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5-06-04 赵老师教案网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汇集十七篇)。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1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理解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到达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状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资料。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状况、影响工作状况、残值状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状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状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职责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资料,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资料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资料,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资料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个性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2
一、企业内控管理总体要求
诚信守法的进出口经营规范企业,离不开健全、完善的内控管理、财务帐册管理、单证、仓储管理及高素质的从业人员。企业出现违规违纪事件,甚至产生走私违法活动的原因之一是企业管理不善、权责不清、帐册不全、制度措施不力、规范意识不高等因素的存在。根据海关风险管理机制,对于此类企业,海关将予以重点监控。为此,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规模和所处行业等具体情况,积极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内部规范管理,按规定设置进出口财务帐簿,妥善保管进出口单证档案,有序地开展进出口业务。
二、企业内控制度内容
健全的企业内控制度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这些内容可以单独制定,也可合并制定,但如有相关业务发生,则应予涵盖。具体来说企业应建有完整的组织及岗位责任制,明确划分企业管理层、部门管理层、基层业务人员以及各个部门的职责权限;建有完善的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报关管理制度、外汇核销管理制度、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和批文、配额等进出口专有权利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明确的进出口业务分工和完整的作业程序规定,并有效运作;建有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规定、票据管理规定、单证收付管理规定和进出口业务单证档案管理规定,有专人保管报关专用印章、手册、报关单、清单、转厂资料以及有关进出口资料,并有明确的保管、交接、存档制度和手续。
三、企业内部协调、沟通及联系配合要求
进出口经营规范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协调、沟通及联系配合机制,密切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进出口业务的协调工作,保证进出口业务的有序衔接和手册、报关单、转厂资料等有关进出口资料的妥善交接、保管,避免遗失重要业务单证或无法提供有关帐簿、资料等情况的发生。企业应设置健全的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每人的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的进出口业务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并积极予以贯彻落实。形成进出口业务管理协调、统一的整体系统,保证海关稽查的有效实施。
四、从业人员守法信用及素质要求
进出口经营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应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个人资信,具备从事进出口业务相关的知识与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法律、法规、政策,熟悉本单位相关经营情况,定期接受海关培训,做到知法守法,并熟练掌握海关作业程序。其中直接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员或主管报关业务的部门经理,应经过海关系统培训,并通过海关有关考核。
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室:
为推进“业务聚焦,管理改进”提出的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使制度在改进企业管理、提升管理效能、优化项目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集团公司(二十三冶战略发〔20__〕16号)《关于认真做好集团公司新制度文本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我司宣传贯彻集团公司新制度文本的实施方案。
一、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的指导思想
以集团公司制度建设的新思路、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落实新制度体系的对接与执行;紧密结合我司制度建设及效能管理实际,就企业的管控模式、层级定位、业务流程、项目治理予以改进;形成有利于公司科学发展、不断完善的制度环境与制度安排;为促进我司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的主要内容
(一)、改进公司传统管控模式,确立“三级管控、两级核算”新模式
1、公司传统管理模式。管控模式是公司对下属基层单位基于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形成的管控策略。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公司一直沿用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控、三级核算”的传统管控模式。这种放权式的管理模式曾为企业施工生产、维护稳定等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传统的“三级管控、三级核算”的管理模式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是层级职责不清,管理权限混淆;二是财务账户设置重叠,管理费用过高;三是核算单元过多,信息反馈滞后;四是资源投入重复,整体效应欠高。由此,制约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2、改进管理模式的途径。公司就如何改进以上管理进行了反复探究,分析了公司目前生产规模不大、员工数量较多、管理习惯与管理手段滞后等现状,认为采取相对集权的“运营管控型”模式,比较适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态势。由此,公司决定对原“三级管控、三级核算”模式改为“三级管控、两级核算”模式。并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对公司→分公司(直属项目部)→项目部三级管控各层级的职能进行定位,明确公司总部以利润管理为中心、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以成本管理为中心、项目部以施工管理为中心;并规范各层级的管理权限。
二是减少一个层级的核算职能,实施公司和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两级核算;将分公司(直属项目部)所属项目部的成本核算职能归并到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直管,公司和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对参建的项目部进行集中管理;强化施工组织、大宗材料、机械设备租赁、内部招投标、资源配置、成本目标、风险与利益、薪酬归口、资金集中调度等管控;实行公司→分公司(直属项目部)→项目部“三级管控、两级核算”的新模式。
3、“三级管控、两级核算”新模式运行的期望效应。新模式运行旨在规范公司各层级的角色定位及治理职责,通过业务流程的梳理、核算链条的缩短、绩效考核的强化,提升企业的执行力。在实际运营中,既保证公司对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和项目部的全面监督、控制与协调;又充分发挥各层级的积极性,使各层级的经营活动围绕着公司的经营战略目标行进;并以此不断促进生产规模的扩大,市场份额的增加,确保公司各项管理目标的有效和高效实现。
(二)、明确公司“三级管控,两级核算”各层级的主要管理权限
1、公司总部以经营决策、利润管理为中心。实施公司战略、组织、人才、财务、经营、技术、生产、商务等全程的监督与管控。其主要管理权限如下:
一是在目标管理上,统一和优化企业资源,统筹经营,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具体业务;
二是在管控内容上,制订公司战略、控制公司战略实施;
三是在绩效管理上,审核分析企业所有财务和经营状况;
四是在人事管理上,制订人事制度,选拔、任免下属单位主管和业务骨干;
五是在财务管理上,实施资金集中管制原则;
六是在对下属单位的作用上,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2、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以执行公司战略、成本控制为中心。其主要管理权限如下:
一是在目标管理上,贯彻公司管理体系和各项指令要求,受公司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综合任务指标;
二是在管控内容上,负责市场经营与所属项目生产管理的相关业务活动;
三是在人事管理上,协助公司,组织聘任项目经理,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开发、培训、考核、激励等管理;
四是在项目绩效管理上,适时审核分析所属项目部的经营状况,预测项目经营成果;
五是在生产管理上,对在建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技术、创优等实施过程监控;
六是在经营开拓管理上,组织招投标工作,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予以评审。
3、项目部以施工管理中心。其主要管理权限如下:
一是在目标管理上,实施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对业主履约;
二是在管控内容上,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与流程,对在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物资供应等实施全面管理。
(三)、公司制度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公司制度规范化建设就层级职能定位、业务流程梳理、项目运营治理等三个方面,具体设计了以下“10+1”管理手册:
1、组织管理手册。确定了公司组织结构、各级各部室职责与主要职位设置,明确三层级主要领导及组织者职责;规定了三级管控的两个基本原则;同时对公司管控体系的运行、监督、考核与改进进行了统筹规划。
2、市场营销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市场营销工作、市场开拓、投标工作、客户关系、营销工作关键工作流程(业务信息管理流程、营销策划工作流程、考察接待工作流程、投标工作流程、营销阶段合同管理流程、营销业务审批工作流程)等管理办法。
3、商务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合同、预结算、成本、计划统计、业绩综合考评等管理办法。
4、工程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工程月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分包、工程管理奖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物资、招标等管理办法。
5、技术管理手册。内容包括: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项目检验和试验、技术复核(工程预检)、隐蔽工程、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工程技术资料、工程创优等管理办法。
6、财务管理手册。内容包括:资金集中、资产、担保业务、现金保证金、
备用金、工程款项收付、清欠工作、费用预算、费用报销、会计基础工作、会计稽核、报表报送、税务、内部审计、内控审计、项目审计等管理办法。
7、党群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党务与组织工作、基层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离休老干工作、优秀员工评选奖励、公司党委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公司党委督查与考核、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形象宣传等管理办法。
