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本规则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应当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协调统一。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针对各种具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程序及检查单等。

(二)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本规则和机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参与应急救援的各单位在机场不同突发事件中的主要职责、权力、义务和指挥权以及突发事件类型及相应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

(三)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的报告、通知程序和通知事项,其中,通知程序是指通知参加救援单位的先后次序。不同的突发事件类型,应当设置相应的通知先后次序。

(四)各类突发事件所涉及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五)机场管理机构与签订应急救援支援协议单位的应急救援资源明细表、联系方式。

(六)机场管理机构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要求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的应急救援支援协议。

(七)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

(八)机场及其邻近区域的应急救援方格网图。

(九)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及恢复机场正常运行的程序。

(十)机场管理机构与有关航空器营运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有关残损航空器搬移的协议。

(十一)在各类紧急突发事件中可能产生的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警报、广播、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引导人员疏散时的职责、疏散路线、对被疏散人员的临时管理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条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明确机场公安机关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以下职责:

(一)指挥参与救援的公安民警、机场保安人员的救援行动,协调驻场武警部队及地方支援军警的`救援行动;

(二)设置事件现场及相关场所安全警戒区,保护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三)参与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身份工作;

(四)制服、缉拿犯罪嫌疑人;

(五)组织处置爆炸物、危险品;

(六)实施地面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七)参与现场取证、记录、录像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当考虑极端的冷、热、雪、雨、风及低能见度等天气,以及机场周围的水系、道路、凹地,避免因极端的天气和特殊的地形而影响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二条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经相应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执行,同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将修改后的预案及时印发给参与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

机场管理机构在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机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机场的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航空油料供应单位及其他主要驻场单位的意见。

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向民航管理部门报批前,应当征得地方人民政府的同意。

第二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机构、消防部门、医疗救护机构、公安机关、运输企业、当地驻军等单位签订机场应急救援支援协议,就机场应急救援事项明确双方的职责。

支援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协议单位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二)协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协议单位的救援人员、设施设备情况;

(四)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等级派出救援力量的基本原则;

(五)协议单位参加救援工作的联络方式、集结地点和引导方式;

(六)协议的生效日期及修改方式;

(七)协议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对方的程序。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对该协议进行一次复查或者修订,对该协议中列明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当每月复核一次,对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协议应当附有协议单位根据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实施预案。

在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已明确机场突发事件地方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驻军的职责和义务时,可不签署支援协议,但本规则规定的协议内容应在相关预案中明确。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获知支援单位的救援力量、设施设备、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二十四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绘制机场应急救援综合方格网图,图示范围应当为本规则第三条所明确的机场及其邻近地区。该图除应当准确标明机场跑道、滑行道、机坪、航站楼、围场路、油库等设施外,应当重点标明消防管网及消防栓位置、消防水池及其他能够用来取得消防用水的池塘河流位置、能够供救援消防车辆行驶的道路、机场围界出入口位置、城市消防站点位置和医疗救护单位位置。

机场管理机构还应当绘制机场区域应急救援方格网图,图示范围应当为机场围界以内的地区,该图除应当标明本条前款要求标明的所有内容外,还应当标明应急救援人员设备集结等待区。

方格网图应当根据机场及其邻近区域范围和设施的变化及时更新。

机场指挥中心、各参与机场应急救援单位和部门应当张挂方格网图。机场内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救援车辆中应当配备方格网图。方格网图可以是卫星影像图或者示意图,方格网图应当清晰显示所标注的内容。

第五章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及人员

第二十五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设或指定一个特定的隔离机位,供受到劫持或爆炸物威胁的航空器停放,其位置应能使其距其他航空器集中停放区、建筑物或者公共场所至少100米,并尽可能避开地下管网等重要设施。

第二十六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要求配备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并应保证其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的要求配备机场各类消防车、指挥车、破拆车等消防装备的配备,并应保证其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的要求配备机场医疗急救设备、医疗器材及药品、医疗救护人员,并确保机场医疗急救设备、医疗器材及药品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和使用有效期内。

第二十八条机场指挥中心及机场内各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应当安装带有时钟和录音功能的值班电话,视情设置报警装置,并在机场运行期间随时保持有人值守。值班电话线路应当至少保持一主一备的双线冗余。所有应急通话内容应当录音,应急通话记录至少应当保存2年。

