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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条例通知

学习条例通知|学习条例通知(优选20篇)

时间:2018-03-03 赵老师教案网

学习条例通知(优选20篇)。

〖一〗学习条例通知

学习《安全条例》演讲稿—条例保障 军魂永恒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战友们:

大家好!我叫***。我是解放军某师某团政治处主任。今天很荣幸站在这个舞台上为大家演讲,我演讲的题目是《条例保障军魂永恒》。

“军号响亮,人民军队有铁的纪律。服从命令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规章制度要牢记在心!“多么熟悉的一首歌,多么英雄的声音!是的,《严守纪律歌》唱出了革命军人的本色--听党指挥、步调一致。

战友们,你们明白这个道理吗:一根树枝容易折断,一捆树枝不容易折断;一根细线易拉扯,千根成绳提千斤……这就是集体的力量,而能把若干个单个连成集体的便是一个普遍的规律,那就是纪律。

纪律包括我和你,纪律有无穷的战斗力。部队正是如此,有很强的纪律性,它关乎的不单是单兵的生死存亡,更是整个部队战斗力的生成,而所有一切的基础就是部队的安全。安全是天,安全是魂,而将安全明明白白地成为文字的载体,就是我们所熟知的《解放军安全条例》。

强国必须强军,强军必须强纪;强纪定能强军,强军定能强国。只要认真学习《安全条例》,我们定能成为一支强大的军队;只要我们确保安全稳定,我们就能实现军队的可持续发展;只要严格遵守纪律,就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对于我们部队来说,严守纪律、保证安全依然贯穿着部队工作的始终,而维稳、安全等中心工作,需要强有力的纪律约束和保障。

要严格遵守安全阀规定,促进部队发展。安全工作是是一个部队执行《条令条例》好坏的最直观体现。条令条例规定的各类人员职责,是开展工作的依据,要想把部队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作来抓,全方位、全员额、多渠道、多层次地抓好防事故、防案件措施的落实,实现安全工作的重大突破,就必须严格按照《条令条例》的要求,严明各类人员的职责。

只有按职责进行工作才能保证部队建设的规范、有序、协调、健康发展,才能有效防止事故和案件的发生,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保证。

不可否认,我们长期以来,个别单位抓管理工作不是提高部队战斗力,而是为了"不出事"、保安全,害怕"事故定乾坤",就管理抓管理,就安全抓安全,立足现状,固步自封,使安全管理工作偏离战斗力标准,甚至以牺牲战斗力为代价来预防事故保安全,结果适得其反,事故防不胜防,接连发生。我们不应该通过严格的安全条例来加强管理吗?难道我们不应该执行安全条例,实现“按章管理,按章安全”吗?

是的!无论安全工作,还是促进部队全面发展,条令条例都是军队独有的法规形式,是军队建设的基本法则,也是军队战斗力的保证。新时期军队要求我们学习、运用和遵守法律法规。

只有用条令、用法规严格要求每一名军人,才能使我们在军政素质上得到加强,在文化素质上得到提高,在综合素质上得到增强。古人云"**不自在,自在不**"。只有正规化的规章制度,才能创造出极有利于军队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

有很多人在刚踏进军营的时候,并没有期待到想象中那种"醉卧沙场君莫笑"的洒脱,"山川五岳任我走"的潇洒,而感受到的却是无处不在的约束,顿觉失望、苦恼、困惑。为什么雷厉风行的军人要在看似不起眼的细节上倾注如此巨大的热情与精力?因为无数事实证明,强国必强军,强军必强纪。

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这是部队官兵的共识和职责。我们看到安全促进战斗力。全军官兵守在“神州”号飞船的火焰旁,眼睁睁看着它东滚,吓唬世人;我们认为,命令提倡勇为先,军队官兵把守“三峡”水电站水柱,经济发展更有希望;我们看,安全促生不畏艰苦的决心,部队官兵守卫在世界屋脊的"青藏铁路"旁,遥遥西上泣鬼神……太多太多的官兵,雪灾**压不垮,众志成城势气强,奥运会、世博会,万国来朝,书写新的辉煌,这就是条令促生的军人气概!

战友们,即将闭幕的全国"两会",我们的祖国将选出新一届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摆在我们部队官兵面前的,将是更为繁重紧张的任务和挑战。当前,学好《安全条例》,是我们爱国奉献使命所在;学好《安全条例》,是我们严守纪律作风所在;学好《安全条例》,是我们爱岗敬业职责所在。就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承担起维护祖国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幸福和谐的光荣使命,在安全发展中体现我们革命军人的价值,在纪律中体现我们革命军人永恒的军魂,为祖国繁荣昌盛的明天而共同奋斗。

谢谢大家!

