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时间:2025-05-23 赵老师教案网寒潮天气应急预案(集锦18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寒潮天气应急预案(精选1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1
一、工作目的
根据气象部门预警,近期我县受强冷空气影响,25-30日我县有一次降雪寒潮天气过程,平均气温将下降10°C左右,30-31日早晨最低气温-7~-8°C。此外27日、28日全县有中雪转大雪、暴雪。为做好全县教体系统对寒潮、低温、冰冻等寒潮恶劣天气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预防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学校因寒潮恶劣天气带来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二、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设立寒潮恶劣天气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教体系统寒潮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决定寒潮恶劣天气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协调开展应急处置;指导学校抗灾救灾;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检查;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决定寒潮恶劣天气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登良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具体负责协调、落实全县教体系统的寒潮恶劣天气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寒潮恶劣天气应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学校寒潮恶劣天气防御标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规范寒潮恶劣天气应对工作,做到资源共享、协调运转。
(四)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接受属地统一指挥和管理,采用分工负责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校为主做好防范应急应对。
四、预防及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当气象部门预报和上级有关部门发布寒潮恶劣天气信号时,局预防寒潮恶劣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各单位(学校)做好相应准备。
2.灾害信息。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之情况以及财产、设施方面的损失等。灾害发生后,局预防寒潮恶劣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预防寒潮恶劣天气领导小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上级预防寒潮恶劣天气领导小组,核实灾情后续报。
3.准备及保障
思想准备:各学校要坚持加强对师生开展寒潮恶劣天气应急基础知识教育,普及防灾应急知识,组织开展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组织准备: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寒潮恶劣天气预防及应急组织,落实责任人和预警措施,加强抢险队伍建设。
联络准备:全县教体系统要编制预防寒潮恶劣天气相关单位(学校)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值班电话和主要责任人联系电话,并制定管理制度,经常进行核实、更新。
预案准备:各学校要制定预防寒潮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物资准备: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预防寒潮恶劣天气物资,合理配备资源,以备急需。
五、应急响应及预警发布
按照寒潮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寒潮恶劣天气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应急响应标准由全椒县寒潮恶劣天气应急指挥部确定。
局预防寒潮恶劣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确定的预警级别,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相关渠道以及一切可利用的传播手段,及时向全县教体系统发布寒潮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寒潮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寒潮恶劣天气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六、信息报送及处理
1.寒潮恶劣天气信息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各学校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寒潮恶劣天气事件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县教体局报告。
2.信息的报送要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全面准确把握,先报基本情况,后抓紧补报详情。
七、应急处置
一旦出现寒潮恶劣天气,县教体局寒潮恶劣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寒潮恶劣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部署,立即作出分级应急处置。
(一)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县教体局寒潮恶劣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各学校寒潮恶劣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灾情。在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经县教体局报同意,学校可调整作息时间,采取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
2.各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
3.县教体局寒潮恶劣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搜集各学校灾情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县寒潮恶劣天气指挥部报告,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按照县寒潮恶劣天气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救灾工作。
(二)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
1.县教体局寒潮恶劣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分赴各个学校,检查各校灾情及应对处置工作情况,查看校舍受灾情况,对因寒潮恶劣天气形成安全隐患的校舍,采取停止使用等措施,对危及师生安全的情况,经县教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可采取停课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2.县教体局寒潮恶劣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在第一时间派员到有关学校现场指挥、指导和督促救灾工作,并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3.县教体局寒潮恶劣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报告辖区内学校灾情及处置情况。
八、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2
一、工作目的
为了确保本工程在雨雪冰冻天施工,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对本工程进行应急救援,把事故风险降到最小程度。
二、组织机构
本工程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与协调工作。组长:XXX,成员:XXX、XXX、XXX。
三、安全监控措施
1. 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雨雪冰冻天气的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谋全局,想部门,思岗位,要充分估计到雨雪降温天气对安全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2. 中雪以上恶劣天气要求现场暂停施工,小雪等天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3. 充分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和其它各项准备工作。
4. 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在雨雪冰冻天工作时,作好相应的防冻措施。
5. 加强对建设工地内工棚、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的隐患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临时设施,坚决不得住人,人员必须撤离。
6. 极端天气条件下要重点加强对脚手架、支撑体系、临时建筑物的检查,防止发生垮塌、倾倒安全事故。对简易工棚、活动板房、施工围挡、广告牌等重点部位采取全面排查措施,及时进行加固整改。
7. 合理配备各类抢险救援物资。各单位要提前储备好人防、物防、设施防等应急抢险所需各类物资,并保持良好性能状态;对现场值班室、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进行加固改造;对临电设备要采取可靠的防雪抗冻措施;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要采取防滑措施。
8. 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每天“零报告”工作;遇有重要情况立即报告局值班人员和主要领导。局值班电话:XXXXXXXXXXX。
9. 加强信息沟通协调。各单位要加强同业主、监理和当地政府之间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加强内部纵向和横向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行动一致、应对有效。
10. 做好人员应急调配。各单位要根据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情况,提前做好各类应急人员的调配和安排,确保关键时刻能够迅速响应、立即行动。
11. 加强现场巡查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检查,特别是对大型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同时,要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交底,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2. 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各单位要组织好应急抢险队伍,提前做好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工作;在极端天气条件下,要随时做好应急抢险的准备,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13. 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及时向其报告本单位的应对情况;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应对极端天气带来的影响。
14. 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极端天气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同时要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5. 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各单位要在每次极端天气应对结束后,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的效果和经验教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要针对每次应急响应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3
为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我园防冻防雪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的应对,确保本园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主班教师
二、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本紧急预案的落实,未雪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校园安全。
三、灾情汇报及处理
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1、通讯组
组长: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本园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雪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雪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相关领导报告。保卫处要与交警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便在关键时刻取得交警部门的支持。
2、铲雪防冻组
组长: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具体负责校园内主要干道、行路及园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3、抢救组
组长:
组员:
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师生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4、水电抢修组
组长:
组员:后勤负责人
负责对全园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水管全面进行保暖,以防水管冻裂结冰造成师生滑倒事故的发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冬天低温下的用电安全。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同时,后勤处及保卫处要对全园的.校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大雪压蹋校舍事故的发生。
5、安全教育宣传组
组长:
组员:各主班教师
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防冻防滑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雨雪天气的安全意识,提高对防范恶劣天气的认识,了解防寒、防冻、防滑、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等知识,掌握遇路面结冰、积雪时乘车、骑车、行走的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的第一信息,及时告之师生,做好防范准备。
四、铲雪防冻工具及领取地点
铲雪工具为铁铲与大扫帚,防冻防滑工具为防滑布、工业用盐,工具存放地点在仓库保管室,保管人:xx。在遇有下大雪或冰冻发生时,各小组组长要按防雪防冻工作小组要求到仓库领取工具,进行铲雪防冻工作。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4
一、人员安排
根据项目整体安排,参训人员主要人员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及安抚工作。
保洁员:主要负责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资
1、铁锹、铁铲。
2、除雪剂、除雪板。
3、垃圾运输车等。
三、具体内容
(一)建立暴风雪等恶劣天气预警机制,随时关注气温变化,如遇气温骤降或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紧急做好防风、防雪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提醒业户关门窗、检查除雪工具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并提前准备好相应物资,并对参与人员进行明确分工。
(二)明确各自分工,并按照相关要求展开工作:
客服组:及时疏导受灾群众,沿安全路线撤离,并安抚业主情绪,避免出现恐慌情况。
保洁组:重点清理园区门口及主干道路面,采用除雪剂融化路边积雪,并用铲雪板、铁锹、铁铲铲除路面结冰,并由垃圾运输车负责清运。
灾后需全面检查园区树木、花草等损毁情况,并及时联系园林公司负责修缮。
四、注意事项
1、正确对待暴风雪天气,克服恐惧心理,避免出现大面积恐慌,影响救助工作。
2、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明确各项工具的.用途和功能,提升应急技能。
3、严格要求保洁公司,配备暴风雪天气必需工具,以免在暴风雪来临之时出现工具不全的现象。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5
为做好突发性寒潮的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生产恢复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证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域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镇直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成员的镇寒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村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做好各自辖区内防范和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各项工作,形成责任层层落实、具体工作层层抓的有效体系。
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管理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及时排查辖区内危房、道路、施工工地、渔湖业等可能出现灾情的因素和其他安全隐患,迅速摸清辖区内低保、五保、贫困户、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确保恶劣天气下群众不断炊、不挨冻。
二、预警预防
(一)预警信息
1.信息来源渠道。与相关部门和各村保持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会商。主要来源:市气象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寒潮预警信息,各村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的传真、报告等。
