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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汇集13篇)

时间:2022-10-08 赵老师教案网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汇集13篇)。

▲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

xx南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工作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为保证贫困人口对象充分享受到慢性病医疗救助政策实惠,该州采取六举措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落实财政保障政策。

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州、县两级财政按2:8比例配套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及时完成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出专户开设,专户设在各县市合医局(中心),由各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统一使用、管理;各县市20xx年慢性病资金要按照州预算数于2月28日前配套到位。

二是启动“一站式”结报。

农村贫困人口花名册由各县市扶贫办负责提供,新农合经办机构会同移动公司技术人员完成系统配置。在运行过程中,扶贫部门对贫困人口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变更并提交变更信息名册至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照救助标准,州卫生计生委已在新农合管理系统中完成各项参数配置,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州、县两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要督促辖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启动慢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方便参合群众就医报销。

三是严格审批工作。

各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切实做好29种慢性病和24种重大疾病的审批工作,确保患病患者真正得到救助。慢性病审批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凭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3个月内疾病证明书到统筹县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慢性病医疗救助卡,救助对象凭慢性病医疗救助卡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政策救助。

四是规范报账程序。

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新农合基本医疗报帐时限要求,于每月10日前将慢性病救助花名册和慢性病救助月报表向基金统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申报慢性病医疗救助资金。非直补医疗机构由参合患者凭户口本、农合卡(证)、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或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各类补偿救助证明、处方、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向基金统筹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供申报材料,新农合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拨付。

五是加强基金监管。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慢性病救助基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发生,坚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封闭运行”的原则管理和使用慢性病救助基金,严格慢性病病种审批,加强资金审核和支付,严防套取、骗取慢性病救助基金等违法行为发生,发挥慢性病救助金政策效应,保证基金安全运行。

六是加强政策宣传。

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资助政策,实现100%参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慢性病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救助病种、救助标准和定点医疗机构,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引导未被资助对象积极参合,确保贫困人口参合实现全覆盖。

▲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

根据教育局关于学生资助的相关工作文件和意见,结合我校实际,认真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本学年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引,以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主要目的,以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顺利完成资助工作为主要任务,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我校我校各类学生得到有效资助,使其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使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使学生在公开、公平的原则下接受资助;争取各方面资助资金,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

三、工作任务

1、每学期做好贫困生的调查工作,及时家访。

2、填写贫困生登记表,建立贫困生档案。

3、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申请和发放工作。

4、做好校内自救工作。

5、协调各方面力量发展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四、工作机构

1、仁和乡小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钧全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副组长:冉万里具体安排相关的落实工作

卢从国负责督查相关的落实工作

组员:陈俊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学生档案管

理等工作

杨应战受资助学生评审小组组长

班主任负责教育惠民政策的宣传工作

2、仁和乡小学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财务室

办公室主任:陈俊

办公室配置:资料柜、电话、计算机、打印机、互联网

电话:0827-8627131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资助政策学习

认真学习领会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做到理解和运用,准确把握、规范操作,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惠及到每一位贫困学生。

(二)规范资助工作管理

制定资助管理工作制度,成立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办公室和家庭贫困学生评审小组,做好贫困学生认定和评审工作,严格履行发放的签字手续,确保真实,信息资料齐全,按年、班级分类存档备案,评审结果公式化,管理工作制度化。

(三)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

资助款项是专项资金,落实帐目资金流向。加大监管力度,使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时须经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班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否则追究责任。

(四)加大资金政策宣传

在资助过程中,要将资助政策规定和受助学生信息公开,通过黑板报、广播和主题班会进行宣传,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权利,把资助工作制度化、公开化。

▲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

一、分配原则

1、严格落实《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

2、依据各乡镇20xx年度上报的灾情数据和20xx-20xx年度冬春需救助工作报告及相关数据;

3、加大对贫困乡镇的支持力度。

二、救助标准

20xx-20xx年度冬春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补助综合考虑受灾户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和生产自救能力,按照当年受灾程度,主要包括农作物(果园)绝收减产、房屋倒损和其他困难户三类。实行分类救助,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受灾的分散特困供养户、低保户、边缘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具体标准如下:

