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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汇集二十篇)_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18-10-15 赵老师教案网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汇集二十篇)。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

借 款 合 同

贷款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借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祥细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 ___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申请借款,贷款公司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 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贷款公司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 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 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保证金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一次性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人民 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时支付利息和其它费用的保证。保证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结 束时按实际发生的利息及费用进行计收抵扣(保证金不计付利 息)。

第六条 借款利率及利息、罚息和复息的计算

6.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

6.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 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调整时,按照固定利率,上调时相应上调、下调时保持不变。

6.3、 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 率水平上浮_____%。

6.4、 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 利率水平上加收罚息_____%。

6.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按本条 6.3 款执行。

6.6、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 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公司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 率计收罚息。

6.7、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月计息, 不足一 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依次类推)。

6.8、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 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息,复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6.9、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 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6.10、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实行利随本清。

第七条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公司 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7.1.1、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 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7.1.2、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九条约定 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 用保证金。

7.1.5、已按贷款公司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7.2、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款。

第八条 还款

8.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按照约定 的日期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日前 15 个 工作日向贷款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 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担保借款的,担保方式双方协商确定。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0.1、有权向贷款公司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 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贷款 公司并征得贷款公司书面同意。

10.4、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担保发生了不 利于贷款公司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公司的要求另行 提供贷款公司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10.5、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 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0.6、 向贷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所需书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条 贷款公司权利和义务

11.1、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 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11.2、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 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 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公司提供的一切书面及 文字材料,随同借款合同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借款人。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当事人均应当履行本合同 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应当按本 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贷款公司支付迟延违 约金。

1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公司未 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 按违约金额和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迟延违约金。

12.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的,贷款公司 有权进行限期清偿,同时对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 率计收利息,并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1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公司有 权进行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权对借 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从违约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 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12.6、借款人违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于收到贷款公司书 面通知后 7 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贷款公司认可的补救措施,否则 贷款公司有权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权提前收回 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违约金。

12.7、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公司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 段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 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 同一式二份,其中:贷款公司、借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采用担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担保合同生效之 日起生效。

13.2、借款人对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需要办理展期的,应 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前 5 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 展期申请,若借款有担保的,借款人应当同时提供担保人同意继 续担保的书面意见或另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13.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的,或有其他严 重违约行为的,贷款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 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并赔偿损失。

13.4、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借、贷双方任 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均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借、贷双方协商解决;未 能协商解决的,向贷款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 须履行。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声明条款

贷款公司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其法 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权代理人:

贷款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借款人(自然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_日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第五条贷款利率;本合同利率执行基准利率 % (上/下)浮 %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于下一年度的公历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不在另行向借款人发书面通知。

第六条罚息利率;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部分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 %。罚息计算期间自逾期之日起至应付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上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罚息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上调。

第七条贷款人将款项发放至借款人开立的指定银行账户内, 户名: ,

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本合同项下提供贷款的义务并且借款人已经收到了贷款人提供的贷款,借款人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况下的、因该笔贷款而产生的所有债务的偿还义务。

第八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先决条件包括:

(一)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支付计划,或者{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及交易合同等与贷款支付相关的交易背景资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载明的情况没有变化,并且该等文件持续有效,或者借款人已就发生的变化作出令贷款人满意的解释和说明:

(二) 借款人已填妥与本次提款有关的借据,贷款凭证。借据,贷款凭证。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具体贷款条件与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至时,以借据,贷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三) 借款人须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妥与本贷款及贷款项目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若贷款人要求,还应办妥本合同的公证手续;

(四) 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借款人应确保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担保合同及担保物的公证,登记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五) 借款人未发生本同所列之一约事件;

除非满足上述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无义务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九条贷款担保:本和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抵押担保的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第十条贷款偿还:

(一) 还款原则。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财政部及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决定贷款偿还的扣款顺序。还款方式:□利随本清、□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按季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二) 如果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保证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赏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十三条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能撤销地向贷款人保证: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

第十四条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无需事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对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以实现债权,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贷款人针对贷款还享有其他担保权利的保证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贷款人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第十五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 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 保证人已仔细阅 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如保证人为法人,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本合同经过合法的授权。

(三) 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 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发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五) 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六) 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七) 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

常规运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的自查报告

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文件精神、贵州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黔中小局发„2012‟32号)的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万元,法人:***,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凭批准文件规定的期限、范围经营)。***年***月***日挂牌运营。公司坐落在**************,公司现有员工10人。

公司2011年8月23日开业以来,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工贸局、银监办、人民银行的关心和指导下,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贷款业务,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工作目标,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在短时间内为公司业务稳定、高效、良好地发展奠定了基础。

经过公司高管、员工上下一致努力,业务经营取得了相对满意的经营业绩。截止***年**月末累计发放贷款****笔,金额****万元,贷款余额*****万元。

从贷款额度来看,贷款额在10万以下的有***笔,金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56%;贷款额在10-20万元之间有***笔,金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7%;贷款额在20-50万元之间有***笔,金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18%;贷款额在50-100万元之间有**笔,金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21%;贷款额在100万以上的有0笔,金额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0%。

从贷款期限上看,短期性特点突出,1年期以内(含)贷款占全部累计贷款总额的100%。

从贷款对象看,个人贷款累计***笔,金额****万元,占全部累计贷款总额的30%;企业贷款累计***笔,金额****万元,占全部累计贷款总额的70%。

从贷款用途看,经营性贷款累计***笔,金额****万元,个人消费贷款累计0笔,金额0万元,分别占全部累计贷款总额的100%、0%。

从贷款方式看,以房产抵押贷款和其他担保贷款为主,占全部累计贷款总额的80%。

从贷款利率执行水平看,单笔最低利率为**%,单笔最高利率为**%,贷款利率水平执行符合有关规定。到期贷款和利息收回率均为 98%,信贷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

现根据省金融办《关于对各市(州)小额贷款公司常规运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的通知》及“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常规运营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的通知”(铜府办发电[2013]167号