2.采集信息内容。温度、湿度、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损毁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三、处置措施
(一)水利行业防冻保障工作
1.强化措施,确保农村供水安全。各村饮水设施管理人员要在岗在位,做好供水管网的防冻害预防处置,要加强对饮用水管线的巡查和维修,确保饮水设施运行安全;要通知群众利用水池、水缸等设施提前做好储水工作。
2.强化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村主干要在岗带班,加强值守和备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要加强信息报送,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
(二)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作
1.坚持迅速处置、规范报告的原则接到农村公路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严重道路交通堵塞和中断的事故报告后,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农村公路水毁灾害防抢领导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掌握情况,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
2.坚持有序、安全处置的原则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处置工作有序、安全。
(三)电网安全保障工作
1.抢修作业应遵循“灾来我避,灾后我进”的原则,不得野蛮指挥,强令一线员工冒险作业。抢修作业也要分析班组承载力,不得疲劳作业。
2.配网抢修要严格执行现场勘察制度。施工队伍要和设备运行班组共同勘察,确定抢修所需设备、材料和停电、接地等安全措施的实施方案。
3.要及时办理设备异动。集中抢修期间,设备有更换或改变结线的,必须在异动生效当天做好设备异动并修改图纸。工作许可部门要严格按照异动后的方式许可工作。
4.严格履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任何线路抢修前,均要规范地进行验电,并在工作地段各端装设接地线后方可开工。验电时人体和导体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接地线各个连接环节要接触紧密,接地棒应插入实土,且埋深不小于0.6米
5.防范倒杆伤害。登杆前应认真检查杆根基础和拉线。对经过水流冲刷的地带,必须重新核实电杆埋深,对埋深不足、杆基不牢或拉线松动的电杆必须先培土加固或采取加绑桩等加固措施,必要时用叉杆或临时拉线加固。拆除未落地导线,应在承力杆横担上打好临时拉线后方可用机械或人力缓慢松线,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做法松线。
6.低压抢修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人员一律按低压带电作业的要求配备个人工具和防护用具,抢修作业按低压带电作业方式〔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外裸的导电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穿绝缘鞋和长袖全棉工作服,并戴护目镜和手套(有条件的戴低压绝缘手套),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
7.防范次生灾害。抢修期间,应高度重视周围环境因素,防止地质灾害、树木倒落等风险。
(四)农业安全保障工作
1.立即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救灾工作,并报告镇政府。同时将灾情上报镇办公室。
2.向福清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派出督导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以及向灾区调拨抗灾救灾物资。
3.派出农业抗灾救灾专家服务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并根据灾害发生范围和程度,建议镇政府从本级财政中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同时,向福清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5.根据灾情及灾区申请,帮助灾区调用应急救灾物资。
四、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争取财政部门为突发事件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物资保障
为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储备救灾物资。
(三)信息保障
加强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发现、早预报、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四)人员保障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责任制,保证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6
为切实加强我所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冰雪灾寒潮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冬季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局及总段关于冬季冰雪灾寒潮害应急处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所冬季冰雪灾寒潮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寒潮害,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气引起的收费广场积雪、积冰对过往车辆安全及收费工作造成影响的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凡属于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应立即启动此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个服务”的要求,积极贯彻“安全畅通、预防为主、积极应对”的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公路收费工作中冰雪天气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人、财、物的安全,保障过往车辆安全、方便、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标:坚持“疏通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构建覆盖全所、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科学预警、反应灵敏、协调一致、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全所冬季冰雪灾寒潮害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界巉所冬季冰雪灾寒潮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在总段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冰雪天气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冰雪灾寒潮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综合办公室,所安全员xxx具体负责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费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为当班值班站长。
应急处置电话:xxx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冬季除雪应急物质储备。在收费广场要及时备足粗砂、炉渣等防冻防滑物资,降雪天气使用后要及时增补,确保收费广场防滑料不少于200立方米。在收费站设置除雪抢险设施储备室,配备铁锹、洋镐、架子车等除雪工具及棉大衣等防冻物品。
(二)加强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冰雪灾寒潮害发生后,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灾害发展趋势,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收费站要随时清扫收费车道积雪,并在收费广场前后200米内撒布防滑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当出现交通阻塞时、车辆和人员在收费广场滞留时,要第一时间开展疏导和救援工作,及时为滞留人员提供防寒衣物,执勤警卫和外部稽查人员及时疏导阻塞车辆,确保车流畅通。当发生较大雪灾寒潮天气时,所里将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到收费一线,协助组织清除积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在加强冬季冰雪天气除雪应急管理的同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管理,收费站采用电暖、煤炉取暖时,要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煤烟中毒等措施的落实;警卫、稽查人员在收费广场执勤时必须着反光标志服、带安全头盔;加强车辆机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气出车时必须使用防滑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气发生后,值班站长要及时组织人员清雪除冰,值班领导要及时了解雪灾寒潮情况,并根据雪灾寒潮严重程度及时向总段冰雪灾寒潮害应急办公司报告。对于在收费广场因冰雪灾寒潮害造成交通事故、长时间中断交通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及时上级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严格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单位在应对冰雪灾寒潮害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组织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罚则。本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时,交通疏导不力,行动迟缓等原因造成收费广场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响,或被上级单位点名批评者,将按单位相关制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预案将根据冰雪灾寒潮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保生活、保生产、保设施”的原则,建立低温天气应急机制,提高灾害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保证低温天气应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范应对能力,有效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上杭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上杭县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应急预案(暂行)》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按照“部门负责、属地为主、上下联动、相互协作”的原则,把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由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应对寒潮低温灾害组织指挥体系、修订完善预案、细化对策措施,各村(居)、部门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寒潮低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发生寒潮低温灾情时,及时启动响应,调集各方力量,科学、有序、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古田镇行政区域内低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有关部门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依据《上杭县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应急预案(暂行)》(杭减委〔2022〕1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古田镇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由政府镇长任总指挥,应急安全部门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对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指挥办),设在镇应急安全部门,由应急安全部门负责人任主任,承担指挥部防范应对寒潮灾害天气组织领导中的日常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二)指挥体系职责分工
1.镇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减灾委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本行政区域内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拟订本级规章制度,依法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级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检查,指导监督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寒潮低温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组织、领导寒潮低温灾害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统一协调组织寒潮低温灾害信息报送和发布。
2.镇指挥办职责
镇指挥办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传达上级减灾委和本级党委、政府防范应对低温寒潮灾害天气的决定和指示;提出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工作措施等建议意见;掌握本行政区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动态,收集汇总灾情信息和防范应对工作动态,根据镇指挥部指示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加强与镇指挥部成员单位沟通联系,组织协调镇指挥部有关部门和村(居)的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协调应急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县减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镇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同时,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及时主动向镇指挥部(指挥办)报送本系统、本行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提出分析研判意见和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并按照镇指挥部(指挥办)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党政综合办:根据县气象局发布的寒潮低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向各村(居)、各成员单位发布降温、雪灾、霜冻和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应急安全部门:负责协调危化、非煤矿山及有关监管企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申请、调运、下拨;组织指导开展受灾群众防寒救助。
科教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和幼儿园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业企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牵头组织煤电油保障工作;负责保障灾区主要应急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稳定供应;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救援物资设备的调运。
古田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受灾路段交通秩序;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劝导、安置、临时救助;组织、协调做好敬老院、低收入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防寒工作。
财政所:负责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应急救灾资金。
村镇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指导保障集镇供气设施;组织协调在建工程做好建筑工地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公路部门做好全镇主干道的除雪除冰工作,保障全镇主干道交通畅通;指导各村(居)做好乡道、村道的除雪除冰保畅通工作;支持抗灾救灾人员物资运输。
水利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集镇、村(居)供水设施等水利设施的防冻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生活、生产正常用水和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农技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畜牧兽医水产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畜牧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做好禽畜的防冻保暖预警、宣传工作,严防冻死冻伤牲畜。
文旅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景区和旅游行业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和景区人员疏散工作。
卫健部门、古田卫生院: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
古田林业站:负责组织指导林业系统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和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移动、电信、联通通信部门: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
国网古田供电所:负责加强对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三农保险站:及时组织开展受灾区域查勘理赔工作。
村(居)委会:根据气象部门和镇指挥部等相关单位发布的低温寒潮灾害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传达预警信息;组织做好本村(居)辖区低温寒潮灾害宣传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灾情调查和善后处置,及时上报本村(居)辖区灾情;完成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其他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三、监测预警机制
