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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时间:2025-03-27 赵老师教案网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集合14篇)。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1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2

我们都在父母的爱中长大。父母的爱,是慈祥的笑容,是亲切的话语;是热情的鼓励,是严格的要求。 我读了《慈母情深》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到了父母之爱的深沉与宽广,更加感受到了这位母亲的伟大,为了自己的儿子有出息,她不管多辛苦都无怨无悔,甚至愿意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想想其实,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爱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

《慈母情深》真篇文章讲了一位母亲在困难的生活之下,一天赚27元,又要共两个孩子吃饭,读书,吃饱穿暖都有问题但是这位母亲还是毫不犹豫的掏出钱给我买书,当我用这些钱给妈妈买了水果罐头,母亲数落了“我”但是还给作者凑足了买书在这件日常生活的小事中表现出深沉的母爱。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想起了这么一对母子。虽然说不上有课文中的母子穷,但是在我们那他也算是最穷的了,但是哪位母亲在这么困难的生活下还是想尽办法给儿子读上小学,给儿子一个读书的好环境

这些母亲不仅供他们吃,供他们穿,供他们上学,还要供他们看书。这一次,我真正体会到了母亲的伟大。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3

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叫梅格,俏丽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但品格高尚的家庭教师。二女儿叫乔,富于男子气,很有活力,心中充满了热情,想象力丰富,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写出惊人的作品。三女儿叫贝思,她很害羞,但很温柔,充满爱心,热爱音乐。小女儿叫艾米,有艺术细胞,多才多艺,向往优雅而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大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绘 美国战争时期的平凡的一家,四姐妹的父亲马奇先生在参军时生病了,而且有性命之忧。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感到悲痛万分,母亲要去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着急,而且很难过。她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奋的贝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那里偶一个小婴儿。有一天婴儿生病了,赫梅尔太太出门上班了,她们家的大女儿罗姗照顾婴儿比,病情加重了。贝思想请姐姐们替她去看看,但姐姐们后来都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贝思亲自去了,而赫梅尔家的那个婴儿死在了贝思的怀里了。贝思受了刺激,医生说贝思也会得上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思真的得了猩红热,而且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在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厉害,她居然认不出周围的亲人,拉住乔叫“妈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先生的病又恶化了,真是雪上加霜!

到了夜晚,贝思还在昏迷着,原来玫瑰色的小脸现在没有一丝血色。最后,贝思退烧了,身上也出汗了,真为她捏一把汗。最后她们一家终于又团聚了。

这四个姐妹里,我最喜欢贝思,因为她热爱音乐,很喜欢弹钢琴。她很害羞,有一次去邻居家做客,老先生向她打了一声招呼她就害羞得跑回了家。她充满爱心,离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她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思每天都拿着一点儿零碎的礼物送给孩子们。

梅格也不例外,她美丽漂亮,善良大方,是一位家庭教师。她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的布鲁克。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4

我喜欢这样的一本书,一本充满奥妙的书,一本充满悬疑和意料之外的剧情的书。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柯南道尔没有用很华丽的手法来描写福尔摩斯的样子,他是如何破案的,他只是轻轻一笔带过,可就是这一笔带过,却把福尔摩斯的完美的观察力,聪明的头脑活灵活现的表现了出来。柯南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他不用华丽的修饰词,只用这些小小的细节,来让自己笔上的人物变活。

当我读完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每一个有着高智慧的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口衔烟斗,披着风衣呢?其实福尔摩斯这个形象已经深刻的被人们所记住了,一个充满智慧的形象。福尔摩斯不仅形象经典,他的聪明才智,学识也是无人可敌的,他对每一个知识都会有一点懂,但不会很精通的,比如政治学,植物学,地质学,解剖学等等都是会有一些,因为他是侦探只要懂个一些就行了,他最精通的好像是化学知识,在《血色的研究》中可以发现。他不仅仅是学识,娱乐也会,他喜欢拉提琴,他认为拉提琴可以解压,让自己的压力放松,因此他也喜欢听一场音乐会,最终投入其中。

柯南道尔用他的笔写下了一个又一个经典的案件,也写下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的破案手法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有人说福尔摩斯确实存在过,也有人说福尔摩斯只是有柯南道尔所写的经典侦探,我不知谁说的是正确的,但我肯定,福尔摩斯这个聪明机智,有着完美头脑的人会一直活在我的心中,会好久好久,不知何时才会消失。即使消失了,他的经典语录——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寻常的配合,而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还有许多会在我的耳边回荡。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5

今年寒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被权势欲望所吸引,时时幻映着自己的狼儿成为最高统治者的故事。

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有人说狼妈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狼妈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啊!