8、人力资源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员工异动、项目经理竞聘上岗、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后备人才、待岗和富余员工、劳动合同、员工培训、员工绩效考核、员工考勤、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员工休假、员工福利、管理人员内部资格等级认证、员工证书等管理办法。
9、纪检监察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监察、消防工作、保卫工作、法律事务工作等管理办法。
10、行政管理手册。内容包括:标准体系文件、公文、印章、会议、接待工作、办公行为规范、出差、办公用品、通讯费用、公务用车、信息化、保密、档案等管理办法。
11、项目管理手册。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内部目标责任的规定、施工过程的控制、成本管理、工程索赔、工程结算与资金回收管理、行政管理、奖罚等细则。
以上内容为公司制度化与规范化建设内容的总和。有不详尽之处或在管理实施过程中有更好建议,请反馈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我们将本着持续改进的原则,通过管理评审,不断提高本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充分性,不断扩展企业管理空间,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三、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的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上旬)。各单位要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切实提高全体员工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2、第二阶段:学习培训(8月中旬至10月中旬)。依照集团公司新制度文本,对现有公司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疏理,按照“坚持、充实、完善、废止”的要求,切实抓好公司“10+1”制度的拟定与贯彻工作。
3、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条件,在一定的范围内对新制度予以试运行,依据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公司企管审计部要加强职能指导,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要加强宣传贯彻的组织与督办工作。
四、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为加强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工作的推进力度,公司成立宣传贯彻新制度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建军
副组长:谢帮银、肖云亮、路惠明、王晓帆、戴文斌、付燕、黎胜良
薛沧洋
成 员:张金华、莫铃、宋超、王立新、唐斌、任卫红、吴伟福
周运辉、段青、陈志
具体工作由各分管公司领导及相关业务部室负责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3
公司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范围。特制度本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冬天每天上班时间为早晨8:30~12:00下午2:00~6:30。
3、每周日休息一天,一个月4天休。
4、迟到:第一次不做任何惩罚,迟到5次请公司所有人吃一顿饭。如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提前一小时请假,信息请假无效)找审批人签字,一月之内请假不超过4次。
5、每周六开大会,不允许迟到。
6、每周五5:45-6:00为打扫卫生时间。
7、电话营销人员每天下班前把电话关了。
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做好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整洁。
3、在每周六例会上手机全部调成静音,开会期间不可以接听电话。
4、不得在办公室内抽烟。抽烟走廊或厕所。
5、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7、若员工未请假而缺勤,则按旷工处理。
8、严格作息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9、销售人员每天6:00回单位报到(此条现在不做仅作参考)业务人员填写当天工作总结和第二天工作计划。电话营销人员每天交当天电话表(100)和第二天打电话名单。
10、销售人员每周六早晨交一个星期内的客户资料表。
11、公司!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施行。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4
一、学校的一切广播设备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管理员应对学校所有的音箱进行编号、登记、造册。开学初由管理员对各班的广播进行分发,班主任进行确认;学期结束后由管理员确认收回或上交统一保管。
二、各班教室的广播设备包括音箱、广播线路、电源线路、线盒、分支器和插座等。
三、班主任是本班广播设备的第一责任人,信息委员是第二责任人,全班同学是第三责任人。
四、每班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学担任信息委员(兼信息技术科代表),负责本班广播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包括日常电源插头的插拨,音量的调整,发现解决不了的故障,应及时报告班主任,然后向信息中心报修。
五、除老师和信息委员外,其它同学一律不得接触广播设备,。
六、音箱音量要适中(2—4档即可),如果音量调得太大容易烧坏。
七、应爱护教室广播和各种线路,不要碰到线路、分支器和插座,不能自行设置频率,如果人为原因或乱调频率造成音箱不能正常使用,由所在班级自己负责。
八、为便于日常使用,避免因日常频繁插拨造成的不稳定和插头的'损坏,广播不用时也统一把插头保持插上,音量调为2--3档。
九、为便于工作、提高效率,班主任、英语教师、信息委员都应懂得一些音箱的使用、保养和基本的维护。
十、人为造成的故障应由所在班级负责,维修费用都由所在班级承担。人为损坏至无法维修或丢失,由所在班级照价赔偿(音箱250元/个)。
十一、各年级广播频道设置如下(初中:10101010;高一: 01111010;高二: 00010110;高三: 01001110;0表示向上,1表示向下),如广播不正常时,由班主任或英语教师先检查设置是否正确,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再向信息中心报告。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5
一、总则
第一条设备的重要性(管理思想)
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消耗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设备,设备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因此,必须处理好生产与设备的辩证关系,摆正现代设备在当今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应有地位,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第二条意义、目的(管理目标)
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简称维护制度)要求生产操作人员与维修人员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对设备切实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讲究文明、严格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维修业务分工
公司实行全员维护制,即凡参加生产过程的一切人员都要关心和参加设备维护工作。其中,生产操作人员负有用好、维护好设备的直接责任,要承担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小修理和日常点检等业务。停机检修(特别是定、年修)期间,生产操作人员应按责任分工或任务分配承担设备管理、环境清扫等设备检查准备工作以及清洗加油、搬运、刷漆等检修辅助工作。承担的具体项目内容,应与维修人员协商确定,并以双方签订的生产与维修分工协议为准。
二、设备的使用
第四条“三好、四会”
岗位操作工、岗位维修工必须按各自岗位的要求,切实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用好设备、管好设备、修好设备,“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故障。
第五条使用设备必须遵守“六不准”规定。
1、不准拼设备.严禁超压、超速、超载、超温等超负荷运行。
2、不准乱开、乱停、乱拆、乱装、乱割、乱焊、乱改造。
3、不准随意改动整定值,严禁取消安全装置。
4、不准在无润滑状态下运行。
5、不准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及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6、特殊岗位不准未持有“岗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及检修设备。
第六条规程、标准
启用设备前必须具备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修技术文件。
设备维修技术文件应包括维修技术标准(即油脂使用标准、继电保护标准和法定检查标准等),详见设备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第七条执行
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规程、标准和制度。如需修订应按规定程序审批,未批准前仍按原文件执行。
第八条发现异常时的处置
生产操作人员和岗位维修人员在使用、点检或交接班检查中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若有困难时应由专职点检人员提交检修人员处理或列入检修计划。
三、设备的环境
第九条设备环境管理的责任与标准
设备使用单位要把设备环境划分为责任区,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工段、班组及个人,设备环境管理的标准:
1、无垃圾、无积尘、无积水、无油垢。
2、根据设备性能的要求和工作条件,分别设有防火、防爆、防漏、防鼠等措施无易燃、易爆危险。
3、规定安全走行路线,设置安全标记及安全设施。
4、特种设施及管道按规定喷涂不同颜色油漆,易于识别。
5、场地平整,物品定位堆放整齐有序。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6
一、办公设备的申请和购买。
1.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提出办公设备的购买申请,并填写《办公设备需求单》,报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负责人批准;购买单件设备金额大于20__元的需总经理批准。低于200元的办公用品行政部能够采购,大于200元的办公用品有采购部负责采购。
二、办公设备的领用。
1、设备需求部门根据审批的《办公设备需求单》到行政部领取。
2、对部门领取的设备进行编号,以便盘点。
三、办公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1、使用设备前应详细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使用,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2、公司各类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由各部门参照规范,正确使用,注重平时保养。
3、行政部对办公设备运行,保养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的维修,更换零件要进行登记备案。
四、办公设备维修管理
1.设备发生故障无法使用时,设备使用人应报行政部处理;无法解决的由采购部联系供应商统一报修。
2在保修期内的设备,采购部应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保修期外的设备,按照最经济可行的报修方案进行维修,包括委托维修商来完成任务,由部门主管按照维修的真实情景,填写设备维修单中的“维修记录”。
五、建立维修档案
1、所有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由行政部统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名称,维修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原因,维修资料,维修费用,维修单位等。
2、行政管理部应定期统计,汇总维修情景,针对各类故障产生的原因提出预防与克服的措施,通知使用部门加以防范。
六、办公设备使用监督
1、行政部负责对办公设备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行政部对违规使用办公设备人员有提请处罚的权力。
七、办公设备的盘点及赔偿
1、行政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办公设备进行分类,并建立办公设备管理台账,每季度盘点清查一次,作到账物相符。
