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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通知

考试报名通知(合集十六篇)

时间:2018-11-25 赵老师教案网

考试报名通知(合集十六篇)。

▶️ 考试报名通知 ◀️

(一)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初级与中级考试分开报名,我市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查看。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15〕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处理。

(二)新考生报名(含外省转入的异地考生)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如之前未注册)、照片上传(如之前未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2017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资格初审:8月1日-8月2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8月2日9:00-8月4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经济 专业工作已满 X X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三)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四)老考生报名(有档案号,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网上缴费完成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考前指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即可。

老考生登录填写完报考信息后,打印出报名表,报名表左上角“考生类型”为“老考生”,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2017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网上缴费:7月18日9:00-8月4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各地在组织考试报名时,应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的内容,作为报考须知事项,并在准考证上载明。

(六)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七)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考区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报名信息、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八)10月26日—11月2日,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点击查看咨询电话。

▶️ 考试报名通知 ◀️

2017北京市物流师考试报名通知

为做好北京市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等级

序号

职业名称

等级

1

职业指导人员

4、3、2、1

2

电子商务师

4、3、2

3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3、2、1

4

心理咨询师

3、2

5

企业培训师

3、2、1

6

理财规划师

3、2、1

7

物流师

4、3、2、1

二、鉴定时间和考核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北京市定于2017年5月20、21日和11月18、19日组织两次全国统一鉴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核方案见附件1和附件2。

三、考生报名类型

物流师、理财规划师职业2017年5月全国统一鉴定只受理补考考生报名,2017年11月不安排以上两个职业的考试。

四、鉴定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如下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月全国统一鉴定

报名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

3月13日9:30至3月20日17:00

3月28日至4月10日

11月全国统一鉴定

报名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

9月6日9:30至9月12日17:00

9月19日至9月29日

(二)报名途径:北京市全国统一鉴定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须考生本人登录“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服务平台”网站进行报名或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主页,点击“用户定制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三)密码重置: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系统密码重置工作于报名期间(工作日)办理。考生遗失登陆密码的,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到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进行密码重置,过期不予办理。

(四)报名要求:全国统一鉴定报名要求考生本人如实申报个人资料并保证真实、无误。考生本人对信息失真造成的后果负责。考生应按预约的时间、地点,持须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参加考生资格审查。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服务平台”网站通知《全国统一鉴定报名提示》。

考生须本人持资格审查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审(受托人只能接受一人委托),请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注意安排好时间,确保资格审查期间本人能如期到场。自2017年11月全国统考报名起,考生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五)考试提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要求,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的理论知识、专业能力以及综合评审的考试方式改为上机考试,心理咨询师(二级)的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考核改为上机考试,请参加以上职业等级考试的考生,提前做好上机考试的准备。

(六)综合评审要求:参加心理咨询师(二级)、企业培训师(一、二级)、电子商务师(二级)综合评审考试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具体论文提交方式、时间及提交要求参照《关于2017年心理咨询师(二级)等三个职业综合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附件3)。职业指导人员(一、二级)的综合评审要求另行通知。考生论文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七)根据北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将逐步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如果考生在报考期间提供虚假资质材料、存在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将被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影响个人信誉。

(八)为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我中心专门设立了报名咨询电话:64962237、64918932(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64936211(工作日),认真严肃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

日期

职业名称

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5

月20日

11月18日

电子商务师

4-2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市鉴定管理中心确定

上机考试

心理咨询师

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2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上机考试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市鉴定管理中心确定

 

职业指导

人员

4-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技能操作考核

二级、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市鉴定管理中心确定

 

物流师

4-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技能操作考核

上机考试

只在5月份受理补考考生报名

物流师

4-3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上机考试

25

10%

理论知识

100

90%

技能操作

选择题

100

100

100%

2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25

10%

理论知识

100

90%

技能操作

计算题、案例分析题

 

纸笔作答

100

100%

综合评审

专题论文

 

100

100%

1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25

10%

理论知识

100

90%

技能操作

案例分析题

项目分析题

 

纸笔作答

100

100%

综合评审

项目决策

 

纸笔作答

100

100%


▶️ 考试报名通知 ◀️

序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咨询电话

1

深圳城市学院

福田区振华路21号航天立业大厦一楼大厅(地铁:蛇口线燕南站b出口130米

83749727 

2

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宝安教育城学子路4号

27591397

27512060

3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龙岗分校

龙岗区中心城黄阁路160号龙岗电大一楼学生服务大厅

28924092


▶️ 考试报名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艺术表演团体、艺术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国声乐教学和演唱艺术水平,积极推广中国艺术歌曲,促进我国声乐事业的发展,大力推进中外文化交流,由文化部主办,宁波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声乐比赛将于2xxx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在宁波举行。届时,来自24个国家和地区的86位优秀选手将汇聚美丽的港城宁波,在本次大赛上纵情放歌。