(一)因灾作物绝收或严重减产造成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4至6个月。衣被、取暖可酌情安排。

(二)因灾房屋倒损。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造成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3至8个月;衣被救助按照每户2至4床棉被,每人1套棉衣裤;取暖救助按照每户每月100元,救助3至5个月。

(三)因灾其他困难户。其他因灾困难户,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2至5个月。受灾户属两种以上受灾类型的,按照单一类型的最高救助标准救助,不能叠加计算。

▲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卫健系统火灾防控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20xx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分工明确,坚持层层动员,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县卫健系统火灾防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医疗场所及办公场所的安全。

二、组织保障

县卫健系统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属各医疗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

(一)扎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1、全力整治突出问题。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

2、严密组织消防检查。县卫健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始终紧盯重要节点。各单位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整治卫健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隐患排查范围:

1、门诊部、住院部等医疗机构人员聚集场所及医疗机构的所有场所;

2、全卫健系统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排查内容:

1、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

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5、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

6、建筑耐火等级、室内装修、外保温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彩钢瓦板建筑;

7、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岗位消防安全常识是否熟练掌握。

(三)扎实做好演练工作。各医疗机构要紧密结合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修订完善各类灭火应急救援预案,重点部位等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

(四)全面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各单位消防知识要纳入普法宣传计划,要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

2、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各单位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要将消防安全技能教育纳入医护人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的'内容。

五、工作措施

(一)各医疗机构召开部署会。12月20日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推动消防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并将方案及部署情况报县卫健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1、充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消防安全员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和灭火技能,及时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水源,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维修保养,确保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定期开展方案演练,提高自我灭火救援能力。

2、各医疗机构全面自查。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活动,加强消防知识学习,12月底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对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3、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冬季火灾防范措施,采取有力举措,持续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取暖基本知识和技能,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逃生基本常识和技能,制定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并熟练掌握。

4、县卫健系统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县卫健系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普查和抽查、自查和互查、通知检查和不打招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时期和重要节点组织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已经进入冬季火灾易发高发期,风干物燥,气候寒冷,医院住院病人增加,医疗机构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社会影响巨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要按照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以杜绝火灾为目标,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医疗机构要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县卫健局将组织一次全面督查,推动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可能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将冬春火灾防控隐患排查情况上报直报系统。

▲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

一、指导思想

2021年,我乡多次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导致灾民和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了妥善解决灾民和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问题,确保灾民和困难群众顺利度荒,根据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1]47号)文件精神,依据各乡镇灾情,经乡研究决定下拨冬春救济款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基本原则

各村居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村、组的受灾困难群众家中进行“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切实摸清不同群众在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登记造册,以户为单位建立台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要突出重灾区、倒房重建户及受灾的低保户、五保户、困难户、残疾人家庭和山区、老区群众的救助工作,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以村居为单位)》,于12月23日前纸质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和电子版报乡民政所。

三、救助对象、标准和程序

(一)救助对象

1.受灾重点户:对于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和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因灾致贫返贫、因灾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一),造成冬春生活困难,特别是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山区群众,给予重点救助。

2.受灾一般户:对于因灾住房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或农产品部分损失、因灾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一定救助。

(二)救助标准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时限一般不超过180天,每户资金一般不低于600元、不高于3600元(其中:一般户受灾补助600元、低保户、贫困户受灾户补助1200元、重灾户补助1500元、损房户不高于补助3600元)。

(三)救助程序

1.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居)范围内公示;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2.发放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乡政府在接到上级下拨冬春救灾资金文件后,根据各村居受灾情况、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村居认真做好救灾资金发放情况公示,7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灾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冬春救灾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

3.加强款物管理。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冬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更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分段实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医暖等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要加强监督。严格救助资金的发放程序和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一户多卡、重复救助、优亲厚友、挪作他用,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三要完善档案。村、居要建立冬春调查摸底、救助资金发放、公示影像等台帐资料以备查。