2、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7
公路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材料规格必须符合标准,且必须指定产地:石料(淮北),黄沙(淮滨),水泥(徐州),石灰(淮北二级以上),严禁使用劣质材料如龙山和蒙城小涧山石料等。
二、各工程必须做到技术员不收方,收方员不开票,开票员不量方,工地不付款制度。
三、公司所用主要材料每月10日、20日、30日汇总上报公司工程部,过期不报不予计量。
四、公司工程部将按批量和规定预算对公司所进材料进行验量和验质,若发现所用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除责令返工且将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场外,还将处以原不合格材料款的二分之一的罚款。
五、公司必须做好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和安全防护措施。《筑养路机械管理规定》(试行)
一、施工单位须用筑养路机械时,由施工单位申报所用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统一调配。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机械安全员,负责对机械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的管理。工程结束后由所用单位对机械设备修复后交回公司。
二、各种机械设备都要配备专人操作,并负责所用机械的日常管理及保养。对新购机械设备由机械安全员负责按机械设备技术要求进行初次保养。初次保养后由各操作员按所使用机械的技术保养规定严格定期进行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确保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保持良好。
三、操作员应认真填写机械使用记录,内容要清楚、真实。每月的使用记录要在次月的5号由机械安全员负责集中统一上报养护班,不得拖延不报,否则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由施工单位统一管理,中修以上的维修要填写申报单上报公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维修。
五、全年安全无任何责任事故的操作员公司将给予表扬、奖励。对发生机械事故的操作员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及责任认定。属于交通事故的由交警部门认定。操作员除按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外,视情节给予政纪处分。处理情况分为以下四种:
⑴操作员对机械事故不负责任的,不赔偿;
⑵操作员对机械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赔偿事故费用额的10%;
⑶操作员对机械事故负主要责任的,赔偿事故费用额的20%;
⑷操作员对机械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赔偿事故费用额的25%。
六、对于交通事故,按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机械设备用油,按工程量、使用记录和定额核油,油料供应由公司核定的加油站统一供应,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
养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编制公司养护工作计划、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发生的问题。
三、负责小修保养、中修、大修等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四、负责包括交通情况调查、生产情况统计、路况登记、养护工程验收、路况质量检查评定、道班基层管理、安全生产等养护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
五、负责养护工作的检查、总结和奖惩工作。
六、负责公路绿化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工作,确保养护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公路养护工作效益。
八、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付的其他养护工作任务。
公路养护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每年第四季度末编出下一年的公路养路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积极组织实施。
三、经常深入大修、中修工地指导工程施工,做好工程质量自检,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四、经常深入道班,检查验收上一个月小修保养工程的质量和数量,以及道班养护统计、交通量调查、安全生产等基层管理工作,做好养护工作总结,同时下达下一个月的公路养护任务,使公路养护经常化、制度化,以确保本公司管养公路的安全畅通。
五、搞好公司养护公路每季的自查,积极参加并做好全市和全省的公路互查。
六、搞好公路绿化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七、搞好道班工人的技术培训,提高道班工人技术水平。
八、积极引进公路养护新技术,确保公路养护质量不断提高。
机料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公路筑养路机械管理制度》和上级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负责筑路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三、负责材料领发工作。
四、负责安全生产及机务人员的思想工作和业务培训。
五、抓好筑养路机械的管、用、养、修、供五项基本内容。
六、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七、认真搞好战备器材的管理和使用。
统计人员职责
一、在公司领导的重视下,负责本公司的统计业务工作、热爱统计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二、及时正确的填写、汇总、上报各种公路养护统计报表。
三、搜集公路养护统计资料,并对统计资料做出统计分析。
四、检查养护班统计工作,及时纠正养护班统计图表的差错。
五、努力学习统计知识,提高自己的统计业务水平。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制度
一、各工程项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工程部做到制度上墙,内容上墙。经检查无内容和安全员,对工程部处罚500元。
二、各项目部定于每月25日为安全生产例会日,各项目部必须制定例会制度、会议记录,并做定期检查记录,记录要真实。无此项内容每次处罚300元。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规范安装相关安全标志(标准见附图),并尽量将现场隔离,若发现标志残缺不全、不规范,违者每次处罚养护班300元。
四、施工人员(包括正式工与临时工)作业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标志服和防护用品,经检查施工人员有不穿戴或穿戴不全者,每次处罚养护班200元。
五、所有施工机具安全生产管理按《筑养路机械管理规定》执行,如有违反者每次处罚200元。
六、各项目部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养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实施年内计划中本县(市、区)桥梁(涵洞)的大修、中修、小修工程。
三、经常深入桥梁(涵洞)施工工地,指导桥梁(涵洞)施工,确保桥梁(涵洞)施工保质保量完成。
四、经常深入道班,检查道班对桥梁经常性检查的资料,指导道工进行桥梁经常性检查。
五、及时检查道班在桥梁(涵洞)经常性检查中发现并上报的险桥、险涵,并拿出维修方案,及时上报公司。
六、搞好本公司养护桥梁(涵洞)的季度、年度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取保桥梁(涵洞)安全畅通。
七、负责本公司道工的桥梁(涵洞)养护基本知识培训,逐渐提高道工桥梁(涵洞)养护和检查的技术水平。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青岛海尔")实际经营情况所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情况详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xx-054)审议通过了对公司三项制度进行修订的议案,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需,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修订如下: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需,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后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见附件。
(3)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需,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内容修订如下: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9月29日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9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指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必须执行本规则。
2、使用单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合格并出具自检报告后,方能交付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
4、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配套土建基础技术图样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5、职责权限:公司所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6、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7、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8、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予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该设备的注册登记机构报告,办理注销手续。
9、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10
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公司一般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做出处罚,但是公司是否考虑过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呢?
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主要是要看在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时,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必须符合几个要件:第一,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第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返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性规定。第三,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这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劳动案件的依据,也就是否认了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适用性即合法性。
对于这三个必要条件在法庭审理中的举证责任,除了第二点以外,第一点和第三点均应由公司方提供证据。因为,根据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规定,公司对于自己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及该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均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提供会议记录及公示记录。因为其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有些公司在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仅依据《工作考核管理作业指导书》对员工进行处罚,并依此做出除名的处理决定是不合法的行为。首先在法律上说这种《作业指导书》是否可以算做公司的规章制度呢?这种作业指导书只是对操作人员的一种行为或程序上的指导,并不能算做法律规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其形式上就存在争议。第二,一般这种《作业指导书》也不会是通过公司民主程序制定的,通常是在几个公司管理人员的讨论下就通过了。这一点也不能够符合本文上述司法解释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什么是公司的民主程序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及第三款“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公司民主管理程序的法律依据。