铜机发364号文件精神),公司及时召开紧急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由于公司代理总经理***另有发展,于2013年元月14日由公司执行董事解聘***代理总经理一职,并聘请***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然后再上报有关部门备案。公司没有设立分支机构。

2、公司开业以来,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贷款业务,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始终坚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原则:坚持小额分散,没有跨区域经营。公司没有超过批文所规定的核准经营范围。

3、公司业务稳定、经营效益较好信贷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上级监管部门没有接到举报公司违反利率政策、非法集资及变相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现象。

4、公司在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多次接受县工贸局、银监办、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管,并且还聘请社会监督员和法律顾问、设立监督岗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5、由于公司前期对贷款客户做到了认真细致的贷前调查、审查、以及贷后追踪等工作,在收贷方面采取电话、短信通知、发放催款通知书等方式收贷,客户付息、还贷比较正常守信,没有暴力追债等现象。

6、公司准时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没有弄虚作假等行为。

7、公司一直以来都是严格按照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及相

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贷款业务,没有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等违规行为。

通过自查,回顾开业以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一定经营业绩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不断认真总结经验,坚持合法经营,按章办事,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的完善自身制度和业务建设,做大做强公司业务,大力支持“三农”、中小型企业的建设,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年***月***日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6.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并实现抵押权:

(1)债务人未能清偿到期(含提前到期)债务或履约能力出现风险的;

(2)甲方的经营状况和/或财务状况恶化、或借贷贷款尚未清偿、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3)甲方被宣告破产、停业、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解散(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或因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财产等导致履约能力可能出现风险的);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5)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6)抵押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强制措施或依法被监管的;

(7)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第三条第四款、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或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况;

6.2 若发生上述各项情况的,将被视为本担保出现风险。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广州XXX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做为专业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公司,现针对大广州地区、北京地区的中小企业客户,特别推出一种贷款创新产品--------快速审批的无抵押贷款,最高额50万元,期限两年。同时协助您与国际性银行建立起战略信用合作关系。

申请条件:

1、上述地区注册的中小企业;

2、注册时间至少2年含;

3、年营业额达到200万含;

4、持股15%以上的股东年龄一般在28---60岁。

中小企业无抵押贷款申请所需文件

基本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

4、公司章程

5、验资报告

6、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7、公司主要成员与拥有超过5%公司股价的董事,持股人身份证或者护照;

(以上资料全部复印两份,协同原件一并带来)

财务资料

8、近六个月银行对帐单;

9、企业近期财务证明;

近三年财务报表或者近三年的审计报表及近三年的税务单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

10、其他能证明公司经营收益状况的文件资料;

注意事项

11、持股超过15%的股东要亲自到银行签字(带公章、私章、财务章);

12、贷款额RMB40万以上,担保人要提供银行为受益的人身意外保险

广州XXX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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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形式,为广大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了便捷的贷款服务。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我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工作并主管着贷款审批部门。在这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职位上,我努力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并通过我的工作经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以下的总结中,将着重回顾和探讨我在小额贷款公司工作的重要方面。


一、贷款审批流程与风险控制


作为贷款审批部门的主管,我的责任是负责确保贷款申请程序的顺利进行,并严格遵守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和法律法规。我们与客户建立起了一个完善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包括个人和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和贷款需求等。这些信息对于准确评估和量化风险至关重要。我制定了一个贷款审批流程,确保每一个申请都能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审核,而不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干扰。通过建立有效的监控和纠正措施,我们能更好地探索和应对潜在的风险。通过我的努力,公司的贷款审批流程变得高效且安全,成功减少了坏账率。


二、客户关系管理


作为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成功关键在于客户关系的管理。在我担任的职位中,我强调建立良好的信任和合作关系,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我与客户建立了积极的沟通渠道,包括面对面会议、电子邮件和短信等,以便及时了解客户的问题和需求,并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我注重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灵活调整贷款方案和利率,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需求。我也关心客户的贷款后续服务,确保客户能够如期还款并解决遇到的问题。通过这些努力,我与客户建立起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增加了公司的口碑和业务。


三、团队管理和培训


作为贷款审批部门的主管,我也负责团队的管理和培训。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我建立了一个高效、合作的工作环境。我注重团队的目标和任务的明确,通过定期会议和讨论,与团队成员共同设定和达成目标,并激励大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我强调团队合作和沟通,确保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我也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通过定期举办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小额贷款公司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通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以及团队的高效合作,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也意识到自己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学习和对行业的了解,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水平。通过不断努力和追求卓越,我相信我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为了规范我县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重新审核工作,根据《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审批及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我县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几年来,我县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以羊绒、汽车配件、合金、耐火材料等特色经济为龙头的四大行业带动了清河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在我县形成了中小企业群,但金融供给不足,已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广大农户和民营企业对金融服务有了更高和更多的需求,现有金融机构不能全面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金融服务已成为制约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迫切需要建立服务高效、充满活力的新型的融资平台,以促进竞争意识的加强,弥补现有金融服务的不充分,更好地满足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成立后,可向农户和中小企业及时提供资金支持,有效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能有效的激发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金融服务的活力,提升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手段和服务水平来满足金融服务多元化的需求。

二、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为宗旨,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严格监管的原则,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

三、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

为加强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成立并调整充实了清河县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陈培生同志兼任,配备了一名素质高、能力强的专职监管人员,同时抽调县银监办、人行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监管小组,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管体系,完善了监管制度,明确了责任分工,确保监管到位,服务到位。

四、工作安排方案

1.向河北省金融办和邢台市人民政府申请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2.协助小额贷款公司研究准备申报材料。

3.对发起人(主投资人)和其他企业法人股东进行资格鉴定。

4.对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初审。

5.对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初审。

6.对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结构及股权结构初审。

7.对小额贷款公司以前经营情况初审。

8.对小额贷款公司营业场所初审。

9.对小额贷款公司其他材料初审。

10.对初审同意的,在清河信息公示一周时间。

11.将初审意见、公示文件及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材料报设区市政府进行审批。

12.收到设区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和省金融办的备案同意后,通知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工商注册或变更手续。

