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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精品十篇)

时间:2020-08-31 赵老师教案网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精品十篇)。

●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系列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自20xx年7月至12月,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大检查的范围包括全系统各二级机构、机关股室和各清扫保洁公司。

具体检查事项

1、规范占道经营和越门经营摊点。加大县城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清理整治占道经营、越店经营,依法取缔马路市场。

2、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对经我局审批后的户外广告、大型广告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加固处理,重点查处整治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广告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对违规私搭乱建、未经审批、审批使用期限已至,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依法清理拆除。

3、环卫设施安全检查。对所管辖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垃圾收集间、中转站、公厕等公共环卫设施安全生产和设施设备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对各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不放过任何的安全隐患,做到问题的及时发现、处理,安全正常运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紧抓不懈。

4、城市照明设施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完成对城区所管辖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公共景观照明设施的管养维护,认真开展各类照明设施安全的检查维护,及时更换锈蚀、损坏的设施,并加强夜间巡查管理,减少路灯管线的偷盗现象,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漏电等各类事故发生。

5、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安全和规范。对辖区内城市道路安全开展检查,严格控制占道、开挖审批,对已审批的占道摊点和报刊亭等加强批后管理,督促其安全文明施工和规范经营,减少对市容交通的影响,要结合日常巡查管护,切实加强对窨井盖等易道损设施的管护,及时发现和督促恢复被盗被损设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6、园林绿化树木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街道两侧行道树、绿化广场等范围内的树木上存在的枯枝进行及时修剪,对歪斜树木、新栽树木进行支撑加固,避免枯枝掉落、树木斜倒造成的安全事故。

7、拆违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建行为,规划县城建设秩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必须彻底拆除,在拆除违法建筑之前,加强风险控制。切实做好拆前的安全生产隐患评估工作,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

8、做好办公区域内防火、防盗等工作。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各自的办公区域进行一次用电、消防等方面的检查,同时做好防盗工作,上下班要关好门窗、重要物品不要放在办公室内。

9、加强各类车辆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行为,确保车辆使用安全。

10、“三大行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及“打非治违”情况。对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打非治违”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打非”责任落实情况;查处非法违法案件情况。

11、清扫保洁公司安全情况。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环卫工人的相关作业安全与培训情况;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前)。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开展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月)。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总结复查、巩固提高阶段(12月)。

1、各单位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

2、各单位将大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有斌任组长,副局长郭永平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法制宣教股,由法制股股长胡锋兼任,负责大检查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严格考核与问责。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开展大检查的情况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扣除相应分数,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8月2日前,各单位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局法制宣教股。每月29日前,将开展大检查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局法制宣教股。12月1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和整改方案报送局法制宣教股。

●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班级文化是班级的一种风尚、一种文化传统、一种行为方式,它自觉或不自觉地通过一定的形式融汇到班级集体同学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形成一种良好地自觉地行为习惯,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的行为。

一、明确目标

通过班级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树立健康、文明、积极进取的班风,从而形成良好的校风。要让我们的班级具有特色、书香氛围浓厚、环境优美整洁、富有激励性。

二、具体布置对象及分值

1、班训20分。

目的':努力营造健康向上、富有成长气息的班级文化氛围。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加深对班级的了解,培养班级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要求:设计上具有特点,庄重大方昂扬向上,形状不限,布置在班级后黑板上方的墙上。

2、班级公约20分。

目的:班级公约是全班共同信守的制度,具有权威性,是每一个人自我监督和规范的准则。要求:班级公约主要包括文明礼仪、学习常规、考勤常规、基本规范、卫生值勤、奖惩等多个方面,是班级学生活动的行动指南。班级公约可以有选择的布置在班级的醒目位置,对本班学生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力。

3、班务栏(前面黑板右侧宣传框)30分。

要求:精致张贴整齐。可以根据班级的需要张贴一些信息。(如:课程表,洒扫表,班团委会成员表等)

4、班级墙壁文化30分。

要求:整洁,素雅,大方;美化,文化,节约化。可以张贴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有积极影响的名言警句,或悬挂学生或老师自创作品,具有班级特色。

三、每个年级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四、检查时间20xx年9月26日(星期三)晚自习。

●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签订厂部与各车间部室20xx年安全目标责任书。

1,目标责任书起草工作,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文字起草工作,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

2,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20xx年12月28日召开年度安全工作总结暨20xx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大会。

