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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作计划

医疗工作计划

时间:2025-03-22 赵老师教案网

医疗工作计划(汇集九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工作计划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工作计划范文(精选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工作计划 篇1

为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确保提高我科医疗质量和安全、保证病历书写的内涵质量及医疗指标的完成,拟定本年度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计划:

一、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发展:

科主任、护士长继续抓好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召开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病历质控小组会议、院感小组会议,护理管理小组会议,医疗安全小组会议等,规范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使我科每个工作岗位都能努力工作,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促进科室持续发展。

二、明确科室医疗、主要工作指标,努力完成

1、病床使用率≥92%。

2、平均住院日≤14天。

3、入院三日确诊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计划。

4、术前平均住院日≤3。

5、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

6、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5%。

7、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计划。

8、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计划。

9、三基考核合格率=100%(80/100分)。

10、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计划(90/100分分以上)。

11、甲级病案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计划,无丙级病历。

12、医疗设备,仪器完好率≥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计划。

13、急救仪器,药物完好率=100%。

14、抗菌素使用范围<60%,DDD<40%,药敏>80%,抗菌素限制使用率<50% 15、手术250台。

三、完善科室医疗质量考评工作,实施规范化的质量管理,制定考评标准,每月由质控员进行检查,做好总结反馈工作。

1、参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及三好一满意的评审标准,对科室的每月工作情况,认真评分,结果与奖金挂钩。

2、健全、落实各种医疗制度,要求各种制度执行记录规范,项目齐全。医疗组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入院48小时内主治医师查房,一周内主任查房,术前,术后上级医师查房,重病人随时请上级医师查房,病重自动出院请上级查房,重病人值班医师查房后作好病程记录。加强知情谈话制度管理,非手术病人入院内72小时谈话,手术前、中、后谈话,植入谈话,危重时随时谈,特殊诊疗操作、治疗、用药谈话,输血同意谈话,麻醉前同意谈话;严格执行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审批及手术权限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各科每月召开会议,对存在问题分析,整改,持续改进。

四、认真做好医疗文书书写管理工作

1、强化病历书写者自我检查、科室病历质量小组(相关质控人员)监控。科室病历质控员每月对病区进行环节及终末病历质量检查,培养每个质控员的病历质量意识,加深检查者的.感性认知,将检查结果及时传达到自己科内,避免同样错误发生,使被检查者引起重视,在第一时间得到反馈意见,实时改时,起到良性循环作用。、

2、抓好病历质量的评价、实施奖惩结合制度

科室病历质控员每月对病区进行终末病历质量检查,检查存在问题及乙级、丙级病历上报质控办。相关科室的质控人员需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如连续不上报的则扣科室当月一定的考核总分,与科室奖金挂钩。促使大家重视并互相督促,避免和减少病历缺陷发生率,达到提高病历质量的目的。

3、落实病历检查制度,突出重点。

医疗工作计划 篇2

一、认真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新年要有新气象,新院要有新特色,面对新医院,无论从管理、服务、还是追求质量给我们均提出更高更严要求,科室召开全科人员会议,树新院品牌,从自身做起,高标准、严要求,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思想。

虽然我们目前面临困难较大,但新型合作医疗给我们带来机遇和挑战,靠精湛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来赢得患者,争创“双赢”全科上下团结一心,增强凝聚力,坚定信心,努力完成各项目作任务。

二、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

1、人性化管理:

新型医院管理不能停留在原有管理模式和水平上,科主任、护士长首先要转变观念,不断学习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反对一言堂,提倡以人为本管理方式,开展人性化服务,人性化管理,根据不同层次患者,应用不同服务方式。

在工作中加强同志间沟通,加强医患、医护之间沟通。科主任、护士长敢抓敢管,不做老好人,科室弘扬正气,使科室成为一个团结拼搏积极向上的团队。

2、改进服务措施

1)新入院病人热情接待

2)宣教认真仔细

3)及时处置新病人、力争在5分钟内,30分钟内输上液体

4)保持病区干净、明亮适舒,坚持周二卫生日

5)彻底转变观念,服务向宾馆式转化,彻底消除生、冷、硬现象及无人应答现象

6)对于危急的`病人要及时的处理。

7)出院时送出病区,道一声“安康”。

三、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成立各种管理组织

按照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及医院安排,熟悉15种核心制度,首诊医师负责制,病案书写、讨论、会诊、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人手一册。在工作质量的方面,科主任全盘负责,护士长积极配合,人人尽职尽责,做好各自工作。

