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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推荐14篇)

时间:2020-12-24 赵老师教案网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推荐14篇)。

♛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 ♛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施工过程中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涉爆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爆炸物品,是指列入民用的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起爆器材、黑火药和发令纸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和项目部对爆炸物品的申购、运输、储存、保管、使用、退库全过程安全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是公司内部对爆炸物品进行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检查、监督、考核、奖罚。

第五条 公司各二级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爆炸物品实施安全管理。

第六条 项目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办法,负责对爆炸物品申购、运输、储存、保管、使用、退库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上述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爆炸物品的运输、押运、仓储、保管等各个环节安全合法。爆破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 使用爆炸物品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本项目部具体的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其中包括:(1)单位负责人管理职责、安全保卫人员管理职责、仓库保管人员岗位职责、爆破人员岗位职责等;(2)爆炸物品保管制度;(3)爆破安全操作规程;(4)安全值班、日常检查及交接班制度;(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第九条 使用爆炸物品的项目部应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台账》,每天对爆炸物品的消耗和库存进行一次盘点,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条 公司各级物资部门负责从物资管理角度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

第三章 爆炸物品的申购与运输

第十一条 爆炸物品的购买,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自购买爆炸物品。

第十二条 爆炸物品的运输一般由合法的运输企业使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需要项目部自己组织运输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取得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凭证运输;

(二)安排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车辆运输,指派熟悉爆炸物品性能的押运员负责押运;

(三)起爆器材和炸药必须分车运输。两车同行时,车距不得小于200米。行车应远离市中心和人口稠密区,中途尽量减少停车,市区内运输不得停车或休息;

(四)装卸爆炸物品应在白天进行,划出安全区域,禁止闲人进入,有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五)装卸爆炸物品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摩擦、碰撞、拖拽和抛掷;

(六)运输爆炸物品时,不准超过额定载重量,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不得同时运载其他人员或货物;

(七)运载爆炸物品的行车速度不超过40㎏/h,在坡道上行驶速度不超过10㎏/h,禁止紧急刹车;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

(八)爆炸物品运抵交货地点后,负责运输的人员与收货人员要办理交接验收、签字确认手续。发现短缺、丢失或被盗现象,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四章 爆炸物品的储存与保管

第十四条 爆炸物品必须设立专用仓库储存,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或储存室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库房的设计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二)安全监控措施、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完好可靠。通风、防火、防爆、避雷、监测、报警、防潮、防静电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善有效;

(三)库区的避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前至少检测一次,保证接地电阻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 爆炸物品的保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严格登记,建立健全爆炸物品管理台账,做到账目清楚、账卡物相符;

(二)库房内储存的爆炸物品种类和数量不得超过公安机关审批的种类和数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使用可能产生静电的通讯设备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四)变质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造册,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当地公安机关审核,并在指定地点销毁;

(五)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分包单位和个人保管。第十六条 爆炸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诚实可靠,身体健康,熟悉爆破物品性能,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二)保管人员采用双人双责制,严禁一人保管;

(三)保管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清点盘库、签字确认制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当地公安部门。

第五章 爆炸物品的领取与审批 第十七条 领取爆炸物品,首先由作业面施工队按照当日进度需要量提出计划,经过项目部施工进度管理部门审核,由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后,再到物资管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凭领用手续到仓库领取。

第十八条 项目部对爆炸物品领取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后予以确定,并书面通知仓库保管人员。

第十九条 项目部所有爆炸物品的审批和领用手续必须齐全完整,并妥善保存到责任追究期满为止。

第六章 爆炸物品的使用与退库

第二十条 爆破作业前必须取得合法的《爆破作业许可证》。第二十一条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法的《爆破员作业证》。项目部要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者,应及时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并通知发证机关及时收回《爆破员作业证》。

第二十二条 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安排专人负责指挥,确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警戒,确认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后,才能发令爆破。

第二十三条 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居民聚集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项目部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经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政府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条 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和签字手续,剩余的要当班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退库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登记清楚,退库人员和仓库保管人员要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 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退库、报废过程中,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 ♛



一、工作背景与目标



燃气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广泛应用于工业、民用和商业领域。然而,燃气的使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泄漏或事故,可能造成事故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因此,加强燃气监管工作,确保燃气的安全供应和使用,是非常重要的。本报告将详细介绍燃气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和完善监管政策法规



为了确保燃气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管政策法规。包括燃气安全管理条例、燃气供应管理办法、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等。这些政策法规对燃气供应和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燃气监管提供了依据。



2.加强燃气企业的监管和管理



我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燃气企业进行监管和管理。通过组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督,确保其合法经营并按照规定进行燃气供应。对于发现问题的企业,我们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其进行整改并落实措施。



3.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的燃气安全意识,我们积极开展了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如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向公众普及燃气使用的注意事项和避免事故的方法。同时,我们还组织了燃气安全知识竞赛和演练活动,提高市民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4.加强燃气事故的处置和调查



在燃气事故发生时,我们迅速组织处置,并进行调查和分析。通过对事故的深入研究,总结出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同时,我们还加强燃气事故的信息共享与交流,提高不同地区燃气事故的防范和处置水平。



三、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1.燃气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



经过多年的努力,燃气事故的发生率明显下降。这得益于我们加强监管力度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企业和市民的燃气安全意识,加强了燃气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2.燃气企业合规程度提高



加强燃气企业的监管和管理,使得燃气企业的合规程度有了明显提高。我们定期组织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企业并要求其整改。这有效地促使企业规范经营,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和稳定。



3.市民燃气安全意识提升



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活动,市民的燃气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升。燃气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提高,为降低燃气事故的发生率和减少事故损失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监管力量不足



由于人力资源的限制,我们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共同补充监管人员,提高监管效能。



2.宣传力度不够



尽管我们开展了大量的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但由于资源有限,宣传力度仍然不够。因此,我们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提高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工作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燃气监管工作,提高燃气管理水平。我们将继续制定和完善监管政策法规,加强燃气企业的监管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燃气安全意识。同时,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燃气监管工作的开展,为实现燃气安全供应和使用提供更好的保障。



总之,燃气监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力量,提高宣传力度,为保障燃气的安全供应和使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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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竹园镇云发煤矿

爆 炸 材 料 领 退 管 理 制 度

竹园镇云发煤矿 二0一七年三月

云发煤矿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

一、炸药、电雷管的领用,必须以煤矿月作业计划为依据。领取炸药和雷管时,必须有班组长、技术人员审批、签字盖章的或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和雷管。

二、库管员发放炸药、电雷管时,必须照各队地面值班队干在领退核销单上注明时间、班次、使用地点、放炮员的姓名、数量发放,严禁超签发量发放;领取炸药和电雷管时,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与领取单上的计划相符,并从外观上检查其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与申请计划一致。