由此可知,公司的规章制度想被法院做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在满足以上三点必要条件时才能够被认可。
公司规章制度作用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章制度的特点:
⒈约束性。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一经生效,有关单位或个人就必须严格遵守或遵照执行。如果违反有关条款,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⒉权威性。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来源于机关单位的权威性。规章制度的作者是法定的,即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组织。规章制度是这些法定作者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制订,是本级机关权力意志的反映。
⒊稳定性。规章制度既然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就不宜经常变动和修改,应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不能将脱离实际的条文,属于临时性的、个别性的问题,暂还没有条件实行的问题引入规章制度。但并不是说规章制度是一成不变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或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应及时修改并完善它。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11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规范和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獐子公司章程》,联系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既包括合同法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也包括其他无名合同。
第三条 对外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公司名义订立。各部门和分公司,不得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凡与外界达成合作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原则上须签订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协商一致、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凡与公司订立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经营资格或资信。
订立合同的权限依照《公司董事会授权规则》执行。
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订立书面合同:
(一) 合同对方先履行合同义务,无预付款(定金)要求的一般产品采购(注:发货票可视为合同);
(二) 对年中临时增加的一般建设项目,且是合同对方履行在先又无预付款要求、完工后由我方审核(审计)工程决算的;
(三) 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即时清结的零散物资。
第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八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语言确切描述的,应由当事人共同封存样品,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九条 合同在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必备的主要条款后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条 合同中引用的法规、规章等,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严禁引用被废止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颁布新的法规和规章造成合同条款必须被修订时,应以新法规和规章的有效标准文本作为修订依据。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经评审人员审核通过后方能签字、盖章。
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每一合同文本必须写明对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签约人为被授权人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填写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十三条 严禁在对外订立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盖章。对于不能在同一地签订的合同,应由对方先签字盖章或各自签署后互换文本。遇例外,须法定代表人批准。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合同经办单位分存,其中原件在总经理办公室留存。
产品出口合同文本由合同经办单位保存。
第三章 合同的公证或鉴证
第十五条 在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规定或当事人要求必须鉴证的合同,应当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需公证的合同,应当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第十六条 合同的鉴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1月3日颁布的《合同鉴证办法》执行;合同的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经办单位是完成合同的责任人,必须按合同的约定组织力量实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有关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转财务部审核付款。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收款单位与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拒绝付款。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总经理、董事长审核通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合同双方形成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二十三条 合同经办单位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向总经理汇报,必要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
第二十五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六条 经过公证或鉴证的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后,应送原公证或鉴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合同是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严格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九条 合同经办单位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条 各有关人员应于每月月末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合同流转单、有关的诉讼或仲裁资料等)交总经理办公室,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
合同经办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与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合同保管及其保管期限按《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责 任
第三十一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即日起生效、实施。
第三十六条 20xx年2月1日发布的《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
公司
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实施《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大连市技术市场条例》、《大连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规定》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合同起草、评审、签约、履行、终止全过程的管理,还包括资信调查、合同谈判、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纠纷处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建档、保存等。
第三条 《规定》所称合同对方包括:
(一) 企业法人 是指有法定的注册资本,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二) 机关法人 是指有独立的经费,并经批准成立的机关;
(三) 事业单位 是指有独立经费、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依法批准成立的单位(法律规定需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办理登记);
(四) 社会团体法人 是指有独立经费,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依法向社会团体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社团组织;
(五) 个体工商户 是指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业者;
(六) 经纪人 是指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证书,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和经济组织;
(七) 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是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的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合同评审组,合同评审组由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合同订立前的评审。
合同评审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
当以上各部门、分公司为合同经办单位时,不在评审小组之内。
评审可采取会议评审或传真评审的形式。
养殖事业管理部负责苗种和育苗、育成、养成所需物资的采购合同的评审;项目管理部负责建筑维修、基建、修造船、设备采购等职责权限内的合同的评审;市场营销部负责包装物采购与广告宣传合同的评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会议筹备合同的评审;加工事业管理部负责委托加工、货物运输合同的评审;研发中心负责技术合同的评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信息、培训及工作服采购合同的评审;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管理合同的评审;财务部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评审。
第五条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合同起草,并将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资料与附有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合同评审表》提交评审小组成员评审。
评审人员不应少于3人。
单项或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重大合同须附有总经理、董事长与公司法律顾问的评审意见。