二、制订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

1,基层申报。各二级核算单位根据自身设备特点,结合新年度生产经营需要,于20xx年1月15日前向企业管理部申报设备维修及添置计划。

2,部门汇总。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收集汇总,向厂部提出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20xx年1月18日前完成。

3,计划实施。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一经厂部批准,由设备科组织推进实施。

三、组织开展各种培训,提高人防技防能力。

1,在企业开展五一文化周期间,组织开展氨系统操作工理论培训和技能竞赛。

2,二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

3,三季度,邀请安全主管部门来厂对企业各特殊工种职工进行理论培训。

四、遵循上级部署,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根椐市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布署,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管理目标。

一是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厂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全年12次。

二是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根据市安监局,商贸办指示要求和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临时组织具有针对性专业性的检查,全年共组织各种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

三是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厂安全委员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组织开展防火、防雷击、防汛、防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全年共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

四是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为切实掌握二级单位安全工作措施落突情况,要经常性开展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每逢节假日,厂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着重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保证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值班人员到点到位。

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并在第一时间力求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到位的,加强人防力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营。

●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区政府办《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政办【20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方式、时间

(一)企业自查(4月1日—4月10日)

在建企业以建设单位牵头,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二)行业抽查(4月10日—4月19日)

区质安站将分成两个组,对全区房建、市政道路、二次装修、小区整治工程进行集中检查、抽查,抽查覆盖面不少于25%。

(三)政府督查(4月20日—4月25日)

在企业自查,区质安站抽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政府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抓紧排查隐患的整改。

二、检查重点

按照市政府要求,这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

(一)施工现场脚手架的搭设、临电防护、清砼作业、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二)严肃查处肢解分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行为。开展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和安全帽使用及安全网质量的检查。

●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深圳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学校安全特别防护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95号)、《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2017〕23号)和《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深安办〔2017〕2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学校(含 中小学校、幼儿园,下同)自查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学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防范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张基宏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机

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学校安全管理处,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管职责;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校车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按照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交通警察局关于开展校车安全攻坚治理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30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校车和师生接送车辆的监管监控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督促相关学校加强重点时段、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依法从严查处酒驾、超载、超速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多发、易发事故路段、节点的改造和综合治理,完善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全力降低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风险。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深教函〔2017〕232号)精神,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认真完成危险化学品危险源风险点的摸排及隐患整改,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运送、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监管,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

(三)校园消防安全。按照国家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 2 — — 的整体部署,启动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2017年底前,各学校要按照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消安〔2017〕1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对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有关通知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深圳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深圳市教育系统“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深教〔2017〕25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加大高层建筑、“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车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的检查频率和整治力度,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学校”、“微型消防站”创建、开展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和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做好各项消防安保工作,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四)施工项目安全。进一步抓好各类施工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汛期的不利影响,突出加强高层建筑等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 治理。

(五)特种设备安全。突出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实训)室(中心)、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突出对电梯、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 承压特种设备,以及容易引起群死群伤及重大影响的其他特种设

备开展专项治理。

(六)校园治安防范。各区各学校深入开展“2017年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各学校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涉校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七)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 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 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八)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 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 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九)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 实习实践活动、夏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 发生。

(十)学生溺水问题。着重检查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防范技能培养情况,各区各学校协调辖区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和对家长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情况。

除上述重点检查内容外,各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全面开展 4 — —

其他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8月)。各区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和市的总体安排,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分工和人员安排,并结合阶段性工作部署等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大检查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各学校全面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各区各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大检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隐患问题。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各区各学校要通过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检查督查。上级有关部门从9月开始组织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有关评分的重要依据和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持续改进(10月25日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区各学校要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同时,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

结,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加快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进度,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推动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推动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落脚点,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学校,要依法严厉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曝光,强化学校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推动监管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采取有效的检查方式,突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学校、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检查。

(二)集中攻坚整治重大隐患。各区各学校要把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确保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部完成整改或处于严密有效监控之中。对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推动学校在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力争妥善整治消除一批历史遗留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协调有序推进大检查工作。各区各学校要注重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此前部署的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衔接,将继续推进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录入和管控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统筹兼顾。积极协调公 6 — —