三、放炮员领用炸药、电雷管时,必须持本人爆破员作业证和领取证及地面值班队干签发的炸药、电雷管领退核销单(一式两份)。库管员验证单据齐全后,按其发放量才能如数发放炸药、电雷管;电雷管必须实行专人专号,不得遗失、转借他人使用或挪作它用。不得销毁、扔弃,发现遗失应立即报告班组长。

四、库管员、放炮员在炸药、电雷管交接完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炸药、电雷管领用、清退、核销单签字,核销单的第一联由放炮员携带到工作现场,由现场值班人员、安瓦员共同核对数量。第二联留库内存放;领取炸药和电雷管时,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与领取单上的计划相符,并从外观上检查其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与申请计划一致。

五、库管员放发库存炸药、电雷管时要本着先入库先发,退回的先发原则进行发放,减少失效和浪费。

六、现场使用后,由班组长、放炮员、安瓦员三人签字确认现场实际消耗量和退库量,由放炮员将剩余的炸药、电雷管、水泡泥和三人签字的核销单退库交库管员。库管员确认无误后,将第一联核销栏签字留库备查,第二联(班组长、安瓦员未签字联)交放炮员带走交队,作为队统计核算依据。

七、若“领用、清退核销单”有涂改,必须由当班安瓦员在单据背面做文字说明,方为有效单据。

八、严禁放炮作业人员在井下私藏、私借炸药、电雷管;严禁将其炸药、电雷管核销单交由他人代为核销。严禁非值班队干、班组长在其核销单上签字。

九、库管员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帐、卡、物必须清点、核实,做到班清日结。若实物和单据上品种、数量不符时,应向退库人员查询清楚,并立即报告保卫科或生产调度室。

十、退库的废炸药、电雷管必须上账妥善保管,由保卫科、供应队及时回收交公司总库与公安部门销毁,不准私自处理。

十一、每次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认真落实一块炸药、一发雷管的来龙去脉。做到“审批、实领、实用、缴回”四个环节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相一致,使四个环节各负其责、各把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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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湘乡湘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租用方:湘潭双马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合法拥有的民用爆炸物品存储库及附属设施租用给乙方使用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并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用库房的基本情况

1.1 租用库房名称。本合同所租用的仓库为湘乡湘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民用 爆炸物品储存仓库。

1.2 租用库房位置。位于湘乡市梅桥镇土桥村。

1.3 租用库房用途。乙方租用甲方仓库存放经合法手续购买的炸药、雷管、导爆管等民用爆炸物品。

第二条 租用方式

2.1 租用方式为乙方租用部分库房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甲方实施全面管理。

2.2 乙方租用库房存放数量:炸药不超过2吨、雷管不超过10000枚。

第三条 租用费用

3.1 本合同租用费用由基本租用费用和单价费用两部分构成。

3.2 基本租用费用为年租用费用,价格另议。

3.3 单价租用费用以存放炸药数量和时间为计费依据,炸药按每公斤每天0.1元计费,雷管按每100枚每天1元计算。

第四条 租用期限

4.1 租用期限为三年,即从2014年2月1日起至2017年2月1日止。

4.2 租用期限届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应在届满前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用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出租的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具有符合安全评价和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等相关资料。

5.2甲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的库房,确保乙方存放的火工品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如因甲方管理不善原因导致的安全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各种刑事,行政责任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5.3甲方负责对乙方存放物品进行有效的监护,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物品的入库、存放、出库等登记手续。

5.4在乙方提取货物时,甲方必须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提取。

5.5甲方有权对乙方存放的物品实施检查,对不符合存放规定的物品禁止存放。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用库房,所存放的爆炸物品必须具有相关的许可审批手续。

6.2乙方严禁将违法或不合格的爆炸物品存放在租用的仓库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用费用。

6.4乙方如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第七条

租用费用的支付

7.1基本租用费用为每年提前预支,在当年7月10日前一次性将该年度的租用费用以转账形式支付。

7.2单价租用费用按月支付,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所发生的租用等费用一次性结算,并以转账形式支付。

第八条

其它条款

8.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8.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8.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湘乡湘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印章):湘潭双马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 ♛

文物是一个民族魂之所系、根之所在,是体现历史变迁人类文明进步的载体,是岁月沧桑不可抹灭的见证,也为社会提供了借鉴、继承和发展的物质、精神源泉;如何加强文物市场监管力度?如何打造一支精干的执法队伍?提高保护文物的理念和法律意识,有力促进文物市场走向规范化、正常化、规模化,是当前文化执法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县文物市场的现况和发展前景,浅析文物市场执法监管的重要性、问题及措施。

xx县是文物大县,历史悠久,文物资源十分丰富,舜文化更是得到了实际的传承和弘扬,据不完全统计,单是文物保护单位有77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8处,市级11处,县级52处,可谓点多面广,遍布城乡,xx镇、xx镇、xx镇等乡镇算得上是文物大镇,保护措施得力,分布地较为密集,保护级别也相对较高;文物市场大致分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和可移动文物资源,其根本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文物历史价值。

(一)古玩市场和旧货市场中,大部分从事文物经营的企业(个体)并未获得国家许可,没有申领《文物经营许可证》,属于非法经营;明显存在“马路市场”、流动经营商贩进行地下、私自交易、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问题,蒙骗坑害广大消费者,严重扰乱了文物市场的正常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我省文化执法工作虽然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建立健全了文化执法机构,但都是以原文化稽查人员为基础,对文物市场接触和了解得甚少,严重缺乏文物鉴定、修复等专业技术人才,文物的识别能力和水平急需加强和提高,办案经验还是较薄弱,不符文物市场的发展需要。

(三)文化执法监管是否要重视又如何重视民生问题?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有明确的划定标准,例如:古文化遗址位于城镇位置的,保护级别是1—5级,自保护范围向外不少于400米的连线;古建筑属城镇位置的,列入1级保护,保护范围外不少于200米,范围内、通往保护范围的道路两侧50米及长度500米范围内等,这些条条框框,对于购地新建住房的市民来说,文化执法部门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控制力;但从60年代直80年代,广大群众缺乏文物保护意识,法律法规也没有明文规定,不得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建设房屋,由此大多数当地居民是依旁而建,因地建房,祖业传承,世世代代生活在此,房屋也多数是砖木结构,并都合法获得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面临着政府责令搬迁、有些民房已成危房、群众迫切要进行改造等问题,各级政府要持怎样的态度来面对和解决?有些地方需搬迁的涉及到几十户,甚至几百户,人员之多,搬迁工程浩大;要对危房进行改造,住户又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搬迁难如愿,改造无指望,从感情上和心理上都无法接受事实,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无形中形成“敌我关系”,激发了矛盾。

文化执法过程中,往往会碰撞出火花,群众有据理力争的,有撒泼蛮横的,有围堵动粗的,有以死相拼的,有赴省进京上访的,给社会造成了不必的压力和不稳定因素,各级政府又该如何规划安置?

