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应急预案(锦集12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应急预案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篇1
一、组织领导:
1.突发汛灾抗洪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2.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二、工作职责
1.当出现灾情或突发事件时,做好防汛抢险与医疗救护的组织、调度和协调工作。
2.抢时间、抢速度,进行排汛抢险与现场救护工作,尽快将伤、病员转送至医院救治。
3.急、危病人送到医院急、门诊,由急诊科和首诊医生负责救治,由医疗救护队长确定抢救总负责人,以保证伤病员能获得迅速有效的.救治。需会诊时,立即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确定抢救方案。
三、应急预案:
1.前期准备。各部门、各科室要根据本科抢救业务特点,备齐所需的物资、设备、药品等,并经常检查、补充,保证应急工作正常进行。
2.应急响应。医院成立医疗救护队和抗洪抢险队,队长、副队长要加强急救业务训练和各种实战模拟演练,做到一旦急救突发事件发生,能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胜,圆满完成各种抢险急救任务。
四、工作要求:
1.出现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立即启动急救预案,实施抢救工作,并自觉进入各自岗位分工。
2.领导小组及各小队队员通信工具必须24小时畅通,包括各办公室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以保证急救工作的联络、协调、指挥、调度、传达和意见反馈。
3.凡突发事件,凭医师签字,化验、检查、用药、手术等治疗实行“绿色通道”,事后落实费用。
4.汛期(6月1日—10月31日)期间,全院职工要严守纪律,井然有序,团结一致,服从调遣。
5.所有人员无条件服从上级统一调配,积极参加院外救援任务。
6.院内救治抢险的重点是,病人的安全、职工的安全与国有资产的安全。
7.若有临阵推脱、逃逸等行为发生,将从快从严处置。
8.抢险救灾及医疗救治小组成员及全院职工,要经常温习、演练《防汛救灾与医疗救护工作预案》,熟记职责及工作要求,严以待阵,力求把损失降到最低、最小、最少。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篇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我市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几乎每年都有台风、洪涝、干旱、海潮及泥石流类灾害发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性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疫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全省救灾防病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和《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控制本市区域内发生的台风、洪涝、干旱、海潮及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等自然灾害所造成人员伤亡的医疗急救、灾区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可能由此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动员社会,群防群控;以人为本,科学救灾。
1.5 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防台、防汛、防地质灾害等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为依据,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宁波市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救灾防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根据灾情及疫情控制需要,可设立监测与疫情处理、医疗救治、新闻宣传、社区防控、检查督导、物资保障等专业组。监测与疫情处理组由疾控处牵头,医疗救治组由医政中医处牵头,新闻宣传组由局办公室牵头,社区防控组由基妇处和局爱卫办牵头,检查督导组由卫监处和监察室牵头,物资保障组由规财处牵头。
市卫生局卫生应急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技术指导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参照市卫生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组成,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咨询委员会)承担技术指导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参照市卫生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组成,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3.1.1 监测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级医疗机构。
3.1.2 监测内容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以“预防为主”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事先掌握和分析自然灾害的性质、范围、程度及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可能带来的直接和潜在危害,做好预测预警和灾前防病准备工作;实施救灾防病紧急时期的疾病监测和报告制度,严密监视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态势,强化对传染病、群体性疾病和各种中毒的监测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派出专人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建立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县、乡(镇)、村级监测点,及时掌握准确的疫情信息,分析其发展趋势,使灾区的防病措施建立在准确、完整的基础上。
3.2 预警
3.2.1 预警发布
预警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分别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领导小组根椐省、市政府应急办的通知,及时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发布预警,部署防灾工作。
3.2.3 变更与解除
有关情况证明自然灾害及疫情发生的可能性增强、降低或消失时,领导小组根据省、市政府应急办的通知,对原发布的预警信息予以变更(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
3.3 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自然灾害及疫情,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救灾防病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3.3.1 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执业医生、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居委会)公共卫生联络员、疾病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
(2)义务报告单位和报告人:除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相关信息。
3.3.2 报告内容和要求
根据不同灾情和有关部门认定的灾情程度,由灾害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灾害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救灾防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类型、受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范围、受灾人口数、伤亡人数、年龄、性别、职业分布、发生原因、采取措施、现况及趋势等;卫生服务能力受损情况;灾区卫生需求和资源需求情况;受灾引起的疾病情况;当地救灾防病服务能力;食品供应、供水情况等。根据灾情的`发展做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3.3.3 报告时限和程序
(1)责任报告人和报告单位发现自然灾害及其引发的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市级医疗机构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抄告所在地疾控机构。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接到信息报告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灾情发生地按《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上报灾情,并实行严格的灾情日报告和疫情零报告制度,要求每日上午10时前将过去24小时的灾情和疫情汇总,以电子文档或传真方式向市卫生局应急办报告。
(5)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视情况及时互相通报信息。
4 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应急响应
4.1.1 Ⅳ级应急响应
(1)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突发自然灾害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治、心理危机干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动队员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理。
(2)市急救中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处于应急待命状态。