13.对逾期不提出重新审核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没有营业,将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五、组织实施

在县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全县小额贷款组织的重新审核和日常监管工作。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一、个人如何申请小额贷款

个人申请小额贷款的,以扬州市区(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为例,年龄在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并领取《 再就业优惠证

》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军人、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技)毕业生以及被征地农民等(以下统称再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个人申请小额贷款担保的,需提供:

(1)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期审查表》

(2)就业登记证复印件

(3)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4)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6)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

(2)—(7)项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

二、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如何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个人申请小额贷款担保的,原则上需第三方提供信用反担保,第三方应是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部省属及地方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中层以上干部、教师、医生以及其他有固定工作、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的人员,其中反担保者为个人的,应提供其所在单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签订担保人、贷款人、反担保人的三方合同;反担保者为企业法人的除签订三方合同外,还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小额贷款者确实难以提供第三方信用反担保的,又有可执行的有效财产的,亦可以此实物进行抵押、质押。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号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1.2币种:________。

1.3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放款金额、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第二条利率及调整

2.1利率:_____。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___%。

2.2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

3.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在第七条项下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是真实的;

(3)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4)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5)其他先决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上述条件得到满足且借款人办妥借款手续后,贷款人在三个银行工作日内放款。

3.3借款人选择下述第_____种放款方式:

(1)现金放款:借款人直接到公司出纳柜面支取贷款。

(2)账户放款:借款人以本人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__________,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第四条还款

4.1借款人选择下述第______种还款方式还款:

(1)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即按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按月结息。当月利息=贷款本金×日利率×占用天数。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期递减并逐期结清。

每期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期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___。

(3)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每期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___。

4.2还款日

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以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接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____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3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方法时:

(1)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贷款发生日次月的对日。

(2)若贷款到期日距最近一次还款日不足一期的,该还款日不做还款,待到期日一次结清。末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期利率×期数+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日利率×零头天数

4.4贷款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表》,并在贷款实际发放后及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同意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表》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4.5贷款展期

借款人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无法还清贷款,可在贷款到期日前1个月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可以办理展期手续。如展期期限加上原贷款期限达到新的期限档次,贷款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档次计息。

第五条还款方式

5.1账户还款:借款人以第3.3条约定的放款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并委托贷款人以自动转账方式从该账户扣划资金还款。

采用此种还款方式时:

(1)借款人应在还款日前将该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2)贷款人划账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本后息的顺序抵冲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3)借款人要求变更还款账户时,应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另订协议,在该协议确定的新账户启用前,仍使用原账户。

(4)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挂失时,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其他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

5.2现金还款:在还款日以现金、支票等直接缴至贷款人的出纳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5.3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动服务工具偿还贷款本息。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约定:

(1)提前还款日不能为利率调整日;

(2)提前还款时应结清已还本金的利息,利息按本合同约定计至提前还款日的前一日。

6.2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在还款日前至少提前10个公司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剩余还款期数和期还款额。协议生效且提前还款资金到账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6.3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提前归还部分本金且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原贷款期限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和调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执行。

6.4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重新计算已收的利息,剩余贷款的本金按实际占用期限重新计算。

第七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7.1借款人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7.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7.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8.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8.2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8.3贷款人向借款人书面通知下列事项:

(1)放款金额、放款时利率、放款日、还款日、到期日;

(2)根据本合同约定,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后予以调整的分期还款额;

(3)借款人的还款情况。

第九条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9.1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并使用贷款。

9.2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9.3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9.4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9.5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9.6借款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借款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发生变更;

(4)商号及其他投资人居所、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发生变更;

(5)借款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个人或商号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9.7借款人必须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担保合同。

9.8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十条违约

借款人有属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第七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借款人未履行第九条项下所列任何一项义务的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5)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债务清偿能力时未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并征得公司同意。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借款人出现第十条项下违约行为中的任何一项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1.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处分质押权利、抵押物,追究保证人连带担保责任,并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1)逾期贷款的罚息=罚息利率×逾期本金金额×逾期天数,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逾期天数从应还款日当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前一日;

(2)挪用贷款的罚息=罚息利率×挪用本金金额×挪用天数,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利率上%。

11.4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1.5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依据相关担保合同处置抵(质)押物,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1.6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扣划约定

12.1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2.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2.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罚息、罚息复利、利息、利息复利。

12.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时,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及变更

14.1合同的效力

(1)借款人为农牧民城镇居民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签字、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借款人为小型企业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签字并盖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各条款间相互独立,各条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条款的影响。某条款或某部分条款无效的,其他条款仍有效。

14.2合同的变更

(1)第四条约定的期还款额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而变更。此种情形下,变更后的期还款额以贷款人的书面通知为准。贷款人将按照调整后的利率、剩余贷款本金、剩余还款期数确定新的期还款额。

(2)借款人要求且贷款人同意延长或缩短贷款期限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剩余本金、变更后的贷款期限、变更贷款期限后应适用的利率、剩余还款期数及据此重新确定的期还款额。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缩短贷款期限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原贷款期限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和调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执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延长贷款期限的,剩余的贷款本金适用贷款期限延长后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和调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应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3)借款人要求且贷款人同意变更还款方式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剩余本金、贷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后应适用的利率、剩余还款期数及据此重新确定的期还款额。

第十五条其他条款

15.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5.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3任何书面通知均应寄送双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地址如有变动,相关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15.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签字并盖章)

签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号:成办函〔2009〕47号

签发时间:2009-03-02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同意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方案的复函》(川府金函〔2009〕6号)意见,为积极稳妥地开展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日

签发单位: 生效时间: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09-03-02

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国银监会和四川省政府关于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有效配置金融资源,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完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原则。选择部分区(市)县先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范围。