〖二〗学习条例通知

一是对监督“重点对象”给予合理定位。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对于加强党内监督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当前,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同时,要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和政绩观,督促大家把接受监督作为党内法规,必须自觉遵守;其次,继续推行以“月自查、季报告”为主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动态管理和开展各种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以他律促自律;此外还要针对近几年来农村基层“一把手”发生违纪案件逐年上升的现象,近期,利用当前在我区开展的农村基层组织整顿活动,突出抓好刚出台的《崂山区农村基层“两委”成员廉洁勤政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落实,将对“一把手”监督向农村基层延伸。

二是强化制度的保障作用。反腐保廉,监督是关键,制度是保证。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民主,只能是流于形式;缺乏以法规制度为保障的监督,易走过场。把制度建设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又一突出特点。我区将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一关键环节,继续完善和坚决执行已有的党风廉政建设动态管理,民情、民意、民智绿色通道,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查办案件协调机制等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在制度上如何治权、分权和制衡,围绕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个核心,全面实施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人事制度为主的三项改革;以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市场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为延伸,扎实做好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滥用职权、干扰人财物管理等问题。力求制度建设在继承中有发展,在巩固中有深化,在创新中有提高。

三是拓展监督渠道,构筑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党内监督是党外监督的重要基础,离开党内监督,党外监督就不可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同时,党外监督促进党内监督,二者相辅相成、优势互补、缺一不可。这是《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所显现的又一突出亮点,为如何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明确了方向。我区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首先,通过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不断强化以重大事项以及重点岗位为主的党内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其次,将大力推进以政务、厂务、村务三公开为主的民主监督,努力在规范“公开”的程序和内容、切实加大对“公开”的监督力度上下功夫,力求使民主监督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成效上发挥作用。第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我区已建立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为主的社会评议体系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区探索并建立政府部门管理服务对象特邀义务监督员制度,使政府相关部门特邀义务监督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第四,舆论监督对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首次将此纳入了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舆论监督在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今年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区委主要领导明确提出要运用好舆论武器,创办出崂山的“焦点访谈”的思路,我们将探索在崂山电视台专门开辟栏目,对政府行为实施有效舆论监督。

〖三〗学习条例通知

近日,我校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学习条例通知》。该通知将学校的学习制度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总结和阐述,为广大在校学生制定了更为明确的学习方针,让我们每一位学生都能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取得更好的学业成绩。



首先,《学习条例通知》对课程学习的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该通知要求每一名学生都要认真听讲、及时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并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同时,在课余时间,我们也可以积极组织自己的学习小组,互相交流讨论,促进自己的学习进步。



其次,就是对时间管理的管理。时间是我们每个人的大敌,而《学习条例通知》要求我们认真规划每一天的学习时间。合理分配时间,认真备课,确定学习计划,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管理时间的能力,从而更好地完成学业。



再次,通知强调了学术诚信。我们应该在学习中切实遵守诚信、尊重知识产权,并引导学生始终坚持诚信原则,不撒谎、不抄袭,杜绝各种违反学术规范和道德的行为。



最后,《学习条例通知》还就学风建设和团队建设提出了要求。学校成立了各类学生社团,并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这不仅能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而且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适应外在环境,锤炼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交流能力等。



综上所述,该通知对我们的学习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大家要认真学习通知条例,做到做事有规划、有分寸,做人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之事。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加自觉地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努力学习深造,以更优秀的成绩回报母校对我们的培养和教育。

〖四〗学习条例通知

新版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心得

20**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期间,技术开发&项目联合党总支四个党支部分别组织各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按照廉洁办下发的解读版及分享的知识题库,党员们进行了学习,并对题库的种类、数量、关键点进行剖析,力争通过下一步的党员廉洁知识闭卷考试。

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新版《准则》与《条例》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为反贪腐树起制度化防火墙,使廉政建设步入“纪律时代”;新版《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准则的`修改,体现了巨大的改革勇气。《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加强纪律和规矩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要求更加具体,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一是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既充分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我们党一贯的管党治党思想体系和优良传统一脉相承,又着眼新的历史条件,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规律、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实现了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从理论到实践的一次重大突破。二是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统一。既坚持问题导向,直指现阶段管党治党、特别是纪律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除弊革新、正本清源,又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要求,实现了与其他党内法规制度相协调、与国家法律相衔接。三是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统一。既言简意赅、内涵深刻,又务实管用、具有极强的可执行性。《准则》树立的“高线”看得见、够得着,《条例》划定的“底线”清晰明确、一目了然,为党员干部树立了“航标灯”、筑起了“防波堤”、拉起了“警戒线”,为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不折不扣遵守《准则》和《条例》,在廉洁自律中干事担当,在遵章守纪中实现自我净化与提升。要明规矩,深入学习党章以及《准则》和《条例》,在熟悉掌握党纪规定的基础上,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自觉树立高线、划清界限、筑牢底线。

在工作中,作为共产党员,我们应该严守廉洁纪律,永葆清廉本色;以党的要求来指导实践,提升业务水平;在面对工作岗位上可能的各种诱惑时,时刻提醒以党员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廉洁从业,抵制不良风气,坚守工程师的操守。严以律己,是作为测试工作者应该有的品质,作为党员更要对自我严格要求,在实践中积累,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在工作岗位上,党员要做好先锋模范作用,不怕吃苦,勇于奉献,与身边的同事互帮互助。

廉洁自律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是党员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全体党员应在部门内部做到团结一致,一步一个脚印地奋力将工作做到更好!