(3)各级医疗机构做好救治伤病员的准备工作。
(4)受灾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加强灾区的疾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5)受灾地区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市卫生局应急办报告当地的灾情和救灾防病情况,市卫生局接到报告后要对灾情发生地的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并适时向本市有关地区发出通报。
4.1.2 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响应措施:
(1)市卫生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协调指挥救灾防病工作。
(2)灾情发生地卫生局的领导在岗值班,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处理各种紧急情况。
(3)市级医疗救治、心理危机干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应急机动队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理。
(4)市中心血站备足血源,合理调度,以备抢救之需。
(5)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
(6)灾情发生地区,要实行严格的灾情日报告和疫情零报告制度。
(7)市卫生局及时向市政府、省卫生厅报告和反馈有关的救灾防病情况,必要时报请省卫生厅给予技术支援。
4.1.3 Ⅱ级和Ⅰ级响应行动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响应措施:
(1)市卫生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在岗值班,协调指挥全市卫生系统救灾防病工作。
(2)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要停止一切外出活动,已外出的尽快返回,在岗值班,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3)领导小组建立各应急处理专业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科学有序地组织全市应急处理工作。
(4)院前急救机构做好伤病员的急救和转运,采供血机构保障抢救用血,医疗机构加强急诊力量,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救治伤病员。
(5)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疾病监测、卫生监督工作,预防灾区及转移人群暂居地发生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报告救灾防病的情况,必要时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派员支援。
4.2 灾后防病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尽可能清除传染病和中毒发生的条件。重点实施对灾民迁移途中和临时移居的帐篷、窝棚及垃圾、粪便、蚊蝇、鼠类的消杀工作。建立垃圾堆放点,有专人管理和消毒;
清除蚊蝇孳生地;及时整治环境、清除污泥、垃圾和粪便。做到水退到哪里,清理消毒工作就做到哪里,先清理后消毒再回迁。科学、合理地使用消毒药物,必要时应对消毒处理后的环境进行效果监测评价。
(2)做好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避免食用腐败变质和受污染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加强对灾区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有重点地对可疑食品及原料进行抽样检测,定期开展监测。
(3)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在做好集中式供水消毒的同时,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推行用漂白粉和漂精片等进行缸、桶水消毒,消毒措施必须落实到每家每户。宣传教育群众“喝开水不喝生水”。在水源受污染的地方划定临时饮用水水源区域,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定期监测饮用水的消毒效果。
(4)严格控制传染源。对已经发现的传染病人必须及时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同时,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疫点和排泄物的消毒处理。
4.3 应急响应的终止
由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对Ⅰ、Ⅱ级、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后灾情或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认自然灾害灾情或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报请相应级别的政府批准后,应急响应结束。
5 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救灾防病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5.2 奖励与责任
市及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救灾防病应急处置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在救灾防病应急处置工作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技术保障
6.2 物资、经费保障
6.3 通讯和交通保障
6.4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7 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篇3
一、目的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l、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人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享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迸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唾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己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l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d后方可销毁。
11、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Omin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CT检查必须及时完成。
药学部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d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人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急诊患者人院2d之内、门诊患者人院3d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2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2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h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杜绝患者及亲属末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5)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6)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以防丢失。
13、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
(4)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负责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4、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收治14岁以下患者术前必须请儿科会诊。
(6)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员。
(7)急会诊必须在lOmin内到位。
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16、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它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末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造影、介人、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
(10)其它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签字。
三、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为院医务科,夜间为院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医务科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
4、科室主任与医务科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它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务科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
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h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四、附则