第二十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用于应急救援的无线电专用频道,突发事件发生时,机场塔台和参与救援的单位应当使用专用频道与指挥中心保持不间断联系。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重要部门应当尽可能为其救援人员配备耳麦。

为能在第一时间了解航空器在空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指挥中心宜设置陆空对话的单向监听设备,并在机场运行期间保持守听,但不得向该系统输入任何信号。在航空器突发事件发生时,指挥中心确需进一步向机组了解情况时,应当通过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与机组联系。

第三十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制作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识别标志,识别标志应当明显醒目且易于佩戴,并能体现救援的单位和指挥人员。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均应佩戴这些标志。识别标志在夜间应具有反光功能,具体样式应当为:

救援总指挥为橙色头盔,橙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总指挥”字样;

消防指挥官为红色头盔,红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消防指挥官”字样;

医疗指挥官为白色头盔,白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医疗指挥官”字样;

公安指挥官为蓝色头盔,蓝色警服,警服外穿前后印有“公安指挥官”字样的背心。

参加救援的各单位救援人员的标识颜色应与本单位指挥人员相协调。

本条所指外衣可以是背心或者制服。

第三十一条在邻近地区有海面和其他大面积水域的机场,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机场所使用的最大机型满载时的旅客及机组人员数量,配置救援船只或者气筏和其他水上救生设备,也可以采取与有上述救援设备的单位以协议支援的方式来保障,但机场应当配备满足在救援初期供机场救援人员使用需要的船只或者气筏和其他水上救生的基本设备。

当突发事件发生在机场及其邻近地区的海面或大面积水域时,还应向当地国家海上搜救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机场航空器年起降架次,配置与机场所使用航空器最大机型相匹配的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并在机场运行期间保证其完好适用。

年起降架次在15万(含)以上的机场,应当配置搬移残损航空器的专用拖车、顶升气囊、活动道面、牵引挂具以及必要的枕木、钢板、绳索等器材。年起降架次在15万以下,10万(含)以上的机场,应当配置顶升气囊、活动道面、牵引挂具以及必要的枕木、钢板、绳索等器材。年起降架次在10万以下的机场,应当配置活动道面以及必要的枕木、挂件、绳索等器材。

活动道面配置应当满足航空器每一轮迹下的铺设长度不小于30米;航空器牵引挂具的配置应当满足能牵引在机场使用的各类型航空器;对于在发生突发事件起2小时之内机场管理机构可能取得专用拖车和顶升气囊的,机场管理机构可不配备专用拖车和顶升气囊,但应当有明确的救援支援协议。

第三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用于机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的车辆,该车应当配有无线通讯、传真、摄像、视频传输、电脑、照明等设备,并配有应急救援的相关资料库及主要材料的纸质文件。

第三十四条在机场运行期间,各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在保障正常运行的同时,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人员。

参加应急救援各单位的值班领导、部门领导及员工应当熟知本单位、本部门及本岗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和预案。

第三十五条参加应急救援的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对按照机场应急救援预案承担救援工作职责的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对于专职应急救援管理人员、指挥人员、消防战斗员、医疗救护人员应当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救援基础理论、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医疗急救常识、消防知识、旅客疏散引导及其他相关技能。

在机场航站楼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当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器材使用、人员疏散引导、熟悉建筑物布局等的培训。

第六章应急救援的处置和基本要求

第三十六条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得知事件情况的单位,应当根据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报告程序,立即将突发事件情况报告指挥中心。

发生突发事件后,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在收到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事件的类型、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本部门应急救援预案逐级向上级机关报告,直至民航局突发事件应对部门。同时,应当迅速采取积极措施,协调和帮助机场管理机构处置突发事件。

第三十七条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总指挥或者其授权的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有利于救援工作的开展。其他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可以发布有关本单位工作情况的信息,但不得发布对应急救援工作可能产生妨碍的信息。

第三十八条发生突发事件时,指挥中心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程序,迅速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通知内容应当简单、明了。

第三十九条发生突发事件后,机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应当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由消防、公安、医疗和其他驻场单位分别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使分指挥权,特殊情况下,总指挥可以授权支援单位行使分指挥权。