〖五〗学习条例通知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地区各部门迅速组织学习贯彻。

要学深悟透,率先知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宣传,让纪检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两个党规,推动全市上下关注两个党规,知晓其内容,为贯彻两个党规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要认真履责,推动守纪。《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规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开口子、留口子,决不放松要求,在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坚决维护两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崇廉尚洁、遵纪守法成为自觉。

要落实要求,严格执纪。两个党规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区分了纪律和法律,把视角面向全体党员。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工作,准确理解两个党规的具体要求,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坚守“六大纪律”,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案情通报等各个方面都要体现《准则》、《条例》的规定和精神。要深刻理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即查,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两部党内法规缩减了内容过繁、难以记住、难以践行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增加了对全体党员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减去了与国家法律有关的重复规定,增加了更多规矩和底线。这样的“减”与“加”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要求,破解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固化局面,厚重了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底色。

对全体党员干部来说,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要减的就是麻木不仁、无所畏惧,要加的就是底线思维、敬畏意识;在行为上要减的就是“私”、“腐”、“奢”的恶劣习气,要加的是“公”、“廉”、“俭”的良好风尚。

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推进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要减的就是与主责工作无关的事项,加的是继续聚焦主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减的是不敢、不愿、不能监督的问题,要加的是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自我提升的坚持。

〖六〗学习条例通知

由于存在普遍性和局部性的问题,在法律的适用上,如果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有冲突,虽然从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出发,怎样写生产安全条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生产安全条例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生产安全条例 篇1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生产安全条例 篇2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生产安全条例 篇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生产安全条例 篇4

安全生产值守制度

镇政府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值班纪律,当班期间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实行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请示值班领导审批,并指定相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需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接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二)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镇政府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四)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一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每小时不少于1次续报。

(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决定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生产安全条例 篇5

1、自觉参加队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刻苦学习技术业务,坚持科学养路,严格执行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3、不准违章、冒险作业,采料时严禁挖神仙土,如有违章、冒险现象,一经发现立即纠正。

4、出工前应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帽,同时检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随车出工时,要按规定乘坐,放置好工具,严禁谈笑戏闹,车未停妥时,严禁跳车、扒车。

6、平原地区作业随小四轮和拖拉机带拖斗上下班时,严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栏杆的空拖斗只许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许乘坐二名装卸工,其它载货拖斗一律不许带人,不许超载超坐。山区视情况而定,但原则上严禁小四轮和拖拉机拖斗带人。

7、用镐开挖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须保持一米,避免对面作业,如必须对面作业,相互间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公路维修作业时,应在作业区的二头离作业场所10-15米处,放置安全圆锥柱(墩)或红白相间的施工标志牌,弯道应适当放置远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时还要牵线划块作业,以保证养路工作时间顺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业中不准来回奔跑互相打闹戏耍,不准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状态。

10、雨季要坚持值班巡路,发现塌方阻车问题应做好标志,同时立即报告上级,组织力量抢通,并保持水沟畅通及时清理路面杂物。


〖七〗学习条例通知

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通过学习,有以下深刻体会。

其一、新《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新《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在xx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修订该《条例》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再到“不想腐”转变。

其二、新《准则》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新《准则》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新《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要对照新《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

修订后的两大党规,彰显了我党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切实按照党章要求规范党员的思想和言行,才能确保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八〗学习条例通知

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推进依规管党治党”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

重点组织开展好“七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政主要领导讲一堂廉政党课,开展一次廉政谈心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廉政承诺签名活动。

(1) 在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安排一次《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

领导干部要交流学习经验和经验,学习经验必须由领导干部亲自书写。将优秀的学习经验整理、印制并分发给各分支机构。

(2) 我们将召开民主生活专题会议。对照《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三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上看问题,围绕活动目标提出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五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对照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

(3) 党政主要领导上一堂党风廉政课。要围绕教育活动主题,专题安排一次廉政党课,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专题辅导,重点对《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讲,并联系活动目标提出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讲教育。

(4)开展廉洁讲学教育活动。按照干管权限,结合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分级开展一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部职工之间的廉政谈心教育活动。谈话重点围绕对《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并针对活动目标提出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五个方面的现象和行为,直奔主题谈、直面问题谈、直指人心谈,触动感情,触及灵魂,谈出融洽,谈出团结。

(5) 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党政机关成员和党员必须参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要组织村组党员干部围绕《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内容,进行统一测试,成绩进行公开公布。

(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要通过案件通报、**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基层党组织依托党员远程教育组织**典型案例教育片。

要突出案件和纪律,特别是对重点犯罪单位进行点对点的警示教育,达到查处并举、教育并举的作用。

(7) 开展廉政承诺签字活动。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以“践行党纪,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廉政承诺签名活动,承诺做到“遵章守纪、严以自律、廉洁从政”,筑牢思想防线。

〖九〗学习条例通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

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三、《条例》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四、《条例》的精神实质和特点

五、《条例》的主要内容

六、《条例》明确有关单位的职责

七、《条例》明确的法律责任

20xx年4月2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55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

经国务院批准,1991年12月26日国家计生委发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这是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第一部国务院行政法规。1998年修订后,再次发布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至今已10年。实践证明,《办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是正确的,有关规定在规范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10年来,地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立法也取得了较大进展,各地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依据、以《办法》为核心,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法规或者政府规章。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