欢迎各单位组织观众集体观摩,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助安排在宁波的食宿事宜。请于9月25日前将回执传真至第五届中国国际声乐比赛(宁波)组委会办公室票务中心(宁波市演出有限公司),有关比赛演出安排、票价、票务联系方式等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xxxx

二0xx年八月二十六日

▶️ 考试报名通知 ◀️

职业指导人员

4-3级

理论知识

选择题

80

题卡作答

100

100%

技能操作

选择、案例分析

40

100

100%

理论知识

选择题

80

100

100%

2级

技能操作

选择、案例分析

40

100

100%

综合评审

论文撰写

 

书面答辩

100

100%

1级

技能操作

选择、案例分析

40

题卡作答

100

100%

综合评审

论文撰写

 

口头答辩

100

100%


▶️ 考试报名通知 ◀️

2017年湖南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部门在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的衡量上还应按以下要求掌握:

(一)考试人员需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能在学信网上查询,或具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或通过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或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出具的学籍认证报告。

(二)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全日制学历”和“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提供就业社保证明),学习期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函授、自考等成人类非全日制后续学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考试截止日,此类考生需在5月20日(含)前取得相关学历)。

(三)对专业有要求的,一律参照国家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专业归类执行。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和市州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9:00—3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省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

照片上传成功后,选择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按属地原则选择参加考试的省区市和资格审查的市州,按要求填写本人真实信息。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到其他未结束报名省区市报考。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初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且在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20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1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五、考试方式

(一)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4)。

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进场签字”栏签名。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7年度我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长沙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5日9:00 — 5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9元)。

缴费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核对报考信息,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于报名结束两个月后,到所报考区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四)考试用书

2017年继续使用2014年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有关事宜请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联系。

▶️ 考试报名通知 ◀️

2017年泰州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

导读:2017年泰州执业药师考试报考工作考试了,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7年泰州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厅《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32号)和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工作的通知》(泰职办﹝2015﹞20号)的有关精神。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10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我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7年10月6日-12日,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附件)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五)关于外省、外市单位考生在泰报考。

根据省文件精神,非我市相关单位的考生须到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否则现场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外省、外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因参与泰州境内的项目管理,期间内可选择在泰州参加报名考试,须提供报名前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该单位驻泰经营机构证明和泰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平台该单位人员名册截图打印件。

五、组织报名

(一)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法,咨询电话:(0523)86896090、86891051、86888539。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6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7日—7月31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泰州人事考试网,点击“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对应报名链接,进入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统一平台,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上传照片、选择报名点(泰州市)、填写相关信息。

3. “新考生”请于2017年8月3日-4日到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7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一律视作放弃报名处理。

4.“老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一律视作放弃报名处理。

(二)关于考生注册。

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本系统注册一次,今后凡在国家统一网报平台报名本考试和其他考试时,考生无需再次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再次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

(三)关于电子照片。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前需登录泰州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首页左侧“国家网报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图片链接,下载电子照片审核工具,根据软件提示安装、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保存照片至本机。

(四)关于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应提供以下报考材料(按照顺序装订):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具体格式可至报名网站首页“常用表格内”下载))。

补充说明:1.市审核机构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核查考生毕业证书的真实性。因2002年(不包括2002年)前的`毕业证书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验,如审核工作人员对学历证明有疑问的,请考生提供档案托管部门或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等佐证材料。

2.市审核机构将通过市社保系统进行核查考生单位信息。如因工作单位信息与社保系统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请考生自行提供单位工资发放名册(包括考生本人信息且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3.因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使用条形码专业扫描设备进行扫描确认,请考生务必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表。

注:为方便联系考生,请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7年9月18日-22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七)“泰州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已于2014年8月正式开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过该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人事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获取考试资讯。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登录 首页查询)。2.搜索公众号“泰州人事考试”或微信号“tzrsks“添加关注即可。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涉及考试工作相关条款,请广大考生认真学习,诚信应考,避免因违反《刑法》规定而受到相应处罚。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 考试报名通知 ◀️

2017年岳阳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2017年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5人,其中教育体育系统192人,卫计系统82人,其他14家事业单位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 8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本县在编工作人员(含定岗教师)不允许报名参考。

具体岗位、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见附表。详情请查询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和岳阳县教育网。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日至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教育体育系统在县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报名,联系电话:0730-7624190;卫计系统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办公楼2楼202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30-7631308;其他事业单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1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30-7608836。监督电话:0730-7657002。

(三)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供学信网上查询。

4、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

5、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填写《报名登记表》,按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缴纳报名费125元。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一)开考比例。

1、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

2、紧缺急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岗位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公共管理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8月1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8月11日在原报名地点领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含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及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