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母爱。母亲望子成龙负出了多少代价。母亲总是为着儿女不断操劳,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儿女们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有多少母亲不是也象狼妈紫岚一样处处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图回报的吗!狼子们没有这个智商来品味和珍惜母爱,可作为我们人类子女,我们是不是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父母分忧呢?你为辛苦一天回家的父母倒茶了吗?主动分担一些家务了吗?母亲节对母亲说声祝福了吗?让我们快快拿出我们的爱的表现吧!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6

这个暑假,我一直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全集》送到了,我欣喜狂,如痴如醉的读起来。

这本书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是多么凶残,《巴斯克维尔的猎狗》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qing杀、背信弃义……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体现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样评价这本书: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这句话让我非常震撼,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可是被英王授予“荣誉侍从”的称号的人。是个名人。连他都这么评价这部小说集,看来这部小说集真是名不虚传。

在每一次看这套书时都感到很神秘,看起来像是不可能似的,看着每一个故事,都感觉很神奇,让我目不暇接。有一个人这样评价福尔摩斯: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机器。的却,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让人感叹,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这部小说集让我知道:我们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7

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8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著名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玛丽的作品。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安妮的小女孩的成长故事。安妮长着一头自己讨厌的红发,有满脸的雀斑,她自幼失去了父母双亲,是一个没有任何亲戚的孤女。在安妮11岁这年,她阴阳差错地被凯思伯特兄妹领养,从此来到了绿山墙农场。但是农场的女主人玛瑞拉起先并不喜欢她,只有男主人马修疼爱安妮。后来安妮乐观、好强、热情、敏感、直率的性格,满脑子的天真梦幻和时常的出格言行让玛瑞拉改变了对她的看法,还博得了邻居的喜爱。虽然安妮的`快言快语和粗心大意让自己常常惹祸,吃了不少苦头。但最终她努力考上了女王学院。为了照顾玛瑞拉,她放弃了学业。

我被安妮天真活泼的性格吸引了,特别是她幻想的爱好。安妮刚来绿山墙农场,跟着马修坐马车时,路两旁正值花季的樱桃树和修长的白桦,都能让她喋喋不休地幻想着它们的名字。当马修不幸去世时,安妮毅然退了学,放弃了学业与梦想,回家照顾玛瑞拉。这个瘦小的女孩,是那么坚强乐观,懂得感恩。

相比之下,现在的小孩在父母的娇宠下,显得那么自私脆弱。一旦碰到些小难题,就措手不及,一心依赖于父母。在感恩这个话题上,他们和安妮也是天壤之别。如果他们像安妮一样,对学习有积极上进之心,笑对生活,有乐观之心,坚强面对失败,感恩对待亲人……那这个世界就会充满温暖。

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相信生活充满阳光,那么生活就会有阳光;我们向生活微笑,生活也会向我们微笑。只要我们时刻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面对整个世界,那你就会发现,每一天的阳光都很灿烂!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9

说实在话,我真的很喜欢看《名侦探柯南》,那里面的江户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他就是个福尔摩斯迷,但是,在那之前,我也早就就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也为他那高超的技术而深为着迷。

前几天,我从汇文读书馆那里借到了英国的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好像已经是我第三遍看这本书了,但每次总都有些新的收获。在中篇里,我最感兴趣的就算是《归来记》的第一篇,也就是《空屋》。它非常的使我惊讶!没想到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的时候,竟没有从那么深的峡谷里掉下去,而是躺在岩架上,竟然躲过了两次的大石头的袭击,真的是很了不起。我也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模仿技术,他竟然化妆成一个买书的老头,非常的像,当他回到贝克街他和华生医生的住所时,又让华生医生吓了一大跳,这是他唯一的一次昏过去了。接下来,他们就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探险,福尔摩斯用一个蜡像,给他披上自己的睡衣,当一次他自己,而这样,就把了一个伦敦最好的猎手套上了勾,而且,用的还是他自己的办法,真的是太奇妙了!