市)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做了专章或专条规定;23个省(区、市)或是制定单行地方性法规,或是出台政府规章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做出明确规定,初步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法规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的流动人口从1982年的657万上升到20xx年1.47亿,流动人口的结构及其生活、就业、居住亦呈现新特点,对现有的服务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由于《办法》相关规定或欠缺,或滞后,致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职责不明确,区域和部门间配合协作无制度保障,制约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进入21世纪,我国面临着更为复杂的人口发展态势,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成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未来二三十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迁移流动将更趋活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日益成为影响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生态建设、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最关键的环节之一,成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应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出发,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1.《条例》为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供

了法制保障

随着形势的发展,1998年的《办法》有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为妥善解决基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面临的管理难、服务难、维权难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国务院对《办法》进行了修订,以《条例》形式颁布。《条例》是人口计生领域一法三规的主要法规之一,是指导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为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法制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顺应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反映了基层迫切需要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建设的呼声,标志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2.《条例》为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体制奠定了法制基础

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条例》从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央《决定》(中发[20xx]22号)等精神入手,在总结提升基层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管理制度基础上,以维权、服务为主线,以规范管理行为、明确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责任为核心,以落实部门职责、推进综合管理为重点,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行了全面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

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奠定了法制基础。

3.《条例》为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

依据

在我国,流动人口是一个规模大、变动快的群体,具有以农民工为主体、家庭化趋势明显、组织化程度低、在流入地居住工作生活时间趋于长久化等特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统计,20xx年全国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总量超过3000万,约占全国已婚育龄妇女总量的12%。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推动流动人口融入现居住地,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成为摆在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面前必须抓紧解决的重要问题。《条例》按照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总体要求,明确规定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应享有的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体现了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理念的转变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合法权益,增强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条例》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单纯的行政管理、防止超生,调整为综合管理和为流动人口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提供便捷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沟通;保障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实现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更协调、有效的管理。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管理并重。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将依法维权、利益导向、综合服务与管理结合起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强化制度,明晰责任。强化相关部门职责和协作机制、现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责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等,为地方立法和部门规章提供依据,使《条例》所确立的基本制度,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和措施。

3、兼顾差异,推进创新。正视东中西部、城乡、大中小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差异,以及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事务管理方式的实际,整合相关部门和社会管理资源,着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创新。

四、《条例》的精神实质和特点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既是《条例》的立法宗旨,也体现了《条例》的精神实质。《条例》的各项规定基本涵盖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其主要内容凸显出《条例》服务大局的总体思路,责权明晰的管理原则,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便民维权的工作理念,权利义务统一的法制要求,行政问责的执政要求等特点。

五、《条例》的主要内容

〖十〗学习条例通知

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

市人社局党组召开会议,原原本本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市人社系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要分别到所联系的单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学习辅导。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要内容。

二、形式多样广泛开展宣传学习。

为了不断推动《准则》和《条例》的深入学习,及时将《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全文上传政府站――市人社局网页方便党员干部学习;充分利用局机关OA办公系统、工作简报、手机短信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学习宣传。同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和局直属各单位要围绕“廉洁自律怎么做”、“树好人社干部新形象”等专题,进行一次学习讨论,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让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心上。局机关退休党支部为退休老党员送学上门、送资料上门,向每名党员配送一个学习笔记本和一支笔,督促党员记好笔记,写好心得,确保两项法规宣传学习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反响强烈。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学习后深有感触:新修订的《准则》简短明了、制定的标准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条例》做到纪法分开、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照执行。局监察室主任说: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年多了,我感觉到新的《准则》和《条例》出台之后,从严执纪将不再是一句套话和空话,我们今后的工作压力会越来越大。我们将在市纪委、局党组和纪检组的领导下,对系统内违反两项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十一〗学习条例通知

近日,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理解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刻感受到新修订颁布的《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再部署、再动员,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树立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地鲜明导向。

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新修订颁布实施的《条例》目的更加明确,定位更加准确,处分更加精确,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用正确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经常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施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加强党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干净办事、廉洁从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推动作用。

通过学习《条例》精神,我要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以《条例》为准则,防微杜渐,始终明底线、知敬畏,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通过学习《条例》精神,我要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摒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

通过学习《条例》精神,我要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把自己混同为普通老百姓。

通过学习《条例》精神,我要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条例》之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干部,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事业添砖加瓦。

〖十二〗学习条例通知

自治法规是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并修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怎样写生产安全条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生产安全条例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生产安全条例 篇1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生产安全条例 篇2

为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分部及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1.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1.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2.1研究、拟定分部安全管理制度。

2.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3听取各部门和各作业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施工班组和人头。

2.4对分部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3、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3.1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经理召集和主持,项目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召集和主持。

3.2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分部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

3.3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项目经理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4、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4.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项目经理确定,各作业队负责人可提前向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4.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专职安全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4.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项目经理裁定。

4.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作业队负责人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5、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5.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安全质量部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5.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安全质量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5.3、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5.4、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项目经理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分部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生产安全条例 篇3