2.坚持严格监管、规范运作原则。严格准入控制,明确操作程序,坚持“小额、分散”的经营方向。

3.坚持明确职责、防范风险原则。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试点企业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风险管理、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立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四川银监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领导小组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针、政策,推动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指导和督促各相关部门、试点区(市)县政府做好试点工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由市政府金融办具体负责成都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二)成员分工。

1.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和推进;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报材料复审和开业验收;牵头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

2.市工商局依法办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依法为小额贷款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手续;依法实施年检,依法实施监管。

3.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政策并结合其他城市的经验,研究制定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按规定贯彻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4.市房管局依法为小额贷款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5.市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行为,维护金融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6.四川银监局负责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进行现场及非现场监管,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对金融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7.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负责受理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卡,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动态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及时关注贷款资金的运用和利率水平。

(三)试点区(市)县政府职责。试点区(市)县政府作为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明确一个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确定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对象;审核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方案,提出初审意见,并承诺承担风险处置责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监控和风险预警,严密防范和依法处置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行为。

三、工作程序

(一)由主发起人组成小额贷款公司筹备组,向试点区(市)县政府提出筹建申请。试点区(市)县政府严格初审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并承诺承担风险处置责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提出复审意见,在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三)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筹建后,小额贷款公司筹备组凭省政府金融办出具的筹建批复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开展筹建工作。若筹建批复文件中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不一致的,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为准。

(四)筹建工作完成后,由小额贷款公司筹备组向试点区(市)县政府提出开业申请,试点区(市)县政府提出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市)县政府进行验收。

(五)筹建验收合格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小额贷款公司出具开业批复文件,小额贷款公司筹备组凭开业批复文件和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筹建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六)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试点区(市)县政府以及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监会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备案。

四、准入条件和经营要求

(一)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同时,企业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满足最近3个会计连续盈利要求,并具备持续出资能力。

(二)注册资本。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并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单一股东出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在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在其他区(市)县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在成都市跨区(市)县经营业务的,每新增一个区(市)县须增加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后,可不再增加注册资本。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关联方持有的股份,原则上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

(三)从业人员。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业务人员应不少于5人。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应具备相应经济金融知识,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经济金融工作5年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其中,拟任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四)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实缴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

(五)经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对超过20万元的贷款,由小额贷款公司向试点区(市)县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小额贷款公司按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利率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五、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

(一)市政府金融办牵头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会同银监、人行等部门采取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检查。

(二)各试点区(市)县政府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直接责任人,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及时查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行为,并报请领导小组取消其小额贷款试点资格。

(三)小额贷款公司每月向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试点区(市)县政府报送财务报表和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各试点区(市)县政府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季度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情况报告,每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业绩、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经营及风险评估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五)试点区(市)县政府应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资产债务状况,及时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不良资产占资本金比例高于20%的,可采取责令调整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措施;对不良资产占资本金比例高于50%的,应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对不良资产占资本金比例高于80%的,应适时解散或关闭。

(六)小额贷款公司跨区(市)县经营业务,须由公司向试点区(市)县政府申请,试点区(市)县政府提出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未经批准,小额贷款公司禁止跨区(市)县经营业务。

六、政策扶持和规范引导

(一)加强政策扶持。市政府有关部门、试点区(市)县政府应研究并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试点区(市)县政府出台有关中小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风险补偿等方面政策,应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其中。

(二)引导规范发展。市政府金融办会同银监、人行、工商部门,每年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对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业绩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股东自愿的情况下,向银监部门推荐按有关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项,按照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及《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9.1 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下列第 种:

(1)由 提供 担保,并出具相应的担保函。

(2) (其他担保方式) 。

9.2 若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贷款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或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因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若借款人无法提供满足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则贷款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各上级部门:

根据南金办函【ⅩⅩ】626号关于开展ⅩⅩ年南宁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和年度预考评的通知,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讨自检自查工作方案,布置工作内容。各部门统一思想,相互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检查及预评要求的各项工作重点,及时开展各项自检自查工作。于ⅩⅩ年11月7日至ⅩⅩ年11月17日,对公司内部管理、业务经营、财务执行以及各种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本次自查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此次自查工作在我公司董事长XXX及各部门负责人指导下开展,我公司认真梳理了从20xx年7月至今的各项信贷业务风险点、合规性、财务数据、风险控制制度及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本次检查的重点要求和相关监管规定逐一进行排查,检查覆盖率达100% 。

一、公司基本情况及业务经营情况

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壹亿元,均为股东自有资金,暂无商业银行融资。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并下设总经理室(审贷委员会)、信贷客户服务部、财务部、综合部、风险控制等部门。公司以讲信用为基础、手续简便为原则为三农产业、个体经营户、小微企业提供及时的贷款服务。

截止到ⅩⅩ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发放贷款 万元,其中涉农贷款累计发放额为 万元,占总发放额的 %。公司目前贷款余额为 万元,其中涉农贷款共计 笔,合计 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

二、财务管理、执行情况

依据《金融企业财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出纳制度》,《广西区企业财务会计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财务坚持每月对报表与总账、总账与分户账进行了认真核对,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据、账款、内外账务完全相符。财务收支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标准,完整记录各种开支,及时反映经营状况。通过自查,无违规或超标列支各种费用情况发生。

自查到目前为止,我公司的经营没有发现账外经营的行为。

我公司财务的应收账款ⅩⅩ年10月末为我们遵循依法合规经营和纳税,公司自20xx年2月开业以来,累计缴纳税金 万元,其中营业税 万元,所得税 万元。实现净利润为 万元。

三、信贷业务情况

1、通过对营业以来的每一笔贷款进行自查,未发生单笔贷款超过500万元的情况,我公司严格遵守“小额、分散”原则,按照金融办规定单笔或单个客户的贷款余额控制在公司注册资本的5%以内(含5%),没有违规放款的现象,无一笔违规跨区域贷款。

2、利率执行上下浮动全部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0.9—4倍区间内,无隐瞒收支,节流利润现象。