安、安监、综治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过程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各区各学校在大检查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一批(次)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及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营造安全生产共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教育局将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综治考核、平安校园创建、教育督导等考核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各学校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要依法从严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六)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区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交流、数据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加强经验总结。各区各学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信息、阶段性情况、总结报告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可结合《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深圳市学校安全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教〔2017〕123号)有关要求一并进行报送。

●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统计、督导四个工作组,强化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尽快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牵头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

二、抓紧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分行业分地区抓紧制定细化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抓紧制定下发分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分行业领域开展全过程的督查、抽查、专项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安委〔20xx〕2号)明确的职责,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二)地方政府和单位检查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地区、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于6月20日前一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三、广泛学习宣传发动

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发动。

(一)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严肃查处每一起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依法加快查处进度,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简报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依法加大惩罚和量刑力度,并协调有关地区组织公开审判,进行实况直播、公开曝光。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并选择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实况直播庭审、宣判,弘扬法治,震慑犯罪。

(二)加强典型宣传。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有关地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先进经验,典型引路。同时,对开展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组织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

(三)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各省(区、市)要保持“1235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隐患和事故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要进行督查检查。

四、强化督导督查检查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督查、监督检查,强力推动落实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

(一)开展综合督查。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组织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开展贯穿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共组织16个督查组,分别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6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部级领导同志带队,每个督查组督查2个省级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综合督查方案,各督查组要制定具体的督查计划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6月底,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对开展综合督查工作进行动员。

(二)强化行业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结合所主管或监管的行业领域实际,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组织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组织开展暗访暗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搞迎送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并邀请专家和记者,进行抽查暗查、“打非治违”工作“回头看”,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检查,对基层政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对典型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震慑。

(三)开展约谈警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力,或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以及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30天内发生2起以上重大事故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发生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事故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实施约谈警示,帮助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醒、督促、指导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效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真查真改、真整真治,重在强化责任、重在基层落实、重在消除隐患、重在实际效果。

(一)全面覆盖彻底检查。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在企业深入彻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区、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所有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全覆盖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省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市(地)级人民政府和省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各市(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市(地)级检查要全覆盖所辖各县级人民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县级检查全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并将有关情况每月上报地方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档案,进行对照检查、现场抽查,如果发生事故,要将其作为依法查处的重要依据。驻地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属地人民政府(市〈地〉级)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隐患或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报告由检查人员签字后,送当地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从严查处事故。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要加快调查进度,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国务院安委会都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督到底,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所有挂牌督办的事故处理意见,事先必须按程序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查。通过严肃事故查处,依法追究和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

(四)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地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巡视制度,定期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视。

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工作例会制度。国务院安委会每月听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周召开例会,适时分区域召开情况汇报会、工作片会,汇总分析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地方各级安委会(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分析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二)信息交流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编发大检查简报专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周编发3期以上《全国安全生产简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刊”,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五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调度统计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明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

(四)总结报告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我乡根据余干县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牢记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为扎实做好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使全乡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xx年12月31日起至20xx年2月18日

二、目标任务

(一)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成为新常态,监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不定期组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东塘乡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书记、主任、中心小学负责人、国土所、规划所、供电所、民政所、卫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章仕生同志兼任。

四、检查范围

全乡各行各业

五、检查要点

(一)加油站,超市,网吧,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

(二)供电所对场乡、居民点电气设施隐患排查;

(三)在建工程,工地安全防护落实情况;

(四)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汽车驾驶员未系安全带、饮酒驾驶等违法行为;

(五)取土点,排土场和洗沙场的排查整治;

(六)道路、溺水隐患点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善;

(七车站、码头安全设施检查,对农用车搭客进行整治,网吧是否持证经营;

(八)排查学校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食品安全;

(九)各村、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检自查;

(十)对烟花爆竹、危化口的销售、仓储、使用、运输等行为全面细致的排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检查和跟踪复查责任,确保抓深抓细抓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各村,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

(三)严明责任,狠抓落实。各村,各部门要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工作推进不力,不履行职责的,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

●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彻底消除和整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要求,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生产标准和技术要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是否规范;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和措施,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6、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7、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8、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是否健全,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及时;

9、生产经营是否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等行为;

10、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11、租赁单位或用户是否按约定生产经营,是否有违章用电、用水、用燃气等现象;

12、局管理的房产是否安全可靠。

13、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四、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分管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极端重要性,要把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分管处(室)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检查活动,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分管处(室)要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切实把检查责任落实到人,把隐患整改落实到位。要积极采取相关企业自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内容,自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严防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并要加快整改步伐,确保整改到位。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力度,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投入到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充分发挥隐患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安全隐患彻底整改。