▲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

20xx—20xx学年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将在市、县教育局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助、补等形式开展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为学生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20xx年资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入学通知、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在入学教育中组织各班新生进行专门的学习。

(二)在学校网站上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坚持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初审认定、学生资助管理小组复审,校内公示,确定贫困的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继续坚持“逐级认定、分段审核、分批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做好各类资助的评定工作。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分批公示、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三、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做好20xx年学生资助的审核发放工作

国家助学金资金量大,惠及学生数多。故做好20xx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发放和家庭贫困学生调查了解工作是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学生向班主任上交户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等证明材料,班主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侧面了解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学生户籍性质、对城市户籍性质学生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的情况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认定是否为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报学生资助管理小组审查,学生资助管理小组逐班进行复审,建档归档后,造册公示。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我校学生资助的评定工作。通过查看贫困学生家庭相关证件,调查了解学生日常表现、生活消费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严格规范程序,重点做好受助学生公示和全过程监督,通过公示,有效化解矛盾,了解学生日常生活开支情况等,实现评定工作的合理与公平;同时,要坚持对整个评定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通过下发指导性文件,规范评定程序;通过公布公示监督电话,及时听取师生对评定工作的意见及投诉,及时快速地对学生投诉予以协调处理;组织各班主任就评定工作进行研讨,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系统的学生资助评定规范和模式。

(三)严格审核,做好资助信息系统的网上填报工作,确保资助信息上报的准确、及时。

1、严把新生学籍信息的录入关,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

2、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学生国家资助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每月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上的当月受助、当月增加、减少学生的填报,做到不少报、多报、错报一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及时为受助学生办理好银行卡。加强对各类资助发放的管理。

(四)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资助资金发放管理的力度,确保各类资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的手中,同时监督学生对助学金的消费情况。

以上就是我校对20xx年资助工作的计划,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吸取经验,不断的努力进步,争取把资助工作做的更好。

▲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

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__]21号),及时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__年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社救委办发[20__]4号)要求,现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1、根据(渝府发[20__]2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迅速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奉节府发〔20__〕64号),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城镇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户、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分类施救等11项救助制度。(自评4分)

2、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奉节府办〔20__〕107号),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斌任协调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王金龙任副主任,残联、民政、教育、卫生、司法、财政、国土、劳动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以奉节府办〔20__〕1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并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都选派了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定期报送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民政局在城区中心地带专门开办了“爱心超市”,定期发放“爱心卡”,为低保、五保、优抚等城乡特困群众无偿或低偿实施救助。(自评3分)

3、我县各乡镇相应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上下协调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自评2.5分)

20__年以来,全县30个乡镇近100个县级部门或事业单位及个人纷纷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救助困难群众11万人次,救助衣被、粮食、其它日用品等25万件,救助资金及物品折款4200万元。

二、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至20__年11月底,全县有8549户21543人享受低保待遇,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8%,1—11月新增低保对象1561户、4766人,停发1374户、2968人。9月份享受对象人月均领取低保金65元,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

1、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奉节县低保服务中心”,配备编制2名,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专门负责低保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自评3分)

2、严格低保操作规范。

一是加大审批把关力度。坚持实行社区居委会、乡镇、县民政局“三次入户调查、三次张榜公布、三级审核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

二是加大复查工作力度。在季度复查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份组织全县乡镇和社区干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低保资格;

三是为各乡镇和社区统一配备了电脑,将低保对象家庭个人详细档案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县、乡镇、社区三级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四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各部门在低保对象就业、经商、就医就学和廉租住房等有关费用予以免收(缴)。据统计,从今年以来,全县落实优惠政策涉及低保户1.5万人次,共给低保户减免费用数十万元。(自评4分)

3、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低保金社会发放制度,在永安镇、白帝城风景区(低保人数占全县的78%)实行低保金银行发放;

二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重残、重大疾病等三类特困人员,共133户145人实施了分类施保;

三是全面建立完善公益劳动制度,各乡镇组织低保对象约有2万多人次参加了保绿、保洁和保安等形式的公益活动,参加活动面达100%;