为了加强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队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其目的和作用是让每一个施工人员能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能自觉遵守武汉新区还建安置房项目指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二、每个人入场时要与项目质安部签定个人安全责任合同,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三、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

四、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五、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帮助关照,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六、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好绝缘手套。

七、特殊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机操工等)要持证上岗。

八、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能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九、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栏、孔洞防护等。

十、机电设备发生故障,不得随意拆动,要报告机电人员处理。

十一、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生产安全条例 篇4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评审和修订管理。

3.引用法规、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职责

4.1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4.2公司安委会主任长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

4.3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工作。

4.4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4.5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5.1安全生产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5.2安全生产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5.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6.评审与修订

6.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

6.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6.1.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6.1.1.2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6.1.1.3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6.1.1.4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6.1.1.5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1.1.6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6.1.1.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6.1.1.8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6.1.1.8其他相关事项。

6.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6.1.3评审内容

6.1.3.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6.1.3.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6.1.3.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评审输出

6.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6.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6.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

6.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6.2.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6.2.1.2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发生重大变化;

6.2.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6.2.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6.2.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2.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6.2.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

6.2.1.8其它相关事项;

6.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订依据:

6.2.4.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6.2.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结果。

6.2.4.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6.2.5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委会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6.2.6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生产安全条例 篇5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车辆运行动态进行监控,以提高行车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

1.公司新购车辆必须安装行业管理部门认可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其中GPS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__)的卫星定位装置要求,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确保装置正常运行、监控有效。

2.行车记录仪、GPS系统设备的选型、审批、安装、管理统一由安全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维修、管理工作。

3.公司应实行二级监控管理制度,一级监控中心由本市有资质的信息服务公司负责监控。

4.公司应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记录运行过程中驾驶员的操作和车辆的运行情况,以提高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责任心,从而降低事故率,确保运输生产安全有序。

5.一级监控中心负责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抽查,以监督各车辆的工作有效性。

6.通过GPS系统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车速、运行情况、行驶线路等动态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车辆取得联系,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7.二级监控中心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时监控、数据采集、整理、记录、分析工作,并建立基础台帐。根据现场检查、抽查、驾驶员报告的故障信息,督促、指导驾驶员及时维修。

8.经常与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监控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操作要领和更新相关的软硬件,促使设备不断升级优化。及时培训驾驶员掌握操作要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9.公司每月对车辆行车记录仪进行一次数据采集,并填写车辆行车记录仪检查情况,对车辆最高车速、平均车速、停车记录、超速记录、疲劳驾驶等记录进行检查、等级,发现异常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帐。

10.为确保GPS车载系统通讯、定位始终有效,GPS车载电话费、信息服务费应及时支付,以防欠费而造成停机。

11.公司将GPS车载电话设置内部互通,报警装置确保有效。无故不得拨打GPS车载电话,不得占用GPS监控系统从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通过GPS监控对车辆车速、运行情况、行驶路线等进行监控,定期发送有关安全行车、天气变化、道路状况等短信消息,并填写车辆GPS系统监测情况。发现车辆超速、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等现象的,立即以短信提醒,及时纠正、消除交通违规违法等异常现象。

13.在GPS“日查”、行车记录仪“月采”中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如连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书面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教育、处理工作。车辆发生事故应及时分析车辆行车记录仪“事故疑点”和GPS系统的有关数据,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学依据。

14.通过设备查询、现场巡查等方式经常性地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始终保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和监控中心联系,并做好维修记录。特殊情况未能及时修复的须在维修记录上书面说明原因,并尽快拿出处理办法。

15.公司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主要连接线接口处封上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毁封签,因维修保养需要损坏封签的,信息管理员应在设备维修保养完成后及时重新贴上标签。

16.车辆转让过户、报停、报废,信息管理员将做好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拆机保管工作,长期报停车辆,及时办理GPS车载电话停机手续,车辆启用时及时予以恢复。

二、车辆驾驶员应履行的职责: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驶中按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安全驾驶,杜绝各类违规违法现象。

2.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经常性地对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发现故障或工作不良,应立即报修,一时无法修复的,应向信息管理员反映,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严禁驾驶员私自修理、故意破坏和拆、拨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各部件;严禁擅自修改有效参数值;严禁它物覆盖GPS天线;严禁重物堆压设备;清洁时使用干毛巾、防止仪器受潮损坏。

4.驾驶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注意观察车辆行车记录仪及GPS显示器,及时了解各种信息,调整驾驶操作,严禁利用车载电话与外界人员聊天、说笑及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如需使用车载电话时,驾驶员应选择安全停车区域,待车辆停放安全后,方可接听和拨打电话。

5.车辆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需要电焊等作业的,驾驶员须关闭电源开关,切断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供电电源。因车辆维修需要将GPS终端设备、行车记录仪拆装时,驾驶员有义务提醒修理人员轻拆轻放,必要时报告信息管理员和监控中心由专业人员拆装。

三、处理办法:

1.公司将确保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正常工作,列正当理由停机的,公司将书面向上级监控中心说明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管理责任。