镇指挥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气象部门发布的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报和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降温、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息,将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提前精准预报到各单位。
接收到寒潮低温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和预警级别后,各单位、各部门发挥本系统通讯平台(如短信平台、微信工作群、LED)作用,快速传递预警信息,发布与低温天气灾害有关的风险提示防范信息。
四、应急响应机制
镇指挥办依据上级气象部门发布的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提出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工作措施、建议意见,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机制。按照低温(霜冻、冰冻、雪)寒潮天气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Ⅳ级预警:预报我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同时全镇有1个以上行政村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Ⅳ级预警。
Ⅲ级预警:预报我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3天以上,同时全镇有1个以上行政村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3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预报我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7天以上;或全镇有2个以上行政村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7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Ⅱ级预警。
I级预警:预报我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10天以上;或全镇有2个以上行政村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10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Ι级预警。
五、预警宣传机制
镇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标准启动气象寒潮低温灾害预警响应后,镇党政综合办、应急安全部门要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宣传,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增强全民防灾避险意识,提升防灾避险成效;各单位、各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职责,在重要领域、重点人员群体、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重要交通线路等实施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警示提醒,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引导行业领域内寒潮低温天气期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做好防事故灾害宣传措施;各村(居)充分运用“村村响”应急广播、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高频次发布寒潮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知识,加强群众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六、会议、会商机制
(一)会议
由镇指挥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镇指挥长主持会议,各挂村领导和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分析寒潮低温灾害形势,传达上级有关防范应对寒潮灾害的精神,部署本级防御工作和应急救援措施。
(二)会商机制
镇指挥部应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和防范应对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会议,会商研判寒潮低温灾害防御情况,通报寒潮低温灾害形势和工作动态。会商包括防御形势会商、险情处置会商和灾情应对会商等不同专题。
会商会议由县减灾办组织,每两日召开一次会商(或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适时召开会商),镇指挥长主持会议,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可提级会商或加密会商次数。
七、响应终止
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预警和县减灾委终止应急响应后,由镇指挥长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八、重点防范应对机制
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时,着重落实重点领域防范,确保寒潮天气期间全镇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
(一)保道路交通安全通畅。各村(居)、交通管理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组织力量做好道路交通设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古田派出所与交通管理等部门加强联动,加强力量调配,维护交通秩序,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及时处理交通拥堵,组织道路交通事故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应急运输安全畅通。
(二)保证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村镇建设部门要加强对集镇公用基础设施的巡查、维护、抢修,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水利部门要组织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网巡查维护和应急抢修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古田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市场监管,组织好粮油、蔬菜副食品等保供稳价工作,维护市场秩序,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农技、畜牧兽医水产部门、古田林业站要组织做好农作物、林果苗木花卉、水产畜牧防寒防冻工作,指导群众及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保通信、供电等设施正常运行。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做好相关设施设备防灾减灾工作,加强辖区范围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加强通信、供电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及时采取除冰融冰措施,确保寒潮低温灾害期间的通信畅通和群众生活用电。
(四)保寒潮低温灾害期间生产安全。各村(居)、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安全稳定,做好在建工地、交通客运、工业企业、旅游等安全工作措施,加强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防止因取暖引发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文旅部门和景区管理单位要做好寒潮重点影响地区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警示、游客劝返、紧急疏散和救援救灾工作。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做好学生御寒、视情停课等工作。
九、灾害应急生活救助机制
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时,镇指挥办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准备,并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和造成影响程度,及时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一)应急管理部门要协同发改(粮储)部门做好本级救灾物资盘点,并做好应急生活救灾物资调运、调拨相关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群众受灾,根据部门职责组织好受灾群众冬寒救助。
(二)民政部门要加强街面等流浪人员可能出现的场所巡查,及时做好劝导收救,切实做好流浪人员防寒救助工作;加强养老机构集中救助人员防寒保暖救助工作。
(三)应急管理、民政、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等部门按职责,组织对受灾困难群众、低保家庭、特别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实施全覆盖、一户不漏的御寒能力全面的排查,及时做好困难群众防寒防冻保障和生活救助工作。
十、应急值班值守机制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时期的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十一、灾害事故信息报送机制
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期间灾害事故的收集统计,严格落实灾害事故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同时,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审核,各村(居)、各有关部门上报灾害事故信息时,要向挂村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报送,并报送镇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十二、指导服务
启动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应急响应后,镇指挥部应成立指导服务组,对重点地区防范应对寒潮天气工作开展指导服务,保证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落实,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有序运行。
(一)指导服务方式。指导服务组采取查资料、实地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指导服务,检查受寒潮低温影响村(居)、各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情况,并检查养老院、部分避灾点、学校、景区景点、道路等重点场所。
(二)指导服务内容。检查指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批示和部署、防范措施,落实寒潮低温天气影响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强化预防性检查、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等工作责任措施情况落实。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8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监测分析,1月25日起,我区将出现持续低温雨雪天气,大范围大雪、严重低温冰冻等极端天气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电力、市场供应、民生保障等方面产生严重影响。为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因寒潮及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引起的有可能给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影响的各类问题。
二、应急预案遵循的原则
1、保安全。针对寒潮及雨雪冰冻天气,要加对特殊群体、老弱病残等人员的帮扶工作,确保人身安全。要加强交通、消防、建筑等领域以及危险地段、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检查整治,全力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
2、保畅通。镇政府、各行政村、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寒潮及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队伍的准备,及时组织做好铲冰除雪等工作。
3、保民生。寒潮及雨雪冰冻天气一旦产生灾害,镇政府要加大救灾资金、物资投入,做好灾害救助准备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民政办要积极准备落实救助措施,切实做好查灾、核灾、救灾工作,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因灾倒房户,各行政村要采取临时安置措施,确保灾民得到妥善安置。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为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指挥协调畅通、通信联络顺畅,特成立如下指挥协调机构。
(一)组织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华任办公室主任,周靖为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要于每天上午9:30前向镇联络员报告,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联络员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办公室主任接到报告后,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再向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24小时值班电话:xxxxxx。
(二)应急抢险小分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9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全街道范围内因寒潮及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引起的有可能给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影响的各类问题。
二、应急预案遵循原则
1.保安全。针对寒潮及雨雪冰冻天气,要加强对特殊群体、老软病残等人员的帮扶工作,确保人员安全。要加强交通、消防、建筑等领域以及危险地段、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坚持整治,全力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防止发生群伤群死。
2.保畅通。卫都街道、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寒潮及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队伍的装备,及时组织做好铲冰除雪等工作
3.保民生。寒潮及雨雪冰冻天气一旦发生灾害,要加大救灾资金、物资投入,做好灾害救助准备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各行政村、太和社区、相关口线要积极准备落实救助措施,切实做好查灾、核灾、救灾工作,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为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指挥协调畅通、通信联络畅通,特成立组织指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行政村、各相关口线要于每天上午9:00前向卫都街道联络员报告,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联络员接到紧急灾情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报告,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10
(一)预警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发布的低温寒潮灾害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二)响应级别
根据低温寒潮天气的强度、持续时间、影响方位、危害程度,设定三个响应等级,即发生严重灾害为Ⅰ级响应,发生较重灾害为Ⅱ级响应,发生一般灾害为Ⅲ级响应。
一般灾害:本镇出现低温寒潮天气,在2个村范围内发生群众生产、生活紧急问题,由相应村民委员会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较重灾害:本镇出现低温寒潮天气,在3-4个村范围内发生群众生产、生活紧急问题达到启动应急预案的,由镇应对低温寒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严重灾害:本镇出现低温寒潮天气,在一半以上村发生群众生产、生活紧急问题,报镇政府启动紧急预案,镇低温寒潮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三)启动程序
根据灾害变化和监测评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应急响应。
(四)应急措施
低温寒潮灾害发生后,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因灾伤亡人员的医治和善后工作,组织好因灾损坏通讯、电力、交通以及生产生活设施的抢修和农作物的抢收,努力争取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灾损失。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加强治安防范,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提高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亳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涡阳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县发生的,对我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县政府决定成立涡阳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应急救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办相关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武警涡阳中队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武警涡阳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涡阳火车站、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的负责同志,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为县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县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调救灾装备。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县主流媒体及时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县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上级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开展灾区价格监测,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按照指令紧急采购救灾物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调运;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负责全县石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落实县级应急消杀类药品储备。