3、公司实行按月结息的方式,贷款本金、利息不存在现金结算的情况。 经自查,所有贷款均属于合规、正常。具体管理及运作方式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信贷业务内控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公司制定了《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要求信贷人员严格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公司自身实际,对贷款的“调查、审批、发放、收回”等一系列环节做了详细具体规定。

公司贷款期限灵活,主要以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居多。公司计划效仿银行信贷分类,推行“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级分类的管理办法,对各项贷款进行管理。

2)、贷款审批情况。根据有关信贷内控制度要求,公司成立了审贷委员会。并对贷款审批权限进行了严格规定。凡上报审贷会的贷款,首先必须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调查,对贷款人的信誉进行评定。严禁人情贷款、超权贷款出现,保证信贷资产质量。

3)、贷款的发放及管理情况。我公司贷款投放以“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为主,贷款主管信贷员许对每笔贷款进行调查研究,风险性评估。

四、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1、我公司严格遵守区、市金融办的规定,以注册资本为公司的经营资本,杜绝从事非法集资。

2、经自查,我公司的财务报表ⅩⅩ年10月末的贷款存量为 元,与公司注册资本相符,没有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3、我公司没有不存在涉嫌暴力收贷、金融诈骗等行为。

虽然经过全体员工自检自查,未发现有违规经营现象,但由于部分员工实践经验相对缺乏,对政策、法律、法规、制度上的理解可能会出现偏差,也难免会出现经营管理和一些业务操作方面的失误,希望检查组在对我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给我们提出,我们一定虚心接受,在下步经营管理中不断完善,加以改正。力争更好的为三农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将约定贷款一次性以 形式发放给借款

人。借款人在收到该贷款后,应给贷款人书写借款借据。实际贷款以借款借据的

数额、日期为准,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实际贷款日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月利率

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具体付息方式为: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拒绝偿还或逾期偿还,视为违约。

第八条双方商定将借款人 交由贷款人质押,借款人不得对此质押物做挂失、更换、变更等任何处置行为,以影响贷款方的利益,否则视为违约。

第九条 借款人承诺:

l、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

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

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财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和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4、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5、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

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6、借款人和他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7、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借款人连续两期未按时偿还利息,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9、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各缔约人签字或盖章即

生效。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

毕之日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变

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

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条

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

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

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

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l、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

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借款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贷款人支付

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及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

3、借款人将 交由贷款人质押,或对该质押物做挂失、更换、变更等任何处置行为,以影响贷款方的利益,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及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承担因此给贷款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应支付对方贷款总额百

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费用负担: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声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确,无异议、无疑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贷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发放贷款后生效。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于 年 月 日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企业为核心的综合消费贷款,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办理过程一般需要做担保。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小额贷款在中国:主要是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合理的将一些民间资金集中了起来,规范了民间借贷市场,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今天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欣赏一下小额贷款公司宣传口号吧,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小额贷款公司宣传口号<\/h2>

一、梦想再小,也会贷你实现。

二、博达易贷,从“心”出发!

三、成功之路,博达相助。

四、生财理财,博达易贷。

五、汇鑫小贷,诚就精彩。——作者:倪勇(江苏金坛市)

六、博达易贷,解决您燃眉之急。

七、博达易贷,为您“博”得每一个机会。

八、姜堰找小贷,汇鑫好又快。——作者:高润军(四川成都)

九、品质如金,诚信汇鑫。——作者:朱元林(江苏泰州

十、博达易贷,渝城的便民之道。

十一、汇四面财,鑫八方业。——作者:田进涛(广东省佛山市)

十二、博达天下,善贷(待)易(一)生。

十三、本地,便利,及时——小微金融,泉州人自己的金融平台。

十四、汇鑫贷款,您的财富源头。——作者:吉春凤(江苏泰州)

十五、博需急援,畅达美愿。

十六、博达易贷,博取天下!

十七、泉州小微金融,贷动大富未来。

十八、博达易贷,贷你所急!

十九、携手汇鑫,点石成金。——作者:戴守旭(广东省东莞市)

二十、播撒希望,收获辉煌。

二十一、泉州小微在等“贷”。

二十二、博达易贷——有我,生活更精彩。

二十三、你的成长,我们关爱!

二十四、根植泉州,助梦小微。

二十五、惠及不止一代,博达易贷。

二十六、博愿达成,易诚相“贷”。

二十七、泉州小微金融,贷你开创成功。

二十八、博过易贷,以礼相待!

二十九、感受支持的力量,博达易贷

三十、登录汇鑫小贷,下载财富未来。——作者:胡人方(广州市荔湾区)

三十一、小贷兴百业,汇鑫泽万家。——作者:冯也(湖北省荆门市)

三十二、有钱往外贷,救您燃眉急——小微金融贷款!

三十三、“钱”途无忧,即刻拥有。

三十四、博达易贷,生活新启点,事业新道标。

三十五、博达易贷,时刻为您准备着!

三十六、泉州小微金融,服务“贷”你成功。

三十七、服务于您,方便于您!

三十八、博达易贷,为“贷”动您的精彩生活而努力!

三十九、博达易贷,放大你的财富。

四十、博达易贷——我的好管家,我的新起点。

四十一、梦想即是财富,借贷快人一步。

四十二、博达易贷,款情相贷!

四十三、汇·聚爱,鑫·相贷。——作者:丁明(浙江杭州)

四十四、四季如春的银行。

四十五、博达易贷,手边的钱袋。

四十六、情“汇”万家,从“鑫”出发。——作者:葛广安(安徽省合肥市)

四十七、传递的不仅是支持,还有信赖——博达易贷

四十八、微金融,大梦想;快易贷,创辉煌。

四十九、泉州小微,以诚相“贷”。

五十、竭诚相待,超越期待,博达易贷。

五十一、泉州小微,真诚相贷。

五十二、知博行远,易(一)贷随心!