实施突发事件救援时,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或者其授权人应当服从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及其突发事件应对部门的指挥,并根据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及其突发事件应对部门的要求和命令,分时段、分区域向其移交指挥权。

发生本规则第八条所指明的应急救援等级为紧急出动的突发事件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组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或者其授权的人担任现场指挥员,在总指挥的总体救援行动意图下,统一指挥突发事件现场的各救援单位的救援行动。

有火情的突发事件发生后,总指挥可以授权消防指挥员担任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员。

第四十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及在实施应急救援时,如需机场外的支援单位参加救援工作,应当由机场内相应的救援单位提出需求和方案,经总指挥批准后通知支援单位前来支援,紧急情况下,也可先通知支援单位到达集结地点,再向总指挥报告,经总指挥同意后参加救援工作。

第四十一条涉及在空中的航空器突发事件需要紧急着陆时,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协助该航空器着陆。

第四十二条当发生本规则第八条所指明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为集结待命的突发事件时,各救援单位的人员及车辆设备应迅速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到达指定的集结地点集中待命,并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集结位置,随时准备投入救援行动。

第四十三条突发事件发生时,机场内行驶的车辆和行人应当避让参加救援的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可不受机场内车辆时速的限制。在服从现场交通民警的指挥下,救援车辆可以驶离规定的车道。

参加应急救援的车辆和人员需要进入运行中的跑道、滑行道及仪表着陆系统敏感区时,应当通过指挥中心征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入。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特殊程序,以保证外援救援车辆和人员顺利、及时到达事故地点。

第四十四条应急救援时,当需要在跑道上喷洒泡沫灭火剂时,不得因此降低机场应保持的消防救援等级的最低水平。

第四十五条应急救援时,应当在交通方便的事发地点上风安全位置及时划定伤亡人员救治区和停放区,并用明显的标志予以标识。上述区域在夜间应当有充足的照明。

第四十六条当航空器受到劫持或爆炸物威胁时,机场塔台管制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指挥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将该航空器引导到隔离机位。

第四十七条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时,参与救援的人员应当尽可能保护突发事件现场。

在航空器事故应急救援中,应当在事故调查组进入现场前,尽可能避免移动任何航空器残骸、散落物和罹难者遗体。如确需移动航空器残骸、散落物、罹难者遗体时,在移动前,应当进行照相、录像,有条件时应当绘制草图,以标明其移动前的状态和位置。同时,如有可能,在被移动的物体和遗体上粘贴标签,并在原位置上固定一根带有相应标签的标桩。所有发出的标签的记录应当妥善保存。

发生事故航空器驾驶舱内的任何仪表和操作部件,在被移动前,必须照相或者录像,有条件时应当绘图并做详细记录。

第四十八条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时,为保证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机场公安机关应当在事故现场及时设立警戒线,任何非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需经总指挥或者其授权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应急救援现场的灭火和人员救护工作结束后,残损航空器影响机场的正常安全运行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合当事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迅速将残损航空器搬离。

残损航空器的搬移责任应当由当事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承担,具体搬移工作应当按照该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与机场管理机构协商实施。

残损航空器搬移应当取得事故调查组负责人同意。

第五十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授权单位或者部门应当及时召集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对该次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讲评,对暴露出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不合理的部分及缺陷进行研究分析和修改完善,在该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60天内,将修改后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要求报批后,印发实施。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每次应对本规则第八条(三)中规定的紧急出动等级的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的30天内,将该次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送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五十一条在事故调查机构进行事故调查时,机场管理机构及参与应急救援的各单位应当配合事故调查机构的调查,如实向事故调查组介绍事故现场的情况。

第七章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和演练

第五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以检验其突发事件发生时的驰救时间、信息传递、通信系统、应急救援处置、协调配合和决策指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等,机场管理机构及参加应急救援的驻场单位均应当将应急救援演练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驻机场的航空器营运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应当配合机场管理机构,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第五十三条应急救援演练分为综合演练、单项演练和桌面演练三种类型。

综合演练是由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授权单位组织,机场管理机构及其各驻机场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及协议支援单位参加,针对模拟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的组合而进行的综合实战演练。

单项演练是由机场管理机构或参加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组织,参加应急救援的一个或几个单位参加,按照本单位所承担的应急救援责任,针对某一模拟的紧急情况进行的单项实战演练。