福尔摩斯这个人,具有非常丰富的科学知识,又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在加上细致的调查研究,总是能使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就好像是奇景一般,比如说在《海军协定》一案中,竟然使那个蓝色的纸卷突然出现在了密封好了的罐头盒上,由此可见,福尔摩斯,真的很有才华,尽管他只是一个虚幻的人物。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10

《孙子兵法》十三篇,处处体现着天时地利人和,“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的辩证思想。如在《始计篇》论述是否能进行战争时说,“道”、“天”、“地”、“将”和“法”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五项基本要素。

“道”指使人民与统治者同心同德;“天”指昼夜、晴雨、寒暑等气候时节和天命、人事、道义;“地”指土地和地势、地形的高下、险要、平坦、距离的远近,攻守进退的利弊;“将”指将帅的智谋、赏罚必信、抚士卒、英勇果断和军纪严明;“法”则指军队的组织编制、将吏职责的划分和管理,以及军需物资的供应、管理。

孙子认为,从这五要素出发,根据国君是否贤明,将帅有无才能,“天”、“地”二方面的条件如何,法令能否贯彻实行,兵力强弱与否,军队是不是训练有素,和赏罚是否分明,可以预知战争的胜负,从而采取适当的对策和相应的行动。

今天,在取得不少成绩的同时,也还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我们要认真分析当前的社会大环境,剖析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认真学习思考,不断转变观念、顺应形势变化。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11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12

近期通过业余时间对《稻盛和夫的实学》以及《阿米巴经营》两本书籍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了解到阿米巴经营管理与公司日常运作管理之间的紧密联系,狭义上讲,阿米巴经营管理即现阶段各制造企业推行的“独立核算”的管理模式。

在个人从业经历中,20xx年的金融危机后,公司高层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粗放式的管理已经不能够满足现在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尤其是利润较低的制造业,粗放式的管理意味着巨大的成本浪费,于是公司逐步导入了“独立核算”的机制,当然,独立核算管理与阿米巴经营相比较而言,仍然是比较粗放的管理,但是已经初具阿米巴经营的雏形。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13

他,是侦探之巅,胜过任何虚无的、浮华的侦探,他曾破解了无数个疑难案件,他就是闻名全世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共有三本,分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

其中有两个故事是我最感兴趣的,分别是《暗红色研究》和《巴斯克维而的猎犬》。

《暗红色研究》吸引我的并不是简单的故事情节,而是福尔摩斯推理出犯人身高和年龄的方法。福尔摩斯的方法简单而实用,当判断犯人的身高时,他总结道: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时,他本能的会在他眼睛的高度之上写,而那个字离地刚刚六英尺。而对于犯人的年龄,他是这么精确的判断的:在花园小径上有一个颇宽的泥水坑,嫌疑人很明显的跨了过去,如果一个人能不费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那他不可能太老弱。

福尔摩斯看上去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但他只是有一双敏锐的、善于发现细微事物的眼睛,不是吗?他那些线索,都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然后再一个个拼接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使犯人哑口无言。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那紧张的情节,扣人心弦的瞬间无不使它成为经典中的经典。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最为光彩四射,引人入胜的巅峰之作。

好想去贝克街拜访一下这个大名鼎鼎的世界神探,好想像华生一样可以做他的助手,亲眼看他侦破一个个的疑难案件。

福尔摩斯乍看冷漠无情,狂放不羁,但是随着案件的逐步推进,让人对他渐生好感,直至着迷。

罗素素的怪病读后感 篇14

读起《草房子》这本书,感到那么亲切。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

故事的一切都围绕着他们,桑桑是个聪明、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过不少好事,但也闯了不少祸。比如:他把蚊帐改造成鱼网来捕捉小鱼;夏天穿棉衣去上学;把橱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故事都让我乐得合不笼嘴,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让我流下了泪水。因为桑桑被诊断患上了绝症,桑桑的爸爸四处寻医问药,那些医生都无能为力,我为他只有短暂的生命而流下了伤心的泪,就在大家都绝望的时候,温幼菊老师的“药寮”开放了,她每天为桑桑煎药,终于,桑桑的病痊愈了。我真心地为他高兴。

我也曾经是个顽皮的孩子,常常在家做恶作剧,还非常贪玩,但是,在爸爸、妈妈的教育下,我渐渐地懂事了,改掉了不好的毛病,既没有影响别人,也没有耽误自己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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