(4)县教育局:负责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损毁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协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6)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7)县民政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8)县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督促指导县属企业按照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9)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地震局):指导危房加固和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物资,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
(11)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指导协调组织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县高速公路交通畅通;指导国省道路沿线镇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县乡道路上被困车辆、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突发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3)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4)县商务局:负责保障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15)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公共场馆、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16)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8)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保障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抢修供水、供气等受损市政设施;协调局属各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清除城区主干道冰雪,保证城市主干道的正常交通;组织力量及时清除主干道绿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除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化上的冰雪,并及时修理清运断折树枝。
(19)武警涡阳中队:在收到县级地方党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组织指挥武警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0)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遇险群众救助。
(21)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22)涡阳火车站: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管辖范围内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铁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做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23)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和维护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
(24)县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县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处置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应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受灾地政府为成员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交通工作组:负责全县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除雪铲冰,保障客货运输工作;统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高速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警涡阳中队、涡阳火车站为成员单位。)
(4)煤电油气保障组:负责煤、电、成品油、天燃气等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涡阳火车站、县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县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成员单位。)
(7)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应急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等为成员单位。)
2.5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3.2物资准备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队伍准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
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
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由高到底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4.1.2Ⅱ级预警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4.1.3Ⅲ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5天低于0℃,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4.1.4Ⅳ级预警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最低气温连续3天低于0℃,可能对交通或农业有影响。
4.2预警发布
县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公路管理中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等,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各有关单位、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向基层传递机制,形成县-镇-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第一时间传递预警信息,迅速组织群众防灾避险。
4.3预警响应
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4)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煤炭、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5)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灾情报告和评估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县级人民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县发改、应急、交通、经信、商务、卫健、住建、农业、水利、自然资源、文旅、气象、通信、铁路、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县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本级相关指挥机构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县境内1/2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2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2万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6.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按照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市减灾委报告。
6.1.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领导率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减灾委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6)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8)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公安局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部队有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申请,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组织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协调有关救灾装备调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县水利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灾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时组织指导因灾害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跨县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会同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
(9)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应急指挥部,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县应急局、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县应急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县应急指挥部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县境内1/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8000人以上、12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或群众反映强烈。
6.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2.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县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委宣传部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应急局、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部队有关部门根据本地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本地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4000人以上、8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3.3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县政府报告。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地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镇、街道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县乡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镇、街道可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6.4Ⅳ级响应
6.4.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县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间以上,500间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4.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
6.4.3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县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会商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
(7)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4.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县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县委宣传部应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宣传部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灾后恢复重建
8.1善后处置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8.2社会援助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他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8.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8.4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9应急保障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员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救援、预备役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9.2财力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按财政规定积极争取资金,并及时下拨。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3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经信、发改、供电、卫健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商务、农业农村、发改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区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9.4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9.6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表彰奖励
由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2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县应急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镇(街道)、村(社区)应当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1.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1.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12
一、背景介绍
寒潮天气对建筑工地的施工和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寒潮天气下,工人的工作效率受到影响,同时建筑材料的质量也会受到影响,安全隐患也会增加。因此,建筑工地需要制定寒潮天气的应急预案,以保障工地的施工和安全。
二、预案内容
1. 工地应急通知
在寒潮天气来临之前,工地管理人员应当提前向全体工人发布寒潮天气预警通知,提醒工人做好保暖措施,准备好相应的防寒物品。
2. 施工计划调整
针对寒潮天气,工地管理人员需要及时调整施工计划,避免在恶劣天气下进行高空作业和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同时,需要对施工进度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安全防护措施
工地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受到寒潮天气的影响。特别是需要重点关注高空作业和大型机械设备操作的安全。
4. 物资准备
工地管理人员需要提前准备好防寒物品,如保暖服、手套、帽子、围巾等,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能够保持身体的温暖。
5. 应急处置
一旦出现寒潮天气导致的突发情况,工地管理人员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的处置工作,确保工地的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三、预案执行
在寒潮天气来临之前,工地管理人员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提醒工人做好防寒准备。在寒潮天气期间,工地管理人员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工人的工作。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工地管理人员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总结