五十三、博达成就你财富梦想。

五十四、融资找汇鑫,便捷又舒心。——作者:陈泰州(江苏泰州)

五十五、汇·聚小贷,鑫·泽未来。——作者:冯正权(湖北省荆门市)

五十六、汇鑫小贷,值得信赖。——作者:周进(湖南省永州市)

五十七、汇·通万家,鑫·想事成。——作者:鞠小林(广东省东莞市)

五十八、携手泉州小微,拥抱“金”彩人生。

五十九、服务无极限,真诚到永远。

六十、牵手汇鑫小贷,成就美好未来。——作者:朱欢(湖北省武汉市)

六十一、融资心平台,“贷”你赢世界。

六十二、小微贷,诚信贷。

六十三、专业理财,为您而来。

六十四、信托百业,服务万家!

六十五、博达易贷,绝不待慢!

六十六、阳光新易贷,首选博达薪易贷。

六十七、圆融有方,博达易贷!

六十八、博达易贷,真“及时雨”!

六十九、博取您的信任,达到您的满意。

七十、伴您共成长,携手创辉煌!

七十一、汇泽三水,鑫福万家。——作者:蔡效东(江苏泰州)

七十二、带(贷)来希望,圆我梦想,博达易贷我信赖。

七十三、便捷轻松贷,服务大泉州。

七十四、博达易贷,您的活期存折!

七十五、博达易贷,为您省心。

七十六、泉州信贷哪家强,小微金融帮你忙。

七十七、小微金融贷,放款短平快。

七十八、您心交我心,博达易贷,真诚相待!

七十九、自由时代,理财时贷!

八十、借贷零门坎,救急短平快!

八十一、泉州信贷哪家强,小微金融很在行。

八十二、借贷很“融”易,诚信零距离。

八十三、放贷短平快,速解燃眉急。

八十四、可以模仿,但不要照抄。

八十五、一次选择,相伴一生(相伴永久)!

八十六、成功之路,汇鑫相助。——作者:朱忠根(江苏泰州)

八十七、汇鑫,贷你生金。——作者:微信用户“娱钓传奇”

八十八、博达易贷,易贷博达!

八十九、借贷随“易”,便捷随心。

九十、博达易贷,贷得轻松,贷来成功。

九十一、博达易贷,因你而动,急你所集。

九十二、以小见大,惠企便家。

九十三、博达易贷,真诚相待,助您成功!

九十四、借贷无门坎,资金轻松筹。

九十五、借贷“泉”方位,诚信“融”天下。

九十六、泉州小微贷,彼此都信赖。

九十七、达成共识,达成信赖

九十八、私人贷款无抵押,泉州小微利万家。

九十九、真情伴你,互力成长!

一百、泉心为你,“州”到服务,真诚相贷——泉州小微金融。

一百〇一、人生更宽,前途更远。

一百〇二、汇鑫致远,小贷无限。——作者:姚翔(北京西城区)

一百〇三、博达易贷——为您生活增色彩。

一百〇四、立信泉州,借贷无忧。

一百〇五、一生由我,伴您随行。

一百〇六、雄心壮志,博达易贷。

一百〇七、根植刺桐城,贷动小微梦。

一百〇八、汇鑫小贷,诚就大爱。——作者:程维平(江苏省宝应)

一百〇九、博采众长,达您所需。

一百一十、小微金融贷,带你到成功!

一百一十一、泉州小微,金融大爱!

一百一十二、无论春夏秋冬,商行助您成功。

一百一十三、信·立一座城,贷·来万家欢——泉州小微金融。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此为选择性条款,双方选择下列 项:(1)适用;(2)不适用。

甲方应于 (期限)内办理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足额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并在上述期限内将保险单证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如主债权经债务人和甲乙双方同意展期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甲方逾期办理保险、上交保单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式)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分抵押财产并实现抵押权。在乙方处分抵押财产并实现抵押权之前,因甲方未及时办理保险、上交保单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获得保险金并将其视为抵押财产的替代的,视为乙方对该部分差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内部控制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涉及的企业的机构、岗位设臵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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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

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 货币资金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 资金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应合理; 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 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七条 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包括: 1.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3.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等级工作。

第八条 货币资金的审核批准程序:申请→审批→复核→支付。

第九条 企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第十条 企业需指定专人定期与银行对账,并指派对账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 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第十一条 企业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 会计印章管理的要求。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会计人员管理。3.现金收(付)讫章、银行转讫章由出纳员管理。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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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

5.会计人员印章应由本人自行保管使用。

6.会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准交由非责任人使用,不准在空白单证及纸张上用印。

7.会计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单位使用的,须经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并由保管人监督使用。

第十三条 票据管理的要求。

1.空白支票等银行票据和其他有价证券由出纳员保管。

2.发票应由专人保管使用,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发票的盖章、领用备查登记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发票开具人员从指定人员处领用发票后,会计人员进行备查登记。发票存根联应交存会计机构存档。

第三章 采购与付款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采购与付款是指企业外购商品并支付款项的行为。企业外购劳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应当合理; 2.请购依据应当充分,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3.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及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购进商品的验收等应当明确;

4.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等应当明确。第十六条 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请购与审批 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4.采购、验收与相关的会计记录 5.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十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需求和库存情况做出商品申购计划,填写物品申购单,报值班领导审核,上交仓库主管审批,仓库主管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及各部门总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第十八条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制定具体的询价方案,编制询价文件,通过收集信息来确定被询价供应商的名单,通过供应商提供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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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

价单、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优惠条件确定二至三名候选供应商,将供应商名单上报,按审批后的意见确定最终供应商并进行采购。

第十九条 购回商品交仓库管理员验收,仓库管理员凭采购单及销货清单清点货物,填写入库单。采购部根据入库单及收到的发票填写付款申请,财务中心依据合同协议、发票等对付款申请复核后,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同意付款。

第二十条 由于质量或规格不符等原因要退换货的,仓储部门需对符合退、换货条件的商品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退换货的记录,记录退换货的日期、货物名称、数量、购货日期、供应商、批准人等。如需退货,采购部门应向财务中心确认是否已部分或全部付款,若已付款,由财务中心尽快联系供应商收回货款。对换回货物严格按照购进货物验收、入库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 存货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