(一)强化理论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全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决定性的成功,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毕竟成立不久,还有很多专业知识需要掌握,还有很多新的市场需要开拓和挖掘。文物市场是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的新市场、新领域,执法人员要充分利用空余时间,钻研熟读法律法规,总结经验;当地执法部门要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以授课讲解的方式组织大家相互交流沟通,对好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文字材料供大家参考讨论;上级执法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办法律法规学习班,聘请资深律师和专业人士授课,丰富执法人员的知识面,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从而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理论技能大比武活动,对取得名次的选手在全省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以此来推动执法人员自觉学习和乐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舆论宣传,增强保护意识。一些当地居民和外地游客,对文物的保护还不够重视,法律意识还很淡薄,对此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是必要的手段,各级政府和文化执法监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有效开展以“文物保护宣传活动、文物保护执法职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各文物保护单位、景区、景点设立法律知识专栏,扩大对文物保护的宣传范围,并采取电视媒体、手机报、宣传流动车、印发宣传资料、设立文物保护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促使《文物保护法》普及到千家万户,积极鼓励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文物保护队伍中,有效增强群众的法律知识和保护意识,主动配合文化执法部门打击文物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健康、平安、和谐的的社会宣传氛围,构建行之有效的、群防群控、良好的社会格局。

(三)强化普查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对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社会的需要也是执法监管部门的需要,是当前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一要成立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建普查队伍,制定工作方案,承担文物调查和信息登录等任务,实行台帐式管理,做到件件有记录,不得瞒报、错报、漏报,对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依律予以追究责任;其二是落实工作经费,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经费到位是工作抓落实的保障,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将文物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拖诿和搪塞,影响普查工作的进展和顺利进行;其三是保证普查质量,做好普查宣传。对文物普查工作人员要开展相应的、系统的知识培训,规范普查程序,把好普查信息的第一关,并通过各种手段,大力宣传普查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促使社会各界对文物普查工作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文化执法部门要有“先知先觉”的服务理念和工作态度,就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确保文物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执法力度,打击犯罪活动。首先是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纪律。以分片、分组、分区域的方式,把文物市场进行合理化责任分解,让每个执法人员都有自己的“责任田”,将执法人员所负责的区域、联系方式、职责等主要信息向社会公示、公布;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详细可行的奖罚措施,做到公正、公开,对执法人员决不循私,不讲情面,该奖有奖,该罚得罚,言出必行,年终考核,有力推动执法人员务必达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目标,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其次是部门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与公安、文物、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地毯式排查执法行动,重点打击 “马路市场”、盗取文物、流动商贩非法从事文物经营等突出的违法行为,将活动成效和取得的工作经验主动报告上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争取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和指导;上级部门要做到搞好协调、加强沟通、勇于解难,积极配合市、县(区)执法机构抓好市场监管,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几次声势浩大的执法活动,确保文物市场执法监管正常化、日常化和规范化;再者是完善法律法规,严格举报制度。法律法规的制定实行是赋予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和权力,是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的利器。我们要从实践中找问题,从分析问题中找出解决办法,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利于推进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规范文物市场管理、经营秩序;严格举报奖励制度是有效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的重要渠道,要明确责任规章,并配备一辆文物执法专用车,以便在受理举报事件后及时查处,在第一时间赶到对保护文物不受损坏、及时防止发生重大或意外事件会起到决定性作用;确定由专人负责受理登记、上报和反馈,将查处核实的基本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对举报属实有功之人,在给予一定经济奖励的同时并做好保密工作,保证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对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国保)附近的现有居民实行统一搬迁(改造)和规划,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从保护文物的非常意义出发,要有决心和信心打好这场“仗”,组织文化执法、文物、国土、城管、住建等职能部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按相关政策予以妥善安置,才能有效提高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指数和稳定性。

文物市场的执法监管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因此,文化执法机构要实行理性化、人性化执法管理模式,促进社会和谐,确保文物市场朝着健康、平安、有序的方向发展。

♛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 ♛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交通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县委的安排,我与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同志深入基层,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就我县交通工作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交通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交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黄陵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交通事业的需求。按照“县乡公路等级化、村级公路黑色化”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大交通建设,在破解交通发展深层次矛盾,加快交通项目建设步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交通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

1.交通建设取得了新进展。__年以来,我县共完成交通建设投资2.523亿元,建成了店双路、桐店路、塬区复线等一批重点项目,完成县级公路改造56公里,乡级公路改造72公里,通村公路改造147.55公里。截止__年底,全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260公里,公路密度46.68公里/平方公里,全县191个行政村通油路率达100%,群众出行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为黄陵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交通运输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县政府及交通部门在大力推进交通建设的同时,努力抓好行业管理,加大城乡客运管理力度,提高城乡客运质量,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我县交通运输业健康快速发展。截止__年底,全县共开通农村客运班线28条,拥有营运车辆106辆,乡镇通车率达到100%,行政村通车率达到97%;城市客运开通公交线路2条,投放公交车20辆。出租车经营企业发展2家(城区96辆,店头镇40辆);货运市场发展危货运输公司3家(旭日危货公司、恒源危货公司、天缘危货公司),危运车辆达到48辆;全县共建成二级汽车站1个,乡镇客运站2个,便民停靠点7个;所有营运车辆都安装了gps终端,道路运输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

3.公路养护能力切实增强。顺利完成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原养护机构进行了重新设置,组建了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公路养护中心,并在11个乡镇(街道办)分设了农村公路管理所,理顺了县、乡、村各级公路养护责任。在具体工作中,推行了定额承包养护制,由养护中心、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自主落实养护员工,签订承包合同,县公路站根据养护路线、等级、里程确定养护经费,每季度按照养护标准和验收标准逐路进行考核,实现了社会效益和养护质量双提高。

4.交通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近年来,交通系统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统一行政许可项目与数量,积极实施“__”普法教育计划,重点抓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谐执法意识和工作水平。先后制定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黄陵县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从服务于执法对象入手,着力做到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

二、当前我县交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1.交通管理体制尚需进一步理顺。当前我县交通管理体制不够顺畅,已严重阻碍我县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一是交通管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叠、协调困难;二是道路建设和管理职责存在重叠,城区道路与国道存在交叉,在职能部门间极易造成“想管的因为无权管没法管,该管的因为各种原因管不到位”的问题;三是交通设施和安全标志管理以及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交通与公安交警、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尚需进一步理顺。