桌面演练也称指挥所推演,是由机场管理机构或参加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组织,各救援单位参加,针对模拟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的组合以语言表达方式进行的综合非实战演练。

第五十四条机场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应当至少每三年举行一次,未举行综合演练的年度应当至少举行一次桌面演练,机场各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每年至少应当举行一次单项演练。

第五十五条举行综合演练时,可以邀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民航地区管理局、航空器营运人及其他有关驻场单位人员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并参加演练后的总结讲评会。

第五十六条在举行机场应急救援演练前,机场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单项演练的相关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进程进行编制,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可以是一种或几种突发事件的综合。演练计划主要包括:

(一)演练所模拟的突发事件类型、演练地点及日期;

(二)参加演练的单位;

(三)演练的程序;

(四)演练场地的布置及模拟的紧急情况;

(五)规定的救援人员及车辆的集结地点及行走路线;

(六)演练结束和演练中止的通知方式。

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制定完毕并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当在演练实施两周前报送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五十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在举行应急救援演练时,原则上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机场应急救援的正常保障能力,尽可能地避免影响机场的正常运行。如果由于应急救援演练致使本机场的正常保障能力在演练期间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的,应当就这一情况通知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发布航行通告,并在演练后,尽快恢复应急救援的正常保障能力。

举行综合演练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视情事先通报相关部门。

第五十八条演练工作应当坚持指挥与督导分开的原则。演练时,应当在演练指挥机构之外另设演练督导组。

第五十九条演练督导组应当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在收到演练计划后召集。综合演练督导组应当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场管理机构、相关航空器营运人、空中交通管理单位人员及特邀专家组成。

演练督导组应当在演练实施前研究并熟悉参演机场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次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全程跟踪演练进程,并在演练中提出各种实际救援中可能出现的复杂或者意外情况交指挥中心应对。

对于演练督导组提出的情况,指挥中心及相关救援单位应当做出响应。

演练督导组的具体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由民航局另行制定。

第六十条演练督导组应当对机场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演练督导组应当根据演练形式和规模派出足够的督导人员,进入演练现场,对演练涉及的各个方面实施全程监督检查。

第六十一条应急救援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者应召集各参演单位负责人进行总结讲评。总结讲评活动中,演练督导组应当就演练的总体评价、演练的组织、演练计划、演练人员和设备等方面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未按照本规则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十二条要求设立指挥中心的;

(二)未按照本规则二十五条的要求设立隔离机位的;

(三)未按照本规则第五十条或者第六十一条的要求,在应急救援或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工作后及时进行总结讲评的。

第六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或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要求张挂和及时更新应急救援方格网图的;

(二)未按照本规则第三十条要求制作足够的救援人员识别标志的;

(三)违反本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发布妨碍应急救援工作信息的。

第六十四条机场管理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材,并保持其适用状态的;

(二)未按照本规则第七章的要求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

第六十五条机场管理机构或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要求,在机场运行期间保持相关标准要求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人员,导致机场应急救援未能及时实施的;

(二)违反本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各单位的值班领导、部门领导及员工不了解本单位、本部门及本岗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和预案的;

(三)未按照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要求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进行培训的。

第六十六条机场管理机构或者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规则第三十六条,发现紧急情况不按规定程序报告的;

(二)违反本规则第三十八条,接到紧急情况报告,不按规定程序通知到有关单位的;

(三)违反本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在跑道上喷洒泡沫灭火剂从而降低机场应保持的消防救援等级的最低水平的;

(四)未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及时划定伤亡人员救治区和停放区的;

(五)违反本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中有关各方互相推诿,严重影响机场开放正常运行的;

(六)违反本规则第五十七条,在举行应急救援演练时未保持机场正常运行时应有的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的。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本规则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六十八条在民航局制定通用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之前,通用机场可以结合本机场的具体情况参照本规则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报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

第六十九条在本规则规定区域外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

第七十条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和机场设施受爆炸物威胁所涉及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一条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有偿服务,应当采用先救援后结算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计算方法由有关各方本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协商确定。

第七十二条本规则自20xx年9月9日起施行。20xx年4月3日发布的《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民航总局令第9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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