第二十二条 存货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存货的验收、领用、盘点及处臵的控制流程清晰;

2.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跌价准备计提等会计处理方法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仓储部门仓库管理员要对预备入库的商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测,审核送(收)货单,并与实物一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入库单(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采购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中心登记入账)。由供应商直接运抵现场使用的货品:公司采购、仓储及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生成入库单和领用单,入库单交采购员签字确认,领用单交领用部门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仓储部门必须设臵存货明细账,仓库管理员根据存货入库单,详细登记存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金额等。财务中心审核采购合同、入库单及采购发票等单据是否准确、真实,经审核无误后按相关会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中心每月对仓库管理员存货明细账进行稽核确认。

第二十五条 存货领用时,仓库管理员应按存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领用单(一联仓库自存、一联领用部门留存、一联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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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

交财务中心登记入账),领用人员需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仓库管理员按领用单登记存货明细账。

第二十六条 公司仓储部门每月按存货的品种进行抽盘,每季进行全面盘点一次,填写盘点表,并与财务中心账表数据核对,对盘点差异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按相关规定上报,仓储部门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财务中心按公司规定的存货计价方法,正确核算存货的实际成本,至少每年根据仓储部门及采购部门等提供的资料进行存货跌价准备分析,需计提跌价准备的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的有形资产。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固定资产取得依据应充分适当,决策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及处臵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 3.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处臵等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十条 对一般固定资产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采购申请,待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采购;

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价,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依据申购单、送货单及发票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填制验收直拨单将固定资产交付给申购部门。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能及使用情况提出维修计划,由维修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实施;使用部门确定哪些固定资产需办理保险,按确定的结果报批,根据批准后的意见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中心会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并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填写盘点表,与财务账表核对,同时需确认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对盘点的盈亏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理的证据及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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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十四条 财务中心审核采购合同、验收单及发票等单据是否真实、完整,按审核无误的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年末根据相关资料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准备分析,对应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 成本费用控制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垫付的款项。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成本费用定额、成本费用计划编制的依据应当充分适当,成本费用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成本费用预测、决策、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及考核的流程应当清晰,对成本费用核算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根据公司成本费用的历史数据、人力及物力的状况以及产品的销售情况,运用本量利分析、定量及定性分析等方法对公司的成本费用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制定合理的成本费用目标。成本费用预测应符合费用最少,效益最大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期限来制定成本费用的定额标准。根据公司成本费用预测决策形成的成本费用目标,建立成本费用的预算制度,通过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将成本费用目标具体化。

第三十八条 将费用支出根据其属性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实行归口管理。1.办公用品的支出由行政管理部控制,行政管理部经理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经各部门经理审核后的采购申请,由后勤主管根据库存物品情况,提出采购意见及清单,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采购。

2.人工成本由人事部控制,人事部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3.车辆维护修理费的支出由维修部归口管理,维修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修理合同、修理费支出按照规定权限执行。

4.其他费用的责任部门为费用实际支出部门和财务中心门,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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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

5.费用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按照各项费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发生的接待费用、差旅费用、其他日常费用的报销,由经办人填制付款审批单,提交部门经理、会计、财务经理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出纳复核并办理付款。

第三十九条 财务中心对费用支出原始单据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报销,根据费用报销单等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

第四十条 公司定期对费用支出进行费用分析,定期对相应的成本费用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和奖惩。通过成本费用考核促进各责任中心合理控制经营成本及各种耗费。

第七章 筹资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的筹资是指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银行借款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筹资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筹资决策、执行与偿付各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筹资方案的拟定与审批、筹资合同的审核和签订、筹集资金的收取与使用、还本付息的审批与办理等应有明确规定;

2.筹资业务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财务中心每年末根据下一年的经营指标预算及资金计划,预测公司自有资金和长短期筹资规模,编制筹资计划,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报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四条 根据批准后的筹资计划,按照规定程序与筹资对象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及法律顾问需对合同或协议的合理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并记录审核意见。

第四十五条 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的取得相关资产。取得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实有数额及时入账;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根据合理确定的价值及时进行会计记录,并办理有关财产转移手续。对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及时进行评估。同时公司需按照筹资计划所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当要改变资金的用途时,按规定权限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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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十六条 财务中心负责借款本息的管理和核对,做好备查工作,每月(季)及时与银行核对,如有差异查明原因。核对无误后,按规定权限办理付款审批,按时偿还本息。

第四十七条 财务中心根据审核无误后的相关凭证,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账务处理,借款利息需提供计算依据。

第八章 财务报告的编制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的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

第四十九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在准备编制财务报告的过程中,有关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等流程控制要求明确;

2.财务报告的起草、审核批准等流程应当规范。

第五十条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当期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分析,评价,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滥用或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不恰当调整会计估计的情形。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规定的权限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审议。

第五十一条 财务人员在日常会计处理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对账,将会计账簿与实务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及账账相符。

财务人员在审核凭证的过程中,对发现串户、记账科目使用错误、借贷方向错误等差错时,向有关制证人员等询问后或根据原始凭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十二条 财务报告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不得漏报或者任意进行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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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通过人工分析或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检查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重点对下列项目进行校验:

1.会计报表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

2.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的衔接关系。3.会计报表与附表之间的平衡及勾稽关系。

第五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标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审议。

在审计过程中,公司需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及时提供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的进行沟通。对经讨论使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的财务报告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发布。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本政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定。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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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基本帐户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币种:

1.2金额(大写)

1.3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

第二条: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利率执行: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___%。

2.2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5利息的计算

2.5.1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5.2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_____%;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_____,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放款金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大写金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大写金额)20xx年xx月xx日;(大写金额)20xx年xx月xx日;(大写金额)

3.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到期日还款金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大写金额)20xx年xx月xx日;(大写金额)20xx年xx月xx日;(大写金额)20xx年xx月xx日;(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贷款人的权利