寒潮天气对建筑工地的施工和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建筑工地需要制定寒潮天气的应急预案,以保障工地的施工和安全。工地管理人员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安全、高效地进行工作。同时,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工人的工作,确保工地的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13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因寒潮及低温冷冻等极端天气引起的有可能给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影响的各类问题。
二、应急预案遵循的原则
1、保安全。针对寒潮及低温冷冻天气,要加对特殊群体、老弱病残等人员的帮扶工作,确保人身安全。要加强交通、消防、建筑等领域以及危险地段、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检查整治,全力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保畅通。镇政府、各行政村(居)、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寒潮及低温冷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队伍的准备,及时组织做好防灾减灾等工作。
3、保民生。寒潮及低温冷冻天气一旦产生灾害,镇政府要加大救灾资金、物资投入,做好灾害救助准备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积极准备落实救助措施,切实做好查灾、核灾、救灾工作,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因灾倒房户,各行政村要采取临时安置措施,确保灾民得到妥善安置。
三、应急预案工作部署安排
1、加强监测预警和宣传引导。气象部门要根据上级部门的检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降温、雪灾、霜冻、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宣传部门要协调各类媒体单位,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同时充分运用村广播、电子显示屏、电视、报纸、短信等方式,高频次发布寒潮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知识。
2、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通畅。交通运输部门要把保安全、保通畅作为首要任务,针对我镇寒潮影响重点地区,增加保障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公路设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警力调配,维护交通秩序,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及时处理交通拥堵和道路安全事故,必要时暂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3、确保电力通信正常运行。电力部门要加强输电线路和重要输变电设备的巡查,及时采取除冰融冰措施,防止因输供电中断造成大面积长时间停电现象。工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电网运行调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用电。通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断电和线路中断情况下的通信保障。
4、确保城乡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城管部门要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设施防冻措施落实,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供水、供气保障。水利部门要组织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官网巡查维护和应急抢修工作。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农业、林业等部门要组织做好农作物、林果苗木花卉、水产畜牧防寒防冻工作,指导群众及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
5、切实做好救灾准备。民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防寒保暖工作,提前开展冬春救助、“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把御寒物资第一时间送到群众手中,确保安全温暖过冬;要积极筹措储备御寒物资并作好统筹调度,确保防寒及救灾物资随时调度使用。应急部门要第一时间收集掌握灾情,商财政、粮储部门及时下拨资金、物资。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收容和年老体弱、孤寡老人的关心关怀,加强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等机构的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确保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在院老人、儿童等服务对象安全过冬。
6、做好寒潮低温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镇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在建工地、交通客运、危化品企业、旅游等安全工作措施,加强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防止取暖引发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到应急救援预案、队伍、装备物资“三到位”,随时做好应急处置救援准备。文旅部门和景区管理单位要做好寒潮重点影响地区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警示、游客劝返、紧急疏散和救援救灾工作。教育部门要上级部门工作安排指示,指导大中小学做好学生御寒、视情停课等工作。
7、强化值班值守和指导督导。镇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认真做好信息上传下达,遇重大险情和灾情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作信息的报送,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效率。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哈尔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延寿县范围内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重大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依规、协调有序、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域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延寿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最高决策和指挥机构,负责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决策部署、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信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气象灾害应对工作需要,指挥部将临时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
2.2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要领导兼任。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议、决策和工作部署;根据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的综合协调应对;及时进行信息收集、核实、传递和报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3.1县委宣传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气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协调媒体弘扬各部门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采取的积极有效措施等正能量事件。
2.3.2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和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安排灾损毁设施修复等相关工程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
2.3.3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校园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秩序,必要时根据气象预警防御指引和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部署学校停课或提前放学;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3.4县工信科局: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协调通讯运营企业做好通信网络保障。
2.3.5县公安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维护抢险救灾的现场秩序;组织警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群众安全、快速转移;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通行,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2.3.6县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负责筹措拨付严重气象灾害抢险救灾补助资金。
2.3.7县自然资源局:与县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组织开展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基础地理信息和测绘服务。
2.3.8延寿生态环境局:与气象部门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会商,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负责气象灾害影响地区的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
2.3.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区范围内危险房屋隐患整改和居民安全撤离工作,及时组织人员排除道路和低洼地段积水;因气象灾害引发城市内涝时,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涝工作和城市排涝设施的安全。
2.3.10县交通运输局:督促运营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受灾人员撤离提供交通运输工具;负责组织、协调水毁公路(桥梁)的抢修复工作,为抢险救灾提供运输保障。
2.3.11县水务局:负责水情、汛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设施的巡查和汛情预警。
2.3.1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调运,协调化肥等生产资料供应,参与农作物旱情、墒情监测,开展病虫害监测分析,指导农民做好抗旱、防寒、防霜的'.灾前准备,及时发布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2.3.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协调对救灾所需成品油料紧急调拨。
2.3.14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督促属地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指导辖区内各旅游景区、酒店等采取应急措施保护景区游客安全;指导受灾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做好景区内由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者安全撤离工作;指导旅行社妥善安置旅游者;指导旅游企业对行程推迟、暂缓或取消的旅游者做好解释说明和相关服务工作。
2.3.15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2.3.16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联席会商机制及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利用网格员广泛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进行灾害信息收集及应急情况反馈。逐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及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2.3.17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应急、气象部门联合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巡查、监测和预警,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
2.3.18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气象信息发布;承担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全程气象服务保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部门的联防工作;组织开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为县政府指挥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等。
2.3.19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检查、电网运营监控和电力调度,及时调集力量排除电力设施危险和故障,保障电力正常供应。
2.3.20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负责通信网络保障工作,对受损坏的通信设施和线路及时调集力量进行抢修。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全网快速发送气象部门高级别预警信息。
2.4乡镇级应急指挥机构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要纳入乡镇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级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本预案衔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和应急工作机制,组织和实施本区域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各乡镇社区、村屯设立气象灾害应急信息员或联络员队伍,负责气象灾害事件先期处置、动员以及负责气象灾害情报收集、应急宣传等工作。
2.5专家工作组
由气象部门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对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和处置措施提出意见或建议,为政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3.监测预警
3.1监测预报
3.1.1监测体系建设
配合哈尔滨市气象部门组织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的布局、建设和维护,各乡镇政府协助气象设施的选址,为气象设施安装、维护等工作提供便利,并配合做好相关气象设施及环境的保护,齐抓共管,共同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的共享。
3.1.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教育、水务、农业农村、工信科、文广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电力、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水务、林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的监测信息实时提供气象部门共享。
3.1.3灾害普查
气象部门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信号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和Ⅳ级预警,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持续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防御指南等。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气象灾害程度不符合预警条件时,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
3.2.3发布途径
县有关部门应通过网站、短信平台、广播、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准确、及时传播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同时,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相关媒体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公众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应根据应急需求,在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暴雨、暴雪等预警信号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及时向公众免费发送预警信息。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传播媒介的所属单位、企业或组织应落实专人负责关注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和社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局以及电力部门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灾情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及时通报、实时共享。
5.应急响应
5.1响应级别
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分级,对应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的气象灾害分级,划定应急响应级别:
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Ⅰ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Ⅱ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气象灾害。