四是加强低保督查制度,督查乡镇取消350户879人的低保待遇;接待上访50人次以上,受理举报26件,督办乡镇全部作了及时查处;

五是建立低保审批事前介入工作制。对18个乡镇新增申报低保审批前抽查,共取消282户987人申报资格。(自评4分)

4、统计报表报送准确及时。

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低保统计报表,且报表填报内容或项目完整、齐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表内平衡关系清楚,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自评4分)

三、农村“五保”供养

1、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全县5600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年500斤粮、650元现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已实现应保尽保。(自评3分)

2、我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__]65号)要求,在永乐镇探索试点,总结出了自我服务、民主议事、定期学习、财务公开、档案规范、属地管理、统一标识、建章立制等八大工作特色的敬老院管理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县推广。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评3分)

3、我县在进行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入住率,在已建成的敬老院中入住了16个,床位640个,已入住530名,床位利用率达到82.8%。(自评3分)

4、今年我县狠抓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按市民政局同意的计划,完成了24个敬老院建设,统一为每个敬老院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烤火炉、床、柜以及毛巾、桌凳、盆桶日常生活用具和床上所有用品等,为敬老院修建了沼气池,多数有条件的地方建有猪圈,为五保对象及时入住、实行集中供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自评2.5分)

四、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我县自去年成功实施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后,今年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重点对农村残疾、重病、缺劳、单亲等特困群众实施救助,筹集资金近100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特困户5143户10015人实施行了救助。(自评5分)

五、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奉节府发[20__]36号),针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凡患有癌症、脑溢血、大面积烧伤、重度精神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五保户超过300元,特困户和及以下优抚对象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分别按60%和4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全县230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额70万元。救助经费专项列支,县财政足额配套了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救助效果较好。

二是实施残疾人医疗就诊优惠制度,对全县2万多名残疾人,统一办理医疗就诊优惠证,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手术费减免30%;三是积极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每个人缴纳10元,个人账户:元,同时享受医疗救助。(自评8分)

特此报告

▲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

3月30日,省民政厅副厅长冯建国一行来滕,督导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副书记刘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涛陪同督导。

冯建国一行先后到市精神疾病防治医院、市救助管理站进行了查看,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询问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等。

冯建国在督导中对我市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采取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他说,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上,滕州市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克服重重困难,实施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和开放式救助。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及时为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寻亲工作,及时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全国救助管理系统、新闻媒体及个人提供信息进行现场认证查找,使流乞人员尽早回归家庭,不得对受助人员不闻不问、一托了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政策要求,不断加强救助站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救助服务水平,全力提升工作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流乞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市救助站为总站,各镇街民政科、敬老院为分站,各社区居委会为救助点的'纵向三级救助网络。多年来,年均开展站内外救助活动1100余起,救治救助1200余人。

▲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X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XX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X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栏目:调研报告 相关: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作者:我要署名 日期:2014年11月4日 本文由公文易网站()编辑 ryw 精心整理,对写作2015年关于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有一定参考价值,需要更多范文资料请进 调研报告 栏目查找,我们为您准备了更丰富实用的最新参考资料,或从右侧的搜索框重新搜索,会有更多发现。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白志强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民侨外委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从10月9日至11日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市教育局、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房管局、卫计委、扶贫办和市残联的工作汇报。深入到昆区、东河区、土右旗听取工作汇报,并走访了部分社会救助对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救助基本情况