第六条 合同经办人对合同对方的调查评审按公司iso9001:20xx程序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资信调查:
(一) 与合同对方第一次往来交易时;
(二) 合同对方的资料超过一年时;
(三) 合同对方改变交易方式时;
(四) 遇有重大合作项目时;
(五) 合同对方的定单骤增或骤减时;
(六) 处理与合同对方的各种纠纷时。
资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概要、背景、业务情况、付款记录(以往对外付款记录及最高信用额及信用期)、财务情况、银行往来、公共记录(包括法律诉讼,抵押记录等)、综合评估、法律意见等。
第八条 与法人或组织订立书面合同,应参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实际编制。与其他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可以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合同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确认其已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出示《格式条款备案公示证明书》。
第九条 以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及其他企业动产(如车辆)作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以房产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十条 发生转包(或转租)时,合同经办人应要求合同对方出具原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或原承租人)或产权所有者的委托证明原件,并予以留存,否则不能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 订立的合同必须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对页数超过1页的合同,应加盖骑缝章。
第十二条 严格限制订立传真合同。当合同当事人不能在同一地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应由合同对方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邮递至公司,公司签字盖章后及时邮寄至合同对方(或合同对方同意时,也可用传真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合同对方的签约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第十四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合同。
授权委托事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室在接到经审核的合同文本和合同评审表后填写授权委托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签订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第十五条 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产品出口合同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主管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委托部门、分子公司经理签订。
第十六条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起草或对合同对方起草的合同进行修改。合同经办人应经常学习《合同法》及与《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提高合同书的编制能力与技巧,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书必须具备以下必要条款:
(一) 当事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鉴证的合同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下列重要合同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一) 租赁经营合同;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装饰装修合同;
(三) 委托拍卖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 财产租赁合同(含场地、柜台出租);
(五) 商品房销售合同;
(六) 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第十八条 当事几方愿意公证的,可以申请公证;我方或合同对方要求公证的,也可以进行公证;当事几方均不要求公证的,也可以不做公证。
法律规定某些合同必须办理公证后才生效时,必须办理合同公证。
经过鉴证的合同,不做公证。
第十九条 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技术咨询(可行性报告、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技术服务(一般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经约定,可以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订立后,可由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或技术交易的中介方,向大连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委托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认定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设合同管理员(定编在总经理办公室),对公司所有合同(劳动合同除外)进行统一编号、归档。合同经办单位应凭合同评审表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合同编号,同一编号不得重复使用。对已废除的合同,应及时予以收回,合同编号不予取消;
第二十一条 公司确定的合同编号,与合同对方合同编号无关。编号示例如下:
dzf —
签订合同的顺序号
签订合同的年份
公司名称的英文缩写
第二十二条 合同评审表、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解除协议、变更协议、担保书、合作意向书、备忘录、验收报告、监理报告、工程量签证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均在合同归档范围之内。
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合同,其合同档案中应附有诉讼或仲裁的全部资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持合同正本一份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合同正本由总经理办公室留存。合同经办单位可持副本或合同复印件,以便履行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持有部门职责如下:
(一)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合同的编号、归档、存档;
(二) 财务部负责合同的收付款业务的执行工作,并对执行完毕的合同与相关账目一起归档;
(三)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跟踪执行,并对合同标的物数量、质量予以验证,出具验收或发货报告交财务部,作为收、付款依据;
(四) 对工程建设合同,由项目管理部根据工程进度,出具已完成工程量证明及工程进度款数额报财务部支付。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外订立合同可分别由以下相关部门和分公司经办:
(一) 总经理办公室;
(二) 财务部;
(三) 项目管理部;
(四) ;
(五) 市场营销部;
(六) 人力资源部;
(七) 安全管理部;
上述部门、分公司经办权限及业务范围遵从公司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合同订立以后,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适时地对经办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合同履行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公司业务人员在履行合同中对涉及到合同履行事宜的来函、传真应向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汇报,并通知合同管理员。对回复的函件、传真应以公司名义(加盖公章)及时回复,不得延误,回复内容必须按相应业务管理权限报批。
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损害公司信誉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要重视合同履行各环节的管理。
合同对方突然大量订货或对合同对方信用状况存在疑虑时,必须考虑稳妥的结算方式。
在合同对方有违约或其他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即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合同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合同对方违约包括预期违约时应及时采取其他法律手段。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即日起实施。本细则实施之前已经订立的合同,不适用本细则的规定。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存档。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12
(一)设置管理机构
1、管理机构。以企业(法人)内部管理文件形式,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注明机构人员的职务及联系电话。
2、机构管理结构图。将管理机构的人员用组织结构图表示,注明各管理人员之间的管理关系以及所管理的`部门及设备。
(二)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及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1、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若安全生产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有加盖公章的企业任命书。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有加盖公章特种设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任命书应注明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及任期,任命的管理人员应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附劳动关系证明资料)。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管理。管理人员必须与企业办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13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一个好的规章制度,并不一定管理好一个企业,但一个好的企业,就一定要有一个好的管理制度。
所以,建立健全一个科学严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才能发挥其作用。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中各种管理规定、条例、标准、办法、守则、规程等的总称。它是规定管理活动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是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能有效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其意义在于:
一、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主体建设的目标,公司法等一系列关于“企业主体”的法律从宏观的层面上规范了企业的组织与行为,如何在微观上建立企业的组织行为架构,有必要制定企业规章,使现代企业制度中已经法律化的权利义务在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并能解决实际问题,这是一项尤为复杂重要的工作。决策层与管理层的分工,职、权、责的划分,章程的细化,赖于企业的规章制度来体现、实施和保障。
二、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规范、指引企业部门工作与职工行为的需要。
规章制度所具有的明确性、稳定性的特点有助于规范企业内部各组织、部门、员工的行为,使人人各司其职,各尽其守。一个好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能够充分调动企业部门、人员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
商鞅立法度而秦国大治体现了法律制度的重要。企业的规范治理,同样应当减少“人治”,管理行为应当依据规章制度作出,被管理者的行为亦应当依据规章制度。