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Ⅲ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气象灾害。
Ⅳ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Ⅳ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一般气象灾害。
5.2分级响应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各有关单位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根据不同预警等级,执行相应预案,采取联动措施。
5.3响应升级
(1)因气象灾害影响加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升级,或者气象灾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灾害,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应急部门。
(2)当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县控制能力,需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其他省或中国气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县委、县政府报请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件处置。
(3)当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时,应急处置指挥权相应上移,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行动。
5.4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5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紧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心理疏导等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5.6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5.7响应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6.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置
县政府根据本地区遭受气象灾害损失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6.2调查评估
气象灾害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县气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6.3恢复与重建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受损的城市基础设施。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县政府、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应做好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不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7.2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职能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7.3物资保障
根据不同区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率和特点,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域、分部门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联共享、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预警信息传播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预警信息覆盖面进一步拓宽。
7.5应急用电保障
担负重要应急机动处置保障的单位,应通过发挥移动发电装备的功能,结合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号提前部署,为应急处置提供电力保障。
7.6技术保障
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针对我县的气象灾害风险特点,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与方法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8.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预案制定部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15
一、预案目的
寒潮天气对建筑工地施工和工人的安全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寒潮天气,保障工地施工和工人的安全。
二、预案内容
1. 寒潮天气预警
建筑工地应当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寒潮天气预警信息,确保能够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
2. 工地设施保障
在寒潮天气来临前,工地应当对临时建筑、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确保能够抵御低温天气的影响。同时,加强对建筑设施的保温和防冻措施,如加设保温棚、采取防冻措施等。
3. 工人防寒保暖
工地应当为工人提供防寒保暖用具,如保温服、手套、帽子、围巾等,并教育工人合理穿着,避免受寒。
4. 施工计划调整
根据寒潮天气的影响,合理调整施工计划,避免在恶劣天气下进行高空作业、在露天施工等易受影响的作业。
5. 紧急救援预案
制定寒潮天气下的紧急救援预案,包括工地内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人因低温受伤的急救措施等。
6. 暖气设备保障
确保工地内的临时休息室、办公室等设施内有足够的暖气设备,以保障工人在工作间歇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保暖。
7. 工地通风排气
在寒潮天气下,工地内的暖气设备需要保持正常使用,但同时要注意通风排气,避免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8. 监控和检查
加强对工地内设施的监控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三、预案执行
一旦寒潮天气预警发布,工地应当立即执行寒潮天气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措施得到及时落实。同时,工地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确保每位工人都能够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四、预案评估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应当及时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预案内容,提高工地应对寒潮天气的能力和水平。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1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按照“保生活、保生产、保设施”的原则,建立低温天气应急机制,推动我县低温天气应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提高防范应对能力,有效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龙岩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龙岩市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应急预案(暂行)》《连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层级响应”原则,对寒潮低温灾害应对工作实施分级管理,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应对寒潮低温灾害组织指挥体系、修订完善预案、细化对策措施,分级分部门负责本区域寒潮低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发生寒潮低温灾情时,及时启动响应,调集各方力量,科学、有序、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连城县范围内低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有关部门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连城县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在市减灾委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减灾委”)负责组织领导,对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减灾办”)承担县减灾委防范应对寒潮灾害天气组织领导中的日常工作;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县减灾委可请其他有关部门参与低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各乡(镇)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参照县级组织指挥体系,在县减灾委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各乡(镇)减灾委负责组织领导本乡(镇)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二)指挥体系职责分工
1.减灾委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减灾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本县内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拟订规章制度,依法组织制定和实施县级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检查,指导监督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寒潮低温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组织、领导寒潮低温灾害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统一协调组织寒潮低温灾害信息报送和发布。
2.减灾办职责
县减灾办承担县减灾委工作,主要职责:传达上级减灾委和县委、县政府防范应对低温寒潮灾害天气的决定和指示;提出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工作措施等建议意见;掌握我县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动态,收集汇总灾情信息和防范应对工作动态,根据减灾委指示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加强与减灾委成员单位沟通联系,组织协调减灾委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的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协调应急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市减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
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同时,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及时主动向县减灾委(减灾办)报送本系统、本行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提出分析研判材料和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并按照县减灾委(减灾办)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寒潮低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降温、雪灾、霜冻和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及时向县减灾委提供气象信息,为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危化、非煤矿山及有关监管企业防
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调运、下拨,组织指导开展受灾群众防寒救助。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和幼儿园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
县工信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业企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牵头组织煤电保障工作;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和调运。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受灾路段交通秩序;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劝导、收容、临时救助;组织、协调做好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低收入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防寒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应急救灾资金。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保障城市供气市政设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做好建筑工地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保障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和城市道路的正常运行。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公路的除雪除冰工作,保障交通畅通;支持抗灾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上被困车辆及人员提供应急救援。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供水设施等水利设施的防冻工作,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农业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保障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稳定供应;按程序动用县级商业储备稳定市场。
县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景区和旅游行业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和景区人员疏散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林业系统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和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县粮储局:负责采购、调拨和储备管理救灾物资。
县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参加寒潮低温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县铁路建设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辖区铁路单位开展低温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受损铁路设施;妥善安置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
县电力公司:负责加强对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人保财险连城支公司:及时组织开展受灾区域查勘理赔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三、监测预警机制
(一)预测预报
县气象局要建立和完善气象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体系,加强会商分析,做好预测。本县可能出现寒潮灾害天气时,要加强分析会商研判,提高对寒潮低温天气预报精准精细度,并将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提前精准预报到乡(镇);寒潮低温灾害性天气期间,要加强寒潮低温天气形势与发展趋势跟踪分析,及时、准确发布降温、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息。
(二)报告及信息共享
县气象局要及时将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情况报告以专报等形式将气象信息及时通报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为启动防范应对机制提供决策依据,减灾委牵头建立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报告和信息共享机制,相关部门建立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预警、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为各有关部门精确做好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预警信息发布
气象寒潮低温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统一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气象部门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和向社会发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发布本部门与低温天气灾害有关的风险提示防范信息。
四、应急响应机制
气象部门发布寒潮低温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县减灾委按照气象部门预测的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要及时向县政府提出防范应对低温寒潮天气的工作措施等建议意见,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机制。按照低温(霜冻、冰冻、雪)寒潮天气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Ⅳ级预警:预测有5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同时有1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Ⅳ级预警。