2.公司将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管理、检修、信息管理员、车辆驾驶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造成系统无法正常工作运转的责任人,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按时“日查”、“月采”的,接报或发现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未能及时联系维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内发现车辆行车记录仪内在故障及其它有无上述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对责任人给与警告,按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给与一定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调离岗位。

4.不按规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除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相应经济处罚。

5.迟到,瞒报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的驾驶员,故意使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处于间断失效状态的,对负有责任的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

6.因故意损坏而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的,发生事故导致责任认定被动,加重公司损失的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对负有责任的车辆承运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设备受损的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7.车辆发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受损失时,驾驶员按“行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的GPS系统、行车记录仪故障或事故修复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

8.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在监控时,发现驾驶员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三〗学习条例通知

现实工作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

〖十四〗学习条例通知

 七、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1、营造氛围,开展文明宿舍建设宣传活动。

2、提高认识,召开“文明宿舍创建”主题动员班会。

请各年级辅导员组织各班自3月19日始陆续召开“文明宿舍创建”主题动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领会此次活动的意义,学习文明宿舍建设标准(详见创建文明宿舍标准),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积极性,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主人翁意识,努力创建文明、健康、高雅、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形式:以班级为单位

各班以如何创建文明宿舍为主题组织活动,可以做ppt、情景剧、相声或诗歌朗诵等各种文艺形式来突出表现“文明宿舍”的主题。

(三)评比标准(参赛人员)

1、表演的节目紧扣文明宿舍的主题。

2、表演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教育意义。

3、同学关系融合,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4、遵纪守法,共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宿舍(公寓)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5、寝室长配备到位,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进行评比

3月25日会计学院学生会

八、总结表彰阶段

1、按分数高低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对获奖班级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加综合测评分和个人测评分。

3、将此次活动成果、“优秀班级”缩影、获奖班级名单以展板形式展出。

〖十五〗学习条例通知

**所有国有企业、省、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015年10月1 8日,中共**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普及党规党纪知识,按照省竞赛组委会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党员学习《准则》《条例》 知识竞赛活动,现将国资系统学习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竞赛内容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

二、学习竞赛方式

(一)学习《准则》、《条例》相关内容。根据中共xx市国资委党委2015年12月2日下发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抓好“二条例一准则”的学习。

(二)报纸竞赛。近期将在市级党报和晚报开展《准则》《条例》知识竞赛。《xx**》、《华西***》、《xx**》、《xx晚报》、《xx新报》纸质**统一刊发竞赛试题。

各**、省驻达国有企业、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答题,并于2015年12月31 日前向委监察室报送组织党员参加竞赛活动情况。

(三)新**竞赛。

各单位在官方**、微信、客户端等新**推送竞赛链接,组织动员党员参与答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国有企业党委、市**国有企业党委、国有控股企业党委,纪委协调实施,确保党员全覆盖。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省驻达国有企业、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加大内外宣传力度,全过程、全方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学习《准则》《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省驻达国有企业、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于2015年12月31 日前报送学习活动总结和**资料。

中共xx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

优秀的课件,不够,知识共享,共创未来!!!

〖十六〗学习条例通知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学习和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生活保障。仔细理解《准则》和《条例》,可总结出三个主要的核心内容:修身、为民、律己,联系工作实际,我将围绕这三点内容简述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修身

XXX在2014年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了严以修身的重要概念。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准则》的第一条至第四条体现了对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党的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严以修身的要求。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联系公司实际,我们应将党内政治生活的高标准高要求应用到工作中去,准则的各项内容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同样具有指导作用。恰逢公司推行阿米巴经营模式之际,阿米巴的各级经营者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公司愿景、坚持公司的发展方针、坚决维护公司的荣誉,严明公司的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

各级经营者必须抓好学习,认真学习卓越绩效理念、阿米巴经营模式、企业文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增强自身的理论修养,坚定自我的理想信念,只有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能有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才能坚定工作目标并为之努力奋斗,真正为自我而工作,将敬业精神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才能在九鼎的成功与社会的进步中实现自我。

二、为民

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阿米巴的经营者,应具备经营者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综合素质。我们在选取经营者时,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取的人员一定要具备坚定的信念和优良的道德素质,对于业务上或知识上有欠缺的,可以专业培训。但在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上,一定不能放松要求,选取的经营者应具备良好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拼搏,也敢于担责。

员工是企业效益的根本创造者,员工的支持是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坚持以人为本,经营者应密切联系员工,从员工角度考虑问题、处理问题。畅通员工交流渠道,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听取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三、律己

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作为经营者,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秉承正确的价值观,持有公正之心,自我约束,经营者如果不能公正处理问题,就会失去员工的信心和支持,如果不能经受住物质利诱,就会失去提高创新发展能力的保证。只有一切从公司的利益出发,在工作中充分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公平公正处理问题,关心员工,时刻提醒自己所作所为是否违反了规章制度,时刻反思自己,才能具备一个的能力,才能带领员团队创造更高的效益。

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经营者只有坚定公司愿景,坚持公司的方针目标,保持同员工的联系并发挥员工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工作中,坚持自我,保持初心,才能使经营活动充满生机,公司各级组织米巴才能持续稳定创新发展。