企业应当通过入职培训,使企业的员工明确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分工配合,明确岗位职责,知悉哪些可以为,哪些禁止为,哪些鼓励为。员工在熟悉了企业规章制度后,才能目标明确,行为统一,形成完整的企业文化,并在员工身上体现企业精神。
三、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完善“劳动合同制”,解决劳动争议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劳动合同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规范了企业人才、职工的合理、有序流动,成为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制度。然而劳动争议的复杂多样性,仅靠劳动合同并不足以调整,需要借助企业规章制度才能处理解决。劳动法立法之初就考虑到企业规章制度在处理劳动争议时的不可替代性,在总则部分第四章直接规定了企业劳动制度中规定职工权利、义务的合法性,在第三章劳动合同部分又直接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解决与劳动者合同的依据。缺乏了规章制度、用劳动合同处理争议就会力不从心。
四、加强制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是巩固劳动纪律的需要。
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劳动纪律制度化不完善是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反过来又影响了劳动纪律作用的发挥。我们知道,劳动纪律有助于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然而很多企业大会小会讲劳动纪律,但制度化的劳动纪律却欠缺得很,或者虽然有了,但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劳动纪律的执行大打折扣,表现为无法可依的情况较为突出。要改变这一现状,充分发挥劳动纪律在提高生产力方面的作用,就有必要加强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
五、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劳动法》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的宗旨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立法中直接把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一项义务予以规定,并要求在规章制度中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总之,企业应当充份认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加强企业规章的制度化建设,真正做到治理企业有章可循,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重点:一是讲制度的适宜性、科学性、严肃性;二是讲落实制度的重要性。
之前在帮课它是这样讲的,首先你要对客人表示欢迎,然后自我介绍,包括你在公司主要负责的工作等,让客户了解你,而且做公司简介PPT的时候要记得互动,市场趋势产品介绍,工厂情况都要做好深入的了解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14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厂方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厂方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厂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厂方是指;员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方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厂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 厂方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4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5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厂方。厂方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 厂方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7条 厂方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4条 厂方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招聘和录用条件:(此录用条件仅作参考,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标准)
A、根据本工厂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
B、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例如:造成公司损失达到1000元等)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厂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损失金额达到“严重”的标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厂方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厂方依本条 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厂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示:厂方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把经过何种培训及调整何种工作岗位记录下来,以便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厂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 厂方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厂方下列损失:
(1)厂方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厂方支付违约金。
第8条 非厂方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
知悉厂方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厂方的损失。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厂区管理
第1条 员工出入厂区需凭本人厂牌,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
第2条 员工上下班时间出入工作场所,须服装整齐,并佩戴厂牌。
第3条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有签准有效的放行条 。
第4条 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请假论处,保安凭签准有效之“外出申请单”放行。
第5条 员工携带箱包等行李出厂,一律自觉接受保安开包检查,否则不予放行。
第6条 凡公司财产(无论有无用处)未持经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课主管)签核的放行条 均不得带出工厂,违者以偷窃论处。
第7条 公司车辆外出,须由需求单位填写派车单,经公司指定主管签核后方可放行。
第8条 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在生产区域走动、逗留。
第9条 来访者,由门卫问清来访单位来访事由后联系被访者,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表”,发给其“访客证”(访客证须佩戴于来访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进入会客室等候。会谈后,来访者出厂时交还“访客证”,门卫并在“访客登记表”上注明出厂时间(访客单位上须有被访人签名)。来访人员除非由总经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记“访管登记表”。上班时间谢绝私访。
第10条 应聘人员,由门卫通知指定人员,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带其至会客室或者指定考试场所面试。
第11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参观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公司管理区域。
第12条 车辆应于指定地点停放,送货车于指定地点卸货、点收,装卸货柜时,保安监督,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第13条 一切违禁品禁止进入厂区,员工摩托车和自行车应于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条 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特准之人员外,全体在职人员上下班、加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则当事人双方记大过处分。
第2条 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须插在指定的卡位,严守秩序,不得插队、拥挤、吵闹。
第3条 不得提前在打卡处等候打卡,下班时间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若有违反,查实后予以处分,领班应负连带责任。
第4条 打上班卡后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最低是半小时。
第5条 不得无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后,须按公司规定进行加班申请,否则总务课在统计加班工时时,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核算,严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条 上下班工时均以半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wWW.jAB88.com 88教案网)
第7条 因出差无法正常打卡者,总务部凭“外出申请单”签卡,因其它公务无法正常打卡者,应在公务结束后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呈上级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签卡。
第8条 因打卡机故障造成无法打卡或打卡出错,由领班或统计员清点人数,送卡交总务部签卡。各部门主管无权签卡。
第9条 保安监督打卡,上下班时工卡应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动工卡,涂改、毁坏或藏匿工卡。
第10条 上下班认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漏打卡者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写内部联系单,员工找主管签,职员找厂长或经理签,人事接单后予以签卡。漏打卡超过连两次的,漏打部分不计考勤,凡打卡时间混乱、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找人事签卡者一律不计工时。
第11条 自己签卡、涂改工卡视为无效,并给当事人记小过处分。
第12条 毁坏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乱画、粘贴他人工卡上的工时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第13条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迹,不能折叠变形,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总务部申请补办。
第六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1条 厂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无故未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第3条 厂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5条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休假。
第6条 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公司所属区域内,因公受伤者,凭医院证明,其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体规定参照工伤相关规定)。