2.交通建设融资平台缺失,资金压力难以缓解。交通建设投资大、周期长,而我县交通建设缺乏强有力的融资平台,造成我县交通建设资金压力很大。由于交通建设资金基本靠上级拨款和银行信贷,地方财政资金仅够适当贴息,交通建设项目负债还贷压力较大,在过去的公路建设中旧欠债较多,债务无法偿还,收费仅够支付利息。__年以来,仅政府配套就短缺资金近两亿。各在建项目已经到了举步维艰的程度,压力很大,这些都是制约交通发展的瓶颈问题,也是当前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3.道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成果亟待加强。由于个别乡镇对公路管养工作积极性不高,重建轻养思想还没有彻底改变,管理养护不够规范,管理方法、作业方式粗放简单,跟不上管理养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少数路段养护水平比较低,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离“养必到位”的目标还有差距。

4.交通规划科学性、前瞻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牵涉面广,影响持久,交通规划的科学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5.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编制较少,影响工作顺利开展。目前交通局编制仅有6人,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但却承担着全县道路交通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等多项工作。由于近年来我县交通建设量大,而现有人员都处于一职多岗,一人当作几个人用,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工作的几点建议

1.高度重视交通工作,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是发展的先导,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交通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无法替代的支撑作用,是基础建设的重中之重。同时交通事业又是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作为的产业,加快发展交通事业,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是政府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因此,县政府要高度重视交通工作,正视我县交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增强做好交通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要盯住事关黄陵长远发展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开展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通过努力,使我县交通事业跃上全省先进序列。

2.理顺管理体制,构建大交通格局。要认真研究我县交通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能领导大交通发展,能及时组织协调,高效运转的交通管理体制。加大对黄侯、黄韩铁路建设的支持力度,构建资源共享大交通格局,充分发挥公路、铁路立体交通体系综合效应。要认真理顺交通部门与城市管理、公安交警部门之间的关系,努力形成职责明确、协作严谨的行政管理体系。

3.加强资金保障,建立适应大交通发展的融资平台。加大财政对交通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县政府要真正树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念,压缩各类不必要的支出,加大财政资金对交通建设投资的引导作用,特别对于事关我县发展大局的重点交通项目,财政要不余遗力地保证工程前期工作开展和建设启动。要强化对交通专项资金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当前我县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难问题,建议县政府整合国资企业的优质资产,组建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交通投资公司,做大做强交通融资平台,实现滚动开发、良性循环目标。

4.依据现代大交通和长远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交通规划实施。根据现代大交通和长远战略目标,调整和完善“十五”交通发展规划。做到公路、铁路相衔接,城市道路与预岗城市道路相衔接,路网布局与大项目产业发展相衔接,要增加路网密度,提高道路等级,切实缓解交通瓶颈制约。

5.狠抓落实,尽快推进公交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黄陵城市发展的需要,尽快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公交网络。整合现有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增加站和线路设置,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市场监督、统一服务标准,着力提升公交行业服务档次和服务质量,给市民创造一个优质、便捷、舒适、安全的公交出行环境。加快实行城乡大公交运行模式,加强城区与农村班线衔接,做到城乡公交相互融合、有序衔接、综合利用公交客运资源,建立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公交客运网络,争取效益最大化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群众方便出行多做实事。

6.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交通行业监督水平。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廉政勤政水平。进一步解决执法人员“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确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交通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做到廉洁自律,懂行配备,并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水平。要切实加强交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切实提高行业服务水平。要积极探索市场监管中的堵疏结合问题,针对非法和出租车异地经营等问题,要正视市场需求的客观存在和行政服务覆盖的不足,以疏结合,一方面积极将非法营运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另一方面从增加公交班次、调整班车时间、延伸起止站点等入手,找准公共服务与市场需求的结合点,切实解决非法营运管理困局,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 ♛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

对、月检查”制度

9.1 目的

按照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的要求,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特制度本制度。9.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省现代爆破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9.3 管理要求

9.3.1 保管员是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的记录,并保证记录正确可靠。

9.3.2 保管员每日清点一次库存民用爆炸物品,做到当班账实相符。爆破施工过程中,领用发放全程摄像。爆破技术员、安全员、爆破员和保管员,同时在场,按照前一天上报给公安局的爆破设计单爆破员领取火工品使用量,保管员分发,安全员在旁监督,领取完毕,“一人三员”签字确认。运输至爆破作业点后各司其职,爆破员装药,安全员监督,爆破技术员指导,警戒爆破,整个过程视频拍摄留档。当班爆破结束后,剩余物品“一人三员”共同清点、核对、记录,全部清退回库,先交由保管员签字确认,然后共同签字确认爆破消耗,存档备查。保管员清点当班库存是否与以上记录一致。

9.3.3 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周核对一次流向登记记录和库存民用爆炸物品做到账实相符。核对流向登记记录是否详实清楚,签字是否完善,记录与库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是否一致,签字确认,存档备查。9.3.4 主要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管理负责人周核对情况,流向登记记录与库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是否一致,签字确认,存档备查。9.4 执行标准

9.4.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9.4.2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技术科。

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发放、领用爆炸物品时,保管员、安全员、爆破员必须同时在场、登记签字、监控录像;爆破作业后,增设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使用的爆炸物品品种、数量等。

♛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 ♛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某地区监管局的一名监管员,我非常荣幸能够向各位领导汇报我的工作情况和成果。我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心全意地履行监管职责,努力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在此,我将详细、具体且生动地介绍我的工作内容和取得的成绩。


我主要负责监管某地区的食品安全和药品领域。在食品安全方面,我积极参与了各种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我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对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原材料、操作规范等进行细致的检查。通过频繁的监管和抽检,我们及时发现并处理了一些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我还积极参与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和警惕性。


在药品领域,我经常参与药店的巡查和验收工作。我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检查药店是否有合法经营资质,药品是否存放在符合要求的环境中,并核对药店的销售记录和药品进货渠道。通过这些工作,我们有效打击了一些非法经营药品的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安全的用药环境。同时,我也积极参与了药品安全培训和讲座,向全体药店从业人员传授药品知识和药品管理要求,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规范操作水平。


除了日常的监管工作,我还积极参与了一些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去年,某地区爆发了一起食品中毒事件,我积极参与了调查和处理工作。我深入现场调查,采集样本并追踪食品的来源,最终确定了问题食品的生产企业,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通过这次事件的处理,我们向公众传递了维护食品安全的信息,增强了公众对于食品质量的信心。


在监管工作中,我也遇到了一些难题和困难。有些商家对于监管工作抱有抵制态度,他们试图规避监管措施和法规。在这种情况下,我积极组织部门内部的沟通和协作,在查处违规行为时采取了一些技术手段,提高了监管的效果。同时,我也通过更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公众对于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总体而言,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兢兢业业、勇于担当,努力履行监管职责。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我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展。但是,我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比如在技术手段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以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和促进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我要感谢各位领导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我将继续努力,以更好的表现来回报您们的关怀和期望。


谢谢!