20**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及各类专项救助资金约15亿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亿元;特困人员供养金万元(“三无”人员供养金1105万元,“五保”供养金万元,孤儿抚育金万元,“三民”人员供养金万元);受灾人员救助资金170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3710万元;临时救助金2012万元;教育救助金亿元;贫困家庭住房救助和危房改造涉及户,补助资金3775万元;发放贷款贴息等就业救助金亿元,提供公益性岗位1378个。取暖救助惠及户,发放救助金及煤炭补助万元。共支出社会捐款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市、旗县区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政策宣传、组织领导、规范运作、资金投入等方面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救助为主,医疗、教育、住房、取暖和就业救助为辅,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基层社区的力量,加大对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救济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包头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人员配备等内容,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各旗县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包头市城乡低保公示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制度上对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就业帮扶、教育、医疗救助等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保障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规范运作。一是建立健全审批机制,促进审批阳光操作。在全国率先推行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管理体系。目前,各旗县区全部依托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了与救助对象面对面的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认定救助对象。成立了包头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各旗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核对实施细则,成立核对机构,并全部上线试运行。三是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开展“救急难”。出台《包头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依托各级政府办事大厅,在全市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明确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标准、受理责任主体、办理流程及相关制度等。目前,全市所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已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88个;制定《包头市开展“救急难”救助试点方案》,确定青山区和达茂旗为全市“救急难”试点地区。各旗县区按照“救急难”救助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全面实施的办法,对因灾、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等“急难”人员给予及时救助。目前,共救助“急难”群众18人。四是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探索确立了“上统筹、下整合,多级配套,分级负担,同步增长”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体系,社会救助资金逐年增加,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封闭式运行、社会化发放。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一是强化监督内容,重点对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和信息核对等环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保证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二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和重新复核,重新认定了城镇低保对象人,农村低保对象人,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1811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协作能力没有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不强。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施行后,我市及时调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由民政统筹,相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但从目前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整体协作能力不强。社会救助涉及多个部门,救助方式多样,但由于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信息沟通平台,容易造成漏保和重复救助现象。有的救助政策相互衔接不够,如低保制度与教育、住房、医疗等多个专项救助相捆绑,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救助系统,使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人宁愿吃“低保”,也不愿就业。

(二)救助资金投入压力大,筹资渠道单一。一是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投入不足。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城乡低保家庭及特困人群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已基本得到保障,但随着近几年来医疗费用的上升,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需求增长较快。二是部分旗县区资金投入存在困难。达茂旗集中供养人员费用高,集中供养1个人,每年的生活费、医药费、护理费等平均需要1万多元,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土右旗农村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比重相对较多,保障低收入家庭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三是慈善救助、公益基金等社会力量参与比较薄弱。

(三)“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平台建设不完善。部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没有独立的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只能借助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开展工作,由于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场地有限,社会救助服务难以介入;二是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只有1—2名民政助理员,且多为兼职人员。三是基层工作经费没有列入预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推进进度。

(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实仍存在困难。申请低保的一项重要指标是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市和旗县区虽然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申请对象隐报、瞒报真实家庭收入,审核部门很难认定核实。

(五)宣传力度不够,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不高。由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开始施行,一些部门对《办法》的深入宣传没有及时跟上,使得老百姓不能够及时、清楚地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给予的救助。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和制度衔接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和统筹配置救助资源,避免重复救助或救助不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和筹措力度。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确保城乡特困群众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急难时,能得到有效救助和保障;进一步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企业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大向上争取救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监管,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尽快配套出台有关实施意见。加快设立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加强人员配备,提供经费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在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低保等信息的公示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快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市和旗县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办法,探索建立跨部门、多层次、能共享的信息核对平台,加强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要进一步拓展信息核对的使用范围,对公租房的分配、社保、就业等优惠政策的落实,也要通过信息核对的办法加以实施,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知晓政策规定。市、旗县区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到领导干部熟悉,工作人员精通,广大群众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



社会救助工作旨在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基本生活保障,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经过长期的努力,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本文将从政策保障、救助手段、工作机构和亮点创新四个方面进行总结,并结合具体案例生动地描述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政策保障



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是政策保障。国家和地方多次颁布了关于社会救助的政策文件,确保了弱势群体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权益。例如,国家积极开展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贫困家庭提供每月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这项政策有效地提高了贫困家庭的生活水平,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救助手段



社会救助工作采取了多种救助手段,包括直接经济救助、职业培训、医疗救助等。直接经济救助是社会救助的核心,通过发放救助金、物资等直接帮助弱势群体改善生活。职业培训是提升弱势群体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培训将他们重新纳入社会生产力,实现自给自足。医疗救助则是保障弱势群体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医疗救助体系,为他们提供免费或补贴的医疗服务。