第7条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方可申请婚假,假期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时子女年龄达到23周岁,男子达到25周岁)增加10天。销假时必须附结婚证明,供人事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第8条 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与3天的丧假,返厂时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供人事备案,假期工资照付。
第9条 探亲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亲假期,此假期不影响年终考绩,假期为生产淡季期间。(探亲假只有国有企业才有硬性规定,一般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探亲假)
第10条 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第11条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带薪产假,晚育加15天,难产再加30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再加35天,返厂时提供证明供人事备案,产假工资照付。
第12条 陪产假: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陪产假工资照付。
第13条 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第14条 事假:有需要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指定干部核准后方可离开,年终考绩会参考此项,请假期间不付工资。
第15条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须治疗休养者,可请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过20天。
第16条 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干部人员请假须有职务代理人,特殊情况事后需补请假单,延假也需补写请假单。
第17条 原则上年度内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0天(包括年假天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18条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请者,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名批准后,再交至总务课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1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第2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厂方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条 厂方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厂方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条 厂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厂方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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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厂方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厂方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6条 厂方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依法支付应由厂方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1条 厂方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2条 厂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条 厂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工厂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条 厂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5条 用电安全
(1)普通员工应掌握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操作用电设备的员工除应懂得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外,还要懂得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懂得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员工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工厂内的电源开关,未经授权,禁止员工随意操作。
(5)电气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6条 特种作业安全
(1)特种作业是指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目前厂方的特种作业包。
(2)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作业。
第7条 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厂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厂方禁烟区内禁止吸烟。
(3)厂方内禁止私自动用明火。动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5)积极参加厂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期火灾技能,了解火灾报警方法,认识火场逃生要领,提高灭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
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2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厂方环境卫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厂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厂方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厂方,维护厂方形象,敢于同有损厂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厂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厂方的商业秘密。
第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厂方;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1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厂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奖一次,给奖金20元。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3)遇到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小功一次,给予奖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灾变,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对于自身事业有重大改善,为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显著利益者;
(3)如公司发生盗窃事件能提供线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避免危险减少者;
(2)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产品改良有重大贡献或使成本显著降低者;
(5)确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2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厂方,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厂方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厂方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厂方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厂方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厂方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厂方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6)将厂方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厂方外的人阅读的;
(7)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8)未经同意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并报公安或相关司法、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负责任,本人经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的;
(3)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滥用职权,违反政府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滥发奖金的;
(5)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行为的;
(6)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7)违反厂方保密制度,泄露厂方商业秘密,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办法
目的: 为合理评核全厂所有在职人员工作绩效,鼓励表彰先进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达到提升全厂营运绩效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全厂在职人员.
2. 相关权责:管理部、人事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厂绩效评核,并稽核其执行状况.
3.1.评核方式 :各单位每月31号前需对在职员工绩效作出评核,以使弹性薪资发放以及岗位调动有所依据,并将评核结果填写于《月绩效评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课。
3.2.评核方式
3.2.1评核及核定权限:
员工:由其组长进行评核,并送交单位及部门主管核定;
组级干部、技术人员:由单位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部门主管核定;
课级干部、工程师:由部门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总经理核定;
(副)经理级(含)以上干部: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3.2.2人事课审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状况、奖惩状况、违规率等,并送交各单位,作为各单位评定级别之依据。
3.3.评核等级评分标准
3.3.1.绩效评分标准依据如下:
(1)绩效成绩评分依据:
a.年度营业目标中月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b.各立项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c.各项目之达成状况;
d.各业绩之达成状况;
e.个人产能、质量及日常表现;
f.其它能体现具体价值的工作。
(2)特别管理项目中,按项目或签呈中涉及的绩效考核因素,或依生产会议或经营会议中决议之评分依据。
6.3.2绩效奖金之评定等级具体办法:
评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被评定人员进行观察考核,将每项达标情况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公司将根据员工之评定结果给予发放浮动奖金。每个员工不论职位高低,连续3个月(含)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含)的评定结果中出现3个“差级”的,视为该员工不适合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调岗工资,薪资将按照新岗位标准发放。
3.4.人事统计:人事课依各单位评核成绩计算需发放奖金并呈总经理核定.
3.5.总经理核定:由总经理依厂内营运绩效,决定绩效奖金总额,评核部分有问题时,则退回人事重新计算.