〖十七〗学习条例通知

最近,中央纪委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希望“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抓早、抓小,及早发现党员干部中的不良倾向,把问题解决于早,避免进一步发展成严重违纪甚至是违法,从而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通过初步学习,有这样几点体会:

一是懂得了这次条例和准则适用全体党员。说实话,入党近30年,对于条例和准则还是第一次认认真真学习,过去总认为这些规定都是针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对于普通党员好像没有关系。通过学习,认识到,这次修改发布的条例和准则是针对所有党员的;也认识到,只有把纪律真正管到位、严到份,以党的纪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二是懂得了党纪严于法律。通过学习,认识到,条例把纪律“底线”放在桌面上。现行党纪处分条例20xx年12月颁布实施,条例中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造成极个别情况下出现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的情况,这无疑让党员身份成为了不法者的“保护衣”。此次条例颁布,把纪律的“底线”放在了桌面上,删除了与刑法等重复内容,区别五种不同情况,用专门条款分别做出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党员、党组织的纪律处分层次分明,同时列出5减轻3加重,从点滴上严抓严打,从小错抓起,不给任何不作为党员“投机取巧”的机会。

三是懂得了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通过学习,明白了条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大类规定中,把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放在阳光下。党纪要求更加具体化,让领导干部再也无处遁寻“秘术”,把他们的作为圈进笼子,放到阳光下。

四是懂得了必须从小节做起,坚守底线,方能防微杜渐,远离腐败。从全国查处的干部违纪案件也可以看出,如果不及时对他们给予严肃处理,任其发展下去,其中个别同志也可能会逐步越过法律的“红线”,最终滑向腐败的深渊。所以从“小节”抓起,从小节做起,严明党的纪律,通过抓早抓小,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联系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尽管没有什么大的权力,但你在政府部门的这个岗位上多多少少总有一些小权,我们必须脑子清醒,要经得住小恩小惠的诱惑,同时,在其他方面要加强修养,坚守红线,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十八〗学习条例通知

守住那份无言的美丽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选手们:

大家好!我是来 。首先感谢县纪委、团委给我们提供这次宝贵的机会,与大家一同分享学习《准则》《条例》的一点感悟。我演讲的题目是《守住那份无言的美丽》。

朋友,当你站在党旗下,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当你缅怀党的好干部孔繁森而深深思索的时候,你一定会震撼于他们用一腔热血验证了共产党员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依然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廉政为民的工作作风。今天,我想用它来诠释我们普通的教育者——正直、自律、无私奉献!

“笔尖耕耘桃李地,墨水浇开智慧花”。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我们既没有显赫的声誉和地位,也不安逸。晨曦中有匆匆的步伐,成千上万的灯火后奔波,夜深人静的埋伏。

虽然,在缤纷的经济大潮面前,有人开始嫌弃“君子固穷,淡泊名利”的思想,开始艳羡“宝马雕车香满路”的气派与享受。但作为一个鼓动孩子们心灵的**家,一个铸就孩子们灵魂的工匠,我们用无私的奉献收获芬芳的桃李!所以即使有一天我们满头白发、步履蹒跚,但,在学生眼中我们依然绽放着美丽,那种清贫而又富足的“无言的美丽”!

“两袖清风诲莘莘学子,洁身自好树师德风范”。作为一个教育者,我们用简单的行动来诠释生命的价值;诚实和顺从的承诺解释了无语的美丽。我们拒绝父母慷慨的礼物,接受他们对孩子的痛苦;我们拒绝亲朋好友的爱,接受他们对教育的热情;我们拒绝孩子们的节日礼物,接受他们对老师的真诚。

也许,表面上,我们已经失去了很多,但作为一个致丽与教育的园丁,我们正在收获无言的美和精神财富。我们用自己的言行告诉别人,也要告诫自己:教育是付出还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还是公利。

我们将忠实履行人民教师的奉献使命。

古人云:为师不廉,师道必坏,师道坏则必误学子。亦听说: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这个物欲繁盛的时代,我们教育工作者要想洁身自好,更需要一面廉洁奉献的镜子,让它时刻提醒着我们:要抵得住**,撑得住信念,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

真正实现人生追求无悔:做一个阶梯的人,用我们的坚韧,让学生踏上我们的坚膀,踏上理想的征程;化春蚕,用我们的能力,让知识之丝从我们身上延伸;当红烛,用我们的忠诚,燃烧自己,却带来光明!

大浪淘沙,方显真金本色;暴雨过后,更见青松巍峨!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践行《准则》,严守《条例》,共同维护教师廉洁奉献的师德操守!坚守职责,坚守灵魂,坚守诚信、自律、无私奉献铸就的不言而喻之美!

谢谢大家!