♛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 ♛

盐津县华家沟煤矿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二O一三年元月

目 录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爆炸物品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3、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4、仓库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5、安全检查制度

6、安全办公会制度

7、定员定量制度或规定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0、安全保卫制度

11、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制度

12、民用爆炸物品发放制度

13、爆炸物品使用制度

14、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5、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定期教育,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具和手段进行深入持久的安全教育。

2、安全培训班,包括一般安全培训学习班、安全知识专业讲座等。

3、安全技术学术论会、座谈会、事故分析会、案例讨论会。

4、与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步进行现场教育。

爆炸物品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爆炸物品的负责人,对本辖区或单位爆炸物品管理负具体领导责任,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措施落实。

二、必须熟知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爆炸物品管理的条列、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三、负责组织制定购买、使用爆炸物品计划。

四、负责组织爆炸物品贮存、使用的安全检查,对管理、使用人员进行技术训练及安全教育。

五、对爆炸物品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对发生的被盗案件、爆炸事故,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经常了解保管、使用爆炸物品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适合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按规定调换。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2、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储存量。

3、严格按危爆物品规定执行手法和多余退回制度、并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4、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5、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民用爆炸物品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民用爆炸物品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民用爆炸物品时,严禁挤压、撞击、摩擦、抛掷及混装。

6、炸药、雷管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7、对新购进的民用爆炸物品应逐箱检查包装情况,按规定做性能检查,变质和性能不详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发放使用。

8、经常检查库区并做好库内通风、防潮工作,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5℃,相对湿度不宜超过75%,存放黑火药、硝酸铵、硝铵炸药的室内,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5%

9、对失效、过期、由质量问题的爆炸物品,应另行堆放并做好记录,妥善保管。

10、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照明,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入内。

11、严禁穿铁钉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进行。

1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库房,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民爆物品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物品。

2、出入库的民用爆炸物品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部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处理。

3、值班员应定时或不定时的巡回检查,应注意仓库门窗、消防、避雷等设施和仓库区域有无异常情况。

4、值班员有特殊事情必须请假,但必须有接班人员到位才能离开。

5、值班员上下班或有事离开都必须向接班人交代当班情况和注意事项。

6、值班员每小时必须巡视一次库房周围附近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或其它异常都必须及时地告知调度室。

7、值班员对进入库房爆破工执行发放,退库监视,协助保管员做好工作。

8、值班员对参观人员进行登记、审查领导批准的通知单。

9、值班员做好交接班记录,必须完善处理接班中的一切必须处理的问题。

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对事故进行预防,全方位、多角度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定实际、定人员、定措施进行处理。

2、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组织机构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库区实施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库区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库区主管每周检查一次库区的消防设施、防雷设施、报警系统、防盗等安全装置,并督促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各种装置、设施可靠有效的使用。

4、对各种检查中发现“三违”要立即制止,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做好安全检查的各项记录,并按“四定”(定资金来源、定措施、定项目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指定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整改期间要指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办公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当月安全经营工作。

2、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安全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意见,研究处理有关安全工作的突发性问题和事件。

3、每年年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总结表彰会议,邀请公安等部门参加,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经营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4、做好会议记录,以备督办检查。

定员定量制度或规定

1、爆炸物品储存库实行定员定量管理,在库房醒目位置设置标牌,标明定员定量,不得超员超量。

2、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责任。

3、进入库区正常人数不能超过6人,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统一后方可入库。

4、库存爆炸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制定定员的管理规定。

6、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的人员,经矿领导批准后,由矿安全保卫人员陪同并做好现场监督。

7、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位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8、三班制工作人员,不准顶班、替班、换班。严禁岗位无人,做好各种原始记录。

9、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好交接手续,由双方班长签字或盖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要做到人防、犬防、技防、消防工作全面到位。库区设管理人员2名,属于正式员工,且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证;库区喂养警卫犬2只,加强戒备;炸药库和雷管库库房门口挂设报警器,当有异动时,报警器自行报警;库区设置各类消防器材,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水、灭火器一应齐全;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按矿《消防保卫部门安全责任制》履行职责。

2、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管专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撤除、移动和改装,并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和更新。

3、库内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及废品。

4、禁止使用电炉,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

5、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区内禁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并加强巡视。

6、建立管理怎人承包制,确保避雷、消防设施完整,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定位、定期,“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

7、发现火患按属地原则立即处理;发现火警报公司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处理;发现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根据火势情况组织报警,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险情应请示上级领导,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1、变质物品储存库区为禁火区,火源必须严格管制。

2、禁火区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焊、电炉,严禁携带打火机及其他引火物品进入。

3、禁火区内若发生仓库设施损坏(金属部分)需使用焊接维修时,必须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再报县消防部门审批。

4、动火动焊审批手续完整后,必须有消防部门人员现场监督指导,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方可动火动焊。

5、仓库设施维修好后,焊接设备及其他引火物及时撤离现场,做好清理打扫工作后,报消防部门注销。

安全保卫制度

1、炸药爆炸是快速的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具有强烈的破坏作用,炸药库是炸药集中的地方,因此对保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要求,特别是政治上应进行严格审查,应选用忠诚、老实、可靠人员,并随时掌握它们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做思想工作和调离,以防发生意外。

2、严格管理制度,制定爆炸物品管理人员、保管、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3、储存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库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四防”、“四把关”。即“人防、物防、犬防、技防”和“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做到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4、储存库周围的围墙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5、保持储存库周围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除四周的杂草。

6、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储存库禁区。对领取爆炸物品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发放爆炸物品,确保储存库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制度

1、由于管理不当,储存条件不好或储存时间过长,致使爆破器材安全性能不合格或失效变质时,必须及时销毁。但爆破器材是否需要销毁,应当经库房保管员和试验人员的检验,不能把有效期作为惟一标准。

2、经过检验确认失效或不符合技术要求及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必须登记造册,编写书面报告,说明需要销毁的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原因、以及计划销毁的地点和时间,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3、销毁场地必须在专用空场内进行,销毁场地应尽量选择在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方,场地周围50m内,要清除树木杂草等可燃物,防止销毁时引燃可燃物体,发生火灾。

4、销毁方法

a、爆炸法销毁:如果被销毁的炸药能完全爆炸,同时不宜用其他方法销毁时,则应采用爆炸法销毁,一般一次销毁量为10——15kg,炸毁工业雷管时,每次不得超过1000发。

b、焚烧法销毁:对没有爆炸性或已失去爆炸性,燃烧时不会引起爆炸的爆破器材,可以采用焚烧法销毁,焚烧前,必须详细检查,严防其中混有雷管和其他起爆材料。

c、溶解法销毁:溶解法每销毁15kg炸药,所需水量一般为400——500kg。

5、禁止将爆破器材装在密闭的容器内燃烧。

6、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清除销毁场地四周的易燃物、杂草和碎石。

7、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时,应有坚固的掩避体。掩避体至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场地的距离,由设计确定。在没有人工或自然掩避体的情况下,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起爆前或点燃后,参加销毁的人员应远离危险区,此距离由设计确定。