●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刻汲取血的教训,坚决破除侥幸心理,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把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举一反三,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地区、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和工业企业等行业领域。

三、检查内容

(一)政府和部门履职情况。各地各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字化、标准化(两化)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尤其要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具体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字化、标准化(两化)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情况,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

(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涉氨企业)、烟花爆竹,由安监局牵头。重点检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防爆阻隔技术推广应用情况;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2.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由公安消防大队牵头。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情况自救和报警求救等教育培训情况。

3.道路交通,由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交警开展路面巡查执法情况;对货车、客车(尤其校车、厂车)的安全监管情况;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无证、无照经营等违规情况。交通运输局开展客车“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检查,严格旅客行李物品检查,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

4.建筑施工,由住建委牵头。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情况;违反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查处情况。

5.工业企业(化工、烟花爆竹除外),由经信委牵头。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全员持证上岗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登记、备案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订或修订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字化、标准化(两化)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是否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违法行为。

6.特种设备,由质监局牵头。重点检查车站、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充装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非法使用“土锅炉、土容器”的行为情况。

7.学校安全,由教育局牵头。重点检查校车、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情况,督促学校与涉校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严禁校车超载行驶。

8.商贸企业,由商务局牵头。重点检查商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各地各部门自查整改。各地各部门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于1月15日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

(二)各地政府监管督查。各乡镇办场园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并于1月16日之前将隐患整治的项目、地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每个乡镇上报督办整改隐患数不得少于5个。

(三)行业检查督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现在开始,安监、公安消防、交通、住建、经信、质监、教育、商务等八个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1月16日之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每个部门上报督办整改隐患数不得少于5个,并在主流媒体公示,实行销号管理。

(四)市政府检查督导。市政府组织7个综合督导组,从1月19日起开始对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督导。每个督导组明确一名同志带队,负责3-4个乡镇,开展检查督查。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检查组要将大检查的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市安委会将对全市大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坚持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对隐患没有及时排查处理的,视同事故予以严肃处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长吴锦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鸿韬,市政府副市长王志鹏、吴宇慧、雷华、李培刚、董青平、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曹江斌担任副组长,副秘书长江长军、郭慧玲、陶家文、吴家庆、杨于宏、杨寒任成员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乡镇办场园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到社区(村居)。各地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于1月15日前一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地各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安全等各类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天门日报社和天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开辟专版或专栏,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力度,掀起全社会学法、用法的高潮,同时要加强安全知识以及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的宣传,强化全民的安全意识,构筑群防群治安全防线。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对于重大隐患,要实行领导“包保”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保一旦出现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事故发生。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办场园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于3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 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季节性防控措施,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生产安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和实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下简称“安检”)活动,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一岗双责管理责任为核心,以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基础为主要任务,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领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职责,以身作则。同时,为了加强组织领导,促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将“安全大检查”行动落到实处,公司成立以安委会为班底的“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

主要职责:加强对本次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一方面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另一方面,通过有效的组织和领导,加大隐患治理资金投入的力度,领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现场监管。杜绝一切“习惯性违章”作业,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三、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6月1日起,至7月20日结束。

6月1日至10日为方案制定阶段;

6月11日—6月21日为班组自检自查阶段;

6月22日—6月30日为项目部检查阶段;

7月1日—7月10日为隐患整改及再检查阶段;

7月11日—7月20日为提高阶段。

四、检查内容

1、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职工是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章守纪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防人身、放电、防风、防火、防机械设备事故、防高空坠落的“六防”工作:检查生产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生产人员入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进一步加强除掉安全生产“五个坏习惯”活动的开展和检查,重点检查在开展扭掉坏习惯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并将除掉安全生产“五个坏习惯”活动纳入到本次安检活动中来。

4、防火防爆检查:项目部要定期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或试验,确保良好、有效,并建立台账。重点检查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5、生产用电安全:检查电力线路的绝缘、布置,各种电器设备的接零接地。

6、交通安全检查:对驾驶人员车辆准驾制度、车辆日常检查、驾驶员培训等。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必须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到岗位,监督检查到一线员工,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全面排查摸底,明确整改责任。必须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结合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加强宣传活动。采取宣传培训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强化警示教育,使员工成为支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参与者,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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