我们坚信,有各级领导大力支持,有院科两级正确领导,更有700多职工齐心协力,我们医院一定会成为名副其实的“百佳医院”。使人民群众真正放心满意。

医疗工作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为宗旨,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提供公平、便利、经济、有效的医疗服务为基础,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建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我市卫生事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二)居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

1居民健康状况

目前,市居民健康状况良好,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婴儿死亡率为7.52‰,孕产妇死亡率为34.97/10万。

2医疗服务需求

结核病、循环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和外伤相对高发态势,需加强控制。

居民整体患病率有所下降,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和住院的比例有所增加。

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较好,95%人口在步行(城镇)或乘车(乡村)半小时内可获得罕见病的诊治和预防接种。

(三)医疗机构设置现况

二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设有急诊科及院前急救系统,中心卫生院设有急救室,急救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四)医疗机构、人力和床位的供给、利用状况

根据我市人口增长率计算,预计未来五年全市人口增加不到5万人,按现有的发病率计算,每名医生年承担诊疗人次将增加27人次,承担住院人次增加不到2人次,床位使用率增加缺乏4%,现有医疗资源完全可以满足上述情况服务需求。

三、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

(一)区域主要健康问题

1慢性非污染性疾病逐步替代感染性疾病成为居民的主要死因。

2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痢疾和麻疹等污染病发病率仍需加强控制,艾滋病的发展势态值得重视。

3孕产妇及婴幼儿死亡率仍需控降,任务艰巨。

(二)医疗服务体系的主要问题

1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基本满足了全市人民的需求,但分布不均衡,结构层次不合理。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资源的'利用水平不同,未能开展有效分工合作,竞争秩序尚待规范。医疗卫生保健网络不尽合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不规范,功能也未能得到有效开展。

3卫生经费投入缺乏,投资主体单一,政府投入的经费难以满足医疗机构的发展,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的需求。

四、规划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二)可及性原则

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当,布局合理,易于为居民服务。

(三)分级原则

对医疗机构实行规范有别、要求不同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服务体系。

五、医疗机构的设置

(一)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1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城区医疗资源已基本上满足居民的要求,故在规划期内原则不再增设医院、门诊部和诊所,工作重点是完善现有医疗机构的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调整医疗机构的布局,农村加强现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建设。

2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原则上设置公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真正实行“六位一体”社区卫生服务。

(二)医疗机构设置布局

1二级医院设置

现已设置的3家二级医院,完全能够满足全市人民的现有医疗救治需要,规划期内暂不增设。

2一级医院的设置

现已设置的27家乡镇卫生院完全能够满足当地人民的医疗需要,规划期内暂不设置。

3乡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

现已设置的6家民营社区卫生服务站,今后原则上不再增设此类性质的社区服务站。但随着城市的发展扩大,按要求相应设置公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4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所的设置

目前全市共有村级卫生所821家,门诊部、个体诊所173家,已经满足广大群众医疗需求,规划期内不再增设。

六、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明确政府职责,建立卫生财政保证体系,落实财政投入政策

政府一方面通过规范医疗市场鼓励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竞争,提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制度的调节,维护弱势人群,向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同时要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支持医疗机构履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

(二)进一步改革医疗服务运行机制,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与任务,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和法规,对区域内的全部卫生资源,进行进一步规划、调配、监督和管理,完善医疗顺序,规范服务内容,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与任务。按相关规定及社会需求控制和调整机构规模。对出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机构要及时进行管理规范直至取缔。

(三)科学规划,宏观调控,按“总量控制,调整存量,优化增量”原则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下,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促进现有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并且针对社会发展形式,力争保证医疗卫生资源适应社会发展步伐,满足社会群体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随着乡村的发展和人群数量的增加,按比例的合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配套。

七、实施方法

本规划报市卫生局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医疗工作计划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以基本医疗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基金由政府补助、个人缴纳组成的原则;

(三)基金实行区级管理、分级核算、超支自理、余转下年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

(四)基金使用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合管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区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

(二)制定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四)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第五条 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合管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基金的管理;

(二)负责参合者医疗费的报销审核.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负责对街道合管办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定期向区合管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五)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

(六)制定报销基本用药、诊疗与材料目录;

(七)拟定年度实施意见。

第六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区政府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七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合管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合管会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

(二)协调街道财政及时按期上缴街道应补助资金;