8、禁止在夜间、雨天、雾天和三级风以上的天气里销毁民用爆炸物品。

9、不能继续使用的剩余包装材料(箱、袋、盒和纸张)经过仔细检查,确认没有雷管和残药时,可用焚烧法销毁。包装过硝化甘油类炸药有渗油痕迹的药箱(袋、盒),应予销毁。

10、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后,应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如果发现有残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收集起来,进行销毁。

11、销毁爆炸物品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专人负责销毁工件。

民用爆炸物品发放制度

1、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领取爆炸物品。

2、由班组长和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一人领炸药,一人领雷管(用雷管箱装好)。发放员严禁把雷管、炸药同时发放给一人。发放员私自把雷管、炸药同时领取给一人,处罚50元/次。

3、发放时间:早上8:30以前,下午16:30以前。

4、发放员必须如实做好爆炸物品登记雷管编号填写清楚,领取人必须现场看清所领物品,核实后在领取登记上签字。

5、爆炸物品库房为特殊场地,严禁任何人把带有火源的物品带入库房,违者一次处罚违约金50元,领取人严禁把烟、打火机等违反库房规定的物品悄悄丢在库房内,如有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6、发放员、领取人要相互理解各自岗位规定,严禁吵架、打架,应互相尊重、礼貌相待,如有一方违反,每次处50元。

7、发放员、领取人要爱护库房一切物品,严禁损坏公共财物,如有违反,照价赔偿。

8、发放员、领取人如有问题不能解决,应立即向矿办公室反映等待处理。

9、以上制度,任何人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爆炸物品使用制度

1、爆炸物品的发放人员必须把爆炸物品发放给有资格的爆破人员,严禁发放给其他人员。

2、爆炸物品运输管理严格按运输管理要求作业。

3、井下使用爆炸物品操作要求严格按井下放炮规定作业。

4、爆破员严禁把爆炸物品转交给他人,严禁私自带爆炸物品离开岗位。

5、当班使用不完的爆炸物品应在下班时退回炸药库。

6、不同雷管、炸药型号严禁一起使用。

7、过期爆炸物品和爆炸物品已变质的,严禁与新鲜爆炸物品混用。

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 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有专人在场监督。

2、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3、禁止民用爆炸物品与其它货物混装。

4、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

5、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民用爆炸物品。

6、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的三分之二;其它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

7、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8、分层装载民用爆炸物品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装载另一层。

9、用吊车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

10、遇雷雨或暴雨时,禁止装卸民用爆炸物品。

11、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

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时 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2、库房内民用爆炸物品的对方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⑴民用爆炸物品应码放整齐、稳当,不得倾斜;

⑵民用爆炸物品包装箱下,应垫有大于0.1m高度的枕木; ⑶民用爆炸物品的码放,宜有0.6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民用爆炸物品包装箱与墙距宜大于0.2m。

⑷民用爆炸物品的码放,不宜超过1.6m。

⑸存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6m,架上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和各种雷管箱不应叠放。

⑹库房里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总容量。⑺民用爆炸物品的保管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遗漏和失盗,必须要严格验收、发放、领用和退回手续,账目要清楚。

⑻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3、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65%),民用爆炸物品是否受热、受湿和受阳光直射;各门锁是否正常,账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尤其是雷管更应提防;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

4、收货进库应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位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应拒收货进库。

5、严格领发手续。无主管工程师签字或涂改领药单,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严格按先入库、先到期先发放,后入库后到期后发放的原则执行。

6、在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只允许原包装发放,拆散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在发放间内发放。

7、对散落在库地面的粉末,要及时清扫处理。

8、保持库房内外的整洁,库区范围内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避雷设施,不得丛生杂草。库区四周要有防火隔离带。

9、主管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库的安全和消防设施与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有问题及时解决。

10、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 ♛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民爆物品专用仓库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提供技术服务,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依据

1.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执行;如前述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不一致,按最高标准执行。

2.依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安全评价委托书的要求执行。

第二条 安全评价对象及周边环境范围

1.安全评价对象,本合同项下民爆物品专用仓库位于 省 市 乡(镇) 村地域的专用仓库,名称为 项目。该专用仓库长约 m,宽约 m,呈 形状。

2.安全评价周边环境范围,周边外围环境(村庄民舍、建构筑物、网线设施、地质状况见图纸,具体以乙方实地考察踏勘为准)。

第三条 安全评价的内容

对本合同项下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范围内的炸药库、雷管库的布局、民爆物品名称和储量、围墙、挡土墙、五防设施(防火防盗防电防灾害防破坏)、值班视频监控等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的安全防护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总体评价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安全评价的方法

对本合同项下仓库内外作实地考察、测量、测试、环评、论证等,依据相应评价导则中适用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第五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安全评价的要求。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民爆物品专用仓库的设计方案及技术资料的清单说明(或图纸);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向甲方返还前述甲方提供的资料。

3.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上的便利条件。

4.如乙方评价涉及必须由甲方协调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计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第三方,甲方及时协助。

5.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如甲方要求乙方组织专家对安全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的,甲方另行承担评审产生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参与评价人员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

2.乙方接到甲方委托书、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计方案及技术资料清单说明(或图纸)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评价工作并向甲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安全评价报告书。

3.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计方案及技术资料说明(或图纸)有不符合安全评价条件和要求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附上补充、更改方案或意见书。

4.乙方在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施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的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上补充或整改方案或意见书。

5.乙方提交的安全评价报告书应符合相应评价导则,并具有科学性、可靠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6.如因甲方提供评价所需的资料存在错误或者甲方需调整评价要求的,乙方提交安全评价报告书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安全评价报告书进行修正不能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技术服务费

1.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待甲方收到并确认安全评价报告书后 个工作内付清技术服务费。

3.乙方向甲方收取技术服务费,应提前 个工作日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乙方收款账号如下,

第七条 保密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安全评价报告书提供给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2.乙方对本合同项下专用仓库信息以及甲方提供的民用爆物品专用仓库设计方案及技术资料清单说明(或图纸)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方泄露。

3.本条上述条款不因本合同解除、终止而失效。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力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五日内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反之该方承担扩大的损失。

第九条 通知

任何一方均应按下述联系方式向对方发出书面文件或者通知。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对方已有效履行通知义务。

甲方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向甲方提交符合评价要求的安全评价报告书,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逾期达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评价要求,经乙方整改后仍不符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3.因乙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存在疏漏或者错误等致使甲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5.在未出现法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形时,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6.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 ♛