Ⅲ级预警:预测有5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3天以上,同时有1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3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预测有9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7天以上;或有2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7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Ⅱ级预警。
I级预警:预测有9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10天以上;或有2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10天以上;或气象部门发布低温天气Ι级预警。
五、预警宣传机制
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标准启动气象寒潮低温灾害预警响应后,宣传部门要协调各类媒体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宣传,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增强全民防灾避险意识,提升防灾避险成效;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职责,在重要领域、重点人员群体、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重要交通线路等实施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警示提醒,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做好行业领域内寒潮低温天气期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做好防事故灾害宣传措施;各乡(镇)要充分运用“村村响”应急广播、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高频次发布寒潮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知识,加强群众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六、会议、会商机制
(一)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为:分析寒潮低温灾害形势,传达上级有关防范应对寒潮灾害的精神,部署本级防御工作和应急救援措施。
县本级会议机制:
1.县本级启动Ⅳ级响应,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办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股室负责人。
2.县本级启动Ⅲ级响应,且寒潮影响5个乡(镇)时,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委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3.县本级启动Ⅱ级响应时,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委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气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4.县本级启动Ⅰ级响应时,由县减灾办组织召开寒潮低温灾害防范应对部署会,县减灾委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各乡(镇)设立分会场。
各乡(镇)参照县级会议机制落实会议制度,涉及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的有关乡(镇)将防范应对寒潮低温灾害部署情况,以书面形式由乡(镇)减灾委报送县减灾办。
(二)会商机制
县、乡(镇)减灾委应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和防范应对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会议,会商研判寒潮低温灾害防御情况,通报寒潮低温灾害形势和工作动态。会商包括防御形势会商、险情处置会商和灾情应对会商等不同专题。
县本级会商机制:
1.县本级启动Ⅳ级响应,无造成寒潮灾害,一般不召开会商会议,如需要召开会商,按Ⅲ级响应会商机制实施。
2.县本级启动Ⅲ级响应,会商会议由县减灾办组织,每两日召开一次会商(或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适时召开会商),县减灾委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参会单位同县本级启动Ⅳ级响应会商机制参会单位)。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可提级会商或加密会商次数。
3.县本级启动Ⅱ级响应,会商会议由县减灾委组织,每两日召开一次会商(或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适时召开会商),县减灾委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会议,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
4.县本级启动Ⅰ级响应,会商会议由县减灾委组织,每日召开一次会商(或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适时召开会商),县减灾委主任主持(或根据情况由常务副主任主持),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
各乡(镇)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和防范应对情况自行制定会商机制。
七、响应终止
(一)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IV级预警后,由县减灾委副主任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二)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Ⅲ级预警后,由县减灾委副主任决定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三)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Ⅱ级预警后,由县减灾委主任决定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四)气象部门解除低温天气Ⅰ级预警后,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终止Ⅰ级应急响应。
八、重点防范应对机制
本县范围内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时,应落实重点领域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寒潮天气期间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
(一)保交通运输安全通畅。交警、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要把保安全、保通畅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类交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控,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增加保障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公路、铁路设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加强力量调配,维护交通秩序,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及时处理交通拥堵和道路安全事故,视情采取提前关停、限速行驶、强制分流等措施,严防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二)保城乡生产生活秩序正常。住建、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设施防冻措施落实,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供水、供气保障。水利部门要组织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网巡查维护和应急抢修工作。商务、粮储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蔬菜副食品等保供稳价工作,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市场监管、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要组织做好农作物、林果苗木花卉、水产畜牧防寒防冻工作,指导群众及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保通信、供电、供水等设施正常运行。工信科技、通信、电力、自来水等部门要做好相关设施设备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加强通信、供电、供水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及时采取除冰融冰措施,防止因寒潮低温灾害造成通信、供电、供水等大面积长时间中断现象。工信科技、电力等部门要加强电网运行调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用电。通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断电和线路中断情况下的通信保障。
(四)保寒潮低温灾害期间生产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在建工地、交通客运、危化品企业、旅游等安全工作措施,加强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防止因取暖引发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文体旅游部门和景区管理单位要做好寒潮重点影响地区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警示、游客劝返、紧急疏散和救援救灾工作。教育部门要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学生御寒、视情停课等工作。
九、灾害应急生活救助机制
本县范围内出现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县、乡(镇)减灾委要组织、协调行政区域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准备,并根据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和造成影响程度,及时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一)应急管理部门要协同粮储部门做好本级救灾物资盘点,并做好应急生活救灾物资调运、调拨相关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群众受灾,根据部门职责组织好受灾群众冬寒救助。
(二)民政部门要加强街面等流浪人员可能出现的场所巡查,及时做好劝导收救,切实做好流浪人员防寒救助工作;加强养老机构集中救助人员防寒保暖救助工作。
(三)应急管理、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按职责,组织对受灾困难群众、低保家庭、特别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实施全覆盖、一户不漏的御寒能力全面的排查,及时做好困难群众防寒防冻保障和生活救助工作。
十、应急值班值守机制
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时期的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一)县级启动寒潮低温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时,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气象局等)要加强值班值守,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的乡(镇),根据本乡(镇)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发展趋势、造成影响情况落实应急值班值守。
(二)县级启动寒潮低温灾害Ⅲ级应急响应时,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气象局等)及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安排1名领导值班,县级要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的乡(镇)要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村(居)要安排村主干值班。
(三)县级启动寒潮低温灾害Ⅱ级(含)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县级要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安排1名领导值班,发生寒潮低温灾害天气的乡(镇)要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村(居)要安排村主干值班。
(四)县减灾办要加强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值班值守督导,适时调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值班值守情况。
十一、灾害事故信息报送机制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寒潮低温灾害天气期间灾害事故的收集统计,严格落实灾害事故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同时,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审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灾害事故直报信息,要第一时间通知主要领导,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报送,并报送本级减灾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报送的较大以上灾害事故,减灾办要及时报送减灾委领导。
十二、指导服务机制
本县启动寒潮低温灾害天气应急响应后,县减灾委成立指导服务组,对重点地区防范应对寒潮天气工作开展指导服务,保证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落实,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有序运行。
(一)指导服务方式。指导服务组采取查资料、实地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指导服务,检查受寒潮低温影响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情况,并抽查部分养老院、避灾点、寄宿学校、景区景点、道路等重点场所。
(二)指导服务内容。检查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批示和部署、防范措施,落实寒潮低温天气影响期间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强化预防性检查、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等工作责任措施情况落实。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1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上级预案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为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长沙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长沙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沙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送审稿)》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以及本镇相邻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本镇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统筹,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作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落脚点。
(2)紧抓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坚持防灾和救灾并重。
(3)坚持单位联动,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镇政府设立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镇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分管应急工作副镇长
副组长: 镇应急办主任、镇自然资源办主任
成 员: 镇政府各部门分管负责人,金井供电所、电信、移动、联通等分公司分管负责人。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小组办”),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镇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镇自然资源办主任任副主任。
2.2职责
2.2.1镇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确定灾害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确定灾害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
(2)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指导全镇应对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和救助工作。
2.2.2镇小组办职责
(1)传达上级部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决定、指示,负责全镇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建立灾害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灾情并向镇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
(3)负责镇领导小组指示的传达以及贯彻落实指示情况的督查。
(4)负责与各单位的联系,处理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2.3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镇党政办、党建办:负责全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应急工作督查。
(2)镇宣传中心:负责配合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搞好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指导镇上新闻媒体开展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3)镇武装部:负责配合做好重大灾情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
(4)镇派出所:负责打击盗窃、哄抢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协调有关物资、人员的牵引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5)镇财政所:负责救灾专项资金的保障。
