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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痴迷作文

那份痴迷作文|那份痴迷作文(汇总10篇)

时间:2020-01-07 赵老师教案网

那份痴迷作文(汇总10篇)。

✧ 那份痴迷作文 ✧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

✧ 那份痴迷作文 ✧

月华,清澈如水,无声无息的倾泻在窗台上,拿一本古诗词,泡一杯枣子水或苦茶,独自一人靠在床头上,轻声吟着一首首雅致的小词,任氤氲的书香在房间中弥漫。从小学到如今,从未变过。

我痴迷于此。走进那繁华落尽的小院,我痴迷于那采撷红豆子的多情酒客。一园残花,一双红豆子,一杯浊酒。我仿佛看见他在朝我招手。就这样在《饮水词》的指引下,我走进了他那令我痴迷的沉思往事的斜阳,无法自拔。《饮水词》如一位看破尘世的老者,悠悠地向我讲述过去的各种记忆的点点滴滴:那个烟暖雨初收的早上,他花下醉饮,在雨打芭蕉的点滴声中,他重看旧书

我痴迷于此。走进他游览赤壁的船舱,我痴迷于那千重浪卷起的雪白浪潮。我痴迷于他在舟首那豪放不羁的身影。一江流水,一叶扁舟,一段历史。我看见了那举杯对月的眉山汉子向我招手。就这样,我走进了他痛拍栏杆的晚上。夜已深,人未寐。幽幽的月影如夜织的纱铺在了地上,漏断,人初静。江中沙滩上出了一只孤鸿的影子,他把头转向我,吾恨何人省。那呜咽的水声,与他那不满中带着不甘的话语交织在了一起,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我还痴迷于此。走进贾府如梦一般的历程,我痴迷于那桃花帘中吟诗作赋,如水一般清,玉一般光洁的她。一树桃花,一卷花帘,两行清泪。我仿佛看见了坐在香丘的她在向我招手。一篇《桃花行》,述说了她心中寄人离下的无依无靠与敏感。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桃花依旧在,她,却不在了。质本来还洁去。沁芳亭的水,依旧在流。而她,却如一阵清风,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去了。只留下那诗,还在我泪光中吟诵。

从小学到如今,一切都在变化,而我唯一不变的还是对诗词的痴迷,愿这份痴迷,永远。

✧ 那份痴迷作文 ✧

从前,我一直都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对于任何事情也都提不起任何兴趣,也经常被称为三分钟热度,也报过不少兴趣班,却也总是无法真正的投入,我也曾一度怀疑我就是一个无聊的人,直到那一天,我变得对某样东西变得痴迷……

在闹市中行走的我,漫无目地,与我擦身而过的人们却总是行色匆匆。突地,一阵欢笑和掌声在琳琅满目的商品和无数商人嘈杂的叫卖声中钻出。寻声望去,是一大群人,我由于好奇心的驱使,还是走到了那一群人中,只见那群人中间有一个男人,稀稀疏疏的头发上些许泛了白,黝黑的脸上刻着几道皱纹,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不断留下,戴着一副眼镜,一身的衣服充满了不羁的风范,更加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手,左手上的老茧一层一层的包住吉他的弦,灵活的按着吉他和弦,而右手又像跳动的精灵,灵动的拨动着琴弦,周围的人们也被他的表演所感染,随着他唱着不知名的歌曲。天地间似乎一下子安静下来,纯粹下来。这种画面至今仍然在我的脑海中回荡。

从那天开始,也去过不少地方旅行,在北京万千繁华下的街道,在山西黄土漫天的天空下,在东北的雪花飘飘的广场。无论在哪里,只要是听到吉他的拨响,歌声的响起,无论多么的忙碌,我也会驻足聆听着听完一首歌,然后自发的鼓掌。我的家人和朋友也常常不解,为什么我会总是这样。我每次也只是笑笑,然后说,这是一种他们不懂的独特的痴迷与情怀。

但紧接着,便是很长很长时间没有在街头再一次听起那种声音。我也去学了吉他,也无数次的想冲上街头,但始终也没有那个勇气。但是在前段时间,我终于又听到了那陌生而又熟悉的歌声。和那清脆的吉他声。我情不自禁的走上前去,那是一个没有听众的表演,可歌者仍旧专注,与歌声相伴似乎也不是一人吧。我听着他的歌声,也开始跟着笑,跟着唱,跟着鼓掌。他微笑的望着我。就这样直到天色完全黑尽。