1、本预案由医务科负责解释。各科室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2、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篇4
近年来医疗废物在社会上到处乱排放,一次性医疗用品特别是输血器、注射器被社会上不法之人加工制成塑料制品以牟取暴利,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对人民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加强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完善我院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造成危害,根据卫生部“关于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内、外、妇产科、供应室及检验科、药剂科、防保科负责人具体抓本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二、废物管理要求
各科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本科的医疗废物进行管理,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造成危害。
三、医疗废物处理程序
病人用的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等敷料,传染病人或疑是传染病人的生活垃圾用黄色塑料袋打包后贴上感染性废物标签,放在医院规定的统一地方由清洁工专人运往十吨锅炉焚烧。
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塑料试管剪断后用含氯消毒液浸泡――裝黄色塑料口袋――贴上感染性废物标签――交供应室作高温压缩毁形――集中处理。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针头、玻片、玻璃试管、刀片等先用含氯制剂消毒后装入专用盒盛装――贴上损伤性废物标签――供应室集中处理。
对废弃的血清、血液由各科总务护士负责煮沸20分钟后排放。
防疫科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用专用容器盛装――贴上药物性废物标签――清洁工送十吨锅炉焚烧。
废弃的化学制剂、过氧乙酸、戊二醛、消毒剂及过期变质的废弃药品,包装后贴上药物性废物标签――交还药品供应商。
四、医院医疗废物管理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为了认真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管理职责,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焚化过程中必须严格登记。
1、清洁工人在定时收集完科室的.医疗废物后应过秤重量,按医院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运送三联单;一联贴在医疗废物塑料污物袋上,二联放入焚化处理厂信息统计箱中,三联由清洁工妥善保管。医疗废物运送前应注明:科室、袋数、公斤、责任人、由清洁工统一送至焚化处理厂。
2、焚化工人对各科室运送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逐一登记,焚化并签名,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
医疗废物处置人员专业技能与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对运送人员进行有关专业技能和职业卫生防护的培训,并达到如下要求:
1、专业技能
(1)熟悉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掌握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2)熟知本岗位的职责和理解规范的重要性;
(3)熟悉医疗废物分类与包装标识要求,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如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
(4)在运送途中一旦发生医疗废物外溢、散落等应急情况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卫生防护
(1)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险性,以及坚持使用卫生防护用品的重要性;
(2)运送人员在运送过程中须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护用品;
(3)运送人员体检:2次/年,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医院感染培训教育制度
1、每年应对本院医务人员至少进行2-3次有关医院感染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对新调入人员尤其是医生、护士、卫生员要进行岗前教育,目的是使其掌握医院感染的有关知识,主动参与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科室领导要定期安排有关医院感染知识学习,根据各专科病人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及特点,分析本科医院感染高危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降低医院感染率。
3、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水平。医院感染管理科要定期组织学习或专题讲座,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掌握当前医院感染发展动态。
4、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院感染管理兼职监控员(医生和护士)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讲座和交流会,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情况。
5、对医院感染知识的教育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再进行深入教育。
6、积极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学术活动,加强医院之间的学术交流。
医疗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
1、医院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由清洁工每日清理转运1-2次,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毁形、浸泡消毒后由供应室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运往医院指定的焚烧地点集中焚烧处理。医院所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由清洁工及时清运或在装满3/4时负责封袋运送,原则上每天上午11时或下午17时以前封袋运送一次。在运送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需转运的医疗废物进行封口结扎。
2、个别科室医疗废物如需存放1-2天,存放地应有遮盖设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并有冲洗及消毒措施,清洗过程中的废水应排入医院的污水系统。
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
1、分类收集原则:减少有毒有害废物和带传染性废物的数量,有利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2、回收利用原则:避免浪费;
3、减量化原则:通过重复利用,破碎,压缩,焚烧等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体积和数量;
4、无公害原则: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及卫生法规标准要求;
5、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收集的废物分别进行处理。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篇5
1、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各科室应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院领导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资料和空药瓶、血袋,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弃,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托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具有冰冻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
7、情况调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部门规章及医疗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篇6
(一)各科室均应建立医院缺陷、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缺陷、差错、事故和纠纷及时登记。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定性后将差错、事故、重大纠纷记入差错、事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二)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要及时上报医教科。一般差错一月内上报,严重差错一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和重大纠纷当日上报。
(三)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记录、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对原则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须经科、院讨论后正式向家属解释。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教科、门诊部、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四)对重大医疗事件或医疗纠纷,医教科应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作口头或书面报告,并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六)对临床诊断不明确死亡原因或对死因有争议的死亡事件,必须进行尸检。医生应及时填写尸检通知单,由家属签字。如家属坚决不同意尸检,动员家属履行签字手续。如未做尸检动员工作而影响医疗纠纷的处理,由当事医生承担责任。