(三)研究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街道合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合管办),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街道合管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参合者及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二)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用药、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三)对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社区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定期向街道办事处、街道合管会和区合管办汇报工作。

第九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领导、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十条 区、街道合管办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按服务人口年人2元标准)全部足额按时到位。不得发生从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占用基金的情况。

第三章 参合对象、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参合对象

(一)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户籍在本区的居民;

(二)上述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 参合者义务

(一)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履行的缴费义务。

(二)参合者必须按期一次性整户缴全当年规定的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

(三)本区户籍内的当年出生的婴儿可以申请参加当年新型合作医疗。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次年参合可以享受;

(四)参合者缴纳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后。

(五)参合者应自觉遵守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有关制度。

第十三条 参合者权利

(一)参合者享有因病在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和就诊医疗费补偿。

(二)参合者享有对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第四章 基金标准与筹集

第十四条 基金筹集应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多方筹集基金,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第十五条 基金标准的确定应根据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十六条 基金筹集办法

(一)符合参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规定的其他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合管办办理参合手续。

(二)五保户、低保户及政府规定享受财政补助的农村居民主动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办理参合手续,其个人缴纳资金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区、街道补助资金分别由两级财政负责。

(四)省市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责落实并全额划拨到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五)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新型合作医疗。

第十七条 筹资时间:新型合作医疗实行按年缴费。规定缴费期内办理申报和参合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新生儿自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需到所在地街道合管办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办理申报登记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

第五章 基金管理

第十八条 区财政局和区合管办应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十九条 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所得利息并入基金。

第二十条 区合管办和区财政局、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区、街道两级合管办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二十二条 区合管办与街道合管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每月结算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及时拨付。

第六章 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疾病(简称门慢)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门诊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特)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住院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结算时间为每年。必须于次年前申请办理报销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五条 设立参合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门慢、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补助限额。

第二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用药、诊疗和医用材料的补助范围按照区合管会制定的 新型合作医疗用药目录》 新型合作医疗诊疗目录》和《 医用材料目录》执行(具体目录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患有门慢、门特的病人办理申请手续时。由街道合管办初审合格后报区合管办,经区合管办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门慢、门特补助待遇。参合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门特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十八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结余情况。对当年因患大病重病经报销补助后仍需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参合者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助标准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二十九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情况对基金结余较多的年度给予参合者免费享受一次指定项目的健康体检(具体体检项目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三十条 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补助:

(一)参合者本人违法违章所致伤害的医疗费用;

(二)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所致的医疗费用;

(三)车祸、工伤、医疗事故等所致的有第三方赔偿的医疗费用;

(四)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非定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或未经合管办登记备案的参合者自行前往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除外)

(六)区新型合作医疗用药、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七)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手术、洁牙、镶牙、验光、配镜、装配义眼、义肢、医学美容、矫形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

(八)新生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其他不符合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七章 就诊、转诊及报销办法

第三十一条 区合管办为每位参合者制作《 新型合作医疗卡》参合者应持卡到医疗服务机构就诊。

第三十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为主的首诊和转诊负责制。急诊者应凭急诊证明补办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发生以下情况时。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

合者办理转诊:

(一)经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

(二)不具备诊治、抢救条件的危重病症;

(三)缺少必要的检查、诊疗项目和设施的

(四)诊断明确。参合者要求转入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康复治疗的必须持卡享受即看即报

第三十四条 参合者在区域内或区域外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时。否则街道合管办不予办理报销(急诊除外)

第三十五条 参合者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必须持《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诊证明、病历、处方、出院小结、发票原件、住院明细清单以及区合管办要求的其他材料方可报销。

第三十六条 街道合管办在工作日受理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结报。

第三十七条 参合者在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

第八章 费用结算

第三十八条 参合者在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九条 区、街道合管办应加强基金结算管理。其余1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结算支付。

第四十条 参合者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按单病种结算的由区、街道合管办按有关结算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区合管办、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发放定点医疗机构铜牌并向社会公布,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负责监督、检查协议的履行情况。

第四十二条 区合管办、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必须设立新型合作医疗挂号窗口。为参合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在收治参合者时应认真核对《 新型合作医疗卡》严格执行专人专卡专用制度。掌握住院标准,杜绝挂名住院与冒名住院的现象。

第四十五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有关政策的规定。严格执行处方限量与出院带药管理规定,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第四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或亲属的知情权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十章 处罚与奖励