无论是多么的烦躁的心情,也会随歌停而停,这不也正是街头音乐的魅力所在吗?那一刻,我才明白我对于街头音乐有着怎样的痴迷。

✧ 那份痴迷作文 ✧

生活因为有痴迷才会多姿多彩。每个人所痴迷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或是看书,或是写作,或是听音乐……而我却不同,我迷恋的东西很微妙,看的是心情的美好。

心情好,画;心情不好,还是画。把脑袋里所有的美好的或不美好的画面记录下来,在往后的时间里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时光。

真正让我痴迷到无法自拔的是因为一只猫,那天我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在不高的土墙上蹲坐着一只猫,伴随着夕阳西下的天空,晚霞照到地上,树上,我的脸上,还有那只猫。它的身上像撒了金子一样亮亮的,分不出是毛发色,还是晚霞照映的。我呆呆地看着这幅“画”内心大海波涛汹涌,我可以很骄傲的说,这是我至今见过最美的景色。我拿出笔把这一瞬间定格在纸上,没有思考,就完全画了下来,画的出奇的好,比我任何时候都要好。

这时,那只猫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充满着冷漠、孤独,却又是骄傲的,它的那双眼睛里像是装着星星。

回到家,拿出一切工具,把它完成,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我喜欢那只猫,就给那幅画起名为《孤独的风景》。之后便被拿出去展览,结果受到很多人的赞扬,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画了下去。

可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只猫。

至今,我也没有忘记那一天的那一幅画面。后来,无论我怎么画,也画不出那种感觉。但是我彻彻底底地迷恋上了画画,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那种安静、祥和的气氛。

世界因为迷恋而多姿多彩。我不是迷恋这个世界,而是迷恋我那未完成的梦。

✧ 那份痴迷作文 ✧

因为这份痴迷,心中有了更足的底气;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有了更多的精彩;因为这份痴迷,我有了更多进步的动力。

记得小时候,我对读书毫无兴趣。每次我坐在地上玩玩具,都快把地面坐出一个坑的时候。便会有一双手递过来一叠纸片;我照例会看一眼,以为是更好玩的东西,结果被我一手打到一边。妈妈那张脸也因此变得焦虑起来。

一天,那双手将另一叠纸片递了过来,我连看都没看就把它打到一边。那双手直接将那叠纸放到我眼前。我慢慢放下手里的玩具,拿住了那叠纸片。我看到纸片上画着我所熟悉的玩具,画着在马路上飞驰的汽车,画着我没见过的动物,画着天空上像棉花糖似的白云我一张一张地翻着,脸上时不时露出痴痴的笑容。妈妈脸上也不再焦虑,慢慢变得开心,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指着纸片上的字,发出疑问的声音。“汽车。”我张开嘴:“汽车”妈妈脸上的笑越来越灿烂

走在街上,我的小手紧紧攥着妈妈的食指,马路上奔过的汽车让我的眼珠转了过去,我伸出食指,小嘴张了张:“汽车”妈妈眼中流露出高兴的色彩。

眨眼间,一棵树都已完成了抽芽,开花,落叶,过冬的成长历程;几张小小的纸片也早已不能满足我的欲望,我开始寻求更大的'阅读量。妈妈似乎早已看穿了我,将我拉去了书店。妈妈带我来到儿童绘本区,结果我翻了翻就一溜烟跑去了儿童书籍区。过了一会,妈妈只好哭笑不得地跟我来到收银台交钱。

我躺在沙发上,在阳光的沐浴下看书,一个字接一个字在我眼前闪过,一点点填着我痴于读书的无底洞。

转眼,我从幼儿园的小不点,一点点地变成了与妈妈齐高的初中生,似乎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可能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与坚守吧。

✧ 那份痴迷作文 ✧

落日余晖之时,我牵着弟弟走在街上,我向前慢慢的走着,手里拿着相机,望着西边天的,那是一轮紫红色饱满而圆润的夕阳,那夕阳美到出乎我的意料,我一边心里赞美这城市少见的黄昏余霞,连忙调整好角度,快门一按,可夕阳尘落的速度感到可惊,彷如拿着滚轮下最陡的斜坡,连轮轴都没看清,方还高挂于大楼顶方的红色圆盘,一坠一坠,迅即落入路的尽头。

低头看着相机屏幕,记录下今日份的残留夕阳,存在相机里。周围的暖意渐渐消失,色彩逐渐褪去,一切黯淡下来,沉默下来,那一刻,像鱼离不开所居的大海,云飞不出那片天空,惨白感充斥着整个城市,而那黑色的屏幕却有着这座城市最后的色彩与风光……