(企业可以使用根据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1条 工厂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厂方秘密的义务
第2条 以下内容属于厂方的保密范围:
(一)经营信息
1、厂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厂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厂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5、厂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厂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厂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厂方内部管理制度。
(二)技术信息
1、各类技术资料;
2、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厂方。
(三)其他经厂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3条 厂方密级的确定
(一)厂方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厂方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二)厂方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
制度等为机密级。
(三)厂方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
秘密级。
第4条 具体的保密措施:
(一)属于厂方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开厂方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厂方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厂方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厂方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厂方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厂方秘密。
(六)厂方工作人员发现厂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第5条 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泄露厂方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2、已泄露厂方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厂方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厂方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6条 知悉本工厂有关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均为厂方的竞业限制的人员,该人员有义务配合厂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
十二章 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1条 办公室员工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雅服饰上班,上班时间一律戴厂牌。
第2条 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空调、复印机等严格按说明书及内部规定使用,下班时最后离开人员应确认所有电源均关闭方可离开。
第3条 上班时间严禁喧哗、闲聊、串岗、看书报、争吵,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事间遇事应相互协调、配合、沟通,电话办公应长话短说,声音以不影响他人为限,禁止上班时间打接私人电话。
第4条 办公室随时保持整齐、干净,禁止在办公室吸烟。下班后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均应放入办公桌(柜)内(桌面除电话、笔筒、水杯、台历等不得摆放其它杂物),下班时应将办公椅推至桌下。
第5条 非办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内,客人来访应在会客室,上班时间严禁因私会客。
第6条 维护公司形象,打接电话应礼貌客气,办公时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势。
第十三章 车间管理
第1条 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厂牌,不得着奇装异服或性感服饰,不得浓妆艳抹。
第2条 对所属主管职权范围内命令不得故意违抗、讨价还价,服从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车间聚众滋事,怠工;不得威胁、恐吓管理人员。
第3条 爱惜公司,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其位,定点摆放。
第4条 严禁在车间嬉笑、打闹、喧哗、吃零食、随地吐痰。
第5条 车间内严禁吸烟,禁止把火种带入车间,非公司指定人员开电梯,电梯严禁载人。
第6条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专人保管、收发,放在指定的地点。遗失或恶意损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条 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间宿舍由本室成员共同推荐一人担任宿舍长,直属总务课管理,其职责如下:
(1)水、电设备及本宿舍人员之管理;
(2)本宿舍员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内务整洁之维持;
(4)节约用水用电之劝导;
(5)室员纠纷之处理;
(6)清点本宿舍就寝人员;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况监督;
(8)宿舍财产设备维修申请;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状况向总务课提报处理;
(10)宿舍长要尽职尽责,若督导不周,或疏忽管理将取消其职务。
第2条 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之执行
(1)住宿人员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寝,未经总务课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室内布局由总务课统一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爱惜室内公共设施,若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节约水电,用水后随手关水龙头,宿舍无人时要关所有电源设备,不得私自接电源线、更改线路或使用煤气灶具。
(4)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刀枪等凶器带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墙壁、公物上涂写、张贴或钉挂物件,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宿舍长反映;
(6)严禁在宿舍乱扔垃圾、杂物,不得向窗外、楼下扔垃圾、倒水、垃圾应倒于指定地点,个人物品要摆放有序;
(7)严禁坐在阳台走道栏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为;
(8)特许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宿舍不可开灯,以减轻用电负荷,使用热水时,注意节约,不得无故浪费;
(9)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就寝,禁止在宿舍追赶打闹,高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响;
(10)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闹事或有伤风败俗行为,非因公务,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严禁在异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员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至宿舍区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须经各主管签字许可,否则记过处分;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留宿者,记大过处分;
(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严禁盗窃、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内只可吃水果、干粮,其余一律在餐厅吃;
(13)各宿舍根据宿舍长排定之值日表轮流打扫,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室内、室外、走道及阳台卫生。
第十五章 饭堂管理
第1条 员工依规定在用膳时间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第2条 应排队就餐,并注意不得将菜、饭、汤乱倒;
第3条 米饭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费;
第4条 每一位员工只能以一张饭卡打一份饭菜,禁止在餐厅以外场所用膳;
第5条 用膳完毕后,剩饭菜渣应自行带走,倒入指定地区,不得留置桌上或洒落地面;
第6条 总务课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次月饭卡给员工,妥善保管,丢失或损毁照价补办;
第7条 请假人员与离职人员须将饭卡交回总务处才算办完手续,请假人员等销假后再将饭卡领回;
第8条 按指定的餐桌对号入座,不要占用他人座位,或错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则
《规章制度》为工厂内部管理资料,每个员工进本工厂工作之前必须熟读并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员工的罚款,建议每月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16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2、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导航设备公司规章制度 篇17
1.目的:
为了确保空压机、热交换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护人身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2.空压机安全管理
2.1非空压站人员严禁入内,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入内。
2.2空压机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与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3空压机房内,不得悬挂和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2.4空压机安全阀压力表,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超压运行。
2.5空压设备检修时,必须挂警告牌,并有人监护。
2.6空压机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检修。
2.7空压机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铅封(年月)。
2.8手动压力安全阀每周由操作者试放一次,并记录。
2.9空压机操作者按规定作好运行记录。
3.热交换器安全管理
3.1每年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六年进行一、二次全面检查。
3.2有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
3.3安全阀每年校对一次,并有铅封。
3.4表面不允许有严重腐蚀,点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1/5。
4.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4.1机动车辆指:运输车辆、叉车、公司及私用汽车。
4.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须按公司规定的范围、时速行驶,厂区交通限速5公里/小时,车辆在车间内和转弯处限速3公里/小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进入厂区要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则。
4.3公司自用机动车辆(指叉车)必须经综合管理科检验、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每年审验一次,并根据情况经常抽查,凡审验、抽查不合格的车辆,必须停驶,严禁无证驾驶。
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机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5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应接受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员有责任安全行车、保养车辆,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驾驶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6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主动让外宾车、特种车。
4.7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员和部门领导,及时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5.起重设备(单臂吊车)管理
5.1起重机械应定期检查,修理和维护保养,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2起重机械的上下限位、小车限位等防护装置齐全、良好。
5.3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十不吊”:
①物件超负荷或液体过满不吊;
②违章指挥或指挥不明不吊;
③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④吊索和物件捆扎不牢不吊;
⑤横拖斜拉不吊;
⑥人站在起吊物上或吊物下不吊;
⑦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⑧带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埋入地下物件不吊;
⑩安全装置失灵、行车设备有缺陷不吊。
6.危险作业管理
6.1目的: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高坠、触电、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2基本定义:对操作者本人,对周围其他人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危险作业。
6.3危险作业范围:
6.3.1高处作业(凡是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和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
6.3.2带电作业;
6.3.3禁火区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的作业;
6.3.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6.3.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6.3.6在轻质屋面上(石棉瓦、玻璃钢瓦、木屑板等)作业;
6.3.7符合本规定基本定义的其它作业。
6.4审批手续:
6.4.1进行危险作业,应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安环技术科或安全管理员进行现场检查,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登高作业高度在2—5米时,可由(公司安全管理员或部门负责人经现场检查,审批同意后施工)。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一份执行部门留存,一份审批部门留存;
6.4.2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时,必须口头(电话)请示安环技术科、该生产中心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施工。执行部门应有负责人在现场指挥,并采用临时安全措施。有关审批部门到现场进行补检和填写申请单。
6.5危险作业人员条件:
6.5.1年满18周岁以上;
6.5.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6.5.3经安全教育后,具有本作业所需要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6.6安全作业:
6.6.1危险作业中要派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6.6.2危险作业时要佩戴防护用品,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6.6.3危险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畅通,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6.6.4危险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清理和清点,并向同意施工的部门报告。
6.6:危险作业考核:
6.6.1对违反或不执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后果情况等,按违章违纪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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