〖十九〗学习条例通知

近日,学生们收到了一项称为“学习宪法通知”的学习任务。这项任务具体要求学生阅读和学习中国宪法,并且在课堂上进行讨论。

首先,关于学习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它规定了国家的组织形式、政权运行机制、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重要内容。作为公民,学习宪法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基础和国家意志。只有通过学习宪法,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才能更好地为国家的公共事业做出贡献。

其次,学习宪法不仅是一种学习任务,更是一项精神追求。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观念。我们应该学习中国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原则和核心价值观,如法治、爱国、公民道德、诚信、友善和平等。这些精神追求,才是广大青少年建设美好国家、展示青春风采的核心动力。

最后,学习宪法也有助于我们提高自己综合素养。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研究、分析、综合和判断各种法律规定,并对这些法律规定进行践行和贯彻。通过这样的学习和锻炼,我们的思维、判断和表达能力必将得到锻炼和提升,从而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和挑战。

总之,学习宪法既是一项学习任务,更是一种精神追求和自我提升的重要渠道。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我们应该热爱祖国、遵守法律,积极学习宪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十〗学习条例通知

xx大道中队

根据支队《关于开展“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为确保中队条令条例学习深入扎实的开展,进一步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结合中队实际情况,中队决定从3月1日至3月31日起对条令条例展开学习,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充分认识开展条令条例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充分加强条令条例的学习,使官兵熟悉条令条例的内容。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通过学习和管理教育,使全体官兵进一步增强服从条令条例的意识,严格贯彻落实条令条例的各项规章制度,使部队执勤备战和管理工作井然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中队成立了理论法规学习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各班长

三、学习内容

专题一:专题学习教育

(一)法纪教育。学习新的《共同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公安部“五条禁令”等有关内容,树立广大官兵的法纪意识,做遵章守纪的典范。

(二)新《条令》和管理规定。学习《新共同条令学习读本》、《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内务条令》、《队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兵员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机关、基层正规化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树立广大官兵的军人意识,充分展现消防官兵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安全教育。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工作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2012年以来公安部消防局、总队下发的各类事故通报,树立广大官兵的安全意识,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四)灭火执勤教育。学习《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树立广大官兵的职责意识,并通过学习影视、报刊等宣传媒介报道的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成功战例,激发官兵“爱岗敬业,练兵习武”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部队灭火救援作战能力。

专题二:竞赛活动

(一)举办条令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学好共同的、精通本职的、了解相关的、熟记重点的”为主题的条令条例暨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中队将定期开展考核、晚点名提问等方式,并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等方式,激发官兵学习、运用“新条令”的积极性,检验和巩固管理教育效果。

(二)组织队列会操活动。结合学习积极开展队列训练。通过单兵编队和班级编队训练,进一步提高了队伍意识、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和服从意识。

同时,中队将召开编队演练汇报会,全面检验训练效果。规范日常文明施工、着装、仪容、行为,开展警容纪律检查。

(3) 规范中队会议仪式的组织程序。重点对中队的军人大会、队务会、班务会、晚点名等行政会议,晋升(授予)警衔和纪念仪式按照新《条令》所规范的内容、要求进行规范组织,确保每名基层管理干部和班长骨干掌握各种会议仪式活动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

四、方法步骤

活动在中队党支部领导下,由“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2日)统一思想,成立组织,召开队务会、军人大会,组织官兵进行层层动员,搞好思想发动,调动广大官兵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张定君)

第二阶段:学习实施阶段(3月3日-24日)

1、组织学习,熟悉规定。要认真组织学习,学习规章制度,抓好培育,从宏观上把握法规的精神实质,提高贯彻落实的意识。

2、开展训练,促进养成。每周队列训练不少于半天。要围绕队列训练,狠抓官兵军事素养,通过细微抓养成,使官兵把日常所学、所练的自觉运用到工作、生活中去,做到训养一致,持之以恒。

3、严格标准,规范秩序。依据条令条例,对官兵行为规范、营区及室内设置、档案台帐建设等,逐项目、逐班级、逐人员进行统一规范,做到营区管理正规、库室设置合理、内务规范统一,各种登记统计规范、准确,实现一日生活标准化,日常管理制度化。

4、分析查摆,整改提高。层层召开安全管理形势分析会,认真开展自查和互查,重点突出“九个方面”,即:履行职责、遵章守纪、工作态度、业务素质、军人形象、精神面貌、官兵关系、模范作用、日常管理。

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梳理,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

第三阶段:检查评估阶段(3月24-28日)

采用笔试、口试、队列评价、随机抽样等方法对学生的学习发展进行评价。

第四阶段:即决验收阶段(3月28日至31日)。

认真总结学习活动,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包括主要做法、发现的问题、整改时限和措施。

五、工作要求

1中队全体官兵要高度重视新规学习活动,进一步明确这次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和要求。中队军政主官要亲自备课授课,组织学习,带头查摆整改,切实把此次学习活动做为进一步抓好部队管理工作的一个机遇,要制定详细方案,狠抓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确保全体人员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狠抓栽培。中队要从“四个秩序”入手,严格按照条令规范言行举止,积极开展“早操练队列,点名练站相,饭前练歌声”等养成训练活动,把课堂上学的、操场上练的、平时要求的,自觉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努力实现部队一日生活条令化、官兵行为规范化、各项工作制度化、各项秩序正规化。

3、中队要针对落实在学习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危害及教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严格予以落实。在这次活动中,中队官兵要严于律己,积极查处活动中的个人问题。

xx中队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翠云大道中队二〇一二年

翠云大道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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