清理杂物时,偶然发现尘封已久的相机,布满灰尘,我仔细拿湿布擦拭干净,打开屏幕,“咔嚓”一声,还是熟悉的感觉……

机缘巧合和朋友在山顶的观望台上看向远方,我们都在静静等待着那耳目一新的泛白,虽然并不是手可摘星辰的高度。围绕青林翠竹,不少知了早已起身,一声声尖锐的鸟鸣也来到天边。我们知道:黎明即将来了。远方天空已经泛白,一缕微光逐渐露了出来,很快很快当太阳穿透过云朵时,整个东方像是在世间泼了一桶金色的油料,绽放着无比绚丽。

拍下这一刻——我知道,不变的不是拍照技术,不是那片天空,而是那份熟悉的感觉,那份未曾改变的痴迷。

相视一笑,朋友跟我说:“下一次,海边再见。”

✧ 那份痴迷作文 ✧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这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我与父亲大战三百回合;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又默默地为书香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下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的那个顾城,终究是堕落了啊。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可他还是放弃了生命的希望。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郎,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面容,又憔悴地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回来下酒的,是剑上的寒光;而他的情人,是天上的那轮圆月。

记忆是开在流年里的花啊,不曾绚丽,就在风中寂灭。可总有人记得,那个一个人绝世,一个人倾城,一个人的似水流年,一个人的地老天荒那个怕自己唱出上半句,却无人知晓下半句的公子小白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那云深不知处,看见一名白衣翩翩的少年,额上佩着一条抹额,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望见那个吹笛的少年,倚在树旁,借着月光,畅饮一坛美酒。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时,捧一本旧书,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看见万万千,遇见万万千,也痴迷于那份幽幽的书香

✧ 那份痴迷作文 ✧

我喜欢国漫,从小到现在,依旧如此。

小时候,是《喜羊羊与灰太狼》《巴啦啦小魔仙》《天上掉下个猪八戒》……陪伴我渡过童年。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喜羊羊那个铃铛(好像一直都没有摘下来过),灰太狼脸上的伤疤(灰太狼也曾意气风发过);记得美琪美雪的“巴啦啦能量,沙罗沙罗,小魔仙全身变!”(小时后跟其他小孩子一起玩类似于角色扮演的游戏,我经常扮演这两个的其中一个);也记得猪八戒那肥胖善良的身影(我也许是在那时就接触西游记的吧)。

想到那个时候的我,搬着小板凳坐到电视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机里正在放的《喜羊羊与灰太狼》。奶奶叫我离电视机远点,我便一直看着喜羊羊是如何打败灰太狼的,一边后退,没留意到后面的桌子腿,摔了一跤。可就算是摔了,眼泪愣是一滴没掉,眼睛还停留在那只羊上。直到奶奶过来,叫我从地上起来时,那时刚好一集演完,正在播广告,我才从喜羊羊中回过神来。

如此到三四年级,那时我会用手机,也有手机了。

因为我妈规定,星期五写完作业,我才能在星期六星期天碰手机,所以一到星期五,我就玩命似的把作业写完了。

也许别的同学拿手机是打游戏的,但我对游戏不感兴趣,所以我都是看动画片和小说,偶尔听下歌。可就连我听的歌,都是动画片的主题曲。

也是因为手机,我知道了一些年代挺久远的动画,《虹猫蓝兔》《神厨小福贵》……

那时的我,想到张家界里和虹猫蓝兔一起游荡江湖,也想到清朝去品尝小福贵的厨艺;既想到《美猴王》里跟孙悟空一起西天取经(原来我在那时就“看”过西游记了……),还想到赛尔号上和赛小息卡璐璐一起探险。

可是,当我五六年级时,发现班里的女同学喜欢看电视剧,像什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微微一笑很倾城》……也许是我脸盲的缘故,我就是分不清那些明星。说名字还行,但是要我看图片认出来是谁我是真的不行。也因此,我和同学渐渐无话可说。

直到六年级下学期,我们班来了个新同学。

她跟我一样,也喜欢动漫,可她喜欢日漫,而我喜欢国产。她也推荐过几部日漫,我也去看了,不知是不是我听不懂日语的缘故,我不是很喜欢日漫,都是看完了都忘记它讲什么 。每当和她聊起来时,都是她在讲,我在听。