第四十七条 区合管办、区财政局加强对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基金超支、失控。

第四十八条 区、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参合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参合者应如实提供参合卡、处方、病历、发票、出院小结和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如实提供病案资料、处方、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财务帐册等与新型合作医疗有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十九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当明码标价。接受区合管办、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检查和参合者的监督。

第五十条 参合者有以下行为之一并造成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由区合管办如数追回。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将《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借他人的

(二)伪造、涂改处方、费用单据等凭证的

(三)虚报、冒领医疗费用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一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合管办追回支付的违规医疗费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将他人的医疗费用和非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列入报销范围的一)未认真查验参合卡。

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二)不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三)将参合者挂名住院或分解住院次数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贪污、挪用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

(三)违反新型合作医疗规定的其他行为。【fAnweN.haO86.Com 好工具范文网】

第五十三条 区合管会制定新型合作医疗考核办法。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疗工作计划 篇5

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分户档案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未换、未年审的严厉查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及异地执业行为;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执业又没有在县卫生局办理歇业登记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收回或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是否在执业医师(护师)的带领下从事一切医疗工作,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是否有带领的执业医师(护师)的亲笔签名。

三、继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各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执行,进药渠道、主要收费项目公示、国家基药执行情况、诊疗规范等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从业范围和个体医生资格的监督检查。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巫医、游医、坐堂行医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六、继续开展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七、继续开展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八、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医疗工作计划 篇6

医疗安全是医院的重要工作之一,我们科在近年来积极配合临床科室,给临床提供了可靠的诊断数据,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特制度本年度医疗安全工作计划,医疗安全工作计划。

一、加强管理,提高认识

利用每周的科会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进行报告单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每个同志从思想上认识医疗安全的重要性。

二、严格执行“三查三对”制度

工作人员接到检验标本时,必须查对姓名、科别、床号、检验项目等,工作计划《医疗安全工作计划》。属急诊检验应注明标本收到时间,出报告时间,报告结果用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并做详细记录。

三、仪器专人操作

我们科检验仪器都属于大型仪器,仪器使用进行专人操作,每次使用按仪器要求进行认真保养,确保仪器顺利运行。

四、落实职责,加强值班

对急诊、重危病人应及时检验,不容许推托。必须按科室规定按时出急诊报告,并做好登记。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天早8点科主任、各专业组组长、交接班人员进行交接班。

五、杜绝意外事故

每天下班时专人负责关闭大型仪器,关闭水电,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总之,把医疗安全放到工作的首位,使每个从思想上认识医疗安全的重要性,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工作计划 篇7

一、工作目标

1、实现20xx年农牧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将参合人员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情况进行公示;

3、加强对本乡内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收费情况的监督;

二、工作重点

为实现上述目标20xx年,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

1、开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结合县合管办的要求,认真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确保项目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规划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监督和考核办法。

二是组织完成各类培训任务。配合县合管办逐期分类组织各村分管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干部,合管办工作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2、进一步抓好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案照县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体系,落实各类工作人员。

3、规范乡合管办的运行,在县合管办的指导下,搞好参合农牧民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参合人员登记表的核实汇总录人,家庭台帐建立和合作医疗证的发放等工作,健全办事规则,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二)加大规范进行监管力度

1、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合作医疗工作流程,加强对补助核算、审核、审批、登记、兑付程序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基金财政专户和支出户管理,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进行。督促落实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确保基金。

2、进一步健全基金运行检测制度。继续完善基金运行统计情况月报制,详细掌握各乡详细掌握乡村街道月基金的支出情况,参合对象住院人数和总住院费用,次均住院费用,受益面,补偿率等基本情况,及时评估基金运行的效益和安全性。

3、建立对各村的监督和约机制。对各村的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了解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政策的执行情况,规范落实公示和举报制度。

医疗工作计划 篇8

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处置,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扩散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如下:

一、调整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明确各职能科室及医护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职责,各司其职。修订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意外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二、培训计划: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全员培训和各科室培训相结合。

1、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3、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三、分类收集办法和具体工作计划

1、在盛装医疗废物前,由护士长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2、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4、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专用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5、垃圾运送人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6、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7、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专门的处置机构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9、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xx年1月10日

医疗工作计划 篇9

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处置,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扩散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如下:

一、调整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明确各职能科室及医护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职责,各司其职。修订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意外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二、培训计划:院感科组织全员培训和各科室培训相结合。

1、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3、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三、分类收集办法和具体工作计划

1、在盛装医疗废物前,由护士长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2、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4、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专用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5、垃圾运送人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6、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7、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专门的处置机构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9、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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