(七)医教科对科室上报和病人投诉的医疗事件,要及时做好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及当事科室、医疗事件遭遇人及住址、事件的发生经过或投诉的'主要内容。并及时进行调查,有关人员和科室应在一周内将事件经过、对投诉的答复和科室的定性意见上报医教科。
(八)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每季由院安全医疗小组讨论鉴定和评析,评析内容为医疗事件的原因、性质,纠纷属可以避免、创造条件可以避免或不可避免,并对当事人和当事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并于次月10日前上报卫生局。
(九)每月组织一次医疗缺陷登记、定性及差错、事故、重大纠纷登记、上报情况检查,如有隐瞒不报,对当事科室进行必要处理。
(十)对发生的医疗事件,由医教科负责档案组卷,内容包括医疗事件信息来源、当事科室的讨论意见、当事人的书面陈述和认识、院部的调查报告、定性意见、医院的处理意见、医患双方的协议书、院科二级的评析结论。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篇7
为了加强对我科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弃物意外泄露后造成的环境污染、人员伤亡以及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废物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医院有关负责人
成员:后勤服务中心、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医政办等部门领导(科主任、护士长),药学部主任、放射科主任、检验科主任、病理科主任、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确定流失、泄露、扩散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二、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4个分组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1、抢救组:由门诊及住院部医务人员组成,负责将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及转运。
2、现场处理组:由相关负责人对泄露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工作。
3、专家评估组:由医院专家组成,负责对泄露现场和伤亡人员
病情进行评估。
4、后勤保障组:由财务科及后勤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理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的采购和日常维护工作。
三、应急处理工作要求及措施
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预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临时放置警示牌,固体物品应立即收集到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内。
3、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污物,然后用1000-20xxm几L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应当尽可能减少对患者、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四、措施安全、消毒规范、防护严密
1、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化处置,污染或可疑污染处永1000200m几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停留30分钟后再做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2、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用200吗g几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3、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口罩、帽子和手套,进行工作时应避免用污染的手套接触其他物品,以避免污染环境。
五、应急报告机制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后,应在48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和环保局报告。
2、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时,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和环保局报告。
3、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给卫生局和环保局。
六、其他应急处理措施
当发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不能按时收运医疗废物超过国家规定时限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立即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联系,查明情况,并书面上报环保、卫生部门。
2、对暂存场所超期存放的医疗废物要使用国家规定的容器存放,确保安全。
3、立即上报医院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超期存放的医疗废物定期进行消毒,并建立消毒记录。
4、杜绝医疗废物露天存放,做好“三防”工作。
5、由医院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并做好值班记录。
6、执行日报告制度。
7、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调查起因、防患于未。
八、责任追究。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篇8
一、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定制本预案。
二、应急小组
组长:程范江
副组长:蔡阳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泄露现场进行评估,清理泄露现场的消毒处理以及善后工作。
三、处理措施
(1)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以防扩大污染。
(2)保安队长协助对污染区进行封锁,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
(3)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尽可能减少污染扩散,保护好周围人群。
(4)同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安全有效的的处理方法进行场地消毒。待彻底清洁和消毒后,再对清扫工具进行消毒,防止二次污染。
(5)相关人员现场调查,确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程度,包括,类别、数量、影响范围、发生时间等。并作好记录。对于可能造成传染病发生、爆发和流行的危机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预警,详细说明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
(6)根据事态情况上报市卫生局及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篇9
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制定目的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是指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以下两点:
⑴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紧急情况不扩大,并尽可能地排除它们;
⑵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指导思想
突发环境事件控制和处置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规范和强化环境管理机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目标,以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逐步完善运营单位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3、基本原则
⑴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⑵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尽量减小污染范围;
⑶以事实为依据,重视证据、重视技术手段,防止主观臆断;
⑷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
⑸明确自身职责,妥善协调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关系;
⑹建立以环境监察机构为主,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
4、环境事故因素识别
根据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事故的因素主要有以下点:
⑴在日常医疗过程中,由于医院方与众多病患及家属的高频接触,存在产生致病微生物蔓延的环境风险潜在可能性。
⑵项目医疗废水具有传染性、空间污染、潜伏性传染等特征,其在处理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处理设施失灵造成事故排放的潜在的环境风险。
(3)医疗垃圾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发生渗漏、泄漏的环境风险。