卫计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2、面试对象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岳阳县政府门户网)。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负责。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和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

六、选择单位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教育体育系统和卫计系统没有确定单位的拟聘人员集中选择招聘单位。选择招聘单位时,同一招聘岗位的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管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按湘组发[2015]26号文件规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流动调配。凡新招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到岗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程序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不予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表:点击下载

1、2017年岳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表1).xls

2、2017年岳阳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表2).xls

3、2017年岳阳县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表3).xls


▶️ 考试报名通知 ◀️

经铁岭市政府批准,铁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满18周岁。

(三)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等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限户籍的岗位应为获得该户籍6个月以上),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考生,应按期毕业;2017年毕业生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五)具体招聘条件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11:00,具体报名地点见招聘岗位信息表与联系人沟通。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户口本;3.毕业证书及相应的资格证书;4.其他证明材料;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6.《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原件),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并粘贴照片。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合格者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免交考务费用。

(三)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达1:2开考。原则上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者的报名费如数退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原则上核减该岗位招聘数。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7月30日前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部分,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卫生岗位、其他岗位。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权重各占40%、60%,卫生岗位笔试面试各占60%、40%,其他岗位笔试面试各占权重50%。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卫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生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药理学、病理学、医学伦理学;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学知识、职业道德、文学知识、历史知识、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科技常识、事业单位概况、辽宁省情概况、实事政治。

笔试于8月13日9:00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考生于8月1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信息表,查询个人信息并登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总体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为面试人选。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考察程序,如报名人数多于招聘数增设面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卫生岗位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以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主要考察专业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届时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由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考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分者为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由人社部门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一)报考铁岭市直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咨询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24-74847960。

(二)报考铁岭市直教师岗位的考生,可咨询铁岭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24-74997518。

(三)报考铁岭市直卫生岗位的考生,可咨询铁岭市卫生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24-72813733。

(四)报考铁岭市各县(市)区岗位的考生可咨询各地人社局。铁岭县联系电话:024-78833476,昌图县联系电话:024-75825454,西丰县联系电话:024-77814621,调兵山市联系电话:024-76882399银州区联系电话:024-74829639,清河区联系电话024-72215125

(五)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可随时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

点击下载>>>附件

▶️ 考试报名通知 ◀️

2017年吉林省出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核,考生按照报名文件要求的报考条件,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并在网上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方可报考。执业药师报考级别为免试二科的预合格考生实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执业药师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和其他考试的预合格考生实行考后网上资格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确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学历或学位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4日—8月14日。

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注册及照片处理。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

(2)选择考区。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持单位属地外居民身份证报名的考生,考后网上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属地城市公共治安机关办理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暂)住证、与现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用工备案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中央直属单位及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属分局的企业考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机关为长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事业单位考生,报名考区请选择“长春市考区”。

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考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机关为吉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事业单位考生,报名考区请选择“省中直考区”。

凡错报考区的考生,考后网上资格审核一律不予通过。请考生慎重报考。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核对报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二)网上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

报名信息确认无误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查看“缴费状态”确定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在“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内容

备注

10月15日

上午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3。

三、考后资格审核

(一)网上资格审核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国家考试成绩或合格标准公布后,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考后资格审核公告和预合格考生名单,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的扫描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无法提供的考生凭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也可进行资格审核。《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特别提示:出具该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有需要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由单位法人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报考出版或经济初级资格的预合格考生需准备学校出具的《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样式详见相应考试的考后网上资格审核公告。

3、社会在职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4、居民身份证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网上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1、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作为暂定合格标准,在资格审核公告中将公布预合格人员名单。预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时间,在国家有关部委网站或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2、预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或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相关考试考后审核的消息,官方微信为:jlsrskszx,考试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预合格考生。网上提交完相关材料后,请随时密切关注考后审核系统考试机构给出的审核意见,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3、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在准考证打印环节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在考后网上审核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核发证书或成绩证明;在证书发放环节核实的,取消考试成绩,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有关情况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

4、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查本单位考生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专业资格等有关报考信息,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在有关证明材料上签名、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单位法人或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名或加盖法人章和公章,即视为其同意报考并证明该考生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责任。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代替他人考试、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2011年3月15日发布的人社部令第12号废止。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对考生考试过程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做了明确处理规定,其中考生在考试过程当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凡为考生虚假报名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一经核实,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在信用吉林网、吉林红盾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上予以曝光。

五、证书领取

(一)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要高度重视经济初级机考工作。各地要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宣传,引导考生提前在部考试中心官方的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各地要提前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机考考务实施细则,安排充足的时间组织人员培训和模拟测试。要通过反复演练,确保主考、监考人员熟悉机考的业务流程和管理要求,确保系统管理员熟练掌握机考系统的使用和突发情况处理。考点考场设置须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务必确保考试期间电力运行正常。