三、工作机构



社会救助工作依托着一系列的工作机构,构建了完整的救助体系。例如,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了职责和工作要求。社区工作站、扶贫办等机构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负责具体救助工作的实施和执行。这些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运行,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基础。



四、亮点创新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各地也出现了一些亮点创新的做法和成果。例如,一些地方在社区中建立了亲情餐厅,为孤寡老人提供免费午餐,并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让他们过上丰富多彩的晚年生活。还有一些地方鼓励弱势群体开展小微创业,并提供贷款和培训等支持,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综上所述,社会救助工作在政策保障、救助手段、工作机构和亮点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它不仅是一项公益事业,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通过社会救助工作,我们能够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和谐稳定水平,构筑一个温暖、公正的社会大家庭。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继续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更多的关怀与帮助。

▲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

20xx年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坚持“奖助结合、育人为本、资助与励志并举,助学与育人并重”的原则。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1、利用招生宣传、发放入学通知书、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报刊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院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将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具体实施办法印发给每一位入学新生,在入学教育中组织学习贯彻。

2、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工作。

3、利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网页及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邮箱,宣传学院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乐观的学习和生活。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1、结合《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完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暂行办法》、《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比暂行办法》、《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管评比暂行办法》、《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坚持班级民主评议、系级初审认定、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院内公示,确定贫困等次三级评审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为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继续坚持“逐级认定、分段评审、分批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要认真总结20xx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分批公示、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使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三、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做好20xx年国家奖助学金以及院内年度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

1、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9月份,学生向班级评议推荐小组上交贫困认定申请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和院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进一步完善评定工作资料,规范评定工作程序。

3、加强对奖助学金发放的管理,确保奖助学金及时发放到学生的手中。

四、积极做好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贷款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力争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学生贷款发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款服务工作。

2、认真做好贷款学生的摸底以及贷款资料归档等工作,同时,要将助学贷款与收缴学费结合起来,形成助学贷款的良性循环机制。

3、认真做好贷款学生的贷后管理工作。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自信心、自强自立、艰苦奋斗,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五、开源节流,广开渠道,统筹好校内外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活动

1、根据《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勤工助学暂行办法》,在管理好原有教室卫生清洁、办公室文秘等勤工助学岗位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渠道,积极争取设立更多勤工助学岗位,做好勤工助学工资发放工作。

2、结合学生所学专业,依托地域资源优势,利用寒暑假,由学院教师带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开展科技下乡和到企业顶岗实习活动,使学生通过社会实践,获取一定的报酬。

3、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和帮助。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银行以及各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大力支持。

4、严格执行新生“绿色通道”制度,对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学院“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及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5、对于一些因家庭突发灾难或因大病返贫的学生,一方面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给学生减免学费或临时性困难补助。同时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个人募捐资助。

▲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

一、新生来之前的准备:

1、亲自到学校的各处及周边进行考察,做到详细了解学校的概况以及各建筑、道路、教学楼、宿舍楼的具体名称、位置,以便在学生和学生家长问起时能够回答,或者是有学生由于对校园不熟悉出现迷路时能给他们提供帮助。

2、向辅导员了解学院关于新生接待工作的安排,熟悉新生报到的每一个流程,以便在新生报到时能够做到有问必答。

3、多与老师、有经验的助班交流,掌握助理班主任必需的一些技巧与方法,充实自身。

4、总结自己的经验,了解好各社团的概况,以及考证的相关信息,为以后给新生正确的指引做好铺垫。

二、迎新阶段:

1、助理班主任扮演的是一个引导者的角色,首先,应利用最短的时间和家长做好交流,让家长和新生更好地了解学院,保证他们安全的、有序的进入大学,完成报到手续,并交代家长放心,使他们安心地把孩子交给学校。其次,应认真做好新生接待,详细、耐心地回答新生和家长的问题。

2、多找机会与新生交流,了解新生的基本情况,例如:家庭背景、兴趣爱好、特长、新生眼中的大学生活等等,为以后班级的发展和自己今后的工作打好基础。对贫困生做好安抚工作并鼓励和引导他们调整好心态。