5、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⑴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主要为医院成立的环境安全管理机构,由医院环保第一责任人、环保直接负责人、环保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的专职环境管理人员组成。
⑵主要职责
①宣传学习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
②掌握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及时将事故上报有关部门;
③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新闻发布等工作;
④配合上级指挥部门进行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工作;
⑤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污染区域的警戒工作;
⑥根据现场调查、取证结果并参考专家意见,确定事件处置的技术措施;
⑦负责对外组织协调、分析事件原因、向应急领导组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⑧完成当地政府有关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⑨配合专家组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评估,为上级应急领导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⑩配合专家组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警报设立与解除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⑶主要任务
①划定隔离区域,制定处置措施,控制事件现场;
②进行现场调查,认定突发环境事件等级,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当地各级政府报告;
③查明事件原因,判明污染区域,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
④负责污染警报的设立和解除;
⑤负责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⑥负责完成有关部门提出的环境恢复、生态修复建议措施;
⑦参与指挥急救、疏散、恢复正常秩序、安定群众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6、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环保部门应急报告。同时,配合有关管理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检查所需仪器装备,了解事发地地形地貌、气象条件、地表及地下水文条件、重要保护目标及其分布等情况。
(2)快速出警
接到指令后,配合应急现场指挥组率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
(3)现场控制
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应急监测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布点监测,在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种类,出具监测数据。
(4)现场调查
应急处置小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并负责与当地公安、消防等单位协调,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5)现场报告
a、各应急小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
b、应急现场指挥组按小时速报、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624组报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动态情况。
c、应急领导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6)污染处置
a、各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提出污染处置方案。
b、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小组需测量流速,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
c、迅速联合当地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地形)和人员反应作初步调查。
(7)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a、应急处置小组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提出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的建议。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应急领导组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
b、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小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国家保密局、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由省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新闻发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8)污染跟踪
应急小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小时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24直至突发事件消失。
(9)污染警报解除
污染警报解除由应急现场指挥组根据监测数据报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10)调查取证
全程详细记录污染事故过程、污染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危害程度等内容,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尽可能采用原始的第一手材料,科学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依法对涉案人员作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11)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归纳、整理,形成总结报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7、应急处置工作保障
⑴应急能力建设要求
服从上级应急现场指挥组统一指挥,切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内部制度,加强培训和演练。
⑵通信保障
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全省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省环保局应急领导组指挥中心和各市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之间的通信畅通。
⑶培训与演练
加强环保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具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的专门人才。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以积累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经验,增强实战能力。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篇10
为保障地震发生后我院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充分利用医院现有条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地区地震灾害发生时所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医院成立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地震医疗救护小组
(一)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本预案,对医院抗震救灾工作实行统一指挥;
2、协调、指导全院抗震救灾医疗救护、自救等工作;
3、组织和协调全院卫生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4、对灾区医疗救助卫生防疫病工作进行紧急支援
(二)地震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发生地震时,需将患者撤离病房,疏散至广场空地或院内紧急避难场所撤离中医护人员要注意维护秩序,安慰患者,减少患者的恐惧
2、情况紧急不能撤离时,叮嘱在场人员及患者寻找有支撑的地方蹲下或坐下,保护头颈、眼睛、捂住口鼻
3、维持秩序,防治混乱发生
(二)组织领导
地震灾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展开医疗救援工作,并立即启动地震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统一指挥、调度卫生应急的救援工作
(三)自救
地震发生时,震区人员应镇定沉着,迅速采取自救措施,地震发生时迅速躲到安全处等医务人员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四)医疗救治
1、地震灾害的'现场救援应在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在救灾部门抢险救援人员的帮助下,首先搜寻、集中伤员,然后检伤分类,先重后轻,现场抢救,及时转送
2、医护人员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4种顽色的腕带,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识,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危急伤员及有抢救价值的伤员优先得到抢救,一般伤员得到及时治疗