到后来我看了《魔道祖师.前尘篇》后,我就把她拉入魔道了。

最后,我小学毕业了,她也去了其他初中读。

可是现在我在初中的班里也找到几个“道友”,她们也跟我一样,喜欢国产动画片。

我觉得,初中这三年也许会过得挺快乐的吧。

但是无论快不快乐,我对国漫的那份痴迷,一直都没变,从始至终,依旧如此。

✧ 那份痴迷作文 ✧

因为喜欢,所以痴迷,更愿意一直痴迷。

题记

痴迷就像小山依恋着大山,痴迷就像绿叶衬托着红花;痴迷就像蜜蜂眷恋着花香。殊不知那份痴迷早已扎根在心田。

心动

阳光照射在地平线上,使冬天不再严寒。张辉,快给我传球。好嘞,张洋快接住。即使是冬季,硕大的操场中央,总会有那么一群热爱踢足球的少年,他们像极了大鹏在天空中翱翔,时不时的挥舞着翅膀。

当球离他们只有咫尺时,就会用一小段助跑把球射进球门,吓得守门员魂都没了。这是这么近距离的观看足球,也是发现小小的足球竟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吃过午饭,操场中央依旧聚集着他们。啊吓死宝宝啦,球怎么朝我这边来了?同学,麻烦把球踢过来好吗?啊?我嘛!可我不会踢球啊,算了不管了,走你。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量,脚都踢麻了。哎呦,可以哦!球进球门了。旁边的男生都看傻了,还一个劲的说我踢得好。可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是第一次踢足球,刚才是瞎踢的。可就在那时,足球让我心动了。

坚持

骄阳似火,它炙烤着大地。滚烫的地面被我踩在脚下,顿时禁不住这般折磨了。但,这球我也一定要踢进去才行。林娜,你下来歇会儿吧,真担心你会中暑。好友小芳的话使我动摇了片刻,可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小芳,你不用担心我,我待会再歇。终究是勇气战胜了懦弱。

可好景不长。林娜,我求你了,这个时候应该开大脚啊,你不会踢换人好嘛?。哦,好吧。对不起。虽然和他们一起踢着,但始终找不到方向感,也老给他们带来麻烦。我可以放弃嘛?不不不,不能轻而易举就说放弃,因为喜欢就一定要坚持做下去,以后我一定还要多加训练才行。从那时起,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坚持,因为我知道唯有坚持,方能圆梦。

希望

林娜,传球给我。好的,没问题。真棒!球进了。努力的人定不会被辜负,现在我已经可以和他们默契配合了,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菜鸟一般的人呢。至从爱上了踢足球,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健康了,看来体育锻炼对人的好处真大,以前的我,一年四季就像被病原体附身了一样,过一段时间就头疼脑热,可现病魔离我远去了。

再一次看见希望之光照向我,对于喜欢就应该一直坚持,之前因为初见喜欢,现在长久坚持,以后也会更加热爱。

因为第一次遇见就喜欢,我愿意一直为它痴迷,直到永远。

✧ 那份痴迷作文 ✧

徜徉书海,醉心音乐,欣赏比赛,学习技能……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无法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著不易改变。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才有了色彩;因为这份痴迷,世界多了进步的动力。

年少无知无畏无惧,懵懵懂懂,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了这么些年。

直到现在,也不知自己的追求到底是什么,脑子一片空白。“急吗?这种年纪不懂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梦想,也没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或事物,你难道不急吗?”

“急,当然急,怎么会不急呢?时常恐慌,自己一生是否只能毫无意义,毫无激情的过完?时常恐慌,自己成绩这样,以后是否只有被选择的命运?时常恐慌,自己难道真只能这样普通?没有追求?没有梦想?”

终于,我碰到了想让我守护的人,也因为他,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我想当一名设计师。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可笑吧。设计师?每个女孩都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成功的又有几个?你觉得就你那样能成为设计师……

也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我迷上了画画,怎奈没有那个天分,画什么不像什么,这让我非常苦恼,又不想去学,生怕兴趣变成任务。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我有很努力的在学,虽然见效甚微,但,简单的物体也是画的有模有样。我觉得这是我的梦想,梦想就是要努力去实现,不管多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难而上!

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虽然经历了千千万万次的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你都会有收获,或大或小!

梦想嘛,有梦才有想。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你不去真心的爱它,它又怎么会想你?

不,又或者说,这不是梦想,而是一种痴迷,深深的痴迷!

时光荏苒,我们都变了。从年幼的只会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得尊敬老师的小学生,又从一个小学生变成叛逆,又不爱学习,天天无所事事的中学生……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那份为了他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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