3、新生报到当晚去巡宿舍,提醒他们注意安全,做好防盗、防骗等工作,保证登记好每个学生的联系电话,完成学生基本信息的登记工作,争取与所带班级的学生一一见面。

4、选好临时负责人,做好新生通讯录及其他基本资料,例如创建QQ群,加学生飞信。开学的第一个月每天晚上去一次新生宿舍慰问,及时了解各种情况,并向辅导员汇报。

三、开学典礼:

做好通知工作,提前一个小时到图书馆门前带队,整理好所带班级的队列,维持好秩序。

四、新生体检:

在新生体检之前,了解哪些同学会晕血的,或者是害怕抽血的,提前做好应急措施。

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亲自组织学生去体检,让他们减少无助感,若与上课时间冲突,就请其他班的班助帮忙照顾新生,直至体检完毕。体检时可能有些学生会出现晕倒等状况,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五、新生入学教育:

做好通知工作,提前到教室带队,组织学生有序入座,维持好秩序,让同学们保持安静,认真听讲。

六、第一次班会:

1、开班会之前做好充分准备,安排好班会流程及发言准备,并邀请辅导员参加。

2、在班会中介绍学校的概括,鼓励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并提醒他们参加1-2个社团为宜。

▲ 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

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1、全面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与提标工作。按照往年做法,我们从三月起在全县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对所有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年审排查。通过广泛宣传、个人申报、入户调查、乡村审核张榜公示、民政审批共取消不合条件和自然减员的城市低保户457人,农村低保户1139人,农村五保户226人,在社会上受到好评。在搞好低保户年审排查的前提下,我们还对全县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按救助类别分别进行了年审提标。到目前为止,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200元,月人均补差达155元;农村低保适当提标,月人均补差达61元。城乡低保资金均已实行银行打卡并按月(季)足额发放。

2、及时发放了资金。按照城市低保按月发放,农村五保、低保按季发放,医疗和临时生活救助及时办理的工作程序,6月底止,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6.78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1038.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0.3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628.2万元;供养农村五保户11062人次,发放农村五保资金298.7万元;救助城乡患病困难对象1206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10.55万元;临时生活救助270人,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19万元。

3、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进一步公开、透明。我们将6月1日—10日定为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公示期,要求全县各乡镇搞好提标后城乡社会救助对象的公示。社区居委会公示城市救助对象救助情况,村委会公示农村救助对象和五保供养情况,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阳光施保。

二、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及农村集中“危房改造工程”全部启动

目前,我县已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7所,集中入住五保对象698人。按照省市“一乡一院”的规划,今年改扩建13所,其中12所新建,分别是周文庙乡敬老院、文蔚乡敬老院、朱家铺镇敬老院、岩嘴乡敬老院、毛家滩乡敬老院、新兴乡敬老院、沧港镇敬老院、龙潭桥乡敬老院、毓德铺镇敬老院、崔家桥镇敬老院、株木山乡敬老院、大南湖乡敬老院,另外改扩建1所(百禄桥镇敬老院)。四月份我们已完成各敬老院的选址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到临澧县敬老院与柳叶湖敬老院进行了参观学习。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现大部分乡镇已动工修建,建设任务完成过半。

20xx年汉寿县集中修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8所,重点解决灾后倒(危)房户、五保户、特困户、农村低保户、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现已全部动工,并要求在8月底全面竣工。

三、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督查力度,落实相关责任。

今年结合省市“阳光行动计划”,狠抓社会救助的规范化管理,依法做好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生活救助,进一步加强了对敬老院的管理力度,对每个工作环节精心安排部署、督导落实。各乡(街)和社区(村)都设立了“社会救助管理站”,安排专人负责低保工作。配备专门低保工作办公室,并加挂“社会救助管理站”和“低保服务站”的牌子,实行挂牌办公。各乡(街)都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村)都成立了民主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主要由群众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党员代表、居(村)委会成员等组成,做到了社会救助工作层层有机构,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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