3、采取先救命、再治伤的的救治原则,对呼吸道梗阻和窒息、心脏骤停等危及生命的急症伤员,要清除伤员呼吸道异物,保持呼吸通畅,进行心肺复苏、尽早气管插管及辅助呼吸其他伤员采取对症治疗原则,给于止血、补液、清创、包扎、保温、吸氧等治疗对于骨折、关节损伤、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者,应予以临时固定
4、完全性饥饿病人被困时间长,精神紧张,体力大量消耗、代谢紊乱、血压下降可给静脉输液、保温、吸氧和适当的热饮内服,在严密观察下后送
5、出血是造成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现场早期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加压、填塞或上止血带等法止血,上止血带后要做出明显标记,记录上止血带时间,如无敷料,可选用干净的毛巾、软质内衣、手绢将伤口扎紧
6、伤口的创面要紧早包扎,以免再污染;重伤肢体要加强固定,以减少继发损伤和止痛,并与搬运
7、对于挤压伤员,应尽快解除压迫,伤肢不应抬高,避免活动,对能行走的伤员应限制活动,不应热敷、按摩伤肢,以免加重肢体缺氧肢体禁止加压包扎或止血带病人口渴者,可给于碱性饮料,及时运送
8、对于地震伤员,发现、怀疑有脊柱骨折时,搬动应十分小心,防止脊柱弯曲和扭转,以免加重伤情搬运时严禁一人抱胸、一人抬腿的方式搬动,应由3—4人托扶伤员的头、背、臀、腿部,抬放至硬质担架(或平板)上,然后固定运输本预案适用于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未尽事宜由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临时决定。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我院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和医院污水处理意外事故的发生所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办公室(设在总务科)。其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医院污水处理意外事故等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2、组织成员
组长:陈平春
成员:马玉霞陈国庆袁道剑谭家琴
何义礼陈瑛左自琼王武风
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紧急报告处理程序
1、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向医院总值班报告。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的时间、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并立即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
3、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5、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6、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7、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8、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9、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的皮肤部位用流动水冲洗,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10、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1000-20xx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清理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清理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11、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漏、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及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三、医院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发生的紧急报告处理程序
1、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院污水的管理,当发现医院污水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总务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总值班。
2、污水处理中心发生污水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3、发生医疗污水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当发生医疗污水处理意外事故时,应按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污水意外事故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污水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污水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清理结束后,对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消毒。
(6)工作人员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5、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漏的数量、受污染的原因;
(3)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篇12
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
领导:主管业务副院长、主管后勤副院长
成员: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总务科、医务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等部门主任及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员。
二、报告
(一)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局及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二)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三)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七)一旦发生有人员感染,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抢救。
四、责任追究: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事故应急预案6
为了有效预防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及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带来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就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急预案主要任务
1.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2.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工作。
3.做好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抢救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4.加强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
二、领导组织
经卫生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卫生院医疗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院内各科室及村卫生室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监管部门
地点:院办公室电话:
四、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
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卫生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及县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五、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报告
卫生院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若干人以上死亡或者若干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县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六、预防控制措施
卫生院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七、应急处理
1、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发生后,急处理领导小组积极组织一切力量进行抢救,并保障急救药品、器械、及其他所需物资的供应。
2、对新发生的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和治疗方案,完善各种医疗文书。
3、及时认真的分析、总结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传染源及病人及时进行隔离、治疗。
八、法律责任
(一)未依照《条例》的规定,对意外事故隐瞒、缓报或谎报者要负法律责任。
(二)未依照《条例》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和不履行意外事故应急处理者,都要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