4.与义务

5.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一、实习背景


我是一名大三学生,为了提高个人实践能力和了解金融行业,我选择了进入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暑期实习。小额贷款公司是一个提供小额贷款和金融服务的机构,涉及到风控、客户管理、营销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二、实习内容


1. 风控管理


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核心工作之一,风控管理是实习期间我主要负责的工作之一。在这方面,我接触到了信用分析、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各种风险管理工具。通过查找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信用历史以及其他个人信息,我能够准确判断借款人是否有还款意愿和能力。同时,我也学会了如何利用各种软件和模型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分,以此来判断风险和决定是否进行放款。


2. 客户管理


在实习期间,我还主要负责与客户对接和维护客户关系的工作。这包括了与客户进行电话、邮件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我发现,与客户的良好沟通和关系维护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服务优质和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我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并且建立了良好的口碑。


3. 营销工作


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并提高公司知名度,小额贷款公司也需要进行一些营销工作。在实习期间,我通过参与市场调研和竞争对手分析,学习了如何制定营销策略和实施营销计划。我也亲身参与了一些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市场调研技巧和营销策略,还提高了团队合作和组织能力。


三、实习收获


1. 专业知识


通过实习,我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熟悉了风险评估的流程和工具,了解了小额贷款的运营模式和产业链条。这些专业知识将是我未来从事金融领域工作的基础。


2. 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实习期间,我遇到了很多难题和挑战,但通过与同事和上级的沟通和协作,我逐渐学会了解决问题的能力。我学会了如何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有效地实施和跟踪,这对于我个人的成长和职业发展都非常重要。


3. 激发了对金融行业的兴趣


通过实习,我对金融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发现金融行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挑战,也意识到自己在这个领域有着很多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我决定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金融知识,为自己的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实习感想


通过这次实习,我不仅获得了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而且也锻炼了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沟通能力。我深深体会到,一名金融行业的从业者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市场变化,同时也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我相信,通过这次实习的经历,我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力,将来能够在金融行业取得更好的成绩。


小额贷款公司实习让我在金融行业有了更系统、更深入的了解。在实习期间,我通过参与风控管理、客户管理和营销工作等多个方面,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与此同时,实习也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在金融行业的兴趣与潜力。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和提高,为自己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越来越成为了人们解决燃眉之急、开拓创业之路的重要途径。年底到来之时,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小额贷款公司在这一年中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和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



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情况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情况。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非传统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那些需要小额资金注入的小微企业、个人和农村居民等群体,为它们提供短期、快速、便捷的贷款服务。它的贷款额度通常在1万元至50万元之间,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利率一般在18%至36%之间。相较于传统银行贷款来说,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更高一些,但它的申请手续更简单、审批速度更快、有容忍度和灵活度等优势。



小额贷款公司的年度成果



首先,小额贷款公司在今年的风险控制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额普遍较小,因此风险也就随之降低。但是,它所面临的风险可能来自于客户违约、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等多方面。经过小额贷款公司的不懈努力,它们的风险控制水平也逐渐得到提高。



其次,小额贷款公司在提供服务方面也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信息化技术打通了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增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贷款服务。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还在积极拓展业务范畴和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探索出贴近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和新服务。



最后,小额贷款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也做出了很多努力。除了为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它们还积极投身到公益事业中来,支持各种慈善活动以及社区建设等。它们充分行使着自身的社会角色和责任,为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小额贷款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势



展望未来,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趋势仍然十分向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的持续,小微企业、个人和农村居民等群体的融资需求仍然非常强烈。同时,政府对于小微企业和农村居民等群体的金融支持政策也会不断加强,这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但是,小额贷款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还需要继续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市场竞争压力、合规风险、管理困难等。因此,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提高贷款风险控制水平,扩大信贷业务的规模和范围,在业务创新和服务升级上下一番功夫。



最后,小额贷款公司需要进一步积极拓展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走向社会公众,为政府所认可和受益得更多,吸引更多人关注与加入,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健康、稳健和有序发展。

● 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

号 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经认真阅读并表示充分理解,为确保该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保证担保期限为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全部借款到期后两年止。

第三条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担保债权所得的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 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 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 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 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甲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甲方受到的任何指令、甲方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甲方在保证期间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或可能影响其承担本合同向下担保责任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甲方应及时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调查了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变更还款方式、授权划款帐号、借款用途、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债务履行期限

第九条若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主合同项下(包括乙方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形)还款或向乙方交付款项的义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可以直接向甲方追索,要求其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 甲方的经营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变更,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托管(接管)、对外投资、合作、与外商合资合作、重组、转赠、企业转(改)制或计划上市等行为;

(2) 甲方减少注册资本、或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

(3) 甲方的经营状况和/或财务状况恶化、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4) 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5) 甲方被宣告破产、停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等情形);

(6) 甲方的法人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经营范围、股东结构、联系电话、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发生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财产等发生的变化);

(7) 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8) 甲方重大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损毁、灭失;

(9) 甲方与他人签署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或协议,或签署对甲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10) 甲方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 甲方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而未清偿或未及时清偿;

(12) 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13) 甲方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或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14)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清偿债务能力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 甲方发生前款第(1)项、第(9)项、第(10)项的情形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甲方发生前款第(1)项的情形,应由资产受益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发生第(6)项中变更法人名称的情形,应由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若甲方违反第六条第一款的约定,或发生第十条第一款第(2)项、第

第十二条对债务人的债务到期(含提前到期)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权将该未履行部分债务转入债务人的逾期贷款户,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甲方仍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若被担保的债权还存在物的担保的,无论该担保物是否为债务人本人所提供,甲方的保证责任和担保范围均不受影响和变化。乙方有权选择合适自己的债权实现方式(包括放弃担保债权),甲方承诺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就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执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予以全额赔偿。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需签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视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债务人各一份,乙方二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二、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三、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一、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并确认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已经充分了解。

二、甲方具备担当保证人的合法资格。

三、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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