20xx年,县工商局在市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领导的监督支持下,在我局同事的大力协作下,县工商局按照年初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上级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要求,现将县工商局班子20xx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在提高领导班子和队伍整体素质上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在20xx年的述职述廉工作中,县局领导将加强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重点,作为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的奠基石,不断加强对全体成员思想政治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一是以深入加强全体成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省、市局统一安排,积极安排班子成员参加培训学习,通过加强理论学习,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二是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民主制度,贯彻落实上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地方特点,狠抓重点。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县局领导班子大力倡导改革思想、改革执法,深入基层,带头创新,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激发广大干部的创新热情。

二、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按照省、市局的总体部署,结合县地方特色,整合有限资源,提高执行效率,坚持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落实责任到人制度,确保县局述廉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活动准备、具体实施方案等方面,结合多种执法形式,收到了管辖范围内的监管到位的成效,确保述职述廉行动落到实处。

三、抓好工作重心,结合计划扎实开展

一是着眼大局、把握监管执法的重点,认真组织县局班子成员开展市场“严打”整治行动。办理案件件。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结合县各级单位共同运作,同心协力,共检查经营商户户,查处不合格商品个品种。三是实行阳光执法制度,大力宣传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开办群众举报热线、网站举报专栏,保障消费者权益,办理投诉案件件。

四、建章立制,建立述职述廉活动的长效机制

自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以来,很多地方还有有待改善。县局在不断总结的同时,不断加强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活动程序,将述职述廉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重点,不断加强班子成员对自身的严格要求,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中。建立工商部门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深入基层寻访民意,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增强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证县局班子党风廉政工作的长效性。

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县局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省、市局正确领导的结果,但这与新形势、新任务下,对上级领导的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面对下一年新的任务,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开拓创新,团结进取,为县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 ♛

2021年1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召开2020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大会。局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党员干部代表参加了会议,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应邀列席了大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传达了市委2020年度县(区)委书记、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工委书记、市直各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精神,10名支部书记作了大会述职报告,党委书记江长海同志对各支部书记2020年度抓党建工作进行了大会点评,指出各支部2020年度党建工作取得的共性成效是:政治引领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责任得到进一步夯实;党建推动改革发展的领导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先锋”党建品牌得到进一步彰显。存在的共性问题是:政治建设有短板,行动自觉性不够;从严管党治党有短板,党员管理教育要增强;党建与业务融合有短板,激发干部担当作为要增强;基层支部标准化建设有短板,基层活动的时效性要加强。点评结束后与会人员对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了大会测评。

党委书记江长海同志最后强调,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建工作要重点抓好:一是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统一党员干部思想;二是必须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三是必须突出抓班子带队伍这个关键,提升干部职工担当作为能力;四是必须扭住党建与业务融合要求,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五是必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保持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六是必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弱项补短板抓提升。

♛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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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员述职报告范文

导读:监管员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事们:

大家好!

首先,让我深深地感谢同事们几年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培养和教育,是你们让我有资格站在这个庄严神圣的演讲台上参加今天的会议。在此,我也诚挚地感谢各位评委对我的工作和综合能力的评测。

我叫xxx,今年25岁,中共党员,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工商部门。先后在工商所、工商所担任了片区监管员、会计员、法制员、信息员、计算机专管员。

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3年来,本人在政治上、业务上不断追求进步。

1、政治思想方面:本人积极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注重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局文件、通知精神,不折不扣地执行局党组的各项决定。,我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后,我更加注重在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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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热心、诚心服务群众,以关心、爱心对待同事,以信心、恒心处理工作。

2、工作成绩方面:在我局工作的三年时间内,每一次负担起片区巡查员、会计员、法制员等新工作,既是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的平台,更是丰富人生的阅历的机遇。这些工作不仅使我在实践中探索了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更培养了自己观全局、想全局、揽全局的意识和能力。在公务员考核中,我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我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了“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先进个人”称号。

参加工作三年来,我取得了一些进步,同样存在着创新意识不强、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较弱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做到以下几点:

1、在工作思想上完成两个转变:由独立工作向协同合作转变;由“领导交办,全力办好”向多考虑怎么去办、多考虑怎么办好转变;从被动执行向创新方法转变。

2、在人际关系中处理好几个关系:首先协调好与上级领导和各业务科室的关系,做到勤请示,勤汇报,积极完成各业务科室交办的各项工作;处理好与同事的关系,建立家人般的同志关系;处理好与监管对象之间的关系,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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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信,知难而进,勇于挑战,开拓创新,是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的保证。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结合自身特点,在全力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任务的同时方面,多搞创新,多出亮点,为我局争创全省工商强局做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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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炸物品监管述职报告 ♛

厦深指安[2009] 号

中铁二局厦深铁路工程指挥部

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使用、管理

制度》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为确保中铁二局在厦深铁路工程施工中民爆物品的运输、使用及管理的安全,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现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使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希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 1 – 中铁二局厦深铁路工程指挥部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爆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爆物品。

第二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由审批、购买、储存、运输、使用民爆物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储存、运输的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加强对民爆物品各个环节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第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从业人员,须参加公安、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上岗前用工单位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安全教育。

第五条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储存、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安全

– 2 – 操作规程。

第六条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保管和押运的从业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民爆物品及民爆器材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八条 民用爆炸物品由公司厦深铁路工程指挥部实行统一报批、采购、仓储、发放、监督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九条 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是指国防科工委、公安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于2006年11月9日制订并公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中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第二章 目的范围

第十条 为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认真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预防爆炸事故发生,防止民用爆炸物品遗失、被盗等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证工程施工生产建设安全、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新建铁路厦深线(福建段)XSFJ-II标段工程(起止里程DK53+784~DK91+331.04)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第三章 引用文件

第十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

– 3 – 11月1日起施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2006年9月1日起施行)、《道路民爆物品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布,2005年8月1日起施行)、《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2007年8月1日实施,GB50089—2007)、《爆破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04年5月1日实施,GB6722—2003)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根据厦深铁路中铁二局工程施工线路长,爆破作业任务重,安全管理责任重大的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厦深指挥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个项目经理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彭安超,副组长蒋开春、王辉、欧述铢,情况组詹金华,警戒组陈袁兵,急救排险组陈应鹏,后勤组张西南组成。使用民爆物品的各项目经理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对所属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全面负责。各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小组人员如下:第一项目经理部组长蒋华,副组长胡世军;第二项目经理部组长杨飞,副组长王满荣;第四项目经理部组长靳连杰,副组长崔建威。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职责:

(1)对各项目经理部的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全面负– 4 – 责,负责建立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负责监督各项目经理部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3)负责制定实施民爆物品安全事故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对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组织保障,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4)负责建立民爆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所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的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等信息按规定建立台帐并妥善保存;

(5)负责建立民爆物品审批制度,督促各项目经理部严格遵守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民爆物品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对各单位项目经理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7)负责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8)负责落实安全保护措施,营造安全作业环境;(9)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民爆物品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督促整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指挥部领导小组;

(10)负责收集、整理和掌握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的情况和动

– 5 – 态情况,做好现场照相、录像和文字记录;