(三)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后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四)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网上资格审核用户权限及密码管理,确保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有序顺利实施。

(五)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考试实施以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通知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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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条件及有关事项

2.考试收费标准

3. 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

▶️ 考试报名通知 ◀️

(一)考场设置。2016年度我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长沙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9月18日9:00 — 9月21日17:00。应试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的规定,下列各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64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人每科14元);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2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人每科22元);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人每科25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64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人每科14元);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4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人每科14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人每科25元) 。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各专业基础考试(各二科)每人每科64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机械工业勘察协会每人每科14元);暖通空调专业考试(共四科)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8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机械工业勘察协会每人每科18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2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机械工业勘察协会每人每科22元);给水排水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机械工业勘察协会每人每科15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9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机械工业勘察协会每人每科19元);动力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机械工业勘察协会每人每科20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机械工业勘察协会每人每科25元)。

4.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每人每科20元);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8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每人每科30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8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每人每科30元)。

5.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各二科)每人每科64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每人每科14元);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各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68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每人每科18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2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每人每科22元)。

6.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83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每人每科33元);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8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每人每科30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8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每人每科30元)。

7.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每人每科20元);专业考试(共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每人每科20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每人每科25元)。

8.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各专业基础考试(各二科)每人每科73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每人每科23元);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各四科)其中客观题(二科)每人每科75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每人每科25元);主观题(二科)每人每科8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每人每科30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方网(考试动态)查询。

附件:点击查看

1.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3.资格审查相关责任追究

▶️ 考试报名通知 ◀️

(一)初、中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应试人员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试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试卷为主观性试题,应试人员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应试人员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他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二)初、中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应试人员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三)各级别应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 考试报名通知 ◀️

9月2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 考试报名通知 ◀️

各部室、各企业:

为增强组织向心力,创建和谐企业文化,公司定于3月20日开展XX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3月20日下午2:30~5:30

二、地点:

xxx

三、人员:

xxx、xxx、xxx

四、活动安排:

(一)登山;

(二)练习健身舞(排舞比赛指定动作);

(二)跳绳、踢毽、摄影。

五、要求:

(一)20日下午2:30在出发,3:00在集中,公司统一购买门票,4:00在集中练习健身舞,5:00集体合影。

(二)请各部室、各企业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今天下班前报综合办,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

综合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 考试报名通知 ◀️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厦门统计信息网(www.stats-xm.)→“厦门市统计教育网→统计考证管理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报名时,考生需上传本人电子相片(JPG格式,125px×160px)用于本人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日~6月30日。

(注: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请向市统计局人事处咨询,联系电话:5054248。)

(二)现场受理:

通过审核的考生请登录厦门市统计教育网→统计考证管理系统→进程服务栏目,点击报名表打印,打印出《统计专业技术__级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并携带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电大、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以上证书均需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前往现场受理。

受理时间:2017年7月5日~7日(工作时间)

受理单位:厦门市统计局人事处、统计普查中心

受理地点: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西楼9楼市统计普查中心。

▶️ 考试报名通知 ◀️


亲爱的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在这个特殊的时刻给大家带来培训报名通知。为了提升大家的个人素质与专业技能,我们特别安排了一系列的培训项目,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和成长的平台。


我们将会举办一系列的专业技能培训课程。这些课程将涵盖各行各业的技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分析、编程语言等。通过参加这些培训课程,您将能够快速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适应职业发展的需求。


除了专业技能培训外,我们还将举办各类软技能培训活动。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力是一个成功职业生涯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将组织培训课程和工作坊,帮助您更好地发展这些软技能。通过这些活动,您将学习到如何有效沟通、如何处理紧急情况以及如何带领团队实现优秀的业绩。


我们还准备了一系列的职业发展讲座。该讲座将邀请一些行业内的专家和成功人士,分享他们的职业经验和成功之道。您将能够从这些讲座中了解到职业道路上的机遇和挑战,获取到宝贵的职业建议。这将有助于您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并取得更好的发展。


为了确保培训内容的有效传达和质量保证,我们特意邀请了一批优秀的培训师加入我们的团队。他们都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并将为您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指导和辅导。我们相信,通过他们的努力和专业知识,您将能够在这次培训中收获实实在在的成果。


现在,我特别提醒您,培训报名已经正式开始。由于每个培训项目的名额有限,我们建议您尽早报名。您可以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后,通过邮箱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给我们。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您的申请后尽快与您联系,确认您的培训课程选择和交费方式。详情请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或致电我们的报名咨询热线。


我想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培训项目的关注和支持。相信通过这次培训,您将会获得更多的知识、技能和成长机会。我们诚挚地期待与您在培训课堂上相会!


祝您学习进步,事业腾飞!


培训组织委员会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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