(6)镇农业中心:负责指导农作物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协助村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7)镇应急办:负责镇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包括应急值守、传达指令、参谋咨询、综合协调和收集、整理、上报信息等);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各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8)镇自然资源办:配合路口自然资源所开展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
(9)镇建设中心:负责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害评估等工作;负责村(社区)供(节)水、排水、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维护工作;会同各村(社区)做好房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0)镇民政办:组织协调困难群众的救助、救济工作,负责管理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舍安全监测和防护工作;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和应急逃生演练,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1)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
(12)镇经发办:负责粮食、食用油、重要消费品、救灾物资等战略物资和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督促、协调电力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3)行政执法局路口执法队:负责涉及抢险救灾行政执法工作。
(14)金井供电所:负责供电设施的安全巡查、巡护,对供电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全镇供电系统的维护及受损设施的抢修;负责突发事件中现场指挥场所、消防设备设施、医疗救护、应急照明等应急供电保障。
(15)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做好通信设施的检修工作,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通信畅通。
其他未明确具体职责的单位,抢险救灾期间服从镇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工作任务。
3、预防预警
(1)加强信息预警预告。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检测、预报,完善工作手段,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导和帮助。将采集的准确、客观、真实的信息,通过广播、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
(2)加强值班工作。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本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防御警戒期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灾情,确保通信畅通,对值班制度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要立即追究责任。
4、应急响应
4.1指挥与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镇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镇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灾害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各单位要遵照镇领导小组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现场控制
险情发生后,镇小组办要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对重点区域、地段、重点人群和财物进行保护。
4.3交通管制
根据灾情的需要,灾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得到指挥部同意后,依法采取管制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对确需进入或通过的,要严格手续,并保障安全。
4.4抢险救助
遇重大灾情,镇领导小组各成员立即集结抢险队伍并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灾害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镇卫生院应紧急派遣医务人员,为因灾致病致伤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4.5安全防护
在处置灾情事件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要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当灾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造成威胁时,要及时疏散人群。
4.6调集征用
根据当前灾害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5、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社区)和镇应急办应严格按照《长沙县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同步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镇领导小组要依法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救灾物资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在出现卫生、环境事件的事发现场,相关部门要做好污染物收集、清理。征用了物资、设施、设备或其它财产的,要及时归还或按规定予以补偿。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制定计划,恢复重建。
6.2社会救助
镇应急办牵头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引导广大人民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6.3调查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调查和总结,包括:因灾时间的影响范围、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时间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原因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及期间存在的问题,今后应改进的措施建议,需表彰或追究责任的单位、个人等,报上级应对灾害镇领导镇小组办公室。
7、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篇1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在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确保全镇灾害期间交通运输平安、畅通、有序运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镇境内出现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群众生产、生活和运输发生紧急状况时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紧急情况是指:
1、因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路面封冻,交通中断,导致车辆、人员流动出现严重滞留和拥堵;
2、因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出现脱销或市场价格上涨过快;
3、其它应该适用本预案的情况。
二、应急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坚持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属地管理为主,由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特别重大问题,报请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各村(社区居)委会、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整合现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和资源。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镇成立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村(社区)挂钩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站、水利站、农机站、道安办等部门负责人、驻村(社区)工作队长,龙浔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畜牧兽医站负责人和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我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各项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信息保障工作组、道路保畅工作组、救灾和市场保障工作组、安全保卫工作组、医疗救护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成员由镇党政办、道安办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镇党政办主任黄丽萍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开展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调配;
(4)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
(5)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害情况,并根据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情程度确定应急等级上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任务,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跟踪掌握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影响和灾害,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4)在天气恢复正常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建议解除应对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状态;
(5)督促领导小组各部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3、信息保障工作组职责
(1)负责提供当前和近期气象的预测、预报情况;
(2)负责提供受灾情况;
(3)负责提供疫情情况。
责任部门(单位):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龙浔畜牧兽医站、各村(社区)
4、道路保畅工作组职责
(1)及时掌握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下道路交通方面的综合情况,并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道路保畅应急预案;
(3)负责协调解决保持道路畅通的重大突发问题,协助和指导各村(社区)及时开展清雪除冰,保障道路畅通,跟踪和督促各村(社区居)委会、镇机关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保畅的各项措施;
(4)协调解决春运中的重大事项;
(5)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设备以及运送鲜活农产品等车辆的应急通行;
(6)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重要交通设施、路段、桥梁的安全保卫;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部门(单位):镇党政办、综治办、人武部、农业服务中心、安监办、道安办、龙浔派出所、龙浔司法所、各村(社区)
5、救灾和市场保障工作组职责
(1)及时掌握受灾情况、灾区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和需求,监测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以及抗灾救灾有关方面的综合情况,并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救灾和市场保障应急预案;
(3)协调解决抗灾救灾和紧急物资供应的重大问题,建立支持灾区的应急商品短期商业储备等市场供应应急机制;
(4)动员社会力量向灾区进行捐助,并负责管理捐款捐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
(5)及时组织保险理赔、拨付保险赔偿金;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部门(单位):镇党政办、人武部、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浔畜牧兽医站、各村(社区)
6、安全保卫工作组职责
(1)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及稳定方面的信息,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综合情况;
(2)制定安全保卫应急预案;
(3)组织警力和民兵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部门(单位):龙浔派出所、司法所,镇综治办、人武部、安监办、各村(社区)
7、医疗救护工作组职责
(1)及时掌握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方面的相关信息,并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医疗救护应急预案;
(3)组织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处理;
(4)组织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协同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食安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8、新闻宣传工作组职责
(1)制定新闻宣传工作预案;
(2)正确引导舆论,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3)负责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和有关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4)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信息等。
责任部门:镇党政办
四、预警和应急响应
(一)预警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发布的寒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二)响应级别
根据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强度、持续时间、影响方位、危害程度,设定三个响应等级,即发生严重灾害为Ⅰ级响应,发生较重灾害为Ⅱ级响应,发生一般灾害为Ⅲ级响应。
一般灾害:本镇出现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在3个村(社区)范围内发生群众生产、生活紧急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应村(社区居)委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报告。
较重灾害:本镇出现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在8个村(社区)范围内发生群众生产、生活紧急问题达到启动应急预案的,由镇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严重灾害:本镇出现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在一半以上村(社区)发生群众生产、生活紧急问题,由镇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按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救灾工作。
(三)启动程序
根据灾害变化和监测评估,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镇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应急响应。
(四)应急措施
寒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直单位、镇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因灾伤亡人员的医治和善后工作,组织好因灾损坏通讯、电力、交通以及生产生活设施的抢修和农作物的抢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灾损失。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加强治安防范,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
五、应急终止
由镇领导小组,根据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六、灾害评估
按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医疗救治、宣传等工作分工,分别由道安办、安监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牵头,对因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引发的公共突发事件及次生灾害进行总结评估,报镇领导小组。必要时组织有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会商,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七、恢复重建
善后处置工作按属地原则,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直单位、镇机关有关部门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开展善后工作,做好受灾群众的物质帮扶和心理安抚,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各村(社区居)委会、镇机关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评估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迅速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八、附则
(一)各村(社区居)委会、镇机关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全镇生产、生活造成的重大影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预案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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