(11)负责交通工具、物资供应、设备设施保障、生活安排等各项配套工作。

第十四条 计划审批管理程序:

根据项目施工计划情况,建立民爆物品使用计划上报审批制度。各项目经理部由民爆物品分管领导安排专职人员上报民爆物品月度计划,根据项目施工进展,上报民爆物品使用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民爆物品计划用量,由各项目经理部第一负责人审批后上报指挥部。

为保证正常生产的民爆物品供应,库管主任应根据库存量,进行实时剩余量上报情况,由项目经理部上报指挥部后,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进行审批购买。

对审批资料进行保存,保存时间2年以上。

第五章 有关制度

第十五条 领用审批制度:

建立民爆物品领用制度,根据施工项目爆破设计方案,由各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核算,填写《领用申请表》,民爆物品分管领导审批,库管主任根据领用制度及《领用申请表》数量,与仓库保管员一起认真清点核对后准许发放。

第十六条 民爆物品的领用管理制度:

(1)民爆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配送到现场民爆物品,由安全员负责现场全程监管;

– 6 –(2)民爆物品使用后,由安全员负责清理,剩余的必须当天退回库房,不得在施工现场、工棚等地临时存放;

(3)运到作业面的民爆物品应由指定专人看管,标以醒目的标志。炸药、雷管不得混放,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混放;

(4)爆破作业,必须由懂得民爆物品性能和熟悉操作规程,并经考核合格的持证爆破员担任,严禁非爆破员从事爆破作业;

(5)各项目经理部接触、使用民爆物品的人员,由各项目经理部造册登记上报指挥部备案,严禁无资格人员接触和使用民爆物品。

第十七条 安全责任制度:

(1)管理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者和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者,均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交回指挥部安质部;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事故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安全教育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民爆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员工进行有关民爆物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员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 7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每一个员工懂得并理解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保证安全;

(3)对广大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法规、防火、防爆和纪律教育,使每一个员工要懂法、知法、守法,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4)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地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民爆物品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6)不定期的对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7)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 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1)掌握工程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情况,杜绝违规操作,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各项目经理部根据实际生产安全管理特点,制定相应的民爆物品安全检查制度;

(2)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民爆物品相关环节的安全检查,采取多种形式的工作方法,坚持边查边整改的原则;

(3)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爆物品仓库、民爆物品现场使用情况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表,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的整改结果进行督察,督促整改;

(4)针对不同的时期任务,进行安全检查,可分季节、施工项目、节日前后进行,做好记录,落实责任。

– 8 – 第二十条装卸、运输管理制度

(1)运输民爆物品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2)民爆物品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3)民爆物品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4)进入民爆物品装卸作业区应: ①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②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③严禁吸烟;

④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5)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6)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7)民爆物品的装卸人员必须懂得民爆物品的安全常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拽民爆物品或在包装箱上踩踏。

(8)民爆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安全要求,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1.5米。

(9)民爆物品从仓库运输至作业区时,应由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车辆装载,由持危险货物押运证人员押运。

(10)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11)装卸作业前应对照现场监督卡,核对现场监督卡中所

– 9 – 记录的发放民爆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其包装。若其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民爆物品应拒绝装车。

(12)领取出库时,安全员、爆破员和仓管员应同时签字,如实登记出库情况,及时将民爆物品直接运至现场,不准途中无人押运,严禁雷管(或导爆管)与炸药混合装运,不得乘坐无关人员,运载应符合安全要求。

(13)押运员要经常检查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14)装车完毕后,驾驶员、押运员应对民爆物品的运输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15)装卸作业时应根据民爆物品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等情况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轻装轻卸,谨慎操作。同时应做到: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

(16)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若车厢门在原地关不上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17)民爆物品装卸完毕,作业现场应清扫干净。(18)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公里/小时,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 公里/小时,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并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中途不得随意停– 10 – 留。

(19)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20)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并上报指挥部情况组组长。

(21)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 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22)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载民爆物品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民爆物品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23)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员人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指挥部情况组组长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及民爆物品,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24)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如果车辆中载有民爆物品时,需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民爆物品进行转移并安全保存后再进行车辆的维修工作。

第二十一条 储存管理制度

(一)民爆物品运达库房后,仓管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入库,– 11 – 详细填写进出库总帐,由仓管员、库管主任同时签字。

(二)民爆物品存储仓库,必须做到:

(1)实行双人双锁,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责任人;(2)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爆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放民爆物品时,审批手续必须齐全,由爆破员凭爆破员从业资格证和民爆物品管理卡领取(雷管、炸药应分开、分时发放);

(三)库房内储存的民爆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设计库容量为10吨),性质相抵触的民爆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按标准堆放,雷管箱须放在货架上,炸药应放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常宽度不小于1.3米,货架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导爆索、导爆管和炸药的堆码高度不超过1.5米。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严禁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其它活动;

(五)进入库区人员入库前必须把手机、对讲机关闭,将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存放在值班室保管;

(六)必须每日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检查库房情况,发现潮湿结块,应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指挥部;

(七)发现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情况组组长和公安机关。

– 12 – 第六章 民爆物品作业人员职责

第二十二条 爆破作业实施责任人的安全职责:(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爆破作业人员的资质;

(3)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组织领导爆破工作的设计、施工和总结工作;(5)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6)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二十三条 爆破员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民爆物品,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3)掌握早爆、盲炮、炮烟中毒事故预防技术;(4)熟练掌握起爆体加工、起爆网路敷设、装药、起爆、安全检查、盲炮处理等操作技能;

(5)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6)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7)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爆物品如数及时交回民爆物

– 13 – 品库。

取得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6个月,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

在高温、有瓦斯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爆破工作,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

第二十四条 安全员职责:

(1)负责本项目经理部民爆物品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4)经常检查本项目经理部民爆物品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民爆物品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6)检查民爆物品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民爆物品的及时退库情况。

第二十五条 保管员职责:

(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民爆物品,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2)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 14 – 得发放民爆物品;

(3)及时统计、报告有质量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民爆物品;

(4)配合公安机关参加过期、失效、变质民爆物品的销毁工作。

第二十六条 押运员职责:

(1)负责核对所押运的民爆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核对;

(2)监督运输车辆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3)确认运输车辆及其所装运民爆物品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

(4)负责看管民爆物品,防止民爆物品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第二十七条 仓库主任职责:

(1)负责制定仓库管理条例并报上级批准;(2)检查督促保管员履行工作职责;

(3)及时按期清库核帐并及时上报过期及质量可疑的民爆物品;

(4)配合公安机关参加民爆物品的销毁工作;

(5)督促检查库区安全状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 附则

– 15 –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

主题词:基本建设 民爆物品 制度 通知 抄送:本部各部室。

中铁二局厦深铁路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2009年1月7日印发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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